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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近代西方文献所记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及船赛活动

(一)西方文献中通常所说的“澳门水路”

“澳门水路”,又作“澳门水道”或“澳门航路”,在西方著述通常写作Macao Road,顾名思义,通常是指出入澳门的海上航行路线,尤其是指澳门半岛东南侧与氹仔岛之间的航路。在现藏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由詹姆斯·库克船长(Capt。James Cook)于1780年所绘制的铜刻版《氹仔及澳门全图》(SKECH of the TYPA and MACAO)上,即清楚地在相应的位置标注有Macao Road字样。

氹仔及澳门全图(局部)澳门半岛西南侧的航路,即对面山与大、小横琴岛之间的航路,一般称为马骝洲水道,与“澳门水路”略有区别。15—16世纪,一个葡萄牙领水员从澳门至日本丰后(Bungo)的航行志中记载说,某年的“6月19日,星期六,我们离开了澳门水道西侧那个称为蚝田(Outeas)的岛屿,扬帆驶向满剌加海舶抵达使用的那个入口”。这里所说的“蚝田(Outeas)”和“那个入口”,金国平分别注释为“对面山”和“十字门”,这显示出“澳门水道”应当是在“对面山”以东,即在马骝洲水道的东面。

“澳门水路”或“澳门水道”仅指澳门半岛东南一带的水路,这从其他西方文献中,还可以找到更多的证据。如马士在《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提到,英国商船“归来号”于1674年9月5日“离开澳门水路;14日在三灶及横琴之间航行,然后下令‘航往浪白澳’”。这条史料显示,“在三灶及横琴之间航行”就已算作是“离开澳门水路”。1797年,“十七艘船的船队于6月16日离开老万山群岛,在19日即遇台风,以致船队分散,‘博达姆号’(Boddam)损害严重,决定驶回修理,并由快艇‘新月号’随伴。该两船于7月7日到达南丫岛(Grand Lema),24日碇泊澳门航路附近;27日又刮台风,‘新月号’被吹出海,它返回时丧失前桅和船头斜桅”。1806年,英国商馆为了防止海盗,将双桅船“羚羊号”在孟买改装成为巡舰于5月5日驶抵澳门,9月间,葡萄牙当局明令“羚羊号”离开潭仔碇泊所,“羚羊号”虽然不准驶入澳门口岸,仍继续它的活动。10月20日的记载称:“今天早上,有一队海盗船艇驶经[澳门]航路,但经‘羚羊号’开了几炮后,它们全速向东面驶去。”这后面的两史料则说明当时人们所说的“澳门水路”的确是仅指澳门半岛东南侧的水路。

不过,在近代西方文献记载中,除了澳门半岛东南侧的“澳门水路”以外,在广州城西南方向还有一条被称为“澳门航道”的航路,极易与前者相混,需要进行专门研究。

(二)西方文献所记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

美国人亨特所著《旧中国杂记》着重记述了鸦片战争以前作者在中国的见闻,其中涉及当时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问题:“中国的农历新年,大家都放假。旧中国的外国侨民中的年轻成员,在那美好的日子里,总会趁机到各个花园去游览,并在该处吃饭。那些花园叫做花地(Hwa-Te),就在珠江一条支流的河口,离澳门航道(Macao Passage)不远。”这里所谓的“澳门航道(Macao Passage)”明显不是在澳门附近,而是在广州城西南的花地一带。章文钦先生校注云:“白鹅潭以南的珠江后航道,为当年外国商馆的成员乘艇从番禺、顺德、香山的内河水道前往澳门的必经之路,西人称为澳门航道。”此一解释相当明确,大致是不错的,这可从《旧中国杂记》中找到更多的证据。亨特在此书中又记述说:“广州的南郊,沿着所谓的澳门航道,有重型帆船战船把守。兵船作三层排列,停泊在整个江面上,露出船沿,在凤凰岗炮台(Te-To-Tum Fort)的正下方。这样灵活部署的用意在于他们可以控制从南边水路来的任何东西。再往下游大约四五英里,河道就被数以百计的叛船所占据,大部分是被掠来的商船。这些‘小舰队’之间,不分白天黑夜,常常发生一些无害的交火,吵闹声不息,但毫无结果。”这里提到了“澳门航道”是在凤凰冈炮台附近,而凤凰冈正与花地隔江相对,可见洋人所谓的“澳门航道”,就是白鹅潭以南的珠江后航道(即珠江南水道,旧时又称省城南河)。这个观点,也可从当时的外文地图中得到印证,如在一幅出版于1845年、名作Map of CANTON RIVER的英文地图的附图Part of CANTON RIVER中,清楚地显示出,白鹅潭以南的珠江后航道确实被外国人称为“澳门航道(Macao Passage)”,而其东南侧的炮台则被称为“澳门炮台(Macao Fort)”。在另一幅反映当时广州附近河道情况的名作PEARL RIVER LEADING TO CANTON的地图中,相关地名有更为清晰的标绘。这些外国人所绘的地图提醒我们,在成于光绪十三年(1887)以后、由清代兵部七品京官程鹏所绘的《沿海七省口岸险要图》之《广州口图上》中所标注的“马口”以及“马口砲台”、“马口溪”中的所谓“马口”,大概正是洋文“Macao”一词的音译。

