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健全人格与心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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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自立——幸福人生的起点

戴尔·卡耐基说:“为了成功地生活,少年人必须学习自立,铲除埋伏在各处的障碍。家长要教养他,使他具有为人所认可的独立人格。”可见自立这种优秀的人格品质对于一个人的成长与成功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是自立,自立如何培养,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自立这种优秀的品格,以及它与心理和谐的关系又是怎样呢?就让我们在本章一起讨论这些问题吧。

从几则故事说起疑惑的小蜗牛

小蜗牛问妈妈:为什么我们从生下来,就要背负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我们的身体没有骨骼的支撑,只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这个壳的保护!

小蜗牛:毛虫姐姐没有骨头,也爬不快,为什么她却不用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毛虫姐姐能变成蝴蝶,天空会保护她啊。

小蜗牛:可是蚯蚓弟弟也没骨头爬不快,也不会变成蝴蝶,他为什么不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蚯蚓弟弟会钻土,大地会保护他啊。

小蜗牛哭了起来:我们好可怜,天空不保护,大地也不保护。

蜗牛妈妈安慰他:所以我们有壳啊!我们不靠天,也不靠地,我们靠自己。

没剥过鸡蛋的男孩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次与同学在外面吃饭时,发现那里的鸡蛋和家里的不一样。问他怎么不一样,他说是太硬了,而家里的鸡蛋是白皮的、又软,拿着就能吃。原来,他的父母一直是把鸡蛋剥了皮才给他吃。类似的例子或许在你的身边屡见不鲜:有些父母总舍不得孩子受一丁点苦,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孩子们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正是有了这种教育,才会出现大学生连洗衣叠被这些活儿都不会干的“怪事”,于是也就有了“陪读”。

顽强支撑家庭的男孩

2005年底,一个年轻人的名字迅速传遍大江南北。他,从13岁起就支撑着一个父亲患病、母亲出走、弟弟读书、妹妹待哺的困苦家庭;他,面对不幸、贫穷与孤苦,顽强坚持12年,终于使父亲病情好转,妹妹健康成长,自己考上大学,全家人重新团聚。他,就是被称为“中国男孩”的洪战辉。

1994年,洪战辉的父亲突发间歇性精神病,造成妻子受伤骨折,女儿意外死亡,家里欠下巨债。随后,父亲又捡来了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婴。面对沉重的家庭负担,母亲离家出走了。年仅13岁的洪战辉,默默地挑起了伺候患病父亲、照顾年幼弟弟、抚养妹妹的家庭重担。为了挣钱养家,他像大人一样,做小生意、打零工、拾荒、种地。他利用课余时间卖笔、书、磁带、鞋袜,在学校附近的餐馆做杂工,周末赶回家浇灌8亩(5333平方米)麦地。在兼顾学业和谋生之时,他牺牲了几乎所有的休息时间。为了妹妹能吃上牛奶、鸡蛋,自己却常常啃方便面;为了治好父亲的病,他不得不在一家精神病院门前跪求治疗……

当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就要撑起困境中的家庭,就要学会友善、勇敢和坚强。生活让他过早地开始收获,他由此从男孩变成了苦难打不倒的男子汉,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自立。今天他看起来依然文弱,但是在精神上,他是个强者。

一、什么是自立

我们从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自立的重要性。不自立的孩子可能鸡蛋都不会剥,连基本生活都无法自理;而自立的孩子却能够凭借自己稚嫩的肩膀支撑起一个苦难的家庭。自立的人格品质,成就的是截然不同的人生,那么,究竟什么是自立呢?

自立(self-supporting)是个体从自己过去依赖的事物那里独立出来,自己行动、自己做主、自己判断、对自己的承诺和行为负起责任的过程。因此,自立即意味着,一方面摆脱依赖,自己做主,自己行动;另一方面,为自己的主张和所作所为负起责来。

1.摆脱依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明天

顾名思义,所谓“自”是指自己,“立”是指站立、生存。《现代汉语词典》将“自立”解释为“不依赖别人,靠自己的劳动而生活”,这包含了摆脱依赖、依靠自己,从而站立起来、生存发展的意味。依赖并非全是坏的,对于幼小的生命来说,依赖是必要的。古人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阳货》),说的是至少在生命的头三年是完全依赖父母的。但是当客观上具备了自己行动、自力更生的能力时,个体便须尽快摆脱依赖的惯性,独立自主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立就是一个从依赖逐步走向独立的过程。

