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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父母官”指地方官

明朝高启《书博鸡者事》:“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水浒传》第十四回:“恐日后父母官问时,保证也好答应。”及清朝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七·曾祖父母》:“今乡官,称州县官曰父母。”以上这些记载中的父母官、父母,都是指州县的地方官。

那么,为什么古代的地方官又称为“父母官”呢?

中国传统文化是神传给人的,也叫半神文化。故古人认为“天授君权”,帝王乃受天命而有天下,所以帝王是上天的儿子,称为“天子”。如《白虎通·爵》:“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

因此,天子要按天意行事,以德治天下,要善待百姓,爱民如子,人民对君王就会如同对父母般的敬爱。如《左传·襄公十四年》上载:“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这是说抚养百姓好像儿女一样,覆盖他们的好像上天一样,容纳他们的好像大地一样,百姓尊奉国君,爱国君向父母一样。又《诗经·小雅·南山有台》:“乐只君子,民之父母。”这句是说:快乐的君子啊,是百姓的父母。

由于天子犹如万民的父母,天下自成一家,而天子派往各地的地方官员,也就具有代表天子统治之意。那么地方官与当地民众之间,自然也形同父母与子女关系。这种中国传统文化意蕴,一直延续到两汉,就出现了颂扬地方官的“召父杜母”之说。

据《汉书·循吏传》的记载,召信臣是西汉九江郡寿春人。西汉元帝时,他担任南阳太守期间,大行教化、兴修水利、鼓励农耕、提倡节俭,使南阳成为当时最富庶的大郡。他视民如子,南阳人民感戴他,亲切地称他为“召父”。

到东汉光武帝时,南阳百姓又迎来一位勤政爱民的太守叫杜诗。据《后汉书·杜诗传》记载,杜诗生活简约,施政公平清廉。他减轻徭役赋税,还鼓励垦荒农耕,设计制造“水排”,铸造农具,使人民的生活提高,家家户户丰衣足食。当时,人们将他比作召信臣。

由于南阳人深蒙召信臣、杜诗之恩,就立祠纪念,并称颂二人为“前有召父,后有杜母”。此时,“父母”一词已蕴含地方官之意,也是“父母官”一词的雏形。

到了宋朝,州县的地方官就开始被称为“父母官”了。这种称呼的最早文献记载,是出自于宋初诗人王禹偁(chēnɡ)所写《小畜集》诗集中的记载。他在《赠浚仪朱学士》诗:“西垣久望神仙侣,北部休夸父母官。”及《谪居感事》诗:“万家呼父母,百里抚茕(qíonɡ,孤独)嫠(lí,寡妇)。”其自注:“民间呼令为父母官。”明朝李贽《豫约·感慨平生》:“弃官回家,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儒林外史》第三回:“众人个个欢喜,一齐回到汶上县,拜县父母、学师。”清朝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七·曾祖父母》:“今乡官,称州县官曰父母。”

由此可知,“父母官”又可省称为“父母”。县令等地方官被称为“父母官”,这种称谓盛行于明、清时期。

现今,有人还是把“父母官”泛指地方官,通常是指与人民最亲近,行事公正廉明的州县地方官,这对吗?

某副省长就职之际诠释自己年届“知天命”,说了一番话:天命首先是人民的意志,人民的利益。要把“以民为本,民为父母”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这话不仅有新意,而且发人深省。

旧时“父母官”说的是为官者如百姓父母,自然就含有养育、管教之意,那是封建时代,官尊民卑,以官为本,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我们的少数干部也把这套封建玩意儿“继承”下来了,往往以尊者自居,这些人完全颠倒了自己与百姓的关系。

“民为父母”是一个根本的转变,是百姓养育了干部,百姓自然也应该监督干部,这就把被颠倒的关系又颠倒过来了,摆正了彼此的位置。

谨记并切实贯彻“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为官者“以民为父母”的诺言就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