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生肖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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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生肖中的饮食文化

生肖文化早已普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就连饮食文化与生肖文化之间都有着一定的联系,饮食文化中与生肖有关的部分自有其独特的文化意义包涵其中。

烧菜用猪肉、鸡肉,美食有牛腩、蛇羹,无疑,这些都是饮食文化的一个方面,都为饮食文化增色不少。然而,谁能说这是吃生肖呢?除了吃之外,生肖与饮食之间还有很多文化方面的搭界点。

在中国古代,把一年四季中每季的第三个月称为季月,如三月为季春、六月为季夏、九月为季秋、十二月为季冬。又以五行配四时,春为木,夏为火,秋为金,冬为水,剩下一个“土”就配给季月。以五行配四时,再结合生肖,便有了所谓的“五时所食”之说。

东汉蔡邕的《月令问答》是记载十二生肖较早的文献之一。蔡邕将生肖与五行相结合,并与饮食联系起来谈论生肖动物:“凡十二辰之禽五时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牛、未羊、戌犬、酉鸡、亥猪而已。其余龙虎以下,非食也。春,木王,木胜土,土王四季。四季之禽,牛属季夏,犬属季秋,故未羊可以为春食也。夏,火王,火胜金,故酉鸡可以为夏食也。季夏,土王,土胜水,当食豕而食牛。土,五行之尊者;牛,五畜之大者。四行之牲,无足以配土德者,故以牛为季夏食也。秋,金王,金胜木,寅虎非可食者,犬豕而无角,虎属也,故以犬为秋食也。冬,水王。水胜火,当食马,而礼不以马为牲,故以其类而食豕也。”蔡邕认为,春属木,木胜土,而属土的生肖有丑牛、未羊、戌狗三种,又因为“牛属季夏,犬属季秋”,所以“未羊可以为春食也”;夏属火,火能胜金,“酉鸡属金”,就成了夏天之食;季夏属土,土可以胜水,猪属水,而牛属土,为何只以牛食,而不以猪食?蔡邕认为,土为五行之中最尊贵者,而牛是五畜中首要者,五行中其他四行所配的牲畜“无足以配土德者”,故“丑牛可以为夏食也”;秋属金,金胜木,虎为木,然寅虎不便食,因此以戌狗充之;冬属水,水可胜火,马属火,但“礼不以马为牲,故以其类而食豕”。蔡邕结合五行之说得出来的结论未免过于牵强,且也不符合实际。

《聊斋志异》中的龙肉

中国古代的第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中有一篇以“龙肉”来命名的文章:“姜太史玉璇言:‘龙堆之下,掘地数尺,有龙肉充其中,任人割取,但勿言‘龙’字。或言‘此龙肉也’,则霹雳震作,击人而死。’太史曾食其肉,实不谬也。”当然,龙并不存在,只是人们虚化出来的动物形象,龙都没有,何来龙肉呢?大概古人对于龙肉的向往比较痴迷,认为吃到龙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吧。

中国哈尼族的人们还有“祭龙肉”的习俗,但所祭祀的不是真正的龙肉,而是猪肉和猪肝,人们认为能够在市场上随便买到的猪肉并不能和这种在龙树下“开了光”的“龙肉”相提并论。龙肉煮熟后,大人们会先敬献祖宗,然后全家人按先大后小先女后男的顺序吃一口,依次排下去,每人至少要吃两口。人们认为祭龙肉是龙赋予的,每年都能吃上祭龙肉,无论身在何处都会平安吉祥。

其实,什么宜食与什么不宜食是由所食之物的属性以及人体内的营养平衡决定的,当然,饮食文化中人们的偏爱与禁忌是蕴含着很深的文化内涵与风俗习惯在里面的,应该尊重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的选择和自由。

延伸阅读

混合之食“十二象”

“十二象”字面的意思是说十二生肖一勺烩,从鼠至猪十二种动物样样皆全,而实际上是指有猪牛羊肉的混合肉食。发展到后来,穷人、乞们从各家各户掏过来的百家饭也被戏称为“十二象”,极言其杂。作家李人在《死水微澜》中记录当时下层社会的生活时即有对于“十二象”的描述:“一天哪里讨不上二十个钱,那就可以吃荤了!四城门卖的十二象,五钱吃两大碗,乡坝里能够吗?”在这里,“十二象”已并非原初的珍佳 ,而是成为了“大杂烩”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