第二个故事中不会剥鸡蛋的男孩之所以不自立,是因为在完全具备了自己动手剥鸡蛋的能力时还依靠父母,甚至不知道鸡蛋是要剥壳才吃的。而洪战辉却恰恰相反,没有父母、亲戚可依靠,他就完完全全地凭借自己的双手,不仅从年幼就开始劳动、赚钱,还主动挑起赡养父亲、抚养弟弟和妹妹的重担。洪战辉曾经在校园里,利用课余时间卖圆珠笔芯、书籍资料、英语磁带等,“鞋垫、袜子,只要能挣钱我都卖”,用微薄的收入维持着全家的生活。在同龄人中,洪战辉也许是个过早摆脱依赖的特例,但只要是正常的发展,所有幼小的个体,或迟或早总要从依赖的事物中独立出来。小而言之,从依靠父母抱着扶着到自己独立行走,从依靠父母喂饭到自己吃饭;大而言之,从伸手向父母要钱到自力谋生自食其力,从鹦鹉学舌人云亦云到独立思考自有主张……都是摆脱依赖走向独立的过程,依赖从多到少,而自立则从少到多,此消彼长,进而形成自立人格品质。

尽管自立要求我们从依赖中获得自主独立,但是真正的自立并不意味着不妥协、不变通、万事不求人,完全不依靠他人的独立并不是健康有效的行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克服的困难而向他人请求帮助是一种适应性的学习策略,而不是依赖性的表现。依赖对某些年龄阶段的人(婴儿和老年人)而言甚至是生存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具有依赖性。即使是自立发展比较完善的成年人阶段,在许多方面也不能完全摆脱依赖。因此,真正的自立是在独立自主的同时仍然肯定和重视相互支持、相互关心,懂得适当地“求助”。在怀化学院读大学的洪战辉为了照顾远在河南的妹妹,让她念上书,很想将妹妹接到自己的身边。他的同学知道了这个想法,便对洪战辉说:“我们宿舍还有一张空床,你把小妹带来吧,我帮你照顾她。”洪战辉当年接受了同学的好心帮助,小妹妹也终于来到了哥哥身边,重新开始了学习。在这样的情况下,倘若洪战辉没有接受同学的好意,妹妹来到怀化的计划可能很难实现。这告诉我们,在个人的力量不足以解决难题的时候,接受帮助非但不是依赖,反而是自立者应该具有的灵活、变通的表现。

怎样的依赖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依赖有什么危害呢?

受着传统“中庸”思想影响的中国人的自立,是在“独立、自主”与“依赖”的天平上寻找一个平衡点的自立。自立者并非完全抛弃依赖,而是讲究如何善于利用它。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不合理的依赖所具有的特征:

①在得到他人大量建议和保证之前,对日常事物不能作出决策,让别人为自己作重要决定;

②因为害怕被别人遗弃,明知他人错了,也随声附和;

③无独立性,很难单独进行自己的计划或做自己的事;

④为讨好他人过度容忍,甚至放弃原则和自尊来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⑤害怕孤独,独处时有不安和无助感;

⑥当与别人的亲密关系中止时,感到无所适从,难以接受分离;

⑦容易因遭到批评或未得到赞许而受到伤害。

以上所描述的不合理的依赖是我们在生活中极其需要预防的。倘若我们只知道一味地靠依赖他人而生存,我们就会懒惰,像一个寄生虫一样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从而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甚至影响到我们的就业。依此恶性循环,我们无法生存下去,甚至造成人格障碍。北宋名相寇准的子孙,仰仗祖上的家产,不求自立,无所事事,不过三十年,沦为贫民。晋代何曾是太武帝的教师,地位显赫,家道丰实。但他的子孙不思进取,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不过三四十年时间,家道败落,成了盗贼。八旗子弟就是因为感到有皇亲国戚之势可依,有公子王孙之位可恃,耽于寄生生活,而无一寸之用。

有句俗话说“富不过三代”,其中“依赖”作祟的成分就不可忽视。而又有俗话曰“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或许从另一个角度提醒了那些高官、富人的家庭思考教养孩子的方式——应该如何让孩子学会从良好的家庭背景中清晰地认识自己?

