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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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回顾与展望:能源供需关系及其影响

提要

“十五”期间,我国能源供需关系紧张,一方面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刺激了我国的能源生产与能源建设。造成“十五”期间能源供需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是经济过热,高耗能的重化工业发展加快,以及我国过去对能源供需关系的调控过度,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工作的力度不够,这些原因导致我国能源消费强度上升,能源消费增长高于经济增长。能源供需关系是制定能源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影响国家能源战略的重点与方向。我国的能源资源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我国能源战略由追求自我平衡为主转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能源资源;我国能源过度消费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能源安全问题又促使我国能源政策由鼓励生产达到供需平衡转向节能、环保。“十一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能源工业发展方针是节约优先,立足国内,构筑稳定、经济、清洁能源供应体系。解决我国能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提高能源效率。要通过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协调发展,提高能源经济效率;把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标准;把自主创新作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充分发挥价格、税收对能源生产与消费的调节作用,完善能源价格体系。

由于使用的广泛性和不可替代性,能源供需远远超过一般商品的作用与影响范围,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乃至国内经济政策和国际外交政策。由于能源资源的限制,1993年以来,我国的能源供需关系已不能通过国内的能源建设实现供需平衡,而是要依靠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十五”期间能源消费快速增长而引起的能源供需失衡和生态环境问题,表明解决我国能源供需矛盾不能仅仅依靠增加能源供给,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能源效率。

一、“十五”期间能源供需关系及对能源工业的影响

“九五”时期,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能源需求增长速度减缓,能源供需关系一度出现缓和,煤炭库存曾达到2亿吨,一些地区还出现窝电现象,能源建设因此受到一些影响。但是,进入“十五”时期之后,这种缓和关系很快随着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而结束,煤、电、油供需关系全面紧张,并拉动了我国的能源价格上扬。与此同时,在需求拉动和价格的刺激下,我国的能源生产和能源建设在“十五”时期也进入一个新的高潮。

1.电力供需出现较大的缺口,电力建设速度加快

“十五”初期,我国电力需求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而逐步增长,电力供需关系开始紧张。进入“十五”中期,电力短缺达到一个高峰,并在经济发达地区表现较为突出。例如,2003年华东电网全年拉闸限电损失电量达到42.6亿千瓦时,浙江是全国缺电最为严重的省份,拉闸限电达到35.85万条次,损失电量34.09亿千瓦时,在错峰让电140万千瓦的情况下,电力缺口仍然较大。上海电网缺口约为200万千瓦,江苏错峰让电达到389万千瓦。江苏省特别是苏州和无锡出现全年性、持续性缺电。其他地区缺电虽然没有华东地区那么严重,但是也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如华中电网(含川渝)拉闸7.14万条次,限电5.93亿千瓦时。

电力短缺或者说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极大地刺激了电力建设投资,电力项目一时成为中央与地方投资的热点。2001、2002、2003年国家分别批准开工电站项目2140万千瓦、2337万千瓦和3111万千瓦。2004年已经批准开工电站项目6110万千瓦,而实际开工的发电厂装机却达到了1.8亿千瓦,违规开工达1.2亿千瓦,是批准开工的2倍。“十五”期末,我国电力装机容量达到50841万千瓦,发电量24747亿千瓦时。随着电力装机容量的增长,2005年我国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趋于缓解,拉闸限电条次和损失电量大为减少。

2.煤炭需求增长过快,煤炭生产负外部性突出

与电力生产不同,煤炭生产属于资源采掘业,既可以用现代化手段生产,也可以用最原始的方式生产。由于我国煤炭生产没有严格的市场准入管制,加之我国煤炭资源开采价格(资源税)较低和大量的低廉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从而使我国煤炭供给的弹性较大,只要有足够的价格刺激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大幅度的增产。“十五”期间,我国重化工业出现超常发展的态势,钢铁、冶金、建材、电力等高耗煤行业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工业平均水平,并且由此拉动煤炭需求与生产大幅度增长。2005年,我国原煤产量达到21.1亿吨,比2000年增长近1倍。2002年至2005年煤炭固定资产投资呈快速增长趋势,2005年为1144亿元,是2002年的4倍。2001年以来,我国煤炭产量每年增长2亿吨以上。

