书城文化中国古代体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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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盛行不衰的田猎与其他体育习俗

田猎即打猎。这项活动本是游牧民族建立政权或以农业为主后为取乐、练兵、保持民族习俗而开辟苑囿所进行的体育项目,几乎历代王朝均设有此制,只是其规模、目的略有不同罢了。辽、金、元建立政权后,由于此项活动颇能体现本民族能骑善射、崇尚武勇的特色,故更为之所喜欢,历代盛行。

辽、金政权,均十分重视田猎,规定每年有秋猎和冬猎。最高统治者一般都能征善战,武艺精熟,常醉心于田猎活动,借以活动身体,练兵习武。辽、金皇帝经常率部出猎,他们有的能力射猛虎,如金熙宗于皇统四年(1144)“畋于沙河,射虎获之”;也有的能一箭双鹿,如金章宗于明昌五年(1194)“猎于豁赤子,一发贯双鹿”。充分显示了他们高超的骑射技艺。作为练兵的手段,有时田猎的规模非常大,常是人数逾千,穿府过县。如金废帝完颜亮正隆六年(1161)的一次田猎活动,即自中都(令北京)出发,至河南府,征调猎手达两千人。

元代田猎还专门置有猎场,“城南二十里,有圃,曰南海子”,“元时为飞放泊”,“方一百六十里,海中殿,瓦为之。曰幄殿者,猎而幄焉尔”。场内住有侍奉田猎事宜的猎户,每于冬春之交,“天子亲幸近郊,纵鹰隼搏击以为游豫之度,谓之飞放”。据《马可波罗游记》所载,元代的田猎规模比辽、金更有过之,在一次围猎中,人数竟多达两万,并有经过训练的猛犬、狮、豹和鹰隼等协助追捕猎物。可见作为一种习俗在时人心目中的地位。

除上述活动外,辽、金、元政权由于和汉民族有着较为频繁的交往,有的甚至一度成为中原地区的统治者,受文化融合趋势的影响,在不同程度上也吸收了中原地区的体育文化。如蹴鞠、捶丸、秋千、武术等。据《元史·阿沙不花传》记载:“不花平章政事有近臣蹴鞠帝前,帝即命出钞十五万贯赐之。阿沙不花顿首言曰:‘以蹴鞠而受上赏,则奇技淫巧之人日进,而贤者日退矣。将如国家何?臣死不敢奉诏’。乃止。”尽管蹴鞠被视为奇技淫巧,但皇帝对之还是喜爱的。《日下旧闻考》亦云:“踢球一事,自金元以来即有之”。

捶丸宋元时很盛行,元代有以“宁志斋”名其书屋的一位老者著有《丸经》一书,对宋、元之际捶丸游戏的场地、用具及方法等做了详细记述,并云捶丸是“训将练兵之技”,对富有尚武传统的辽、金、元人来说,不会不加问津的。且《丸经》一书之所以产生于元代,也已很能说明问题了。

在汉代,“秋千本山戎之戏”,传入中原地区以后,深受人们尤其是妇女的喜爱,在全国各地都很盛行,并演变成为清明节或寒食节的传统体育项目。显然辽人也吸收了这一传统体育习俗。每逢清明节,便换上绚丽的服装,登上系有彩带的秋千,于空中往来涤荡,有若仙女临风,故时称半仙之戏。据《析津志》记载:“清明寒食,宫廷于是节最为富丽,起立采索秋千架,自有戏蹴秋千之服,金绣衣襦,香囊结带,双双对蹴”。“中贵之家,其乐不减于宫闼,达官贵人,豪华第宅,悉以此为除祓散怀之乐事”。而民间也不让宫廷府第、达官豪门,“上自内苑,下至士庶,俱立秋千架,日以嬉戏为乐”。真是“都门好,闺闼打秋千,窄袖手摇蝴蝶影,短襟足破鹭鸶烟,云际耸香肩”。一派秋千巧笑的美丽景象。

尽管辽、金、元的体育活动也多种多样,但由上述看来,骑射、角抵、长跑、马球、田猎仍是其体育习俗的主要部分。作为一种文化,虽然并无民族界限,但它的产生或其流传的地域性,亦即人们对它的偏爱,却又强烈地反映出这些人和这些民族的个性。从骑射、角抵、长跑、马球以及田猎这些体育项目的特点——运动的剧烈、竞争的激烈、对抗的直接等来看,它们之所以深受辽、金、元人的喜爱,无不与这些政权建立前的民族生活方式、尚武精神等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