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历代政治演进(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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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郡县制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加强了中央的权利集中,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直接有效的管辖。避免了长期以往可能会产生“尾大甩不掉,拥兵自重,危害国家政权统治”的政治局面,使得国家能进一步快速变强大。

春秋初期,诸侯国内普遍实行采邑制度。到了中后期,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按田亩征收赋税,原有的采邑制度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这时,一些国家在所占有的领地,推行由国君直接管理的县郡管理体制。最初的郡大约建于边境地区,区域虽大,地位却比县低。晋国的赵简子曾于公元前493年宣布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左传》哀公二年,这是我国历史上推行县郡两级制的开端。这个时候县的建制高于郡。开始时,县和郡都是有国君派官驻守,后来为了扩大兼并和抵御外敌的需要,就成了固定的地方政权组织,有权应变边境的突发事变。发展到了战国时,随着边地日益繁荣,就在郡下分设若干个县,郡在建制上的地位高于县,并逐渐形成郡县两级地方组织。郡县制从根本上消除了中央和地方的对立。

秦国实行郡县制的原因

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后,宰相王绾建议秦始皇分封他的儿子。廷尉李斯说:“周王朝始祖姬昌、姬武分封他们的子弟,同姓当封国国君的,数目很多。最初还能互相亲善,可是几代下来,情谊疏远,互相攻击,好象对待仇寇,周王朝天子无法禁止。现在仰仗陛下的神威,统一四海,全国只划分郡县。陛下的儿子们和功臣们,用国家赋税重重的赏赐,比较容易控制,全国都服从中央政府,才是安定天下的方略。所以,分封子弟,不宜实行。”赢政说:“天下永不休止的苦战缠斗,都是因为有侯爵、王爵的存在。感谢祖先在天之灵,使天下安定,不再有干戈,如果再分封子弟,建立封国,是又培养另一场永不休止的苦战缠斗。然后再去扑灭动乱,岂不困难。”于是,天下分全国为三十六郡。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以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郡县制的作用

郡县制确立后,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延伸阅读

秦始皇实行“郡县制”对后世的影响

1、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2、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3、建立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秦的暴政造成人民处境的恶化。

对后世的影响: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政治制度具有很大的开创性,它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