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赵之谦传
11019700000036

第36章 荒山野水破茅屋

之谦永难忘怀七世祖赵万全旌孝子的荣耀,早年便刻有“金蝶投怀”、“二金蝶堂”图章。其后“二金蝶堂”印在战乱中失去,同治元年在福州买到佳石重刻,并在边款中,刻万里寻父,金蝶投怀的故事。

光绪六年,之谦叔祖赵彦晖,重刊《赵孝子思亲录》,命之谦征求诗文,扩充思亲录的篇幅,之谦首先想到好友董觉轩。觉轩为赋长诗,表彰赵万全的事迹,赵之谦在手札中,少有的以楷书郑重申谢:

蒙赐撰先七世祖孝子诗,求书一纸颁下,以便寄族中长老编入题咏,容再酒(?)谢。敬承起居,之谦顿首生于浙江余姚县的王阳明,以一介儒生,研究朱子、陆子之学,阐明圣道。更难得的是面临宁王宸濠谋叛,生民涂炭之际,毅然发动江西州县薄弱的军力与之对抗。在危殆中,用间用计,鼓舞士气,迅雷不及掩耳地敉平叛乱。王阳明成为浙江人的光荣和骄傲,尤其游宦于此乡的浙人,对他更是尊崇有加。

在南昌的王文成公(阳明先生)专祠,由来已久,康熙年间兴建,乾隆年间加以整修和增建房舍。但因地近闹市,狭隘、潮湿、喧嚣,使游宦江西的浙人,感到有捐金重建的必要。从同治到光绪初年,都以工程浩大,费用可观,迄未定案。近年,在候补道台吴紫楣和布政使王鹤樵大力倡导下,二人合捐一千金,其余由旅居江西各州县的浙江官吏,共襄盛举,计筹得白金万余,在东湖畔起造一座宽广堂皇的王文成公祠暨浙江会馆。光绪六、七年之交,费时八个月,大功终于告成。

长长的围墙,墙外十四弓地,可供走马。院内偏西,构筑三重屋舍,前厅奉祀文成公神龛,后有静舍,顺着走廊向东,有讲阳明学说的“传习堂”,堂后有轩,庭中花木扶疏,浓荫蔽窗,再东侧可以登楼,凭眺孺子亭和整个东湖胜景。

新祠告成祭文,便由之谦执笔:

惟子东浙大儒,西江都府,封侯庙食,经文纬武。提倡至道,曰致良知,坐言起行,百世之师。昔拜旧祠,遗爱所存,聿启新馆,桑梓斯敦。圣域贤关,宫墙在目,亭徐圃苏,高清是肃,坐几安善,笾豆馨,瓣香遥接,庶几式灵。

此文载于光绪十六年仲夏雕版的《悲盦居士文存》中,其时之谦早归道山。

《悲盦居士诗》,为其弟子和继子先后依诗稿抄录,由之谦自行按时序编辑,不但充实感人,将他二十岁以后的生命历程,具体地呈现在读者的眼前;只是到江西后,少有所作。

至于文章,除已付梓的《雪冤录》、《补寰宇访碑录》、《勇卢闲诘》、“双钩汉碑十种”的考证,新著《张忠烈公年谱》、《江西通志》某些篇章及丛书题跋外,一般散文并不多见。

《清人文集别录》中,评介之谦文存:

是集录文二十二篇(按,其中仅数篇,如王文成公祠告成祭文、新宁刘公墓碣铭、吴县潘公墓碣铭等外,余多代作),皆代人撰述者。惟汪汉郊《烬馀集》序,乃代许庚身作,余多不得主名。而皆寿序、碑志等应俗文,虽不刻可也。……是集刊成于光绪十六年,距之谦没已六岁,盖其家人仓卒裒辑而成,非之谦之志也。惜卷首无序目,莫由考见当时编次之始末耳。

对以精擅古文闻名的之谦,身后仅留下这样一本“虽不刻可也”的文集,实在是一件“非之谦之志”的憾事。

光绪七年六月,好不容易结束了《江西通志》雕版的工作,之谦病情却又加剧,他在给友人信中写:

