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我们下榻的旅馆不远处,就是纳尔逊圆柱纪念碑广场。广场并不大,实际上是几条放射形马路的会合中心。那天,詹纳尔先生陪我们参观国立画廊出来,曾在这广场停留片刻,照了几张相片。说实在的,这不大的广场给我留下的印象,倒不是高踞在半空的那位海军上将的荣光,而是在车水马龙的围裹中,显得十分湫隘的广场上,那些平和安详的的鸽群。
总有好几百只吧?或许还要多些,都是清一色的瓦灰色的鸽子,在广场的各个角落,或飞舞,或踯躅,或觅食,或憩息,对那样一个喧腾的世界,处之泰然;对那些众多的游客,行人,街头音乐家,了无畏惧之意;甚至对那些喂食者,还表示出一点亲热的感情呢!
好几位妇女,推着婴儿车,让她们的孩子掰碎了面包,掷给围绕着的鸽子。也许这类小生物的性格温和,并无互相抢夺争斗的行为,也许因为喂食的人太多了,吃得太饱——确实,每只鸽子都那样肥硕,颇像温文尔雅的绅士似的,点头哈腰,互敬互让。有些鸽子还落到婴儿车上,和黄发碧眼的洋娃娃嬉戏。也有的游人,把鸽子抱在手中抚摸,好像并不见到它如何不安,大概也是习惯成自然了。
这种飞飞落落的鸽群,看来是无主的,然而又似乎是固定地栖居在这里,估计年头不少了,也不知繁衍了多少代。于是鸽群成了纳尔逊圆柱纪念碑广场的一个特征。鸽群在伦敦似不鲜见,在议会大厦门前见过,在大英博物馆的庭院里见过。但据我所见不多的伦敦市区,好像以这个广场的鸽群最为繁盛。
那位打败拿破仑的海军上将在半空里,雄伟是有的了,但也给人留下高不可攀的感觉。可那位战胜法西斯,同样在海军服过役的丘吉尔,他的雕像就矮多了,和许多其它雕像同在一块草坪上,他那矮胖微驼的身躯,只占了一小角。这就使人感到亲切一些。至少能相信他曾经是活在世界上的一个人,而纳尔逊,也许年代久远,却成了似乎并不存在的神。但我所以不愿仰视这位英国人眼中的尊神,或者在丘吉尔像前伫立,而愿意多看鸽子,草地,和开得正旺的黄水仙,也许是透露出生机的大自然的一切,更吸引我吧?谁知道?尤其在参观了以杜素夫人命名的蜡像馆以后,这群广场上的鸽子,好像更让我着迷。无论那些数以千计的蜡像,怎样栩栩如生,怎样以假乱真,都只不过是些永远一副姿态的,没有生命的躯壳;而这些灰溜溜的鸽子,也许模样不怎么俊俏,也许吃撑了,走起来蹒跚的体态很可笑,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洋溢着生命力的小动物,那毫无矫饰的自然神态,我以为更美一点。
这个举世皆知的蜡像馆,在我国也是久负盛名,从清朝政府出使英国的薛福成,到前年访英归来的冯骥才,都曾著文介绍过伦敦有、巴黎也有的这类蜡像馆。当然,如今我们慕名而去的蜡像馆,恐怕已非前辈薛福成所见的那样子了。它也是在不断地更新,新的如网球明星麦肯罗、球王贝利、戴安娜王妃,和为英国人熟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滚石乐歌星,演员,电影明星,以及抢劫犯,杀人犯,在浴缸里杀死好几个妻子的恶魔等等,都在展览之列。
我想,这种蜡像馆应该列入“市民艺术”这个范畴里去。因为崇拜名人或者名人崇拜,是市民阶层的一种特性。希望自己跻身于名流社会,是小市民无时无刻都在追求的梦想,蜡像馆正好满足了这种心理。这些名人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可以靠得很近地观察他们,可以和他们合影,当然也可以觉得这些名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一种刹那时间与名流平起平坐的欣慰感,使自己的精神上得到了餍足。虽然那是个蜡像,但由于惟妙惟肖,形象逼真,所以也并不妨碍市民们去寻求短暂的享受。否则,我就不可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络绎不绝的观众,排着队入场,把整个蜡像馆挤得满满的。