煤炭产量的快速增长虽然满足了煤炭市场需求,但是,我国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矿井产量只有12亿吨,按2005年的产量计算,我国的煤炭产量有38.65%是由非安全矿井生产的。据有关人士估计,由于连续多年超能力生产,我国煤炭企业安全投入欠账累计有500多亿元。尤其是一些个体小煤矿,安全投入微乎其微,煤炭生产缺乏充分的安全保证。据估计,我国有4亿吨的生产能力需要进行安全系统改造,1.5亿吨的能力安全状况不达标,还有2亿吨能力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关闭。据公布的数据,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5.68人,是全球产煤国百万吨死亡率总和的3倍。2005年全国煤矿事故中一次遇难10人以上特大事故遇难人数同比上升6成。此外,我国煤炭资源的采收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一些小矿井资源采收率只有15%左右,大量的煤炭生产也意味着大量的煤炭资源的浪费。

3.石油进口持续增长,石油市场的国际化程度逐步上升

我国是世界石油生产大国,同时也是世界石油消费大国。2005年我国原油产量达到1.81亿吨,原油表观消费量为2.99亿吨,成品油国内消费量1.68亿吨。由于消费增长持续大于生产的增长,“十五”期末,我国的原油进口量达到1.27亿吨,进口原油已相当于我国石油产量的71%,占原油表观消费量的42%。据预测,随着石油需求的进一步增长,到2010年,我国进口石油占石油消费总量的比重将会达到50%以上。

为了稳定获得国际石油资源,我国在海外的石油投资逐年增长。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为例,“十五”期间海外原油作业产量和权益产量年均增长分别高达21.5%和23%,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海外原油作业产量达到3582万吨,权益产量达到2002万吨,海外油气项目已扩大到58个,遍及22个国家。就石油工业来看,到2004年6月底,我国石油工业获得海外石油权益产量2100万吨,天然气权益产量30亿立方米,签订对外合作油气项目约10个,获得合作区块18个,技术服务合同约10项。

与单位的石油贸易相比,石油权益产量可以极大地提供我国从海外进口石油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获得更多的权益油是解决我国石油供需矛盾的可靠途径。此外,由于我国采取与国际油价接轨的定价机制,石油供需关系的变化,不仅受国内生产与需求的影响,而且也受国际油价的影响。2003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步步高涨,尤其是2005年,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屡破新高,年均价格也比2004年大幅上涨,如布伦特原油年均价格为54.2美元/桶,比2004年上涨42.5%,国际95#无铅汽油价格为61.8美元/桶,比2004年上涨30.4%,国际柴油价格为68美元/桶,比2004年上涨44.3%。我国石油石化行业曾因我国成品油价格没有与原油价格同步调整,产量与效益均受到影响。根据我国加入WTO的协议,2006年底,我国将放开成品油的批发零售市场,我国在“十五”期间,已逐步放开了江苏和广东等地区的市场,一些跨国石油公司已进入我国的成品油销售领域。此外,跨国石油公司还参加了我国石油与天然气输送管线的建设。与其他能源行业相比,石油工业是我国对外开放度最高的能源行业。