大概是因为“澳门航道”江面宽阔,水又较深,所以不仅其北口一带江面上可布置大量的清军“重型帆船战船”,南面河道上也可停泊“数以百计的叛船”。当然除了清军战船和参加太平军起义的“叛船”在“澳门航道”停泊以外,外国侵略者也不甘于落后。据亨特所记,“当英国军队在1841年开到广州城外时,人民的好奇心异乎寻常。房屋顶上、江边的街上,到处挤满了大群的中国人,都要争睹这群奇怪的魔鬼。当英国船只停泊在城市前面通澳门水道上靠近水面的地方时,它们的图形被刻在木板上,印成无数份,在城里城外到处贩卖,每张不到半个便士”。另外,亨特还提到,1841年3月,他与同事“在澳门航道上,离商馆两三海里,在船上吃饭的时候”,皇家炮舰“摩底士底号”(Modeste)舰长艾尔斯(Captairs Harrg Eyres)曾向他讲述过一个关于中国人夜间用一些燃烧着的大木筏攻击英国军舰的故事。

亨特还著有《广州“番鬼”录》一书,主要描述在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以前,外商在广州口岸行动的情形,同样也涉及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驳艇经常经由被称为‘澳门航道’的水道,这是珠江的一条宽阔的支流,离商馆西面约半海里,流向正南;驳艇鱼贯驶进商馆时,浩浩荡荡,很是壮观。”从文字描述可以看出,这里所谓的“澳门航道”与《旧中国杂记》所说的“澳门航道”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译者所作的注即称:“即白鹅潭以南的珠江后航道。”

“澳门航道”不在澳门,而在广州,这难免要让不少人感到诧异,其实当时的洋人之所以要将广州白鹅潭以南的珠江后航道称为“澳门航道”,乃取其通往澳门之义。亨特所著《旧中国杂记》卷首有一幅《十三行商馆平面图》,就明确地在白鹅潭以南的珠江后航道标注有“往澳门”三字,而在广州城正南的珠江河道(即珠江前航道或北水道,旧时又称省城北河)上标注有“往黄埔”三字,这就颇能说明一些问题。在亨特的笔下,通往黄埔的珠江前航道被称为“中国帆船河道”或“大帆船河道”,他曾描述说,“从1825年直到《南京条约》签订的1842年为止,河南那边的江边总是停满了一排一排的航海的中国大帆船,大约绵延一英里半的距离”,“紧靠这些中国帆船的停泊处的下游,就是江面开阔的‘中国帆船河道’(Junk River),江面豁然开朗。这条河道流过黄埔岛的北边,而磨碟沙涌则流过岛的南边,两条水道都通往外国商船的破泊所,船上的小艇往返广州时也走这两条水道”。另外,有一次广州地区发生了比较大的动乱,亨特与小A。H。租用P。S。F。先生的纵帆快艇“亚塔兰塔号”(Atalanta),由“澳门航道”顺流而下到达黄埔进行考察,然后又从黄埔“进入广州近旁的大帆船河道”,返回自己的住处。

