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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铁面御史赵抃

赵抃,字阅道,号知非子,北宋衡州西安人。

赵抃于北宋仁宗景佑元年(公元1034年)开始踏入仕途,最初他在武安任节度推官。在他任职期间,因为恪守宪律而初露头角。

有一次,一个县民因为伪造印信,被判处了死刑。但是,赵抃审核案卷时发现,印信的伪造时间虽然是在颁布大赦令之前,但却是在大赦令颁布之后使用的。按当时的律法,“赦前不用,赦后不造,不当死”,此县民当然不能被判死罪,于是赵抃毅然决定重新定案。

正是因为谨慎断案,赵林避免了一桩冤案的发生,他也因此得到了官府上下的一致好评,人们都称赞他断案明察而严谨。

之后不久,翰林学士曾公亮听说了赵抃出色的政绩,他虽然和赵林从未谋面,但却非常欣赏他。于是,曾公亮利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向皇上举荐他到朝中做殿中传御史。赵抃上任后,行走于中央。他弹劾官员不避权亲,赢得了很好的口碑。

当时的宰相叫陈执中,这人行为乖戾,不学无术,平日里只知道逢迎宋仁宗,根本没有一点辅助皇帝治理国家的心思和能力。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陈执中家有一个叫春儿的婢女死了。在移尸开封府检视的时候发现尸体上有伤痕,在经过仔细检查之后,确定是被殴打致死。因此,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有人说这婢女是活活被陈执中亲手打死的;还有人说这婢女是死于宰相家仆阿张之手……

陈执中虽然有很大的杀人嫌疑,但是因为有仁宗的宠信,他根本不把这样的议论当回事儿,而且拒绝与法司合作调查此案。

赵抃看不过去,于是屡次上奏弹劾宰相陈执中。他认为这是关乎人命的大事,决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而且他还指出,即使是“女使本有过犯,自当送官断遭,岂宜肆匹夫之暴,失大臣之体,违朝廷之法,立私门之威?果为他人所杀,自当擒付所司,以正典刑,岂宜不恤人言,公为之庇”。赵林奏请仁宗治陈执中的罪,不要轻视大宋的律法。

可是仁宗根本听不进赵抃的话,所以赵抃虽然多次弹劾陈执中却均不起作用。因此,此事落得个不了了之。

固执的赵抃没有因此而放弃弹劾这个不学无术、坏事做尽的宰相。时隔八个月之后,他经过周密调查,拟出了陈执中的八大罪状:不学无术,错置颠倒,引用邪佞,招延卜祝,私仇嫌隙,排斥善良,狠愎任情,家声狼藉。在他论奏陈执中的这八条罪状中,每一条拿出来都够罢免陈的官职,然而仁宗仍然不为所动。

赵抃毫不气馁,前前后后上书二十余次,终于使得仁宗醒悟,革去陈执中的宰相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