4.能源价格普遍上涨,能源工业经济效益好转

受国内供需关系及国际油价的影响,我国能源价格在“十五”期间普遍上涨。例如,国有重点煤矿平均坑口价2000年为139.69元/吨,2004年达到了206.43元/吨。2005年发电用煤平均价格212.75元/吨,比2004年提高50.24元/吨,增长30.9%。2005年汽油出厂价由每吨4100元调整到44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由3623元调整到3870元。在价格上涨的作用下,我国能源工业的经济效益有明显的提高。煤炭行业2001年开始走出低谷,经济效益回升。2005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利润552亿元,同比增加243亿元,增长78.8%。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实现利润335亿元,增加142亿元,增长73.6%。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由于涨价的因素,2005年,石油和化工行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6.9%,销售增长34.8%,利润增长32.3%,分别比全国工业平均水平高出10.2、7.8、9.7个百分点。其中,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利润占全国工业利润总额的25.8%。国际油价上涨,虽然使得我国石油工业获得较高的利润,但是我国也为此支付较高的费用。2005年原油进出口总额505.6亿美元,贸易差为-451.6亿美元,同比增长38.6%。成品油进出口总额为168亿美元,贸易差为-40.2亿美元。与煤炭和石油行业相比,电力工业由于受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加之电价没有放开,火力发电企业在销售收入增长19%的情况下,利润只增长2%,亏损企业的亏损有所加大。但2005年电力全行业利润为1038亿元,同比增长21.4.

二、“十五”期间我国能源供需关系紧张的原因

我国“十五”期间能源供需关系紧张有多方面的具体原因。这些具体原因有的具有一定偶然性和不可确定性,例如,一些地区来水少,水电出力不足,南方地区夏季出现持续的高温天气,等等。但更主要的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直接造成能源供需关系紧张,而且也引起一些不良的经济后果。

1.经济过热、高耗能产业发展过快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曾出现过两次较为严重的能源供给不足,而且都与经济过热有关。第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我国出现了以电冰箱、洗衣机、电视等家电生产线为主的重复建设。经济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能源电力短缺,一些工厂因此“停三开四”,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运行。“十五”期间,国家宏观经济的实际运行结果和当初规划设想大相径庭,经济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预期目标,2003年,钢材、氧化铝、水泥等高耗能产品的消费增长速度在20%甚至30%以上,并拉动这些产业迅速扩张,一些行业在2003年就已达到了“十五”计划期末的目标。与上次经济过热相似,能源短缺成为“十五”期间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主要问题,一些地区的工厂又出现了“停三开四”。

虽然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经济过热和“十五”期间的经济过热的共同表现是若干个行业的过度发展,重复建设,电力消费增长大于经济增长。但是“十五”期间的过热产业主要是高耗能的重化工业的过度发展。据估算,我国钢铁、建材等重化工业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的能源消耗是其工业行业的5倍左右。高耗能产业的过度发展不仅仅造成电力消费增长加快,而且使我国的煤炭、石油消费增长也全面加速,能源消耗强度2002年开始逐步上升。改革开放以来持续下降的能源消耗强度在“十五”期间出现止降转升的变化,不仅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大于1,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原来的小于“1”转为大于“1”。

经济过热和较为严重的能源短缺,不仅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时也极大地刺激了能源投资与能源生产。由于我国能源生产建设的市场准入控制不严,每次严重的能源短缺都为一些计划外能源项目、低效率的能源项目上马创造了机会。例如,20世纪80年代能源短缺,使一些小煤窑蜂拥而上;“十五”期间的能源短缺,一些地区又开始大量建设自备小电厂和采用柴油发电,虽然从数量上暂缓了当期能源供需紧张的局面,但却降低了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因为能源工业不仅是能源产品供给部门,也是高能耗部门。能源工业的低水平扩张,也是能源效率下降的原因之一。

2.对能源供需的调控过度,能源发展规划不落实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的发展总是通过市场的供需关系变化实现的。不均衡的市场供需关系体现着发展过程,而且会在发展中得到修正。如果市场失衡不是非正常因素引起的,并且失衡的程度不大,政府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预。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轨而来,加之能源的重要作用和能源供需关系的广泛影响,我国政府对能源供需关系比较关注,并且总是进行一定的干预。改革开放后,我国能源供需关系实际上受政府与市场本身的双重调节,其结果往往是调节过度,基期解决能源过剩的政策措施往往成为报告期能源短缺的原因之一。反之亦然。

