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诡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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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衣咒

郑雨当时正在一家裁缝店做旗袍,准备参加一个学校的活动,店里的裁缝手艺很好,双方在聊天的过程中,裁缝告诉了她这个祖上传下来的故事:

这种裁缝铺在如今的西安已经很少见了,更大的一些城市还要少些。我祖上却是世世代代的做的量体裁衣的活儿,虽然在旧社会这是不入流的职业,但是祖训“凡事凭手艺,万世不求人”。几百年来,我们家族都是靠着“宜衣社”这块老牌子穿衣吃饭娶老婆,这才是真正的传统工艺。可是宜衣社传到我爹手里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件怪事儿。

我爹的手艺在当时的上海滩裁缝行业里面可算是首屈一指,特别是他亲手做的旗袍,当时名噪大上海,很多名人慕名而来,包括特别喜欢旗袍的宋美龄也曾经穿过我爹做的旗袍。

这件怪事就在“宜衣社”牌子在上海滩如日中天的时候发生的。那天晚上十点钟,我爹和往常一样把第二天要送的衣服包好,把没完成的活儿收了,然后关掉电灯,灭了炉火,凉了熨斗就准备打烊了。在他正关木板门的时候,一个女子进来了。这女子长得很漂亮,清瘦,长发,身材也好,可是我爹就是感到这姑娘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劲,因为要忙着关门,我爹也没多想,就一边往门框里插着木板一边她说:“小姐,明天再来吧。我们要打烊了。”那女子却不动,说:“师傅,我很着急,我必须今天要一件旗袍!拜托您一定要帮我做了!我真的急用!”我爹说:“我这个行当有规矩,晚上不做衣服,因为光线不好。您还是明天来吧。我给你提前做。”那女子苦苦哀求,更显出楚楚可怜的样子。女人就是这样,一旦求人,不免让被求者心软,不忍拒绝。我爹实在缠不过,又不忍,就把这活儿接下了。

那女子高兴地拿出布,我爹给她量了身,这才在电灯下紧张地忙碌起来。那女子就在店里转悠,看看这个,翻翻那个。我爹本来就是熟手,而且这女人的身材非常匀称,拿来的布料也非常容易裁剪。所以两个时辰不到,这件旗袍就做好了,那女人在试了试,非常满意,付了钱之后就离开了。我爹这才重新收拾了店里的东西,打烊关门。他仍然觉得那女人怪怪的,可是忙了一晚上太累,也没多想,就睡下了。

可是第二天我爹查账的时候却发现,昨天那女人给的银洋全部变成了烧成灰的纸钱!他这才仔细想了想昨天晚上那个女人,不想不觉得,这一想起来可真是把我爹吓坏了!那女人大冬天的却穿着一件短袖旗袍!而且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家里人都说这是见鬼了。我爹翻找出给那女人来做衣服剩下的布料,竟然全是纸片!我爹很后怕,随后就吓病了,从此落下了手抖的毛病,衣服总是做得不合适,不断有人来找,不断有人要赔钱。夜之间,宜衣社的牌子倒了。原来门庭若市,现在无人问津,每月除了收电费水费的来一下,根本就没有客人。生病加上急火攻心,我爹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即使这样,他仍然想着怎么挽回宜衣社的牌子和面子,老人在病床上发出一声声叹息:“哎!宜衣社百年基业不能毁在我一个人手上啊!”。

可是宜衣社的手艺坏了,这在上海滩早就已经家喻户晓了,谁还会来这儿做衣服?就在一筹莫展准备关门歇业的时候,另一个女人在店里出现了。这女人叫杨扬,来头可不小,是上海滩有名的交际花。好几个军阀都跟她有来往。我爹拖着病身子,亲自接下了这单生意。我爹心有余悸,但仍对杨扬说:“杨小姐,您放心,这件旗袍我一定显出最好的手艺。”杨扬留下订金:“虽然听说你们宜衣社出了点事儿,但是我还是相信您的手艺,一定不会让我失望。”