适当的依赖是辅助我们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的工具,但任何时候,我们都应当提醒自己:不合理的依赖观念是人生斗志的腐蚀剂。

2.勇于承担,敢于对自己的决定和行动负责

自立者能够自己做主、自己判断、自己行动、对自己的承诺和行为负起责任。有人曾说:“你最大的责任就是把你这块材料铸造成器。”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人首先要对自己负责。的确,一个自立者是能够担当起责任的人。没有负责意识的人,不可能也不敢于有自己的想法、决断,更不敢付诸行动。然而,什么是对自己负责?

自我负责就是自己承担行动的后果,对自己的决定和行为的后果,无论好坏,均坦然接受和面对。成功固然可喜,失败也不抱怨。不怨天,不尤人。面对成功,则思如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遇到失败,则思如何改进,如何避免一错再错。自立的人敢于也乐于承担责任,做了错事不推脱、不掩饰,不逃避该受的惩罚。小孩失手打破了餐具,承认是自己不够小心而不是餐具“太滑”;小学生未完成作业,承认是自己过于贪玩而不是作业多到做不完;考试成绩不佳,承认是自己学得还不够好,而不是老师故意刁难……日常生活中每一件小事中都可以体现一个人的责任意识,而一个愿意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必然是一个敢想、敢做、敢当的人。

二、自立的心理要素

个体自立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在诸多的自立形式中,包含的心理成分或心理结构却是一致的,任何完整的自立行为均包含:自我决断、自我行动、自我负责这3种心理要素。

1.自我决断

个体在内在意愿上能够自己做主、自己判断,这就是自我决断,也就是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主张和愿望。自我决断涉及的心理因素有认知、情感、态度、动机等。自我决断是以自我的意愿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外在的、强加的意愿下作出的决定不属于自我决断的范畴。自立的人首先是能够自我决断的人,他们希望按自己的想法做事而不是做他人的傀儡,在行动上表现出对自己的工作的真正兴趣而不是应付了事,并且,由于是出自自己的选择和决定,因此对行动的结果能坦然接受和负责。能自我决断的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的真正兴趣所在,更为重要的是,有勇气表达自己的愿望、兴趣、需求和希望。

2.自我行动

个体在外在行为上做到自己做主、自己判断,这是自我行动的表现。光有意愿和想法而没有自觉的行动,那还不是真正的自立。一方面,自我行动是自我决断合乎逻辑的表达,学习上能自己决断的孩子,在遇到难题时会主动查阅资料解决问题;社交上希望自己择友的孩子,在受到父母干涉时会表达自己的愤怒和抗议。

另一方面,自我决断并不会自动体现为自我行动,从自我决断到自我行动,体现出个体的能力和意志。有许多小学生并非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也并非不想学习好,但就是不能体现为自觉的行动,这是自制力和自觉性还不够的表现。

3.自我负责

自我负责指的是个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程度与水平,涉及的心理因素主要有价值观、归因等。当人们实施了行为之后,理所当然地要对他们的行为负起责任,这不仅是道德伦理的要求,也是自立责任性的表现。影响自我负责的因素中往往包含着个人的价值观与归因风格。譬如一个认为“责有攸归”的人会勇于承担行为的结果,而一个“信口开河”的人连口头上的责任都无法承担,这是价值观差异所致。从归因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很大。有的人习惯于找内因,有的人则习惯于找外因。比如,一次考试成功了,有的学生会认为是自己能力强,用了功,有的学生则认为是运气好或题目简单;若是没考好呢,前者可能认为自己能力低或用功不够,后者则可能认为是题目太难或运气太差。不同的归因习惯直接关系到责任的确认和承担与否的问题。因此,有的人敢想、敢做却不敢当(习惯于向外归因而缺乏责任意识);有的人自责过苛(过分地向内归因)

而不敢想也不敢做。

由此可见,自立有着丰富的含义和相同的心理要素。自立者必须从过往的依赖中获得独立,既要能够根据认识、情感、动机对事情作出决断,再实施行动,又要能够为行为承担责任。这是一个自立者完整的心理与行为模式,三者环环相扣,互为因果。