蜡像馆是要凭票入场的,票价也并不便宜,可观众之多,出乎想象。但纳尔逊广场附近的、收藏了许多名画的国立画廊,相对比较起来,参观者就少得多了。尽管是免费的,吸引力也较蜡像馆逊色,因此,很为那些给人类文化做出杰出贡献的大师们,如达芬奇、拉斐尔、伦勃朗……抱屈。
也许因为我在这里欣赏了纳尔逊海军上将指挥海战的场面——这是整个蜡像馆最宏大的制品,在震耳欲聋的枪炮声、厮杀声的音响效果中,那些在战舰甲板上的将军、士兵、水手、伤员,浴血奋战的情景,使我们走过上下几层展室,才得以结束这种强刺激而清静下来——所以我觉得纳尔逊碑下的布满广场的鸽子,和我从国立画廊中,欣赏了那么多仰慕已久的名画原作,走出来的心情,十分吻合。因此,詹纳尔先生(一位对中国当代文学很感兴趣的博士)为我摄影的时候我请他用鸽子和游人作为背景,无需乎那高耸的圆柱纪念碑。
作为英国人的一种骄傲,蜡像馆煞费苦心构思这个大海战的场面,也许是值得的,可以理解的。仅就这一局部来讲,也还能给人留下印象。但是,整个蜡像馆,实在应该算作一锅大杂烩。我不知道据说是英国的一道名菜的“李鸿章杂碎”,其味道是否与此近似?当我们看完了以地狱统称的那些绞刑、电椅、枪杀、断头台、奸淫、盗掠、谋害、抢劫种种蜡像以后,紧接着就是纳尔逊这赫赫战功的大海战场面的时候,无论如何也产生不出原设计者所想达到的效果。这大概是市民艺术的一种特点,它能够把最神圣的和最卑微的,最高尚的和最庸俗的东西,融为一炉。也把商业化、市场心理、追求感官刺激和低级趣味,与艺术羼杂在一起,于是成了难以领教的大杂烩。
因而,我走出蜡像馆,确实感到一阵轻松。隔天以后,来到这个广场上,宁可多看几眼鸽子,而不愿向英雄致敬,恐怕就是在蜡像馆里,被超过忍耐度的音响效果震得晕头胀脑,一想起来,就条件反射地头痛了。
其实,把市场价值规律注入于艺术生产之中,也算是一种常见现象。有一次,和英国同行谈话时,他们对中国已经出版了《莎士比亚全集》表示惊异。狄更斯和哈代的绝大部分作品,也已有了中文译本这件事,同样使他们感到兴趣。例如《罗米欧与朱丽叶》、《德伯家的苔丝》,还有多种版本的译文,更使他们意外。可是,一听说英国的推理小说作家阿·克利斯蒂的几十部作品,中国差不多快出全了的时候,就有点不可理解了。说起来,也很简单,只不过是生意经罢了!翻译界、出版界如此现象不算个别的话,那么文学界也无独有偶地出现过翻版别人作品,复制外国佳作以多得稿费,一味低级趣味,拼命粗制滥造来牟取暴利的丑闻。因此,我反而感到在这个绝对商业化的伦敦市中心,有如此一块留给鸽子活动的广场,倒也觉得即使像这样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在追求利润、剥削剩余价值、掠夺海外殖民地之余,能够注意到生态的平衡,文化的保护,环境的优美,以及有一块让鸽子啄食的地方,创造出一种宁静和平的气氛,恐怕不能一概斥之曰罪恶的。
我喜欢这广场上的鸽子,我期望我们有这样的鸽子广场。
鸽子对人是容易亲近的,但要对所有人都毫无顾忌之心地信赖,恐怕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能对它们有任何伤害。在这里,我没有见过追赶扑打鸽子,更没有见过蹂躏虐待鸽子的现象,也看不到持汽枪以射杀鸽子为乐的恶少,和偷几只鸽子,掖在怀里、回家炖了吃的歹徒。也许不该把话说到绝对化的程度。但是,如果有什么伤害行为,以致使鸽子感到生存危机,怕它们早就飞得远远的了。
还记得那年冬天,北京玉渊潭湖面上,落下来四只白天鹅,被一位勇士射杀了一只以后,这两年玉渊潭再不见这些嘉宾光临了!