我爹很有信心,其他家人却比较担心,因为从那件事情以后,我爹给我们兄弟姐妹们做得裤衩都没合适过,更别说旗袍了。

当天晚上,我爹一个人在店里忙碌着。等着工人们都下了班,这才开始忙活起来,一直忙到天亮。第二天依然如此,一直到第三天晚上,这件旗袍做出来了。杨扬当即在店里试穿了一下,我们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这件旗袍做得太合适了,穿在杨扬身上就跟长出来的一样!那杨扬反复对着镜子打量着,欣赏着……

这一下宜衣社的名声又打出去了,杨扬穿着宜衣社的旗袍,那简直就是免费的超级广告呀!很多有钱有势的人和官太太又开始频频光临宜衣社。我爹已经不再亲手做衣服,而是让大哥拿下了这一摊儿。大哥学手艺也二十多年了,倒也能拿下来。

可是店里仍然有些不对劲,因为一个十二岁的小学徒突然失踪了。大哥通知了巡捕房,可是一个月过去了,一点线索都没有。好在店里也不怎么缺人手,慢慢大家就淡忘了这件事儿。

直到有一天,小学徒的父母来上海看孩子,我大哥才意识到事情严重了。赶紧去巡捕房打问,巡捕房说了,没有线索怎么找人?这下大哥完全没了主张,只好去跟我爹讨主意,我爹一听说孩子父母找来了,赶紧让人请进来。那孩子的母亲说:“掌柜的,不是我们故意跟您这儿捣乱。确实是想见见孩子。昨晚上我和他爹同时做了一个梦,梦见孩子浑身是血,身上的皮被生生揭下来了!我担心孩子有啥事儿,所以赶紧从乡下赶来看看。没想到还真是出事儿了!”这对夫妇典型的农村人的打扮,旧社会的农村人的贫穷是现在根本无法想象的,两个人一路几乎要饭才到的上海。我爹听完两人的描述,立即大口吐血,给在场所有人都吓坏了。那夫妇也顾不得孩子失踪的事情了,不停地道歉。我爹对他们摆摆手,说:“没事儿,人老了不行了。不关你们的事儿。孩子丢了,我没管好,是我的责任。这样吧,给你们带点钱,你们先回去,要想在这儿住下也行!孩子我们帮着找,你们也别太操心,不用太着急,那么大的孩子挺懂事儿的,丢不了,就怕被抓了壮丁……”爹没说完就不停地咳嗽。我哥在我爹的示意下给了孩子父母一大笔钱,当时那笔钱完全可以在乡下买一百亩水田!孩子的父母千恩万谢:“掌柜的!让我们说什么好?孩子在这儿学本事,怎么还能要您的钱呢?这实在是……”我爹摆摆手,老泪纵横,似有难言之隐。

这对夫妇走后,我爹的身体就突然不行了,他把大哥叫到床前说:“你可要记住:我死之后一定要把我的皮揭下来,要不然我无法瞑目!”大哥很吃惊,这简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当场表示反对!谁知我爹却非常激动:“你听我的!我是你爹!你要真为我好,就一定要这么做!要不然我做鬼也饶不了你!”大哥无奈,只好含泪答应了。“我在地窖里放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你一定别忘了在三个月之后取回来。”随后,父亲就离世了。大哥按照父亲的遗嘱,揭下了父亲尸体上的皮,三个月之后,大哥从地窖里找出一个人,就是那个失踪的学徒。

孩子带着一封爹生前留下的一封信。信中说:

我知道我做了什么,也知道该做什么。一切成果由我承担,与你们无关。那年遇到“鬼裁衣”之后,我的手艺就完全断送了。为了咱们“宜衣社”的牌子,我想尽一切办法,却都没有用。杨扬小姐来做旗袍,我很矛盾,做不好不仅牌子保不住,很可能连命都没有了!为了这么一大家子,我只有铤而走险了。祖上传下了一个量体裁衣的秘方,但都是偏门,非是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使用!我想,当时我就是万不得已了!祖上一定会原谅的。我翻开第一页,里面说:活人皮以姜汁熬煮,可平软如锦,复以醋石浸之,火熨则薄如纸,可为衣里,成衣上身即宜,是为“万人衣”。意思是说,姜汁熬过的活人皮,就可以像绸缎一样柔软,再用醋石泡了,熨斗就可以把皮熨得跟纸一样薄,用这人皮做衣服里子,成衣之后,谁穿上都合适,这就是“万人衣”。秘方中要求,必须是本命年的十二岁男孩,其次,必须征得男孩同意,第三,死后必须剥掉自己的皮。男孩被剥皮之前要下符,剥皮之后要用新鲜蚕丝包裹三个月,静卧不得见阳光,才能保命。裁缝者比穿衣者死得早,否则对穿衣者不利。穿足百人,衣服才能不妨主。

在这样严格的条件下,我终于决定铤而走险,跟小学徒商量好,这孩子也懂事,说赴汤蹈火也要挽回咱们“宜衣社”的面子。我就剥了这孩子的皮。一切都很顺利,谁能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我还是死在了杨扬小姐的后面,她死相恐怖,全身皮肤溃烂,没有人形了。那旗袍现在已经倒手六次,我再不死,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被害死。为了减轻罪孽,我只有死路一条,所以在那孩子父母走后喝了鹤顶红。这本书一定要慎用,要保管好,如果落在心术不正的人手里,必将成为大害!这孩子是“宜衣社”的大恩人,我已经收了他做儿子,你们以后要像亲兄弟一样对待他。

大哥看完信,当着所有人的面,将那本祖传的制衣秘籍烧掉了。那个孩子浑身的皮肤却和好如初!只是被剥去的部分不及头部和手腕,旧有的皮肤比起新长的来,颜色要深一些。

郑雨听完这个故事,那件旗袍也做得差不多了。那裁缝一伸手,胳膊就露出一大截,手腕上的皮肤与胳膊上皮肤的颜色差别很大……

“您也猜到了。我就是那个被剥了皮的孩子。这么些年了,师傅一家对我很好,我没有所求,但是我就是想弄清楚一件事,当初让我师傅失去手艺的那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来头。我不报仇,只是单纯地想知道究竟是谁把我们一家还成这个样子的。”那裁缝说说着,眼睛里面有了泪花:“我也想告慰我师傅的在天之灵,这样他也就能瞑目了。还有……”说着,这裁缝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包裹,打开之后,郑雨吓得连连退后。

“这是一张人皮,是我大哥临死前交给我的,是我师傅的人皮!这么些年了,没有皮的师傅肯定过得不好。我夜里经常梦见他,他说他冷!”郑雨听到这里,一身寒意,心说:“我更冷!”那裁缝接着说:“听说您认识两个朋友,懂得阴阳的事,我希望您能请他们来一下,帮帮我。”郑雨这才明白,这裁缝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些,原来因为上次学校学生陷入“替生”劫,我和五叔帮忙他们解除了魔咒,这才一举成名。而这裁缝也是一个有心人,因为主要客户是学生的缘故,所以有学生来店里做衣服,闲谈间说起了这件事情,言者无心,听着有意,就打听出郑雨也参与了那次行动。这才趁着郑雨做衣服的机会,把事情托盘而出,希望获得帮助。

郑雨于是给我们写信,希望我们再去西安,帮这个裁缝完成这个心愿。郑雨最后说:“当然,事成之后,少不了你们一笔丰厚的报酬。”

这句话其实相当于废话,我和五叔现在根本不操心钱的事情,因为蝶妖那里弄来的宝石足够我们几辈子奢华的生活的,我们关心的是我们身上蝶妖“符咒”的事情。每个月依靠剩余不多的地窝子蜂蜂巢暂时拟制身体蜕变的进程,我们已经一筹莫展,加上剩余的蜂巢已经不多了,我们的蜕变只是时间问题。

