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房地产投资公司会议室内,老板李华、总经理王远、财务总监朵丽正在为一项汽车城的投资提案热烈地讨论着:
“李总,我觉得投资汽车城项目所需的资金量太大,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负债率,我不建议这么做。”总经理王远在会议桌旁说道。
“朵丽,你觉得呢?”老板李华看向财务总监朵丽,询问她的意见。
“我觉得可以,因为汽车城周边土地的地价正在急速地上涨,如果我们把周边的土地拍下来,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话,后期的效益肯定是不可估量的。”朵丽看着老板李华。
“你这不是把公司往火坑里推吗?现在公司的负债率已经达到上限,如果再动用一大笔资金投资汽车城的话,我怕公司的资金链会断,到时候一发不可收拾。”王远看着朵丽,焦急地说。
“可是,王总,咱们太阳新城的项目马上就要开盘了,根据目前的订楼人数来看,足够支付咱们拍汽车城周边土地的定金了。”朵丽看向老板。
“即使是这样,我觉得风险也挺大的,我还是持保守态度。”王远说道。
“这样吧,李总,我给你们做一个资金的流程演示吧。”朵丽拿出资料准备给大家讲解。
太阳新城总共有300套房,算平均面积为100平方米,均价为3万元一平方米,那么太阳新城总共的收入价值为:300×100×30000=900000000(元)。
按目前预订人数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行情来看,咱们太阳新城全盘出售的可能性为90%以上,而每位购房者的首付款为50%,也就是说,近段时间会有9亿×50%=4.5(亿)的现款流入公司账户。
而汽车城土地是最近两年才被炒活的,升值空间相当大,况且相比于其他地段的地价来讲,汽车城的地价并不算太高。如果拍下汽车城的项目,咱们预期要付的订金是3亿。
也就是说:
“行,就这样,按朵丽的方案做吧”李华赞许地看着朵丽。
请记住!
能够增加企业实力的投资方式
按投资物的性质,一般可将投资方式分为两类:无形资产投资和有形资产投资。投资方式的不同,企业设立程序也就不同,享受的实际税收待遇也不相同,有的甚至存在很大差别。投资方式筹划的存在依据便在于此。
1.有形资产投资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双方所签合同中规定作为外方出资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件,合营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件,以及经审批,合营企业以增加资本新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件,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这种规定是国家为了鼓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机械设备而制定的,其同时也可用来作为一种节税的投资方式。这种有形资产投资方式的选择在于对企业自身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税法规定的具体分析和把握。
2.无形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不具备有形资产的实物形态,但同样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无形资产一般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不具备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依据无形资产投资方式,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的超额利润,还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甲、乙代表中外两方投资者欲投资开办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创办过程中,甲需向乙购买一项技术,价值50万美元,须缴纳10万美元的预提所得税。如在筹划过程中决定该技术转由乙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则巨额的预提所得税便可省去。
纳税人应该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新办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购置的非货币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25%的,将不再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