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取名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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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借助人名和地名

给公司、店铺起名,无疑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创造性是所有好店名产生的共同源泉。但是,创造性绝不是无缘无故就可以生发出来的,更不可能无中生有。要想给公司、店铺起个好名字,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从已有的思路中发现新东西,展开新思维,进行新创造。

借名生辉的好处很多,方法各异,主要可分为借用人名和借助地名两种。

借用人名

以产权人或创始人的名字来取名,在我国一直比较流行。如著名的老字号“张小泉刀剪店”、“造才时装店”(张造寸)等。现代有以体操王子李宁的名字命名的“广东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及李宁牌体育用品系统,以著名歌星杭天琪的名字命名的“北京天琪艺术学校”等。此外,传统上还有许多是以“姓(名)十记”或“行业十姓氏”的方法来取店名的,如李记、王记、珍记(店主吴庆珍)、泥人张、烤肉季等。如果产权人或创始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时,则采取各取一字或概括简称的方式。如中国饮食业的老字号“老正兴”,最初取名“正兴馆”,是以两个经营者(祝正本、蔡仁兴)名字中各取一字命名的。至于“正兴”前的“老”字,则是正兴馆的名声打出去之后,同行中纷纷取名正兴馆,首创者为保持自己的名牌地位而加上去的。

借用地名

借地名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是较常见的一种命名方法,这种方法是以店铺、公司所在地的地名变换或者蕴含形式取名。著名指挥家郑小瑛的丈夫刘恩禹在东单的栖凤楼胡同开了一个酒家。地名是一定地域的名称,一提起某个地方的地名,人们往往能联想到一个地方的历史、文化、风景、物产等丰富的内含。因而除了通常作为一地之称的普通称呼意义外,地名还具有广泛而深刻的语义内容。

正因为如此,地名成为人们选择商标名称时经常考虑的素材。但另一方面,地名作为一定地域的专有名称,不属于一个工厂、企业。所以中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一个地方,除了现在使用的正式名字外,往往还有古名、别名,而这些地名由于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正式称呼意义,所以可以不受《商标法》中有关以地名作商标的限制,成为人们为商标取名的很好素材。如位于湖北武汉市汉江梅府的武汉市塑料厂的“梅府”商标,其名字就能够产生美好的联想。另外一些名胜景点的地名则更是名借地利,地借名扬了。如北京的长城和天坛、济南的购突泉、杭州的西湖等,都是人们广为选用的地名商标。

为了在商标名称中既传达商品的产地信息,又暗示商品的功能、品质等其他信息,可以用地名中的一个字与其他字配合,构成一个表示一定具体含义的新词的方法来取名。

延伸阅读

借典故起名的五种方法

1.可以一些著名的诗词警句作为依据。

2.

可以从熟悉的专业中寻找“典”,以作起名之鉴。

3.

为防重名,也可以花点力气去查一些不常见的书籍,从中发现璀璨的名字宝石。

4.

在常见的书中寻找,从普通中寻求不凡的搭配。

5.

借助工具书(词典、辞海)来据典起名。在借典取名中,必须弄清楚欲采纳的每个字的涵义,并注意两个字间的相互搭配效果,以免误弓而用错。搞不懂的“典”不用,有歧义的“典”舍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为名字增辉添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