三、多样的自立形态

自己决断、自己行动、自己负责,只是自立的一般表现,在日常生活中,自立的家族成员是十分多样的,它们遍布个体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根据自立行为所属领域的不同,可以将它们分别命名为:身体自立、行动自立、心理自立、社会自立。

(一)身体自立

身体自立是指个体无须扶助而能直立行走,从学会言语到学会自己站立及与站立有关的如蹲、跑、跳等能力,主要是婴幼儿期(0~6,7岁)的发展任务。在婴儿期(0~3岁),孩子的主要任务是脑和身体在形态、结构和功能上的生长发育。他们一方面在行走动作上有了发展,例如学会自如地蹲、走、跑、跳等;另一方面在手的运用技能上也得到了发展,能够抓住物品不放,从瓶中倒出小球等。

此时期婴儿由刚开始的哭到牙牙学语,再由不完整句(如“爸爸”“妈妈”“鞋”)到完整句(如“我要喝水”“老师教我们做游戏”“我不要吃饭,我要喝饮料”),他们的动作和言语都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为其在幼儿期形成稳定的身体自立提供了生理和心理基础。在幼儿期(3~7岁),孩子通过游戏巩固了基本动作(走、跑、跳、投等)的能力,而在与成人的不断交往中,其语言能力也迅速发展起来,在正确的教育下,他们甚至能较清楚地、系统地、绘声绘色地讲述听过的故事了。可见,身体自立是一切心理与行为发展的基础,没有走、跑、说的能力,人就很难更进一步地社会化。

(二)行动自立

行动自立是指个体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出生到幼儿期,孩子已经能完成身体自立所要求的独立行走以及与其有关的动作,并且具有良好的口语能力。随着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的进一步发育,幼儿在各种类别的游戏中完善了精细动作、行走动作的协调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他们能够独立完成握笔、画画、折纸、使用调羹和筷子等一系列随意运动,配合上行走动作的发展,他们已经有了打理日常生活的技能,如自己吃饭、洗碗、叠被等。也就是说,他们不但能走会跑,能说会道,而且能将这些身体和动作技能用于日常生活,完成一些基本的日常生活任务。

身体自立和行动自立基本上都是在孩子婴幼儿时期形成并稳固的,虽然要以走、跑、跳、说的身体自立为前提条件,行动自立才得以建立起来,但两者的形成又是相互促进的,因为在行动自立的培养过程当中,也必然进一步巩固孩子的身体自立。

(三)心理自立

心理自立是个体学会独立思考,形成健全的人格的过程。孩子在婴幼儿期已基本形成身体与行动的自立,然而当他们进入学龄期,在已成为一个学会打理日常生活的能干者的同时,他们的身心也有了迅速的发展。在自我认识上,已经从7岁前的“我是一个不太高但很瘦的漂亮女孩”这样的外在特点的描述,发展到对自己的心理特征的描述:“我是一个喜欢交朋友的人,因为和他们在一起很开心。”

在自我评价上,他们从轻信成人开始变为自己独立、客观地评价。不仅如此,他们还能够体验到自己的情绪并有了一定的控制能力。也就是说,孩子的自我意识开始指向内部,主观的色彩开始浓厚起来。此时,孩子逐渐学会自己判断、自己做主、自己行动,并对自己的承诺和行为负起责任。

受所学知识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孩子会对自立产生一定的认识及看法(例如“我认为总是依靠父母是没长大的表现”),由此作出判断(“我应该多些自己的想法”),并付诸行动(做到“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当他们因此犯错的时候,他们又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这个过程中体现了孩子自我决断、行动、负责的心理要素。进入心理自立阶段的孩子开始寻求对自己生活的掌控,比如决定交什么样的朋友,主动结识周围的同学,即便遭到父母的反对也要学习街舞等等。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对自我的正确认识,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给他们创造出良好的氛围。孩子以前交过坏朋友,但父母不必因此就反对他结识任何人;学习街舞不合父母的胃口,父母也不应不与孩子沟通就一味地反对。对于逆反期的青少年而言,不合理的教育方式往往会破坏他们自我意识的完善,在其心理自立的形成过程中成为障碍。

