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当代中国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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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其主要方面来说,既是一种现代市场经济,又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新型的社会经济形式。要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必须从市场经济的一般属性和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的特殊属性两方面来认识和研究。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属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现代市场经济,它的一般属性就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则或基本特征。这种规则或特征,不会因为地区或社会性质而产生差别,无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具备一般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概括。我国要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具有一般现代市场经济的以下几个属性: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高度市场化的市场经济。第一,在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中,所有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通过市场发生关系,一切经济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第二,高度市场化经济的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基础,也就是市场在通过引导生产者生产适销对路商品的过程中,来实现资源的配置;第三,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不仅使商品市场得到了发展,而且使生产要素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有了高度发展。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经济。市场向所有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购买者开放,向不同的所有制企业开放,向本地、外地、外国开放。在国内,形成统一的开放型的市场体系,消灭地区封锁和垄断,打破条块分割;在国际上,参与世界经济大循环,使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分工和合作,才能进行技术和信息交流,才能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扬长避短,优势互补,获得比较利益。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主性

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商品的当事人,即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购买者,他们都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立的意志。他们都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任何商品当事人,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按照市场经济自主的要求,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每个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产品定价、进出口经营、人事劳动、工资奖金分配、生产设备处置、纵横向经济合并、资本参股和控股、内部机构设置等权限。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等性

市场经济的平等性表现在:第一,参与市场活动的任何当事人,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社会地位的差别。不管是亿万富翁还是穷光蛋,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个体小商贩,不管是高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不管是老乡还是老外,在市场上一律平等。第二,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就个别商品来说,价格是不断变化的,但从市场整体来看,总价格与总价值是相等的,交换是等价的。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性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突出的特点。在市场活动中,竞争表现在许多方面:买者之间的竞争、卖者之间的竞争、买卖双方之间的竞争、部门内部的竞争和部门之间的竞争、质量竞争和价格竞争、服务竞争等。市场如战场,众多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购买者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进行着尖锐复杂的竞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生存危机”的逼迫下每个企业都必须花大力气研究市场形势,了解市场动向,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这无论对国家、对企业还是对消费者个人都大有好处,因为它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六)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间接调控性

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事务,而是通过非指令性计划、经济参数及财政货币政策来调节、导向和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

(七)经营管理的法制性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营活动的管理不是靠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而是按照一套科学而严明的法规体系来进行。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评价、控制与协调各类经济活动,整个国民经济在一个科学而健全的法制基础上运行。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属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结合为一体的新型市场经济,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除了上述市场经济的一般属性外,还存在着因制度差别而表现出的特殊属性,主要表现为: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外,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允许多种经济形式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公有制经济,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公有制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也决定了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市场经济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存在着按生产要素分配形式。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坚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占据主体地位,广大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主要是按劳分配,使坚持效率优先和体现社会公平实现有机的统一。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为主导的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必然存在着许多经济规律,其中有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也有一切社会共有的经济规律,还有一定社会特有的经济规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规律,它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运行过程和最终目标,也决定着市场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即经济的发展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有效调控的市场经济

在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虽然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但由于私有制的存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一般较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政府对市场调控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完全有条件采取强有力的经济手段和政策导向,对市场的调节比资本主义更有成效。同时,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也决定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从而调控的政策、手段易为广大人民所接受,调控的结果比资本主义更有成效。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基础的生产分工社会化、生产要素市场化、地域范围国际化、宏观调控有效化、企业经营主体化、市场行为法制化的现代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