亨特《旧中国杂记》和《广州“番鬼”录》中所记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在其他外国人的著作中也有记述,如葡萄牙人徐萨斯所著《历史上的澳门》中就记载,在1840年中英澳门关闸之战后,“赫伯特舰长占领了澳门水道(Macao Passage)的砲台,霍尔舰长率‘复仇女神(Nemesis)’号和几只武装船只从澳门出发,由内河向广州进军,沿途击毁了所有中国砲台,还打败了一支中国舰队”。美国人马士所著《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也曾提到,英国的一个使团“于1817年1月1日到达广州,他们于下午2时在澳门水道(Macao passage)上的Whonghong(黄滘)会见”。关于这里的“澳门水道(Macao passage)”,章文钦先生注云:“西方著作称白鹅潭以南的珠江后航道的一段为澳门水道。因该处为广州经香山水道至澳门必经之路。”这个注释,与其为美国人亨特所著《旧中国杂记》译本中所作的校注略同。但是章文钦先生为“Whonghong(黄滘)”一词所作的注释,似乎更应当引起充分关注:“Whonghong疑作Whongkong或Whongkcao,指黄滘(或称大黄滘)。其地正当珠江后航道的澳门水道。”此说大致不误。如果与中文史料对比一下的话,就不难发现,洋人所说的“澳门航道”或“澳门水道”,实际上正是珠江南水道(亦称珠江后航道,旧时也叫做“大黄滘支河”),而不是“大黄(王)滘”南面的那条回略显细小的“大黄(王)滘”水道。不过,笔者在此想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外国军舰和使团同样取道“澳门航道”,这说明“澳门航道”上其实是可以行驶较大排水量的船只的,而外国商船一律走外洋,经虎门北上,停泊黄埔后,再以驳船在黄埔与十三行仓库之间进行运输,在很大程度上当是受到了清朝政府出于多种考虑而特意规定的贸易制度的影响。

黄埔在广州东南侧,珠江口内,水道距广州约30公里(17海里)。隋唐时期即形成为广州外港,其地点在今黄埔港老港区与新港区之间的庙头村西,古称扶胥港,后面是丘陵山地,前面是狮子洋,由于地理条件优越,历隋、唐、宋、元四朝而不衰。元代以后,东江三角洲继续发育,扶胥港前的海滩淤积增长,狮子洋面积缩小,已不适应港口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遂逐渐衰落。到明清时期,广州外港已由扶胥港内迁到黄埔洲与琵琶洲一带水域,始称黄埔港。当时的黄埔洲与琵琶洲是两个小沙洲,四周海阔水深,东有长洲岛为屏,风平浪静宜于中外船舶停泊。鸦片战争前,广州外港黄埔港为全国唯一合法对西方贸易的口岸,是黄埔港历史上空前繁荣的时期。从1685年始到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止,150多年时间内,中外史书上所指的广州对西方的贸易,实际上是广州外港黄埔港的贸易。外国商船进入黄埔港贸易的手续相当严格。进入黄埔港之前,必须先下锚于虎门口外洋面,在澳门办理手续,领取进港牌照,聘雇水员、通事、买办,将船开进虎门检查,然后才能进黄埔开舱贸易。进出口货物,皆由领有牌照的驳船往来于黄埔与十三行仓库之间进行运输。

然而,我们从相关西方文献中发现,当时居住、活动于广州与澳门两地的外国商人,如果不是搭乘商船的话,尤其是在属于“私人”来往之类的情况下,往往不是经过黄埔、虎门至澳门,而是从广州直接取道珠江后航道的“澳门航道”南下,经内河航线驶向澳门,“到澳门距离,如果把河道的弯弯曲曲也算进去,约120英里,一般要走3至4天”。

严格地讲,近代西方文献中所谓的“澳门航道”或“澳门水道”,实际上主要是指广州城西南白鹅潭以南的近南北向的珠江后航道的一段,既不是珠江后航道的全部河段,也不是指整个广州至澳门的内河水道。白鹅潭南的花地和凤凰冈一带是珠江后航道的北口,自然也就是“澳门航道”(即“澳门水道”)的北口所在。“澳门航道”(即“澳门水道”)的南端究竟到达何处?亨特在《旧中国杂记》中曾提到,1837年十三行里一些年轻的外国商人组织了一个“广州划船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所有这些船都是在河南澳门水道的尽头处,由一个完全秃头的老人建造的”。这里的“河南澳门水道的尽头处”云云,显示出“澳门航道”并非包括整个珠江后航道,其南端是在珠江后航道东侧的河南某地,具体地说,应当就是在大黄滘水道北口一带。相关研究揭示,如从广州取道内河水道至澳门,则其最为捷径的路线大致应当是:从广州城南的珠江南河上的天字码头或五仙门外的总巡口(今广州市沿江西路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一带)首途,西经行后口(今广州市沿江西路南方大厦一带)、西炮台口(今广州市黄沙),在白鹅潭转入珠江南水道,过凤凰冈,在大黄(王)滘炮台(今广州城西南之荔湾区鹤洞立交一带)附近改走“大黄(王)滘”水道,过东平水道继续南行至今佛山市南海区北境之陈村,入陈村水道南行,经紫坭口(今广州市番禺区与佛山市顺德区交界处,市桥西南8公里)转入潭州水道(顺德水道),过顺德北境之乌洲,在顺德东南之潭州口转入容桂水道,西行至小黄圃或容奇头,再经支河南下横过桂洲水道至大黄圃,再经黄圃水道南下转入鸡鸦水道、阜沙涌至横迳,再由横迳河转入小榄水道东南行而至香山县北境之港口镇,然后转入石岐河水道西南行,经停香山口(今中山市石岐),达于磨刀门水道,东南行出西江海口,然后东经前山水道可到达澳门内港,或者经南面的马骝洲(“猴子岛”)水道而至澳门内港入口处的娘妈角炮台。