受能源供需关系变化的影响,我国能源建设不能按照规划进行,处于忽快忽慢的波动之中。例如,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能源短缺之后出现了能源生产建设高峰。随着经济过热逐步得到纠正,加之前一时期大量上马的能源项目陆续建成,到90年代末,我国一度出现了电力装机与煤炭生产过剩的问题。2000年我国的实际能源消费量12亿多吨,而根据“九五”规划,到2000年我国的能源规划产量为14亿吨标煤,超过需求2亿多吨。受此影响,我国出台了三年之内不上新的电力建设项目,不建新的矿井等政策措施,调低了能源发展速度。在“十五”能源规划中,2005年全国能源规划产量13.2亿吨标煤。其中,煤炭11.7亿吨,增加1.72亿吨,年均增长3.23%。电力装机为3.7亿千瓦,年均增长3.2%,发电量173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08%。结果在“十五”期间出现了较大的能源供需缺口。同样,“十五”期间能源供需关系紧张,又使我国能源建设不能按计划进行。据统计,“十五”期间未经批准的电力建设项目,其装机容量是批准的2倍。到“十五”期末,我国的电力装机达到5.1亿千瓦,煤炭产量达到了21.1亿吨。据有关部门预计,“十一五”期间又可能形成电力装机容量的过剩。煤矿建设也有同样的问题。

经济发展水平与工业化阶段是制定能源发展规划的基本前提。在短期内,能源消费需求随着经济增长的波动而波动是正常的,即使是发达国家的能源消费需求在短期内也会出现波动,但是能源消费增长低于经济增长的总体趋势一般发生在工业化的后期。回顾我国近十几年来能源供需与能源规划目标的差异,可以发现能源规划受规划当期经济增长速度与短期能源供需关系的影响过大,而对能源供需关系的长期趋势考虑不够,从而出现矫枉过正,形成近十几年来能源过剩与短缺的交替。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工作力度不够

重化工业发展过快是“十五”期间能源需求增长过快、能源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限制重化工业等高耗能工业的过度发展是解决我国能源供需关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办法。而我国只强调了限制高耗能产业,而在采用高效节能先进技术,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足。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无论是从政治的角度,还是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我国都不可能逾越重化工业的发展阶段。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十五”期间乃至“十五”以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法律与法规,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也有所下降,但是,节能潜力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企业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消耗单位,也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主体和节能潜力最大的单位。目前,大部分企业中没有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和人员,或者以前有现在也取消了,缺乏从上到下的节能管理系统,结果是我国高层非常重视节能工作,但基层没有组织,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三、能源供需关系对能源政策及能源战略的影响

能源供需关系是制定能源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影响国家能源战略的重点与方向。在“八五”时期之前,我国石油资源尚能支持我国的石油生产时,我国能源战略追求的是能源供需自我平衡,强调增加产量,在多个五年计划中都把产量及产量增长作为一个重要计划目标。与之相应,我国所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都是以扩大能源生产,增加能源供给为出发点。政策措施的着力点也主要在能源生产方面。当时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鼓励能源企业扩大能源生产规模、提高生产积极性。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先是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价格双轨制等。后来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等。二是实施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能源建设。能源建设项目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电力工业打破中央财政一家办电,允许其他投资者投资电力项目,集资办电,实行还本付息的电价政策,等等。三是放松能源生产的所有制准入限制。在能源生产领域,积极利用外资,鼓励非国有企业发展,煤炭行业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发展方针。