算了,想起这件麻烦事,心里就不爽。去外面散散心也好。于是我们乘坐五叔的奥迪牌小轿车(我认为是最破的车)来到西安和郑雨会面。

我们的会面地点选在电子城附近的一家火锅店,这家店是重庆人开的,名字很有创意,叫做“海底捞”。三个人选了一个角落坐定,这才开始正式谈到这件事情。五叔很明确地说:“这个事情真的不好办,一方面当事人都已经去世很久了,另一方面那个女人接触过的东西都已经没有了。唯一的线索就是那个孩子,但是他根本没有接触过那个女人。”郑雨咬了咬嘴唇:“五叔!希望您能尽量帮他,我觉得她挺可怜的。”五叔叹一口气,看了看我,我不说话,谁也不看,盯着已经烧开的锅底发呆。突然一个影子从我身边闪过(我坐靠窗的位置),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我恍然大悟:“五叔!咱们可以从旗袍入手!”

五叔略有所思:“旗袍!倒是可以,尽人事吧!”吃完饭我们立即到了裁缝舖,经过郑雨的介绍之后,老裁缝拱手欢迎。五叔略有所思:“旗袍?倒也算一个线索。整个事件因旗袍而起,咱们看看是否会因旗袍而终。”吃完饭我们立即赶到了裁缝舖,经过郑雨的介绍之后,老裁缝拱手欢迎:“久仰二位任先生大名,今日得见果然一表人才,决非凡人!”“客气!”五叔简单地寒暄一下,便直奔主题,他并不喜欢跟人绕弯子。那裁缝见五叔对这见面的官话稍稍不悦,不免有些尴尬,好在及时说起旗袍话题,倒也不至于难看到面红耳赤。

五叔道:“先生贵姓?可否将事件重新说一遍。毕竟转述的东西不是第一手资料。”郑雨听到这里,朝我吐吐舌头。那裁缝道:“免贵姓沈!任先生有所不知,先师的事情需要暂时搁下,还有一件事当下却很要紧!”一句话我们三个人的心理都咯噔一下!“先师用人皮做成的那间旗袍昨天被人送回这边店里了!”我们大吃一惊!这从何说起?且不说这件旗袍经历那么多年,就是翻山越岭从上海到西安这也是不容易的,怎么可能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达到如此的统一?

五叔脸色微微变了,这是他迷惑不解时候最常用的表情。店里面很静,沈师傅道:“我昨日刚刚送走这陈姑娘,没想到一会儿工夫就有一个小孩拿着一个包袱送来了,说是有人让送到店里来的。我打开一看,就是那件旗袍!”

五叔问沈老板:“沈老先生,如果让人穿上这件旗袍,会出现什么情况?这个人会不会有危险?”沈裁缝沉吟一会儿,道:“目前还不知道,我看看便知。”说完拿出这件旗袍,放在灯下仔细地翻看。这件旗袍却是非同凡响,质地、面料、做工和样式,即使在六十多年之后的今天,仍然让人为之所动。我看了一眼郑雨,只见她盯着这件衣服眼睛都不眨一下,那是一种迷离的、渴望的甚至是贪婪的眼神,那是对美德极度渴望,也是对那件衣服的强烈的占有欲……

“哦!任先生,没问题,我已经数过这件旗袍所有的针脚,确实少了一百针,说明这件衣服已经脱离了诅咒,对穿上衣服的人的身体不会有什么不良的影响,但至于会不会出现其他诸如幻觉方面的影响,我就不敢保证了。”五叔略略皱了一下眉,眼睛扫到了一边正专心致志盯着这件旗袍的郑雨身上,她俨然已经入迷,对眼前已经发生的事情熟视无睹,仍然陶醉在这件旗袍造成的迷雾中。

