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分娩及产后哺乳期是妇女一生中的一段特殊的生理时期。在这段时期中,妇女体内各系统的改变十分明显,其中,神经内分泌系统的改变尤为显著。妊娠末期,体内显著增加的雌、孕激素等内分泌激素,在产后随着胎盘的排出而迅速下降,可影响产妇大脑的正常功能。其次,产妇经历妊娠与分娩后,身体十分疲惫,而且,还要立即面临哺育新生儿的艰辛,也可引起神经内分泌系统的功能状态的不稳定。上述神经内分泌功能的急剧变化是产后抑郁症的潜在因素,而精神因素则起着推波助澜的促进作用。最常见的促发因素是新生儿的状况。生了女婴,受丈夫、公婆的责怪,或顾虑人家瞧不起而感到自卑;或家庭关系紧张,受丈夫、公婆等虐待、打骂,导致心理压抑;或新生儿有生理缺陷,或新生儿因难产而致残,因而感到希望落空、意志低沉,甚至产生自责或负罪感等。若孕前曾患过抑郁型精神病者,产后复发机会较多。
产后抑郁症是产褥期较常见的精神障碍,其发生率约为1‰~2‰,通常在产后6周内发病,少数可发生于产后2~3个月内。产后抑郁症的临床表现大致有以下几种:①产妇出现忧郁情绪;②几乎对所有事物都失去兴趣;③食欲改变,或为大增,或为大减;④睡眠不足或严重失眠;⑤精神焦虑不安或呆滞;⑥疲劳或虚弱;⑦不恰当的自责或自卑感,缺乏信心;⑧思想不集中,综合能力差;⑨有反复自杀企图。诊断标准为必须具备上述9项表现中的5项,这还不够,上述症状应持续出现达2周以上,或者虽只有1项症状,但必须每日出现才可能诊断。作为产妇家属只能根据上述标准作出臆诊,这有助于早期发现。发现后,应及时就诊,不要拖延,若等到病情加重,出现自杀企图时,治疗就费力了。大多数患者不需要用药,且多于产后6个月左右开始逐渐自行缓解,且可完全痊愈,所以,产后抑郁症的预后还是较好的。
产后抑郁症的临床表现轻重不一,像本文讲述的发生自杀的患者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患者表现为情绪压抑,并未因生下宝宝而高兴,常常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或感到十分疲惫、虚弱,睡眠差或严重失眠,有的还可出现不恰当的自责或有自卑感。患者的这些表现常不易引起亲人们的注意,更不可能得到重视。最严重的是出现自杀企图,但在付诸实施前,若不被十分关注,也常常难以被发现。其实,这种自杀企图常是前述症状没有及时得到心理疏导,抑郁没有得到释放,较长时间在心头积沉的结果。
由此可见,预防产后抑郁症的发生,首先要认识产妇体内环境的急剧变化,发现潜在的有可能引起抑郁症的基础因素。其次,产后疲惫的产妇极需亲人们的关爱、体贴和温暖,需要为之创造一种和谐、温馨的外部环境;在产后哺乳过程中产妇发生困难时,如乳房胀痛、奶少、乳头皲裂等,应对其耐心解释、疏导和安慰,帮助解决问题,不要不闻不问,甚至发火、训斥。第三,应关注产妇有无上述反常行为,即使很轻微的也应重视,及时设法疏导、排解;对于农村产妇尤其要处理好婴儿的性别问题,真正做到生男生女一个样,这样才可能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发生。一旦发现较明显的精神障碍,如明显的自责倾向或负罪感,尤其是有自杀企图者,应及时陪送至医院,进行专科治疗。
产褥期的心理保健十分重要,近年来报道,约30%左右产妇可因神经内分泌变化,引起皮质下中枢的平衡失调,情绪不稳定,可出现某些精神症状,如焦虑、激动、忧郁、沮丧、睡眠差、言语行动迟缓等,称为产后抑郁。产后抑郁常与难产手术、不良妊娠结局及家人的态度等有关,如因生下了生理缺陷儿、死胎,甚至连生下女婴,都可成为发病诱因。有的因生下女婴,引起公婆、丈夫的冷遇等发病。她们常自责自罪,甚至可出现自杀企图或他杀念头。如若发现有上述精神心理障碍时,应及时送其就医、治疗。
产妇分娩后,首先关心的是婴儿,所以,产后应将新生儿给产妇观察、抚摸。若新生儿有生理缺陷或死亡,不宜于产后立即告诉产妇知晓,可待至产后抑郁易发时期过后,产妇情绪较平稳时告知,并应多加劝慰,家人切忌对其冷淡、讥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