从能源工业的发展速度来看,我国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1980~1995年,我国的能源产量增长了1倍,煤炭产量居世界第1位,发电量居世界第2位,石油产量居世界第5位。但是,我国的能源需求仍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此外,能源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没有与规模扩张而同步提高,基本上属于低技术水平的规模扩张。企业规模不经济,能源生产的集中度下降。煤炭企业最多曾达8万多个,平均产量不到2万吨。5万千瓦以下小火电占30%左右。以煤为主的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引发环境恶化。全国85%的二氧化碳排放、74%的二氧化硫排放、60%的氮氧化物排放以及大气中70%的烟尘都是燃煤造成的。能源需求对外依赖度增加,能源安全问题日益显现。“九五”期间,针对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存在的问题,能源政策重点有所调整:由原来的关注能源生产转向关注能源生产与能源需求两个方面。能源安全问题、能源环境与效率问题、清洁可再生能源问题受到重视,虽然在此之前,我国也有一些相关的政策与措施,但是在“九五”时期及之后,随着上述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颁布,这些问题逐步成为我国能源政策的核心问题。从“九五”规划开始,能源发展战略不再单纯强调国内的产量目标,而是提出油气并举,“走出去”利用国外资源的发展战略。与此同时,加速能源工业体制改革,明确了石油与电力行业在产业组织与价格机制的改革方向。“十五”期间继续贯彻这一战略方针,并加紧石油战略储备的建设。针对过去我国能源工业发展只注重产量的增长,忽视产业组织的优化等经验教训,“十五”期间的能源发展注重了能源工业的组织优化。例如,针对我国一些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争上炼油项目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炼油工业应以改建扩建现有企业为主,谨慎安排新布点,对炼油能力相对过剩地区要增加控制能力,关停并转小型、低效炼油装置,做大做强条件较好的大型炼油企业,对空白地区可适当布点,对油品供应不足地区,首先考虑改扩建,适度、谨慎安排新布点等政策。煤炭企业的组织调整向大型化、集团化方向调整。建成了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一批生产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违法小煤矿退出了市场,煤矿数量由1998年的8万余个减少到目前的2.8万个左右。注重改善能源生产结构,水电建设步伐加大,稳步发展核电事业,确立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的具体政策支持,启动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工程,改善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能源结构和能源供需状况。

“十五”期末,针对我国能源需求增长过快,供需矛盾紧张,以及各能源行业发展的不协调等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我国政府从战略高度加强了对能源工业的宏观调控。成立了总理任组长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对能源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等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进行指导。启动了《能源法》制定和《石油天然气法》的立法准备工作,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对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立法,一方面是为弥补我国常规能源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开始考虑环境问题,减少能源的对外依赖,维护国家安全。2004年,为了保证国内能源需求,减少出口,增加进口,国务院在实行配额制的基础上,取消炼焦煤、焦炭半焦炭出口退税的政策。此后,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又调整了原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税额水平与过去相比有所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我国能源资源供需与税率不相符合的状况。

综合分析我国“十五”期间所采取的一系列能源政策,其重点进一步转向节能、环保。这种政策的调整主要源于我国快速增长的能源消费对我国的环境与资源形成越来越大的压力。2004年,我国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55万吨,居世界第1位,比2000年上升了13%,其中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到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据测算,我国煤炭资源保证年限为114.5年,石油资源保证年限为20.1年,天然气资源保证年限为49.3年。虽然煤炭资源相对丰富,但是按目前的消费速度,到2020年,煤炭精查储量缺口达1250亿吨,详查储量缺口为2100亿吨,普查储量缺口为6600亿吨,需要投资400亿元以上。如果不对这种以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能源消耗进行限制,我国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会愈演愈烈,经济增长将难以为继。

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了新时期的能源产业政策,“能源产业,要强化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十一五”规划与“十五”规划在能源供应的来源和工作重点有所区别,“十五”规划中关于能源来源只是提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而“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立足国内”;“十五”规划中把优化能源结构作为重中之重,而“十一五”规划则是强调节约优先。

