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王本来就有一副很不错的嗓子,在400多户的人家的小山村里,没人不佩服他的歌声。渐渐地,流行歌曲唱出点儿名堂来,他便走南闯北地唱,挣大钱。
歌王能词能曲,一般唱他自己的作品。他有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他觉得流行歌曲这玩艺儿,主要是演唱者的风格独特,这样才能叫座儿,于是歌王将所唱的歌子做了一下处理,比如在某几个字搞点儿八分之一的延长或空拍什么的,因此,他的歌又很是多出了一些特色。
唱着唱着,歌王走出去很远很远,两三年没有回那个小山村。
小山村的人们可是一刻也没忘记过他们的歌王。歌王有一首成名作《雨花》,让他们录了音,见天在村上的大喇叭里放,直放得妇孺皆会,且都能模仿歌王的演唱风格,连一些极细微的特殊处理也丝毫不差。
歌王是小山村人们的偶像。这多年不就出了这一个人物嘛。细算起来,百十个村合起来经过个几百年也未必出得来一个,容易呀?
终于有一天,歌王衣锦还乡,西装革履地返回小山村里来看望乡亲们。众人先是一愣,小伙子变得年轻许多,几乎认不出来,外面的世界真了不得!
好家伙,山里人比过年还热闹,争着抢着款待自己的亲人,最后当然还是让村领导占了先,请歌王饱餐了一顿山珍宴。
酒醉饭饱,歌王便去大场院与乡亲们见面,大家听他天南地北地侃他在外头见过的世面,那滋味比每个人都亲自出去看看走走一点儿也不差啥。
接着就有小孩子哼起了歌王那首《雨花》,维妙维肖很像那么回事儿。大伙便斥那多嘴的孩子:“一边丢人去,在哪儿都敢咧咧!”歌王来了兴致,主动要为家乡人唱支歌,大伙求之不得:“就是〈雨花〉!”歌王也无须推辞,开口便唱,这歌子他唱了一万遍足有。
曲罢,冷场好几分钟。人们面面相觑:这怎么会是歌王?不过就是有副好嗓儿,但是多处细节错了,味儿也不浓。在别处唬人行,山里人记得巴巴准,休想瞒得过去!这小子,怪不得起初就看着不象,怪不得话恁多,原来真是假冒伪劣,是个学了歌王的歌回来蒙人的骗子!
有个男人抢先“嗷”地一嗓子:“狗日的,你不是歌王!”歌王诧道:“我怎地不是我?”“还嘴硬,打个狗日的!”霎时拥上来一帮,拳脚如雨,将歌王打倒在地,幸得村干部懂法,才没出人命。
不容辨解,歌王被撵出圩子。
打醒酒的歌王很伤心,他可是乡情为重,否则要命也回不到这儿来的,家乡人究竟是怎么了,忽冷忽热,有什么必要不认他这个歌王呢?
歌王放不下的是家乡人诬他为假冒歌王,他觉得必须把这件事搞清楚。但是他不明白挨打的原因,急切还真想不出办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