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摩尔根著
“作者简介”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1818~1881),是美国著名人种志学家、历史学家。他生于纽约州,1840年毕业于高等学校,1842年获得律师资格。此后长期做律师工作。他参加了大易洛魁社,成为该社的积极成员。在这期间,他多次深入印第安人居留地,对印第安人有了深入了解。1847年,他被易洛魁民族塞内卡部鹰氏族收为义子。之后他受纽约州大学之托为一家博物馆收集有关印第安人的物质文化资料。1851年婚后他一度停止这项研究工作,1856年重新拾起,并成为“彭迪特俱乐部”的领导人物。他还积极参加政治活动,曾先后当选为州众议院议员和参议院议员。晚年摩尔根在学术界声望极高。曾获得联合学院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成为国家科学学会成员、国家科学院主席。
摩尔根的其他著作有:《易洛魁联盟》、《人类家族的亲属制度》、《美国土著的房屋和家族生活》等。
“内容精要”
该书分为上下两册,共四编二十六章。
第一编: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
摩尔根根据生活资料的进步,通过对原始社会各发展阶段的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状况的描述,在本编中系统提出人类社会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科学论断。本编分为三章。第一章: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在本章中,作者认为,人类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迈步,通过经验知识的缓慢积累,才从蒙昧社会上升到文明社会。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人类进步体现在发明和发现、政治观念、家族观念及财产观念的发展四个方面。研究这些方面的前提是区分氏族社会和国家,为方便研究,可以生存技术为标准将人类文化分为蒙昧阶段、野蛮阶段和文明阶段。第二章:生存技术。人类能否征服地球,全取决于生存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人类经历了五种生存技术:(1)在局限的生活环境内以植物的根和果实为天然食物;(2)鱼类食物;(3)由种植得来的淀粉食物;(4)肉类和乳类食物;(5)通过田野农业而获得无穷食物。第三章:人类发展进化的比例。作者将人类各文化阶段的主要成绩予以分类,得出“人类的发展速度必然循着几何比例”的结论。
第二编:政治观念的发展
本编主要讲述社会形态由以人身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向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政治社会即国家过渡的发展过程。共分为十五章。第一章:以性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作者推测以性为基础的婚级制是较氏族更为原始的组织,它出现于低级蒙昧社会,其主要原则是在规定范围内实行共夫共妻,这亦是此时社会结构的组织原则。氏族组织成熟后,婚级制从属于氏族。第二~五章描述了易洛魁人的氏族、胞族、部落和民族。作者认为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形式和普遍形式。氏族是具有共同氏族名称的血亲团体,有亲属关系的几个氏族为了某些共同目的而结合成胞族,部落由若干讲同一方言的氏族组成,常分为一些胞族,几个亲属部落为了军事目的结合成部落联盟,这样组成了氏族社会。氏族最初为女性世系,后为男性世系,氏族内有氏族法。第六~七章通过对加诺万尼亚族系及其他美洲土著进行对比研究,进一步证实氏族制在美洲印第安人中普遍存在。第八~十三章介绍了希腊罗马的氏族组织及政治社会的建立。希腊罗马的氏族组织同易洛魁部落相似,但他们形成了民族。他们的世系为男性。他们的管理制度是军事民主制。雅典国家是由氏族社会直接内部转化成政治社会而形成的。罗马国家是平民同贵族斗争从而摧毁氏族组织建立起来的。第十四章:世系从女系到男系的转变。通过探讨希腊罗马的世系,作者提出私有财产和由此引起的继承权问题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的动力的观点。第十五章:人类其他部落中的氏族。作者通过考察古代社会各民族的氏族制,进一步证实氏族制在原始社会中存在的普遍性。
第三编:家族观念的发展
本编论述家庭形态发展理论,分为六章。第一章:古代家族。作者指出,人类自脱离原始杂交状态后曾依次经历五种婚姻家庭形态:血婚制、伙婚制、偶婚制、父权制和专偶制家族。亲属制度以此为基础,但总落后于家族形式的发展。第二~五章中作者分别介绍五种家庭形态,他认为婚姻的范围随着社会进步而逐渐缩小。第六章:与家族相关的制度的秩序。作者按顺序将原始社会中主要社会制度和家庭形态罗列出来,清楚展示出人类在这一时期的全部进程。他指出社会组织同家族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第四编:财产观念的发展
这是全书的总结部分,分为二章。作者认为财产观念的产生发展同生存资料的获得紧密相连,它促进了有关它的所有权和继承权的某些规则的发展。原始社会中存在过三种继承法。财产的集中,导致阶级斗争和奴隶制的产生。由此作者最后揭露了资本主义的本质,预示其必亡的命运。
“学术评价”
这是一部重要的论述原始社会状况的著作。作者首次提出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础,认为人类经过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才进入文明时代,以唯物史观阐述了其对原始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论断,在历史学和人类学、社会学领域均起到革命性作用。这部书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重视,他们在此书基础上分别写出《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