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冷战时代结束后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对精神价值、经典文化与美学最具有解构力量的,既不是新左派,也不是后现代观念,而是经济与市场这看不见的大手。它是一个巨大的磨盘,又是一个具有巨大吸附力的磁铁与海绵;不单是让人焦虑,做噩梦,更让人产生种种幻觉与迷思,及至彻底丧失自身也浑然不觉。
因此,当人们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提高生活质量、美化生活环境、中产阶级、小资情调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不能没有福柯式的问题:这是谁在谈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谈论的是什么?是如何谈论的?
我并不认为提升日常生活的品位有什么不好。生活的审美化或是审美的生活化从某个角度而言也自有理论上的道理。我也并不认为在城乡差别尚大、贫富状况悬殊的现实境况中谈日常生活的审美为时太早(精神与美学问题如果等到这些问题解决后再谈肯定是为时已晚),但提倡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有浓重的中产阶级保守的“实用美学”色彩。审美的意义不只是让日常生活赏心悦目,更不是让人们认同与向往中产阶级趣味和小资情调,让人们陶醉于“小康”享受而淡漠了更多应该关注的问题。美学对于人类的意义,不是千方百计缝合生活与美学的距离,不是充当粗糙生活的美容师,而是要保护人类全面的感性和想象的活力,拓展心灵的视野和反思生活的能力,让人们能在更广大的维度上明白自己所过的生活是怎样的生活。当科学主义和工具理性横行天下进行“人性的殖民”,企图把人类物化、工具化、商品化的时候,坚持“宏观美学”对日常生活有距离的审视(而不是抹平两者之间的距离),才能防止“单向度的人”大量出现。
在铺天盖地的广告指引人们“诗意地栖居”、“一直美下去”的商业时代,“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否在美学观念的泛化背后隐藏着美学品格的世俗化倾向?是否不自觉地应和了商业时代的意识形态?或许我们不应被“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这个光彩照人的口号所迷惑,而应该看到操纵它的“文化产业”,它实际上是“文化产业”行销商品最方便借用的一个口号。“文化产业”主要特点是把文化当做商品,大量复制、改造,倾销文学、艺术、文化成品,形成一个充满诱惑的市场。一方面,将其卖给消费的小资产阶级,消解他们改革政治和社会的潜能;另一方面,则鼓励大众“愉情悦性”,人人变成“艺术”的消费者,在“美”的世界中陶醉,无视现实的不公,逐渐沦为冷漠、服从的顺民。在这种意义上,文化产业的兴盛既耗损了保护人类完整感性和创造性想象的美学功能,也否定了艺术品中令人不安的革命力量与效果。在当前,这种现象由于传播方式的进步(特别是电视与电脑)而拥有了更大市场和行销网络,许多有创意、有革命性的东西,都被意识形态机器和商业市场改装、挪用,变成了非常普及的消费意象与消费符号。
面对这种状况,人文学科的知识分子是否更应该透析、反思“日常生活审美化”倾向的形成机制?是否更需要强调艺术和美学中的自由与反思生活的功能?
200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