为了配合“十一五”能源发展战略,各能源行业的发展方针也有调整,煤炭工业提出了加强煤炭资源勘探,提高回采率,减少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煤矿建设由“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转变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取消了“十五”规划中关于积极扩大煤炭出口的方针。电力工业“十一五”发展方针与“十五”不同之处是,变“十五”规划中的“积极发展水电”为“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变“适当发展核电”为“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由“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发电”为“大力开发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石油工业“十一五”的发展方针是在“十五”发展方针的基础上,提出了稳步发展石油替代产品新的发展方针。

还需要说明的是,“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新的任务与目标。能源供应体系应由能源供应的物质体系和能源供应的价值体系两部分组成,能源供应的物质体系主要包括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系统、能源生产系统、能源运输系统、能源销售与服务系统、能源安全保障系统、能源环境监测系统等多个子系统组成。能源供应的价值体系也就是能源价格体系,能源价格体系受能源供需的影响,同时,能源价格体系又反作用于能源供应体系与需求体系。合理的价格体系是构建能源物质供应的基本条件。当前我国能源发展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各能源行业发展与价格改革的协调性较差。例如,水电与火电的协调问题,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的协调问题,煤炭行业与电力行业在电煤价格上的协调问题,煤炭运输与煤炭发展及火电布局、电网建设的统一协调问题等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能源工业的发展。

目前能源工业内部比较突出的矛盾是原油与成品油的比价、煤炭与电力的比价。2005年,国内成品油与国际原油价格倒挂,国内成品油价格涨幅比国际原油价格涨幅低20个百分点左右。在国际原油价格连连看涨的情况下,2005年国家虽然5次上调成品油价格,每吨涨幅累计在500元至600元不等,但仍然比国际市场价格低1500元至2000元。自1993年以来,我国的煤炭价格就已经放开,而电价仍由国家控制,煤电企业之间的价格博弈就再未停止过。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各自在博弈中的优势与劣势,除了主要受煤炭供需关系的影响外,也取决于这两个行业产业组织的构成与市场化程度。为了解决电煤价格问题,2005年国家出台了煤电联动措施:一是2005年发电的电煤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8%以内,二是电煤价格累计上涨5%,电价相应上涨一次,三是煤炭涨价因素的30%由电力企业内部消化。这一政策设计是防止电力价格大幅度上涨,同时给发电企业一定的价格上涨空间。煤电价格联动主要是解决煤炭价格和电力价格“市场价”和“计划价”的差价,而造成电煤价格矛盾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十一五”规划提出“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表明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将会进一步注重能源工业内部的协调发展。

四、“十一五”规划解决我国能源供需矛盾的新思路

解决我国能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是提高能效的最根本途径。在“十一五”规划中,继续强调了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但是,对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加了新的内涵,进一步明确了结构调整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1.通过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协调发展,提高能源经济效率

农业、工业、服务业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农业的发展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和劳动力,同时农业的发展也为工业创造市场。虽然在工业化初期与中期阶段,可能表现为工业的超平均水平发展,但是,不注重农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就会使工业发展失去基础。我国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农业由于没有相应的发展,使得我国形成巨大的工业生产能力与狭小的工业品需求市场的矛盾。工业与服务业互为因果关系。工业的发展为服务业创造了市场,服务业尤其是为生产服务的现代服务业,是提高工业生产效率与效益、实现产业组织优化与产业升级的重要条件和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的高速发展虽然较好地满足了社会需求,并且成为最大的产品出口部门。但是,由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工业发展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大,一方面,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并且消耗和排放大量的能源资源及污染物;另一方面受到国内市场需求不足以及国际贸易争端的影响,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造成能源等资源的浪费。工业是能源消耗强度最大的生产部门。据测算,我国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分别是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的5.5倍、1.3倍、5.5倍,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消耗的电力分别是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的5.3倍、4.9倍、4.5倍。工业与农业、服务业的协调发展,可以使工业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得到充分的实现,并在生产率效率不断提高的条件下为社会提供工业产品,从而达到以较少的能源消耗实现同样或者更大的经济增长的目的。

