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生肖文化:鼠咬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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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三、敬鼠、媚鼠、鼠忌与驱鼠祟

民间认为,百岁之鼠可化为神(《太平御览》(卷911)引《玄中记》),而异鼠出现或鼠的某些行为又被认为是吉兆或凶兆的象征,因而人对之或奉为神,或视为妖,并相应地采取敬之、媚之、驱之、逐之的不同态度,由此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俗信和禁忌。

说起尊鼠敬鼠的信仰,不能不首先提到我国传说中的西域鼠国。从汉代起,西域鼠国的故事便开始流行。据说在西域鼠国,鼠被尊为王,出入有随从;鼠被奉为神,对之建祠设祭;上至君王,下至黎庶,无不恭敬从命;人过鼠穴,必须下马致敬。鼠出现在神殿之中,与众神共享祭祀。鼠国的祖先神、地方保护神、战神、财神多闻天王手中托着一只鼠,鼠成为财宝的象征。西域鼠国的敬鼠信仰是有一定的历史地理民俗背景以及生态环境为依据的(详见本书第七章)。

祭鼠、敬鼠、媚鼠的信仰通常是在某种与鼠有关的特定环境,在某些特定的人群中产生的。如东北奉鼠为仓神。据资料,以前,东北地区除夕元旦要隆重祭祀“万物之神”,除天地、祖先、稷神、五通神外,还有仓神(即老鼠,俗称“搬运大叔”)、库神(钱贯神,即蛇,俗称“白家”)。东北矿区尊鼠为鼠仙。

云南个旧是矿区,矿区里有座耗子庙。传说有一次,一个矿工遇塌顶,有一只鼠救了他,先把他引到粮库,让他有吃的;然后引他从地下逃出。为纪念鼠的功德,在个旧盖了耗子庙。

据说南方赤水河畔的船夫不仅侍奉“镇江菩萨”,还尊鼠为“管事”,敬之若神。如在航行途中,见鼠从舱底跑出,窜上岸去,或掉进水中,都认为是大祸临头。便立即靠岸停船,待祭过镇江菩萨和老鼠管事以后,方起锚开航。

从前青海一部分地区流行祭田鼠的风俗。农民播种后,如遇鼠害,便将馒头供于田头,烧香奉茶,并念《田鼠歌》:

汝为生肖首,乃为人之友。

民以食为天,歉收饿老幼。

今日田头祭,体谅农家愁。

远去食草木,禾稼莫动口。

旧时的戏班子也敬鼠。据《锦州市戏曲志》记载,东北的蹦蹦班(即二人转戏班)供奉胡仙(狐狸,通称胡三太爷)、黄仙(黄鼠狼)、柳七爷(蛇)、灰八爷(鼠)。东北作家王肯在《关东“吉卜赛”人》的系列散文中也提到了东北艺人称鼠为灰八爷之俗。为什么东北戏班子艺人要供奉鼠呢?东北民俗学家王光的分析很有道理。她说:“戏曲志上说的蹦蹦戏就是二人转。过去我也听二人转演员说过‘灰八爷’的事。二人转演员都很穷苦,置买‘行头’很不容易;而且他们演出、住宿的地点,一般都在大车店,店里老鼠很多,行头很容易被鼠咬破。供奉‘灰八爷’似有贿赂之意,恳求老鼠不要与他们为难。”

上海崇明一带旧时认为鼠咬物是由于人说了鼠的坏话,因而忌讳说鼠不好,甚至要叫它作“老鼠伯伯”以媚之。浙江丽水市遂昌地区流传一则故事,称鼠为“老鼠太公”。特别有趣的是,浙江蚕乡余杭一带不敢直呼鼠的大名,而改称“夜明珠”,大凡与蚕有关的物与事象都要改名称呼。当地民间艺人流传的民间歌谣《蚕花本子》中,有一段精彩的歌谣:

……看蚕娘娘顶认真,百样事情都要改。青姜改做辣头子,茄子改做落苏筷,粪笋改做粉一团,扫帚改做擂地光,犬儿改做办念子,猫儿改做官家郎,老鼠改做夜明珠,青儿改做窝一窝,见了百脚叫蜈蚣,小小花蛇叫秤梗,肉儿改做天堂地,虫虾改做倒宿娘,豆腐改做马白肉,鸡儿改做太子样。

丑陋无比的鼠竟然被称为“夜明珠”,而山西翼城把元宵节祀神蒸的鼠形面点称做“明眼子”,可能是强调了鼠擅长夜间看物,善于黑夜活动的特性,媚态之中显出几分滑稽。

尊鼠为鼠仙、管事、灰八爷、鼠伯伯、鼠太公,或者改称夜明珠,等等,一方面,自然有媚鼠之意,以消极的、讨好的方式祈求鼠不要与人为敌;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种古老的名的禁忌,称鼠为灰八爷、管事、伯伯、太公,而不直呼其名,以免触犯其禁忌。钟敬文在《中国古代民俗中的鼠》一文中,在《名的禁忌》这一小节里,举了典籍中与鼠有关的两个例子。一是《晋书?五行志》所记,中山王周南在襄邑做官时,见一鼠从穴中出,三次呼周的名字,周不应。到日中天时,鼠即倒地而死。这一故事又以《衣冠鼠》和《鼠冠》的篇名收入《列异传》与《幽明录》中。另一个例子是《幽明录》所记《清河鼠》的故事,同样讲述鼠所变的三尺之人,三次呼其名,警告太守,太守不应,鼠死。

