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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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大脚

筹划了好几天,白费。生就的骨头长成的肉,这玩艺儿没法改。

这双大脚当年真害苦了她。那时她不过十四、五岁。到沟外念书得过一条小河,夏天遇上涨水,独木桥淹了,小伙伴们绾巴绾巴裤腿,趟着过。她也趟。可有一遭刚脱下鞋来,恰巧栓柱子回头,“妈”地一嗓子:“哎哟,大脚”!所有的伙伴便都来看,都一齐“哎哟”。窘得她当时眼泪刷刷淌,真想一头扎进河流里淹死了事。

不怪别人。连她自己也没法不承认这双脚难看:又长又弯,二拇指比大拇指长出一大截还不说,小脚趾旁还鼓出一个包!寒碜!但有什么办法呢?她鞋子已小到43号,整天挤得生疼也不敢脱下来,还能剁一截去?

福来子很快跟她生分了。福来子原先拿她可好呢,上学、剜菜哪回都约上她,遇事也总是偏她护她,自从那次注意到脚,就两样了。她成了怪物,一天很少有人搭理她。更令人不能忍受的是兰花她们几个女孩子,不管水大不大,放着独木桥不走,偏偏要趟。露出那一双双白嫩嫩的小脚……

不知哪个短命的,又学了段破唱儿传开来:“脚大站得稳呀,鞋大好绣花,一匹绸子做双鞋,将打将够哇……”单等她在半拉时,抻着脖子吼。她生气,但又不敢管。我唱大脚唱你来么。捡银子捡钱还有捡骂的?只好晚上拱进被窝里掉泪。

只要能换兰花那么一双小脚,将来嫁给王膘子也干,她有几次这么寻思。

以后她得了个“孙大脚”的代号,还有人解释说孙大脚就是孙子脚大的意思,再以后就是所有的男孩子无论高的矮的丑的俊的就是没人理她,连富农的女儿孙焕芳也有了对象单单只剩孙大脚一人没主。

恨也没办法,她只好拼命读书。读那些枯燥无味的书。想不到她因此得了相应。一恢复高考,就让她考上了,全县第一,上海复旦。

渐渐地她把那个令人恶心的外号淡忘了。大地方人对脚不那么十分关注,她的自卑感也相应地减弱,消失。在研究民俗时她才知道,她的故乡讨厌女子脚大比其它任何一个地区都甚。于是她发誓终生不再回去。想了,让父亲母亲来看她,捎带逛逛大城市,不比拱那沟筒子强!

但这回是非回去不可了。不亲自回去考察,她的那本有关民俗的书便难以印得理想,有些材料欠缺。

那就回去。尽量弄双从视觉上显得小一点儿的鞋,穿了回去。

县文联用小车直接送她回故乡。省文联的干部,了得!

早有乡亲们候在村口。这山沟自打有人烟到现在,独出了这么一个当官的,而且是省里的官,那庄重当然不须描述。

一眼认出了兰花栓柱福来子,都三十来岁的人了,好快!瞅瞅自已,有些得意,虽然迎上去握手时迈步仍有些谨慎,唯恐那双大脚扫了兴。

忽然她有了发现。这个村的大姑娘小媳妇一律都穿大鞋少说也得比脚大一两号码。肯定不是特意穿给她看的,因为有些鞋看上去穿了一两年了,而一个月前连父母也不知她要回来的。

嗯?

静下来以后,她开始搞民俗调查。说到脚,都摇头:“脚大点小点有啥?那玩艺儿是天生的,咱这山沟上坎下坡的,脚大更好,越大越出活儿。”

她纠正说不。从前咱这儿有风俗,歧视女人大脚,当初必然有说道有原因。

白费。死活没人承认有过大脚小脚的事。

她不无遗憾。那本书终于还是少了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