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治学修身养性(中华千年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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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三不欺

昔论者曰:“君任德,则下不忍欺;君任察,则下不能欺;君任刑,则下不敢欺。”而遂以德、察、刑为次。盖未之尽也。此三人者之为政,皆足以有取于圣人矣,然未闻圣人为政之道也。夫未闻圣人为政之道,而足以有取于圣人者,盖人得圣人之一端耳。且子贱之政使人不忍欺,古者任德之君宜莫如尧也,然则马閒兜犹或以类举于前,则德之使人不忍欺,岂可独任也哉?子产之政使人不能欺,夫君子可欺以其方,故使畜鱼而校人烹之,然则察之使人不能欺,岂可独任也哉?西门豹之政使人不敢欺,夫不及于德而任刑以治,是孔子所谓“民免而无耻”者也,然则刑之使人不敢欺,岂可独任也哉?故曰:此三人者,未闻圣人为政之道也。

然圣人之道有出此三者乎?亦兼用之而已。昔者尧、舜之时,比屋之民皆足以封,则民可谓不忍欺矣。放齐以丹朱称于前,曰:“讼,可乎?”则民可谓不能欺矣。四罪而天下咸服,则民可谓不敢欺矣。故任德则有不可化者,任察则有不可周者,任刑则有不可服者。然则子贱之政无以正暴恶,子产之政无以周隐微,西门豹之政无以渐柔良。然而三人者能以治者,盖足以治小具而高乱世耳,使当尧、舜之时所大治者,则岂足用哉?盖圣人之政,仁足以使民不忍欺,智足以使民不能欺,政足以使民不敢欺,然后天下无或欺之者矣。

或曰:“刑亦足任以治乎?”曰:所任者,盖亦非专用之而足以治也。豹治十二渠以利民,至乎汉,吏不能废,民以为西门君所为,不从吏以废也,则豹之德,亦足以感于民心矣。然则尚刑,故曰任刑焉耳。使无以怀之而惟刑之见,则民岂得或不能欺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