弟迩日肝风之复作,风入左耳,流血水而聋且痛,现服药尚未愈也。

终于,他接到委札,继好友张鸣珂权代奉新令。董觉轩则分往奉新南方一县之隔的清江县。有朋友请他书额,他又习惯性地加上了“倚装作”的字样,表示他再一次整装待发。

大约六月末,之谦先令寿佺、眷属及男、妇十七八人自南昌登舟前往奉新。

稍后,之谦也与幕友上船出发,只是天热水浅,舟行缓慢,加上初三、四两日连遇大风,所以迟至初五才抵县境。由四十里外登陆,须乘肩舆前往奉新县城。路途颠簸,等到达时,行李各物,已经破碎不堪了。

哪知到了旅馆,刚刚下轿,寿佺便来吵闹,数说一名仆妇的不是,认为简直该杀该剁,非要赶走她不可。

知道寿佺素行的之谦,一言未发。

随后仆妇前来哭诉,表示行李和她的幼子未到,哭嚷不休,更受寿佺百般辱骂,使她不能再留,要回到省城南昌,请之谦赏她几千文,立刻动身回家。

正说话间,行李、幼子均已到达,仆妇情绪稍缓。之谦趁势劝慰;认为天黑了,行路太不安全,既然已经在家帮佣两年,不差一个晚上,待明天喝过接印酒再差人送回南昌不迟。仆妇听了也就无言而退。

只是寿佺依然不肯罢休,继续到账房大声辱骂,房中多人,只有一位叶姓亲戚婉劝,别人却冷眼旁观。之谦原想大声训斥一番,但见饭店人多,店东、男妇都在屋内,几经踌躇,终于隐忍未发。

不料,到了四更,仆妇竟自缢身死,之谦被其子叫喊声惊醒,急起抢救,但已回生乏术了。

由于尚未接印,仆妇命案仍归张鸣珂审讯。治理奉新长达十个月的鸣珂,虽然得罪一些富绅,对百姓则颇有德政,他审讯的公正性当不受怀疑,可以减少节外生枝。

之谦除借贷银两,在尸亲方面用些钱,减少纠缠外,只有听凭省方处分一途,希望中秋过后稍有进项,还清欠债。一旦官司结案,让寿佺携眷远赴扬州,自己也将引退。

之谦到达奉新后,原定初六接任,因仆妇命案延至初十。接着“观风”,了解境内各地政情,到廿七日才正式接任,署理县政。然而面对案牍,连书箱都不曾打开,终日忿恨,心灰意冷。他在寄觉轩信中,诉说命案始末,并表示:

若在中秋节后,则官亏可得千金,私亏有兴隆票作主;官亏则不了并不能行。拟先斥卖衣服器具,不足而后,以募化完工。拂衣归去作一品百姓何如?

儿子若亲生,则今日已杀之矣,此时只能待案了而后遣去。

悔恨中,他想到继子和七族弟间的纠葛:

之谦二十几岁时,寿佺祖父不顾伤天害理,把七族弟先人家产侵夺净尽,因此,七族弟和寿佺生父诚谦可算世仇。之谦老父在世时预料,其后人必遭天谴,得奇祸。

范敬玉死后,诚谦人虽鄙吝,却慷慨地收留了孑然一身的桂官。其后之谦以感恩的心情,收寿佺为继子,带在身边,一则减轻诚谦的家庭负担,并想藉身教改变寿佺的气质,勉励向学;加以他家世代积德,寿佺“天谴”或可化解于无形。

七族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性格,之谦知之甚详,但他既来投靠,如不留在署中,难免到外面惹是生非。想不到自鄱阳回到南昌后,竟变本加厉地教坏寿佺,奉承他,教他瞒上凌下和陷害他人的伎俩。如果这是报复寿佺先人侵夺家产之恨,未免过于阴狠。乐山、少庵,这些被陷害侮弄的人,幸被之谦发现,冤屈得伸。之谦并不只一次在公馆严斥寿佺。

不意,到奉新的头夜,便惹出大祸。

过不多久,之谦便发现,原想把仆妇自缢案提到南昌府审讯,速审速结,不过治他以“教子无方,治家乏术”的罪名,最多撤职,只要打发寿佺携带妻女到扬州去,从此划清界线,他就可以以自由之身到杭州卖画作文,过他的“一品百姓”生活,但是事与愿违。

首先是省署方面,有人要落井下石。其次是仆妇亲族,纠合讼棍要藉题勒索。

他写信给南昌友人雨楼:

雨楼仁兄大人阁下:连奉两书,具纫关爱。悠悠之口,闻亦可畏;弟前此力言已过,静候降祸者,亦料若辈之兴风鼓浪也。否则教子无方,治家乏术,罪过虽有,而亦不能加数倍。惟以若辈之意测之,则多加数倍尚未足耳,官场伎俩于斯可见矣!