除了名的禁忌外,各地还流传着形形色色的鼠忌。如山西《汾阳县志》(卷8,清康熙五十八年刻本)载:“正月二十二日,女不用针。正月晦,夜不点灯,为忌鼠。”山西《平阳府志》(卷36,清乾隆元年刻本)与《临汾县志》(卷8,清康熙五十七年刻本)载:“正月二十日,家食煎饼,名曰‘添仓’。夜不张灯,俗呼为‘鼠忌’。”山西《曲沃县志》(卷40,清乾隆二十三年刻本)载:“正月二十日,作煎饼,‘填仓’;不张灯,为鼠忌。”山西《永和县志》(卷24,民国二十年抄本)载:“正月十日,女不用针、不纺线、不磨、不食米,俗谓恐惹鼠疮。旧志,本日夜不点灯。”山西《浮山县志》(卷42,民国二十四年刻本)载:“正月二十日,夜则遍燃油盏,不留黑处,寝息不语,俗称为避‘鼠忌’。”山西《太平县志》(卷16,清道光五年刻本)载:“正月二十二日,女不用针。月晦日,夜不张灯,为鼠忌。”《绛县志》(卷14,清光绪六年刻本)与《河津县志》(卷14,清光绪六年刻本)载:“正月二十日添仓。夜不张灯,呼为鼠忌。”河北元氏县有“躲鼠”之俗,据《元氏县志》(16篇,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载:“正月十二日,妇女出聚门首,谓之‘躲鼠’,不然恐啮衣物。”河北邢台地区于正月二十五填仓日祈年禳鼠,据《柏乡县志》(卷10,清乾隆三十一年刻本)载:“正月二十五日,是日以灰画地作囤形,中撒五谷,压以砖石,曰‘填仓’,用以祈年禳鼠。”类似的俗信其他地区也有。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地区的鼠忌日在填仓节,也正是民间流传的鼠嫁女的日子,所谓鼠忌实际上反映了民间约定俗成的对付鼠害的一种消极态度。

一些民族和地区认为被鼠咬是不吉的象征,鼠会作祟于人,因而要举行各种仪式以禳鼠祟。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彝族专门举行的禳鼠祟很有代表性。据宋兆麟提供的《美姑彝族毕摩调查研究》资料的记载,美姑彝族的禳鼠祟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竹灵桩被鼠咬,则须行“祛鼠祟”仪式为竹灵除秽。竹灵是一小节竹根,是祖灵的寄居处,又是祖灵的象征,称为灵桩。据说以前是不用竹根作灵的,而是在人死时取下死者的一点软骨作灵,后来由于这块软骨不慎失落,被鸡吞食,或被鼠偷食,因而作超度时常常要一只猫守灵,也有取竹根和鸡来招灵的。民间认为,已经超度送到岩洞的先祖的竹灵被鼠咬或被雨淋,人会得眼病或其他病。祛鼠祟的仪式是先把被鼠咬坏的竹灵桩换成新的,然后插“祛污祟”神枝,缚猪鸡一对,用泥塑一鼠像,取一块大力籽果刺(这种果刺可用以灭鼠)沾于泥像上,放泥像于神枝尾端,用草结蘸水洒泼,并以荞麦撒之报毕,报人丁,净业,“灭火”,“断糟粕”(均为祛祟法),除秽(除秽时用泥鼠于神枝尾端在新竹灵周围顺时向转三圈,然后拿着竹灵过神枝除秽而上),将泥鼠送往石洞隙中。最后为竹灵行“囚刹”仪式(“囚刹”,即把鼠刹囚住,不得作祟于人。其法是插“囚刹屋”树神,用一鸡,把竹灵置于屋内),再将竹灵挂回原处。祛鼠霎时还要诵《祓除鼠刹经》。

第二种情况,美姑彝族认为,若衣服被鼠咬,也须行“祛鼠祟”仪式为衣服除秽。被鼠咬过的衣服,五十岁以上的人可以穿;小孩和年轻人是不能穿的,须行除秽仪式(其法基本同上)方可穿。

尊鼠、敬鼠、媚鼠只是人对鼠的态度、人鼠关系的一个方面;在大多数情况下,人还是千方百计驱鼠、灭鼠,与鼠作斗争。我国南北各地广泛流传的鼠嫁女俗信与文艺作品,最为充分地反映了人鼠关系的这种两重性。一方面,人为鼠定下了专门的日子嫁女娶亲,还为之准备嫁妆、鼠粮,嫁女之日不让小孩打闹,不舂不磨,生怕打扰了鼠的喜事,对鼠真可谓尊敬如宾,奉之若客;可另一方面,年末岁初即所谓鼠嫁女日,正是鼠的生育高峰期,此时不惊动鼠,诱其出洞,纵猫捕之,以期达到灭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