亨特在《广州“番鬼”录》中曾经提到,1830年他因患病而特意从广州的“澳门航道”南下,经内河航线到澳门休整了一段时间,并记述说“外国人往返澳门时所坐的艇,称为‘内河快艇’(如果人数众多,则用驳艇)。它们既宽敞又舒适方便,船舱内可容客人站立,两边还有宽大的铺位,上面铺着干净的席子,人可以在上面睡觉,船窗装有绿色的软帘,船舱中央悬挂着一盏灯。设备可供4人之用,在主舱之后有一个较小的舱,是给仆人和厨子住的;艇尾部则供舵手和两三名操纵主帆的水手居住。船上的一个部分是厨房,主舱前面覆以平甲板,直到船头;在这里竖起一杆前桅,设有10到12枝桨。水手为12或者15人,他们总是机敏地努力操作,而且性情和善。沿河上下航行是特别愉快的,暂时摆脱了室内事务,赋予人一种新的感觉;而且,如果是乘西南季候风航行,没有什么比在商馆忙完后领受那种海上吹来的清新微风更爽快的了。全程的租艇费用为80元,而通常的赏钱是10到15元多,根据个人在旅途上的痛快或沉闷的心情而定”。

上述记载至少提供了以下两方面的信息:一是由广州取道内河航线到澳门一般是租用当地人的快艇或驳艇,服务周到,价格合理,比之取道黄埔、虎门乘商船去澳门要方便一些;二是内河航行在沿途可领略风光,具有旅游休闲性质,这一点对于洋商来说也颇具吸引力。根据亨特在《广州“番鬼”录》中的记载,外国商人从澳门到广州大多也是取道内河航线北上,通过“澳门航道”而至于广州的商馆。不过由于“从澳门返回广州也是当地生活的一件大事”,外国商人往往结伴而行,如在1831年10月,亨特所在的公司要离开澳门时,商馆主任马治平就曾邀请亨特一同前往广州,当时公司大概租用了多条快艇,其中一只分配给小马礼逊和亨特使用。

(三)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上所举行的船赛活动

在鸦片战争以前,广州城市发展比较稳定,与澳门间的水运交通比较正常,侨居在广州的外国商人除了利用“澳门航道”南下澳门外,还可以在这条水道上进行娱乐活动。据亨特所记,1837年十三行里一些年轻的外国商人组织了一个“广州划船俱乐部”(Canton Regatta Club)并在“澳门水道”(即“澳门航道”)上举行了一次游艇比赛,第二次比赛则移师于澳门海面,但因遭遇飓风而发生不幸事故,所以后来的相关比赛活动都在广州城南的“澳门水道”里举行。据亨特的相关记载可知,大致在1837年和1838年两年间,“广州划船俱乐部”共在“澳门水道”举行了四次划船比赛活动,其中一次是游艇比赛,三次是帆船比赛。1939年3月因大多数外国商人被清政府要求离开广州前往澳门和口外面的一些碇泊所,在“澳门水道”里举行的划船比赛活动遂告中止。鸦片战争以后,“广州划船俱乐部”又在香港重新建立起来。