之谦在奉新寓所,狭小的空间,强烈的西晒,感觉上极不舒服。据当地绅士表示,奉新新任到县,寓屋仅此一所;而且十二年前曾经出过凶案;这使一向不信鬼神的之谦,只望早日搬进衙门。

一天,他正进署料理房间和家具时,报说有三名妇女到寓所中吵闹,存心藉命案为由讹索金钱。之谦以县令之尊不便回寓争论,便托方典史出面料理。

其后方典史从妇女所乘轿夫口中套出话来。原来正是典型的讹诈集团,先由妇女来吵闹勒索。如勒索不遂,传信给南昌候在磨子巷烟馆中的讼棍,立刻大肆兴讼。

官场中摩拳擦掌,准备落井下石,讼棍讹索,行将大举兴讼,使之谦不但不想妥协,反而将整个案卷一概禀报南昌府提讯,公事公办。他在信中告诉雨楼:

此次若撤,则再须料理,官亏有移交款已动用其半,交代清楚,告病回去,再画画作文,仍可吃饭。逆子即不治罪,亦决计弃之,听其十年一觉可也(按,指命其携眷前往扬州)。私亏则只能兴隆票矣,冤哉!弟之谦顿首,十七日三鼓

在光绪六七年的病及宦海波澜的种种煎熬下,除为张鸣珂写字画扇外,并非全无所作。

六年五月,为友人云翔作《天中节物图》摺扇写榴花菖蒲,是之谦到江西后少有的应时应节之作。

同月,又为公勖楷书新出土古刻纨扇。晋隆安三年十月立的“杨府厝神道碑”,四川涪州乡民凿山时发现,归安姚氏珍藏。魏正光四年十一月立于山东黄县的鞠彦云墓志未注明藏者。款书:

新出土古版二种,谪书数字,为公勖仁兄览。庚辰五月,赵之谦九月,作篆书联:

荒山野水破茅屋;

商槃夏鼎周尊彝。

此联无上款,推测为自己欣赏玩味所作。当时志局同仁纷纷轮委到州县赴任,之谦独被谕留南昌评文,处理志局未了之务。“荒山野水破茅屋”,是他时时向往的自由生活境界;“商槃夏鼎周尊彝”,是他钻研半世无法忘情的稀珍。正如前面所书的新出土古刻一般,永远为他梦寐所求。

七年八月所画《竹梅》,正是在奉新仆妇命案发生未久,谣言四起,宦海掀波陷之谦于忿恨怨苦中的笔墨。条幅中以浓墨写成的梅枝,转折有致,梅后的几枝淡竹,如篆如隶的霜叶,充分写出岁寒之友的不渝情谊。这不禁使人联想他对张鸣珂处理命案公正性的信赖,以及他在寄董觉轩、雨楼等好友长札中,那种尽情而毫无掩饰的倾诉。

光绪七年,之谦为暌违已久的潘祖荫楷书一联和刻一方朱文印章。另一无年款的篆书联,推测也可能作于这一年。

勤攻吾短;

靡恃己长。

伯寅世叔大人命书,光绪辛巳,赵之谦联语,正表现出祖荫勤于政事、谦虚待人的朴实性格。

《近代名人小传》评同光朝士:

朴干推文祥,精毅推阎敬铭,若好贤勤事,表里不欺,则祖荫其人也。

又说潘氏:

治事勤,日寅而起,至官署恒在人先,舆马甚蔽,同僚多笑,所弗计也。

他一点也没有大官的架子,闲时到北京小酒馆中自斟自酌,酒后有人持笔砚相求,就为他们书额写联。

朝廷对潘氏的信赖和倚重,也与日俱增,光绪七年已累迁为国史馆正总裁,次年八月,即拜为礼部尚书。

光绪八年,慈禧太后颁赐画兰,感念他对政府的贡献。潘氏书来,请为斋堂刻印。封刀已达十年之久的之谦,破例为刻“赐兰堂”长方形朱文印,左右两边,饰以龙纹。

边刻:

