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商业银行经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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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商业银行的概念、特点及职能

商业银行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金融组织,在金融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本章主要介绍商业银行的概念,商业银行的形成与发展、特点与职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体系。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现代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由于商业银行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可以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产生派生存款,因此商业银行一般又被称为存款货币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

商业银行是人们长期沿袭下来的习惯称谓。严格来说,这一称谓和它目前的实际含义存在很大差别。首先,最初的商业银行只是专门从事短期性商业融资的机构,而现代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已远不限于此;其次,这一名称没有正确反映不同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差别;第三,它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商业”二字而误以为是专业银行,掩盖了它综合性和多功能的特点。但是,由于约定俗成,这一称谓仍为世人所接受。

二、商业银行的形成与发展

(一)商业银行的形成

在西方,银行最初是在货币经营业的基础上产生的。“银行”(bank)一词源于意大利语banca或者banco,原义是货币兑换商办理业务时使用的板凳。在14~15世纪的欧洲,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各国的贸易已相当繁荣,特别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已成为世界贸易中心。贸易的发展使得欧洲各国(地区)之间的商业往来相应扩大。但由于当时封建割据,不同国家(地区)所使用的货币在名称、成色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对这些货币进行真伪的识别和兑换就成为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货币兑换业务和货币兑换商由此应运而生,后来各国(地区)的商人为了避免携带和保存货币的不便和风险,于是把货币交给货币兑换商保存或者委托他们办理支付和汇兑,货币兑换商开始经营货币保管以及由交易引起的货币支付,至此,在意大利就产生了银行的萌芽——货币经营业,这是近现代银行业的开端。但当时的货币兑换、保管和出纳,都是由货币本身的职能所引起的单一技术性业务活动,与信用活动没有关系。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贸易及货币流通不断扩大,货币兑换商由于经常能保管大量的货币以及代办支付和汇兑,手中集存了大量货币资金,这便形成了放款业务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兑换商也不满足于只经营收取一定手续费的技术性业务,而想获得更多的收益。于是,货币兑换商逐渐开始从事信用活动,即利用积聚起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从事一些可以获得利息收入的借贷活动。借贷与货币经营业的结合,使货币经营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古老的货币经营业也就发展成为办理存款、放款和货币汇兑的银行业。但在漫长的中世纪,这些初期的银行业虽已具备了银行的本质特征,但它仅仅是现代银行的原始发展阶段。因为这些由货币兑换商演变成的早期银行业的生存基础还不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其放款对象主要是政府和封建贵族,主要从事高利贷放款,他们没有为工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因而还不具备广泛的客户基础。

以工商业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商业银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而产生。随着18、19世纪产业革命在英法等国取得成功,资本主义制度得到了基本确立,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业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信用的需求,新兴资产阶级需要按低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息率获得贷款,普遍要求压低利息率,使生息资本从属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这样,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现代商业银行的产生有了客观的基础。在这种形势下,西方商业银行以两种不同的途径建立起来:一种是早期的高利贷性质的商业银行适应新的商品经济形势,“脱胎换骨”,成为新型的商业银行;另一种是按照资本主义的组织原则,以股份制的形式组建和创立的银行。其中后一途径是主要的。资本主义发展较早的英国,1694年在政府的帮助下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标志着资本主义现代银行制度开始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英格兰银行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鼻祖。继英格兰银行之后,欧洲各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成立了商业银行。从此,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普及。

(二)商业银行的发展

由于西方各国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各国实行的银行制度不尽相同,加上商业银行产生的条件各异,业务经营范围和特点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从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来看,大致有两种类型:

1.传统式商业银行——英国型

最具代表性的传统式商业银行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最早的英国。这一传统深受“实质票据论”的影响和支配。根据实质票据论,资金融通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质,其主要业务集中于自偿性贷款。所谓自偿性贷款主要是指工商业流动资金贷款,这种贷款一般期限较短,并以实际的票据作为抵押,票据到期后会形成资金自动偿还,因此又称为“真实票据贷款”。这种放款由于同商业行为、企业的产销活动相结合,期限短,流动性高,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就能得到可靠的保证,并能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润。例如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押汇与国内贸易中的票据贴现等。

2.综合式商业银行——德国型

最具代表性的综合式商业银行产生于德国。与英国相比,德国的工业化起步较晚,直到19世纪中叶,德国的工业革命才进入高潮阶段。德国商业银行应时之需,不仅为工商企业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而且也提供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直接投资于新兴企业,积极参与企业的决策和发展过程,在技术革新、公司机构调整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这种综合性的银行业务把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有机地融合到一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由于电子计算机等先进的技术设备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的内容、范围及所具有的功能都在不断发展变化。事实上,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所谓的“英国式商业银行”与“德国式商业银行”之间的区别已逐渐消失,明确的分工界限被打破,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在大多数国家中,商业银行已由原来的业务单一性银行逐渐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百货公司”。