关于外国商人在广州和澳门等地举行的划船比赛活动情况,当时的英文报纸《广州纪录报》(The Canton Register)中有更为详细的记录。张坤博士就曾依据《广州纪录报》对英商在广州与澳门的船赛情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据其博士学位论文《英商在广州与澳门(1827—1839)》中所提供的统计资料,东印度公司的在华英国商人从1828年起就开始举办船赛,从1828年到1833年,连续举办六届,每届赛时两三天不等,最多时一届有六天比赛。六年来比赛的总天数为17天,总场数为50余场,总比赛项目为77个,堪称盛大的赛事。其中1828年11月12、13日,1831年10月某日和11月9日,1832年10月26、27日和11月3、5、9、11日,1833年10月30、31日,1833年11月1日的各场船赛都是在广州附近的河道里进行;只有1829年10月8、15、21、22日各场船赛是在澳门附近的铜鼓海面上进行。1834年,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在广州终结,本年度没有船赛消息。1835年,出现了两场小范围的船只性能测试赛,一次是在当年的1月底至2月初,另一次是在10月16日,地点大致都在金星门以东的伶仃洋海面(也就是铜鼓海面)。至于“广州划船俱乐部”在1837年和1838年所举办的船赛情况,《广州纪录报》也有报道,可与亨特的《旧中国杂记》的记载互相补充。

张坤博士的相关研究成果无疑颇有价值,丰富了我们对当时在华外商尤其是英国商人在广州与澳门的社会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的认识。不过,该论文将英商在广州的船赛地点全部考订为“黄埔(河道)”或“黄埔的澳门水道”,却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黄埔(河道)”与“澳门水道”处于广州的不同方向,不可混为一谈,《广州纪录报》明确记载1937年“广州划船俱乐部”成立后的首次船赛是在白鹅潭南的“澳门水道”,比赛地点与黄埔没有任何关系,当时颁布的船赛中规则:“比赛路线将由携带俱乐部旗帜的船行驶标出,蓝底白字,上写‘C。R。C’(Club Regatta Club,船赛俱乐部名字的缩写)。裁判船和位于澳门水道北端的另一艘在场的船,是比赛的起点和终点。两艘船将标出赛程的转弯处,赛船必须从其中之一绕过而返回起点。”另外,亨特在《旧中国杂记》明确记载说当年的游艇比赛规模较大,“这在羊城的珠江河上,真是一幅前所未有的欢乐场景”,“主要比赛项目过后,大家聚集到船舱里来,兴高采烈地共进午餐。最后,天色晚了,我们在牡驴尖登岸,为俱乐部的成立典礼取得成功而洋洋自得”。牡驴尖(Jackass Point)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新商馆前面的陆地伸入珠江的地角,英公司在该处设有小码头。此地隔白鹅潭与凤凰冈相望,距离较近,所以参加船赛的商人们在澳门航道比赛后,消磨了不少时光,还能够相当从容地在牡驴尖登岸,返回十三行的商馆休息。

至于从1828年到1833年间,在广州举行的船赛确实被取名为“黄埔船赛”(Whampoa Regatta),可知大致是在黄埔附近的河道里进行的。英国报纸在第一场船赛报道时明确说明了举行这类活动对于外国商人的特殊意义:“由于中国一般被描绘为给外国居民提供单调无聊生活的地方,我们很满意地发现了人们已创造出很多的活动以给这生活增添乐趣。尽管这些活动仍处在一个很有限的空间内。黄埔船赛的宣布将带来很多惊喜,将为英国的业余爱好者们(他们把该娱乐活动之一发挥到极致)增添些许欢笑。”早期的“黄埔船赛”可能是起源于外国商人在珠江上进行的日常游乐活动。按照清朝政府的有关规定,“广州城郊称为‘十三行’的那一部分,在订约以前是‘番鬼’居住的唯一地方”,“禁止外出游荡,而且永远不得离开一名通事”,但实际上外国商人并不完全受这些规定的限制,借用亨特的语气来形容就是:“我们满不在乎地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照料我们的生意、划船、散步、吃喝,使岁月尽可能过得愉快一些”;另外,“按照‘老规矩’,在黄埔的船只,将船上的一切事情弄得井井有条之后,就可以给全体船员一个‘游散日’,到广州去”,一般是趁着早潮离开大船,划小艇游赏珠江河道的自然与人文风光,“在十时以前,小艇就穿越水面上密集的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船艇,从城的一端直到另一端,船头直指牡驴尖”,然后上岸,到新豆兰街(Hon Lane)等地购物、游玩。

从现在掌握的资料来分析,当时的“黄埔船赛”虽然举行了多次,但参赛船只类型复杂,比赛规模不等,也并无固定的比赛河段。如1831年11月9日举行的东印度公司主任杯划船赛的地点是在黄埔河段,而1832年11月5日的比赛路线则是从旧河道的低处,两船平行行驶大约两射程的距离,离广州一英里半,显然是在珠江前航道的西段,比较靠近广州城的地方。

