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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爱弥尔,或论教育》:教育技术论的名著

〔法国〕卢梭著

“作者简介”

本书作者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杰出的政治思想家、文学家卢梭。他的才思文藻风靡了当时的整个欧洲,并为后人留下了一系列划时代的巨著。

有关卢梭的生平简介,本书在前面已经作了介绍,这里不再重复。

“内容精要”

“无论制定什么计划都必须考虑两件事情,第一是那个计划要绝对的好;第二是那个计划是否容易实行。”

卢梭留下的这本《爱弥尔》,本来是指导实践、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作品,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革命的宣言。在现存制度下,宣言的命运只能是或被镇压或被漠视或被驱逐。卢梭和他的《爱弥尔》也完全遭到了这种不合理的对待。“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该书的这个开头语,确实是向时代的文明所作的果敢的挑战,而这正是该书的基本命题。

该书由五卷组成。全书的主题是使一个叫爱弥尔的孩子如何适应自然教育,各卷的主要内容与爱弥尔的发展阶段相对应。第1卷是乳儿期;第2卷是幼年期;第3卷是少年期;第4卷是青年期;第5卷是对爱弥尔的伴侣苏菲的教育,即论述女子教育。

“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我们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没有辨别能力,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生时不具有的东西,我们长大之后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的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

这三种教师的教育方法有冲突时,孩子就不能成为各方面都均衡发展的人。教育一致,向着同一目的时,孩子就能按本来的目标受教育,度过始终如一的人生。

三种教育之中,唯有自然的教育是人所无法决定的,其他的教育必须和自然的教育配合一致。如果三种教育只不过是有所不同的话,教育是可能进行的。但是如果互相对立,教育就不可能进行。人类必须同自然或社会制度进行斗争,必须决定是造就人还是造就公民。

卢梭设想了自然状态,说明了人类的共同体中有两种互相对立的目的,预想了与此相对应的两种相反的教育形态。一种是一般的公众教育,另一种是个别的家庭教育。卢梭对所谓“国家”和“公民”这种近代语言是持否定态度的,所以他认为公众教育不能存在,家庭教育才是惟一的希望。

为了把自己造就成为绝对完整的、自己就是全部的那种自然人,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原则呢?下面是卢梭的准则。

第一个准则:使孩子充分利用自然所赋予他们的一切力量。

第二个准则:在身体方面和智慧、能力方面,给孩子以必要的帮助,弥补他们的不足。

第三个准则:孩子们的异想天开不是自然发生的,只限于在他们真正需要时才予以帮助。

第四个准则:仔细注意研究孩子,分清孩子身上直接由自然产生的东西和由主观臆断产生的东西。

“这些准则的精神是多给孩子以真正的自由,少让他们养成驾驭他人的思想,凡事尽可能让孩子自己去做,少要别人替他们做事。”

卢梭在列举了上述教育原则之后,又提出了每一发展阶段需要研讨的事情。从哪一卷开始读都可以,卢梭凝视着孩子,他的眼睛是温和、尖锐而广阔的,完全可以不去介意他的若干自相矛盾之处。特别是见于第4卷的关于青年本质的记述,是美好而且严肃的。此外,这一卷中所写的“萨瓦省一个牧师的信仰自由”对了解卢梭的宗教观和哲学是绝对不可忽略的。正因为这一章,卢梭才被视为异端。

卢梭的“自然”是极难理解的概念。现举他的一个说法如下:

“我们生来是有感觉的……当我们一议论到我们的感觉,我们便希望去追求或者避免产生这些感觉的事物,我们首先要看这些事物使我们感到愉快还是不愉快,其次要看它们对我们是不是方便适宜,最后则看它们是不是符合理性赋予我们的幸福和美满的观念。随着我们的感觉愈来愈敏锐,眼界愈来愈开阔,这些倾向就愈来愈明显,但是,由于受到了我们的习惯的遏制,所以它们也就或多或少地因为我们见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产生这种变化以前,它们就是我所说的我们内在的自然。”

“学术评价”

卢梭的教育方法也完全适用于今天的教育,该书也是杰出的教育技术论名著。书中阐明了卢梭一派所主张的赞美自由、摒弃人为造作的哲学的教育论。必须熟读深思才能理解其真意,是值得精读的名著。

这一作品的独创性,在于对自然和社会、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对立、自然的优越地位等问题的看法,发展了卢梭自《论学问与艺术的进步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一书以来一贯主张的观点,阐述了新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