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直接或间接地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与业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银行资本越来越集中,国际银行业出现竞争新格局;国际银行业竞争激烈,银行国际化进程加快;金融业务与工具不断创新,金融业务进一步交叉,传统的专业化金融业务分工界限逐渐缩小;金融管制不断放宽,金融自由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国内外融资出现证券化趋势,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出现了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这些金融发展趋势的出现必将对今后商业银行制度与业务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的特点

从商业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为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其特点有三条:

(1)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不同。商业银行具有一般工商企业的基本特征,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自有资金,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且也要把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但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工商企业经营的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和服务,从事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的内容包括货币的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有关的或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过程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是服务于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以它并不直接创造价值、它所获得的利润是产业利润的再分配。

(2)与一般金融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与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信用中介作用,从这方面讲,商业银行与其他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但商业银行的业务更为综合、功能更为全面,它既经营“零售”业务又经营“批发”业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它在放款业务中具有信用创造的功能,使得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作用,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处于特殊的地位。

(3)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一般来说,各国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组成金融体系,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因为商业银行具有综合性、多功能的特点,它才成为国民经济中融资的主体。它拥有庞大的存、放款金额,成为工商企业短期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商业银行还可通过直接进入短期货币市场和长期资本市场成为直接融资的主体。在商业银行资产中,政府债券占有相当比重,商业银行除了自身发行证券,代理客户进入证券市场外,还通过购买工商企业股票成为控股公司的直接参与者。

四、商业银行的职能

(一)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负债业务(如吸收存款),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资金集中到银行,通过资产业务(如放款),把它投向需要资金的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充当资金闲置者与资金短缺者之间的中介人,实现资金的融通。银行大部分经营利润来自发放贷款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与吸收资金所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职能实现资本盈余与短缺之间的调剂,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其使用权。这种使用权的改变,可对经济活动起到一个多层面的调节转化作用,具体而言,体现在三个方面:

(1)变小额资金为大额资本。社会闲置资金分散在千家万户,这些小金额的剩余资金很难直接转换为生产投资资本,但通过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可以积少成多,使那些本不具备生产力的剩余资金转化为货币资本,为扩大再生产提供前提条件。

(2)变消费资金为投资。商业银行可以将用于消费的资金转化为能带来货币收入的投资,扩大社会资本总量,加速经济增长。

(3)变短期资本为长期资本。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好比是“蓄水池”,可以把短期资本的稳定余额当做长期资本使用,从而把一部分短期资本转化为长期资本,为一些建设工期长的项目提供贷款。在利润原则的支配下,还可以把货币资本从效益低的部门引向效益高的部门,形成对经济结构的调节。商业银行这种借短贷长的功能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平衡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支付中介

支付中介是银行作为货币经营业的传统职能,这种职能是指商业银行以存款账户为基础,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转移存款、货币兑换、收付货币的行为。通过这一职能,商业银行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商业银行也因此成为经济过程中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的中心。

在现代经济中,各种经济活动如商品交易、对外投资、国际贸易等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都要通过货币的支付来清偿。在这方面,现金支付手段所带来的局限是显而易见的,取而代之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中心的非现金支付手段。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主要方式是账户间的划拨和转移,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现钞使用和降低流通成本,加快结算过程和货币资本的周转速度,为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前提条件。

(三)信用创造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这种职能是指商业银行所具有的创造信用流通工具并扩大放款和投资的能力。

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法律规定它能够吸收各类存款。在部分准备金制度下,当一家商业银行吸收到一笔存款,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后,可把剩余资金贷给客户;当客户收到贷款后,可能用来支付投资款项,或用作其他支付,但最终会转变成其他人的资金来源;假如其他人把收到的款项存入另一家银行,另一家银行扣除存款准备金后再把剩余款项重新贷给客户……如此循环下去,当初的一笔原始存款将在整个银行体系中形成数倍的派生存款。在不断地创造派生存款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发挥着信用创造职能。

当然,商业银行不可能无限制地创造信用,更不能凭空创造信用,它要受以下因素的制约:

(1)要以存款为基础。就每一个商业银行而言,要根据存款发放贷款和进行投资;就整个商业银行体系而言,派生存款是在原始存款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信用创造的限度,取决于原始存款的规模。

(2)受到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自身现金准备率、贷款付现率的制约。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与上述比率成反比。

(3)要有贷款有效需求。如果没有足够的贷款需求,存款就贷不出去,也谈不上信用创造;反之,如果收回贷款,派生存款将会相应地收缩。

(四)金融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易,发展为转账结算。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商业银行因其职能广泛,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十分显著,在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位居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现在的商业银行已经凸显出职能多元化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