但是,黄埔至广州之间的珠江河段是当时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外商船来往最为繁忙的一段航线,外国人的游船、船赛活动难免会引起地方当局的不满。据美国人马士所著《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所记,在1828年10月,“驻广州与黄埔的军官报告,近来有大量外国人,经常在下午4时至7时之间乘帆船或划船游览。于是总督张贴布告,禁止这种行为”,而东印度公司特选委员会也抱怨说“总督关于游河的谕令,其目的似乎要取消呼吸新鲜空气的唯一机会,致使外国人在这个国家的娱乐,只准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官方的命令对外国商人没有太大的制约力,但可以想象,外国人的游船、船赛活动难免会不时地受到水上巡役的检查或警告,与当地船只发生冲突也是在所难免的。也许正是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尽管1828年至1833年间的船赛活动都如期地在黄埔或黄埔至广州之间珠江后航道上举行了,但1837年“广州划船俱乐部”正式成立以后,还是决定将船赛地点转移到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上。

广州城西南的“澳门航道”对于外国人船赛而言,应该是更为合适的场所。这里不仅距离十三行商馆区较近,而来往的商船相对较少一些,更有利于组织划船。不过,由于中西文化上的差异,外国商人在“澳门航道”上组织的船赛活动仍然不能被当地官员和市民所充分理解,正如亨特所记述的那样:“我们最初比赛的时候,令广州人感到极其惊奇;在行商们看来,这俱乐部的创举是一噩梦。在中国话表示划艇比赛的字眼里,多少可以看出对于会发生事故的担忧:他们叫做‘斗舢舨’,按字面来解释就是‘小艇打架’。由于当地的中国人对划艇比赛一无所知,所以他人就把这推断为用桨和艇钩进行的搏斗。”当然,为了减少冲突的可能性,组织者似乎也花费了一些心思,在首次举办船赛时还特意“高价租用了一只花艇。它外观漂亮,使船主可以免受水上巡役的‘紧急友好访问’”,“租用它来给不参赛的会员、来宾和裁判员乘坐”,同时载着“瑞行的厨师瑞伯做的一顿午饭”,“在宽敞船舱里的餐桌上(那是一朵‘水中之花’),摆弄了同文街吉星铺(Cutshing)的酒杯”,可谓是一举多得。由于有专人负责站岗、警戒和保持竞赛的水路畅通,以至于“中国船只对这项运动也表露出浓厚的兴趣,它们自己也在防止有人出来妨碍比赛”。

实际上,在被洋人称为“澳门航道”的广州城西南这段珠江河道,在清朝初年曾被选定作为水师操练的主要河段。清人樊封《南海百咏续编》记:凤凰冈“在珠江,南近大黄滘口,国初称水军寮,舟师操防处也”。有趣的是,1837年“广州划船俱乐部”成立伊始进行游艇比赛后不久,第一次帆船比赛也“是于同一年在澳门航道举行,围绕一艘停泊在凤凰冈炮台附近的船航”。白鹅潭南的珠江河道由清朝水师的操防基地演变为外国商人的船赛场所,这固然反映了珠江河道开放程度的增加,但也从另一个层面揭示了鸦片战争期间清朝水师之所以不堪一击,除了洋人船坚炮利的客观原因之外,更与清军武备松懈的主观因素有着较大的关系。

当然,“广州划船俱乐部”所组织的船赛的作用和影响,也不仅仅限于洋人的自娱自乐这个层面,也多少促进了广州尤其是河南地区民间造船业的发展。亨特在《旧中国杂记》中记载说:“有几十艘供比赛用的单人划艇和轻便小艇”,“供帆船赛的有三艘约26英尺长的双桅纵帆船”,“所有这些船都是在河南澳门水道的尽头处,由一个完全秃头的老人建造的”,据说“他的手艺一流,特别是为保罗·福布斯建造的快艇‘亚特兰大号’,那是一艘50吨的双桅纵帆船,按照遐迩闻名的‘美利坚号’游艇的式样建造的”。所谓“河南澳门水道的尽头处”,大概是指珠江后航道东岸的河南洲上的南石头(今南箕)一带,此地隔珠江与大黄滘(今东塱)相望。广州河南造船素来比较发达,清初广东省设有四大官船厂,其中河南船厂位居首位而且长期保持着优势,河南地方民间造船业规模也相当可观并形成了墟市,据说“造船以河南为聚处,工厂约八十间”,另有制造桨橹之类的作坊约四十间,制造葵蓬之类的作坊约二十间。然则,亨特所述广州河南船匠仿照美国游艇的式样建造快艇之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澳门航道”上船赛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外造船技术交流这一个客观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