我推了一下郑雨,她没有反应,我又使劲捏了一下她的胳膊,她仍然没有反应。没有办法,我只好拿出一支烟,点燃之后猛吸一口,她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大叫:“任桀!你又抽烟!这是在矿区!严禁烟火!”喊完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失态导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以她为焦点。郑雨不好意思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这件旗袍就有一种被迷住的感觉,根本无法摆脱它的诱惑!”五叔说:“你敢不敢穿上这件旗袍?”郑雨的眼睛突然一亮,然后拼命地点头。五叔拿出一块地窝子蜂的蜂巢,切下一小块给她:“把这个东西含在口中,压在舌头底下,你不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记住把它咽下去!”郑雨点点头,迫不及待地将那蜂巢含了,拿起衣服就奔了内室换上了。

一会儿工夫,一件堪称完美的旗袍严丝合缝地将一个美女的身材完美地表现出来,给人一种吃了人参果一般的舒服,我相信,现在她一出门,只要是男人,无论年纪大小都会关注她的,这件旗袍太完美了,简直就是鬼斧神工!

“咱们去上海,带上郑雨。问问她能不能请假。”五叔说。“郑雨,赶紧请假,咱们一起去上海!”我对郑雨喊了一声。“上海?好呀!我正想去呢!”郑雨兴奋地表示。看来她的神智还算清醒,没有因为这旗袍迷失了心智。一行四人坐着五叔的“毛驴汽车”直奔机场,可惜的是,今天的航班已经没有了。我们无计可施之下,五叔开口说话了,还是那种语速慢吞吞、声音柔和却不容忍拒绝的语调(我承认这种说话的方式确实很有吸引力,我也一直在模仿,但是总是没有那种味道,真是失败!):“咱们开车去!”我们大吃一惊!“从西安到上海开车去至少得二十个小时!一路上受得了么?”“去了再说!”五叔的语调没有改变,但是仍然不容拒绝。

众人在车上坐定,五叔狠狠地呷了两口茶,一踩油门,那车就奔着高速入口去了……

我们根本无法想象五叔用了什么方法,反正一路上我们根本没有机会看见路上的风景,在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我们从车内望去,整个一片黑乎乎、雾蒙蒙的感觉。郑雨专注地观赏者自己的旗袍,在座位上一会儿转身到左边,却把头转过后面看看自己的屁股是不是很翘,一会儿又转个身挺起胸部,痴迷地欣赏着自己傲人的曲线在这被诅咒旗袍的包裹下表现出来的完美状态。“完了,这姑娘这辈子要住在这旗袍里面了。估计吃饭都忘了。喂!美女,你姓什么?”我打趣她,“姓郑!”倒还记得自己姓什么,看来还不错。“我呢?我姓什么?”我继续问她,“你?你姓……唉,沈老伯,这后生姓什么来着?”我当时嘴都气歪了,真想扁她一顿。沈老板哈哈大笑,在我耳边耳语:“她一定记得,故意逗你呢!不用担心,她不会有什么事的。”“但愿如此。”我仍然不放心,她老爸可是煤老板呀,手里的钱比我们还多!要是真给人家姑娘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能被钱活活砸死!

五叔笑笑,继续开车。我们离开西安五十分钟后,这辆奥迪汽车突然刹车!车内的人奋力向前,要不是安全带,我们估计都被弹出汽车了!连那孤芳自赏的美女也不得不暂时吧注意力集中在突然停车的问题上。我正想问五叔是怎么回事,岂料五叔直接打开车门下了车,顺便对我们说了一句:“到了!”我们三个人立刻被雷倒在车里面!到了?!到哪儿了?渭南还是临潼?开再快顶多到郑州!

可是当我们走下汽车之后,我们信了,这里是上海,确确实实是上海。繁华的街道、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还有那刘翔的巨幅广告牌……确实是上海!怎么会这么快?我问五叔,五叔笑笑:“车太破,要不然现在已经住到宾馆里了。”故作神秘!切!打心眼儿里鄙视一番。