(四)社会自立

社会自立要求个体学习作为社会一员所需的知识和态度、行为规范、责任和义务。随着年龄的增大,孩子与社会的接触也日益增多,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人际交往——在学校中与同学、老师相处,在家庭里与父母相处,在社会中则是与同事、朋友、陌生人相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得不按照社会的规范、责任和义务而行动,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也就是说,在学校里,孩子必须是个尊敬师长、热爱同学、勤奋学习的人;在家庭中,孩子应当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在走入社会后,他们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他人。这些都是为社会自立做好准备,为个体能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接纳的人打下基础。

自立需要通过一个相对较长的发展过程以获得相应的能力。出生后到幼儿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和语言能力的发展与成熟保证了个体的身体自立和行动自立,而心理自立、社会自立等则要在进入学龄期后,随着个体自身的发展并在外在环境的推动和影响下,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与稳固。在每一阶段,个体都能形成一些相对稳定的自立能力与观念,每一个阶段的自立总是在前一阶段自立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其间又不是断然分开的。

多样的自立形态:学业自立、道德自立、经济自立

埃里克森(E。H。Erikson,1902—1994)在其人格发展的八阶段理论中认为,5~12岁的儿童需要在学习中体验勤奋感,否则会对自己能否成为一个有用之才缺乏信心。可见,从人格发展的角度而言,五六岁的儿童开始有了系统学习的需要。早在幼儿阶段,儿童就能够独立、完整、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了,这不但有利于内部言语的发展,还为其掌握书面言语奠定了基础。不仅如此,儿童在进入学龄期后记忆、思维、智力方面也都有了质的发展,为他们接受学校正规教育提供了保障。因此进入学校后,孩子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学业自立,即在学校生活、课堂学习、完成作业、获取信息等领域的自立。

在这个阶段,孩子会慢慢对这样的问题进行思考:“上学有没有意思?”“上课时是否应当积极举手发言?”“做作业是为了巩固学习的知识吗?”“我是不是应当多读些课外书呢?”生理机制的日趋成熟,加上周围环境的影响,孩子将对这样的问题作出回答,并落实为相应的行动。这个过程就是孩子学业自立逐步形成、稳定的过程。

随着孩子与外界社会接触的增多,他们也开始有了“是非”的道德观念。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认为5~8岁的孩子还处于他律期(服从外部规范和权威),而到八九岁之后才进入自律期(不无条件服从权威)。后一阶段的孩子会认为“就算上课迟到挨批评,我也要帮助这个老奶奶”“即便我的好朋友要我做一些坏事,我也不应该做”。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1927—1987)也认为,在小学中年级以后(8~9岁以后)才会出现道德的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即孩子不再无主见地服从规范或者以自我的利益为中心考虑问题,这与皮亚杰的道德阶段理论是相符的。也就是说,在小学的高年级阶段(11~12岁),孩子就开始将自我的看法加入道德标准的制定了。在“因为药贵又没钱,海因茨只能偷药给太太治病”的两难故事中,小学高年级的孩子开始认为“偷的行为是不对的,应该互相帮助”。随着年龄的增大(大约16岁后),他们才摆脱现实道德的约束,达到完全的自律,认为“虽然偷药违法,但是海因茨是迫于无奈,错并不完全在他”。道德发展的最终阶段是个理想的境界,有的人终其一生或许都无法达到,所以说道德自立虽然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形成,但其若要稳定下来还需一段较长的时间,甚至需要穷尽我们毕生的精力去追求最高的境界。

经济自立是指准备择业、就业并树立起走向社会创一番事业的自信心。从业是人们获得经济来源的主要方式,而对于职业的规划和对金钱的获取、管理,成为了经济自立的两个必要的环节。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学龄期之后、进入社会之前,孩子的经济自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倾向。他们并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虽然能够赚取一定的零用钱,但他们主要是通过对家长所给零用钱的管理来对经济自立有所认识的。有经济自立倾向的孩子可能会考虑通过暑期打工或者当小作者等方式赚钱,他们能做到不主动索要压岁钱,不买不实用的物品,能自觉地储蓄,甚至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所计划等等。当他们真正进入社会,就有了生存、成家、赡养父母的需要,这就从客观上使得他们对经济独立有了要求。当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后,原有的经济自立倾向则开始形成稳定的观念和行为模式。这样的人对职业选择和发展有一定的预测和规划,并为之努力,获取金钱后懂得如何消费、管理。在他们的身上,体现出良好、合理的职业生涯意识和生存经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