2.把提高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标准

我国过去的结构调整较多关注于某些产业成长性与收益性,忽略了其发展的负面性;强调增收,忽视节支,没有充分考虑能源资源与环境的约束。这种发展模式,实际上是在重复西方国家工业化的老路,以大量的资源耗费为代价实现经济增长。然而,与当年西方国家推进工业化的发展环境相比,如今资源与环境已是非常稀缺且是国际竞争的焦点。我国的资源条件与国际竞争环境已不允许我国重蹈依靠增加能源与资源投入带动经济增长的旧辙,必须要转向依靠提高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国首次提出了经济增长的资源与环境约束目标:在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保持7.5%的同时,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累计下降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低3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减少1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把提高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标准,会有效地控制我国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避免再度出现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的过度发展,盲目扩张,有利于服务业与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引导经济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3.把自主创新作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能源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

自主创新能力包括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由于自主创新不足,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靠劳动力、资本、能源与资源等要素投入的驱动,产业的技术水平长期徘徊。事实证明,单纯依靠技术引进或者以技术引进为主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是不可能根本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低端地位,也无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长此以往,我国的经济发展将失去动力,丧失竞争能力。能源是当今国际竞争最为激烈的生产要素,能源效率直接影响产品的竞争能力和国家竞争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能源效率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仍然很大。我国一些产品、设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能耗大、精度低。我国的能源系统效率大致相当于欧洲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日本70年代中期的水平,比世界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

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把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金与物质要素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带动。我国能源建设的快速发展为我国技术创新创造了市场条件,并且引导我国能源技术创新的方向。例如,宝钢为西气东输管道研制成功×70钢,武钢可以自己生产电力设备用的无取向硅钢,沪东船厂可以生产制造运输LNG的高技术船,上海外高桥生产制造30万吨FPS0大型储油轮,等等。依靠自主创新实现能源工业的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一要加强能源领域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科技研究,使我国在节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技术突破;二要以企业为中心,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三要运用多种鼓励手段,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完善能源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税收的调节作用

从消费的角度来看,能源产品可分为煤、电、油、气四大类。而这四种能源产品实际上都是能量存在的具体形式,在用途上可以进行替代和转换,从而能源产品之间存在着替代性和互补性,合理的能源价格不仅要反映能源商品的供需关系,资源的稀缺程度,而且还要合理地体现能源产品之间的替代性和互补性。近年来,我国能源价格改革力度虽然有所加大,但是由于较少考虑能源产品之间的相互关联,能源资源的稀缺性也没有在税收与消费价格中充分体现出来。完善我国的能源价格体制,就是要在价格中体现能源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使具有同样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能源产品具有相近的价格,另外,因资源的稀缺性而形成的价格收入应属于国家所有,而不应归生产者所有;对于过度消费能源的消费者也要征收更多的消费税,以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当前,要抓紧成品油与电煤价格的改革与完善,理顺能源工业内部的关系,促进能源工业的协调发展和各种能源资源的有效利用。

专栏4—1

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从2006年开始,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据统计,千家企业2004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3%,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47%。通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能1亿吨左右标准煤。

千家企业节能工作有六条具体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三要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四要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五要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六要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

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跟踪和考核方面,要求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家统计局要跟踪、统计、审核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及其相关数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国家统计局每年对外公布上年度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国内外先进水平等情况;国家质检总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国务院国资委要指导中央企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企业业绩考核内容,强化企业节能目标管理;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千家企业节能跟踪、评价和指导。

为推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开展,制定了七项保障措施:一是依法加强节能监督管理;二是实行强化节能的财政税收政策;三是加大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节能降耗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四是建立节能技术推广新机制;五是总结、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定期在千家企业中推选若干“国家节能先进企业”和“全国节能先进个人”;六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七是加强综合协调。

资料来源:根据发改委网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下发通知在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一文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