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我们确实已经到了上海,为了确定我不是做梦,我还亲自去一个小商店买了一包烟!点燃之后随便扔掉了烟头,直到被罚款五十元,这才心疼地明白:我不是在做梦!五叔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有俩糟钱儿烧的?这下信了吧?票据上有公章,自己仔细看。要不要我再抽你一巴掌?”“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适应吧。”我吓得赶紧捂住了脸。小时候偷偷抽烟被五叔抓住过一次,吃过他一巴掌,知道厉害。但是他仍然管不住我,长大之后将抽烟这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总算卓有成效。

沈老先生虽然年过近八十,但是身体很好,除了皮肤有些不正常之外。他带着我们一路的窜大街、过小巷,偶尔还要过桥,折腾了一个小时才到了原来那间铺子。铺子还在,没有被拆迁。里面的人看见沈先生都围住他,热情地打招呼:“东家来了!好长时间不见了!这次回来不走了吧?落叶归根哪。到底是咱们南方人!”沈老先生跟这些人寒暄一会儿,这才走进店里来,一个年纪比沈先生还要老的老头儿出来迎接:“老六,回来了?”“二哥,您身体可好?”沈先生拉着他的手,说不完的亲热话。我们一个个坐定,只有郑雨没有德行,一个人站在镜子跟前就不走了,左看一下,右看一下,就好像一个刚刚发了帖子的人,守在电脑跟前不停地刷新页面看别人的点击。

那被称为二哥的老人注意到了郑雨身上的旗袍:“这衣裳找到了?”沈先生说:“别人送到我那儿的!还不知道是谁送来的。想回来找找线索,所以……”沈先生将我们的来意和来的过程说了一遍,那老头根本不信:“从西安到上海开汽车用了五十分钟?你们诓我呢?我老人活了八十八了,陕西去过好几次,做飞机还得好几个小时呢。你开的火箭车?能比飞机还快?”我们并不想在这方面纠缠,说实话,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整个行程,我到现在都不能完全相信,更别说告诉一个没有参加行程的老人了。于是我问他:“爷爷!您说那个大半夜来找您爸爸做旗袍的女人留下了什么东西是吗?”“有东西!就是她拿的布料裁剪之后剩下的那些,第二天我父亲一看呀,全是纸!您说什么人才拿纸做衣服呢?不是鬼是什么?”

“那您听说过您父亲说过那女人的特征吗?比如说口音、胖瘦、打扮还有其他特别明显的特征?”我继续追问。老人说:“只听说过这女人大冬天大半夜只穿着一条短袖旗袍。长得很漂亮,口音像是带着苏北一代的口音,不是地道上海人。其他的,我想不起来了。哦,对了,当初那女人给的钱里面,还有一张没有烧完的冥币!我给你找找。”老爷子亲自去了内室,一会儿工夫拿出一个木匣子出来,他戴上眼镜,然后拿着钥匙打开匣子,将那做衣服剩余的纸片和那张冥币给了我,我看不出什么名堂,也只好求教于五叔。五叔拿着纸片看了好一会儿,说:“这女人是民国三十年左右死的,从这张冥钞上可以看出来,上面有民国政府印花税的税票章。”“看来我们还得感谢多税的民国,要不然还真不能提供这些线索。”我打趣道。“那你感谢汪精卫吧,当时上海还在沦陷区,归汪伪政权管理。”我自知历史知识贫乏,只好闭嘴。

“可是现在这些线索也不够呀。”我对五叔说。“没关系。我有办法,只要郑雨今天晚上穿着旗袍坐在店里当模特,二爷披着着父亲的人皮在店里忙碌,我就有办法让那女子现身!”五叔似乎成竹在胸。

当夜,月朗星稀。五叔和沈先生在内堂屋里喝茶静坐,郑雨根本没有倦意,自从穿着那件旗袍,她就一直很兴奋。二爷则披着父亲的皮,穿着父亲曾经的衣服在店里忙活,我朝着北方的方向画了一个大圆圈,然后等待时间一到立即点火。

夜里一点到了,我首先点燃了那张冥币,随后,一刀和那女子做旗袍一模一样的纸也被点燃。完成这些事情之后,我立即退回内屋,加入到五叔和沈先生的等待中。不一会儿,外面传除了一声响动。二爷将熨斗掉落下来,我们从内堂看外面看得清清楚楚:那女子到了!