不刻印已十年,目昏手硬,此为潘大司寇纪皇太后特颁天藻,以志殊荣,敬勒斯石。之谦“大司寇”,是刑部尚书的古称,潘氏于光绪五年四月调升刑部尚书。之谦自同治十一年春离京后封刀不再刻印;款称“不刻已十年”,可能是概略性的说法。

在赵之谦印谱中,这也是他有生之年所刻最后一印。

之谦在致友人信中,详谈仆妇命案发生经过,信末附笔:

六舍弟已病,病且重,不知如何,实一件大心事又起矣,现住何连翁处。

同年冬,得好友魏锡曾噩耗;这都使他在流年不利的光绪七年,更增加了心灵的阴霾。

接到魏性之报丧信函,为光绪八年正月,之谦于二月廿八日复信:

正月接来函,读悉一一,悲感累日。不意金石之友,不获金石之寿……而同时审定印文(按,指同治二年所刻四人审定汉碑印),仅弟一人为后死,可哀可叹。

弟年来亦善病,病辄经月,须发白其七,又健忘,非复昔时之强悍。所未去者,卑躬屈节之技,学十年不得一分,则仍是狂奴故态耳。

之谦子婿沈子余,经之谦多方推荐,终于由任官福州的傅以礼代觅福建候补巡检一职。子余有无到福州,情况如何,却连封信都不来。因此,之谦复函中,问子余近况,讨论结合诸好友之力为锡曾出书,誓言这年冬天必写好所托双节母传……

但他在江西官场所受的压抑之气,实在难平,故在信中,也痛诋江西官场百态:

闻闽中欲考官,不知能公道否;若考必公道,天下无不遇士矣。远不如江西官场,昏昏闷闷,人兽一关,人绝兽活,比养蛊者聚百虫器为可异也。

——尺牍通二三

之谦鄙视江西官场,乃至顶头上司,并非从此际开始,早在鄱阳时期,就曾在信中对友人倾诉:

□师新政,无一可取,其透顶混账。

又说:

今日方知作官之术,不出“卑鄙无耻”四字,断非我辈所能。……弟立定主意,总以明来,断不暗去,不贪赃,不通私谒,遇事躬亲,不诿诸他人。若仍有把鼻(按,指把柄),为彼拿著,则天命也,不怕亦不悔,以此待之;此等官岂人所为哉!

他又在信中,向子婿沈子余透露肯贿赂钻营者的一本万利:

而贺观察之挖调江南者,近复以彭力,奉调回省,充水师统领,可岁入万余金,江西第一道差也。二千金本钱,获此大利,各有因缘,莫羡人也。(叶公超藏)

其时江西官场之贪风,由此可见一斑。

光绪七年秋,之谦坐困奉新,为寿佺事受谣言攻讦,和省府某些不肖官员的推波助澜及讼棍纠缠所苦。所幸这年奉新丰收,冬漕开征,成果丰硕,县太爷的收入也水涨船高。到了八年二月底,公亏私债,竟然了却十之八九。希望秋天卸事后,能门无索逋者的踪影,于愿已足。作楹联悬于门上:

上相大猷,论语半部;

司空家法,篱落一声。

注中有欣慰自己终能保持读书人风骨的意味。

天有不测风云,到了八年夏天,奉新一带像光绪四年的鄱阳一样,忽然发了大水,不久水淹入城,之谦设香案求晴居然应验。幸而奉新地势较高,不到两日,洪水退净,田禾仍旧有救。只有城外数十丈长的下桥,冲毁一半,城墙冲坍十余丈,署屋泥墙全数坍塌。

之谦带头捐五十金,很快地修好联络城里城外的下桥,民众大表感激。

其余如上桥、城垣、署墙,也命县署抢修,到了六月下旬,一一修筑完成。县署后墙十丈,只好留待七月中新令到任,自行捐廉修筑吧。据说新令蒋知县,不但是老手,而且占到实缺,比他的“五日京兆”,可要幸运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