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取名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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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改名的注意事项与原则

现代人想正式改名并不容易,必须将名字登记在户口名簿上。如果发现自己的名字不好,而改用某个名人的名字,并不一定合适。每个人的先天条件不同,故不能生搬硬套,只能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改名。另外,姓名的影响力大小与其使用程度有关,使用越多,影响力越大。

改名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因此,必须小心对待,同时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改名要慎重

改名,一般是指改常用名。改名之后,如果只是限于平常使用,就不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只要自己确认并且使用就行。

如果要改法定名,就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在改法定名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一般改了法定名后不能轻易变更。

一般来说,中国公民变更法定姓名,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改名应遵循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改名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尽量小改的原则应根据原名尽量小动的原则,可以变字不变音,如王止洋,可改名为王志祥。

2.轻改的原则

对于一些字意不佳或比较繁锁的字可做小程度的变动,只改动姓名中的最后一字或只改动中间一字。如张辛香,改名为张月香,只改中间一字;尹文德,改名为尹文星,只改最后一字。

3.中度改名的原则

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因此,在改名时,有些名字需要做大的变动,如三字姓名,其中两个字与原名字截然不同。例如李小菊,改名为李万芳。

4.大改的原则

在个别情况下,有些人的名字不仅仅是要改名字,而且连姓也要做很大的变动,既改名又改姓。如马得草(随母姓),后改名为吴润天(随父姓)。

以上介绍的只是改名的一般性原则,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环境、职业、地位不同,以及个人的喜好不同,在改名字过程中,还有许多可变通的因素,需要加以具体分析。名字作为姓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因此改名字的时候不能随心所欲地改,或者根据自己的喜好胡乱加以组合,而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广泛听取别人意见,或向有关专家咨询,使自己改的名字真正达到音形义的最佳组合。

改名需要灵感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名和取名一样也是一种创作活动。“文章本天然,妙手偶得之。”就像创作诗歌散文一样,要改个好名字,也需要借助机遇与灵感。所以,有时人们冥想苦思却一无所获,有时随心灵动,却能创作出新鲜而有趣的名字。

革命家李立三的名字的由来,如同他本人的革命斗争经历一样富有传奇色彩。李立三乳名风生,读私塾时,他的父亲李昌圭按祠堂的字辈,将其乳名凤生改为正式名隆郅。1929年他赴法勤工俭学,受到新的革命思想的影响。回国后,他找到革命领导人陈独秀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便于工作,他曾改名李能至,五卅运动后又改名为李诚。后来在和邓中夏坐火车到吴淞途中,他又提议把自己的名字改掉以便开展工作,邓中夏忽然抬头瞥见路边站着三个人,便灵机一动,建议他叫“三立”,后来又笑着说:“三立不大好听,我看叫你李立三得了。”从此,李立三便成了他的名字而被沿用下来。

这一例子还说明随心所欲、随机应变进行改名需要有个前提条件,那便是改名之人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深刻的思想。

延伸阅读

“聂耳”的耳朵很好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的曲作者聂耳,原名聂守信。他早年即表现出音乐方面的特殊禀赋,陌生的歌曲只要听几遍,很快就能学会。大家都夸奖他的耳朵特别好使,又看他的姓氏由三只耳朵组成,于是都叫他“耳朵”。聂守信觉得叫耳朵也不错,干脆改名为“聂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