西方人对于鸽子,受宗教的影响,感情又比其他飞禽类更深切些。《圣经》里那个造方舟避难的挪亚,要不是放出的鸽子给他衔回翠绿翠绿的橄榄枝,不知还要傻等多久,由此起始,鸽子作为和平的象征,也受到人们格外的关心。
撇开宗教不讲,一个城市,除了健康的人,活泼的儿童,茂盛的花草树木,显出生机盎然的气势外,若缺少了麻雀的啁啾,喜鹊的聒噪,燕子的呢喃,鸽子的叨咕,还有那些黄莺、画眉、百灵、靛颏的鸣啭,这城市岂不寂寞单调么?
爱鸟周活动,在我们国家这个城市、那个地区开展起来,真是令人振奋。但是生产以屠杀鸟类为主要用途的汽枪工厂,似乎还在不停地制造,有些商店在减价处理卖不出去的汽枪,正大力推销,这也真是令人费解。一些持枪的青年,仍旧不受谴责地以射杀鸟类取乐。前几天《北京晚报》刊出一条消息,哥哥玩汽枪,把妹妹的眼睛打瞎了。这个从打鸟到打人的悲剧,不正表明“文革”的影响与余波,在青少年心灵中也在起毒害作用吗?
回想十年浩劫当中,岂止鸟类遭殃,连人(其中包括创造我们新中国的老一辈革命家)都不当人待咧!“文化革命”实际是一场残忍的比赛,酷刑的展览,法西斯专政的预演。人与人的关系只剩下两个字,一个是恨,一个是斗。舍此之外,别无其他。所以,这种恶的泛滥,非一时半时能够沉淀的。不是有驱车围剿黄羊的官长么?不是有猎杀白鳍豚的渔民么?不是有枪击白天鹅的青年么?不是有用铁钉喂海豚的游客么?这就是在恨与斗中发展了的残忍天性,在无法施之以与人的情况下,只好拿动物来发泄兽欲了。
纳尔逊圆柱纪念碑广场的鸽子,是幸运的。但是,我想,当那个被打瞎了眼睛的小姑娘长大一点,等我们国家两个文明的建设有了一定成就以后,她那另一只明亮的眼睛,定会看到我们的鸽子广场。
在伦敦,不但有成群的鸽子,还有许许多多的狗和猫,种类之杂,数量之大,在日常生活所占位置之重要,饲养训练学问之深奥,与主人关系之亲密,都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我没有亲眼看到狗的医院、美容院、服装店。但我在电视里,见过广告推销的猫食罐头,装潢很漂亮,打开来倒在盘子里,一只大猫和三只小猫,一会儿就给吃光了。甚至在有色人种较多的地区(通常是不富裕阶层聚居在这里),也能在杂货市场里,看到出售狗窝或者猫窝的摊贩。这种窝很像一只巨大的懒汉鞋,质量有草编、棉织和毛毡的区别,价格也不相同。至于在小汽车里,探出一只狗头,打量行人和街道,则更常见了。由此可以想象,他们对于动物的爱护、怜惜,到了何等地步?太过格也就难以赞美了!
有一次,我乘地铁回到我居住的旅馆所在地Strand,一对绅士夫妇也在这一站下车。伦敦地铁里面,有许多纵横交错的通道,常常碰上街头歌唱家,在这里自弹自唱。应该说,唱得还是满不错的,也许通道里音响反射和共鸣性能良好,听起来显得那样悦耳。歌唱家当然希望你为他美妙的歌喉,付上一点钱,但你不付,他也微微一笑,不会在意。不过,从他衣衫的寒怆,可以判定他决不是为艺术,而是要让艺术为肚子服务的,真遗憾,出国后变得阮囊羞涩的我,也只好掉脸离去。不光我,包括那对绅士夫妇,同样走开,而且还昂着脖子不屑一理地走开的。
我和这对绅士夫妇,前后脚乘电梯升到了地面。在地铁出口处,一条显然不是离开了主人,便是迷失了方向的狗,正在那里张望、寻找,发出呜咽的声音。
他们已经走过去了。当我走到这条毛茸茸的、长相奇丑的狗身旁,那对夫妇先是犹豫地站住,接着返回来。那种异常的关心,使他们不忍离开这条可怜样子的狗,蹲下身来抚摸它,难以形容的怜惜之情,从他们脸上流露出来。我相信,这对绅士夫妇,倘不是保护动物协会的会友,也一定是什么爱狗俱乐部的成员。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那位在地铁通道里,无人问津的歌唱家……
也许,我在想,没准这条狗是属于他的。它正在这里忠诚地,等待着怀抱吉他在孤独演唱的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