还是一件短袖旗袍,手里拿着一匹青蓝的布,和那刀纸一样的颜色,面容姣好,身材匀称,她的目光锁定在郑雨身上,确切地说,锁定在郑雨的旗袍上。郑雨根本没有工夫理她,仍然在孤芳自赏。这女子并不看二爷,道:“给我做一件旗袍,要和这女人的一样!”二爷仍然说着父亲当初说的那句话:“小姐,明天再来吧。我们要打烊了。”这女子这才把注意力稍稍转移到二爷身上,不过这次她并没有上次的苦苦哀求,而是不容拒绝地再次表示:“给我做一件跟她身上一样的旗袍。”说完又看着郑雨的衣服。二爷抽空看了一眼内堂的五叔,五叔点点头。二爷接下了活儿,也是轻车熟路,一会儿工夫就做好了,拿给了这女子,这女人看着这件衣服,眼睛闪现出一样的光芒,刚才的灰暗和冷漠一扫而光。她迫不及待地不避讳其他人的情况下就脱掉身上的衣服,准备将这件新衣服换上。我们目瞪口呆,因为这女子身上除了脸面,没有一处好皮肉,早已经风化腐朽了!

这女人刚刚穿上衣服,就立即惊慌失措,大喊一声:“上当了!这衣服的里子是拿什么做的?”“人皮!”二爷不动声色地说。那女子一听到这两个字,立刻六神无主,瘫倒在地上。内堂的三个人也很快现身出来,将她围得严严实实!

这女人在众人眼光的焦点中无法脱身,强调软了下来:“你们想知道什么,我全部都说!”“为什么要害宜衣社?”那女子满眼泪花,娓娓道来:

当年,我还在广州乡下的时候,有一年大旱,我家无以生计,我爹就只好把我卖给香港一个裁缝,这裁缝很有本事,在整个香港都很有名,有很多外国人都找他做衣服,他每年都要收购一匹童年童女,年龄在十岁以下。我就是这孩子中的一员。后来我听说,这人曾经在一件叫做宜衣社的成衣店做学徒,偷学了一项做旗袍的独门绝技。你们也是做这一行的,肯定知道这是干什么。当然,我也无法逃脱厄运,只不过我被他多养了几年,直到有一天,他拿着一把剔骨小刀在把我麻醉之后划开我天灵盖的皮肤时,我知道,我的大限到了!这个变态用我的皮做了一件旗袍,用我的整张皮,没有布料!他整天穿着我的人皮做成的衣服,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的灵体却被困在衣服里,无法出去。终于有一天,在他喝醉酒睡着的时候,我狠狠地勒紧了整个人皮旗袍,一会儿工夫他就全身青紫,断了气。我为自己报了仇,但是这远远不够,作为源头,我一定要想办法让宜衣社受到惩罚!于是,我在一个晚上成功地将沈老太爷吓病,我要逼迫沈老太爷用那种制衣法做出一件完美的旗袍来,让喜欢它的人们、穿着它的人们都受到诅咒!还要让沈老太爷接收教训,死无全尸!我都达到了!一切都实现了。

可是,我仍然是喜欢旗袍的,它优雅、性感、成熟、正规、气质,是每个女人最理想的衣服。我忍不住,今夜我知道灾难要来,但是我仍然忍不住,因为这件旗袍太完美了,比我那件还要完美。

她的这件纸衣服外面被五叔画上了符,所以一会儿工夫,她的声音越来越低,身形也越来越淡,最终消失了。只留下两件柔软的旗袍,当然,一件是她的皮做成的,而另一件则是沈老太爷的皮做成的。沈老太爷的皮做成的旗袍很快就消失了,五叔说:“它找到主人了。”而郑雨则突然晕倒,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变化最大的要算沈老先生了,他的皮肤终于复原。激动的老人对着西方一边磕头,一边痛哭流涕:“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爹、娘,我终于凑成全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