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社会工作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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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利他行为与侵犯行为

利他行为与侵犯行为是不同性质,相互对立的社会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利他行为与侵犯行为不但是人与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重要方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际关系的状况。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必须把握利他行为与侵犯行为的各自内涵和不同社会作用,在解决具体问题时能够作出正确判断,并进一步达到提倡利他行为,减少或消除侵犯行为的目的。

一、利 他 行 为

(一)利他行为概述

1.利他行为的界定

利他行为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已经引起了社会心理学家的广泛研究。利他行为,顾名思义是指对他人带来利益的行为,但要完整理解利他行为必须把握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行为者(利他主体)行为动机应是自觉自愿且以利他为目的,即他将作出的行为是善意的行为,并不期望获得回报。同时,利他者给他人带来益处,预示着自身将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或承受损失的风险。如营救溺水者的举动,如果行为者奋不顾身、别无他求,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利他行为,但如果行为者以报酬为条件,那么这种行为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成为有偿服务。其次,对于受助者,利他行为的后果是使受助者得益,但此时益处只具客观性,只有受助者理解并接受行为者举动时,行为及其后果才是有意义的。其三,行为者对受助者作出的行为不能含有损害第三方的动机与后果。如擅自挪用国家财物为他人谋利,虽然给他人带来利益,却损害了国家利益,这是一种侵犯行为。综上所述,利他行为是指不期望获得回报的自觉自愿的以助人为目的的善意行为。

利他行为与助人行为是有区别的,利他行为强调行为者不期望回报,助人行为并不排除对回报的期望,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都是亲社会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理想程度的利他行为是少有的,也就是说在生活中人们的动机很少是完全无私的。人们的助人行为往往含有期望回报的因素。当一个企业家热心公益事业时,他的这种利他行为往往伴有期望在社会中获得更高声誉的动机。

2.利他行为的分类

根据利他行为发生的情境因素,利他行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紧急情境下的利他行为;一类是非紧急情境下的利他行为。紧急情境下的利他行为是指利他情境是突然和出乎意料的,受助者有生命危险和重大财产损失,此时留给利他者考虑的时间是有限的,甚至是瞬时之间,一旦错过良机将会出现严重后果,同时可预见的行为者的代价是巨大的。因此,紧急情境下的利他行为往往是一种应激行为、习惯行为和潜意识行为。紧急情境下的利他行为如遇到杀人、抢劫、失足落水、交通事故等情境中出现的见义勇为行为。非紧急情境下的利他行为是指日常生活中对困难人们所施与的利他行为。非紧急情境由于有明确的线索和信息,助人者可选择多种助人方式。这类利他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如公共汽车上给老弱病残幼让座、捐款捐物,志愿者活动,帮助孤寡老人等。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本质上就是利他行为。

3.利他行为的社会影响

利他行为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它关系到群体中人际关系状况,反映了人的社会性要求,是人的善和爱的表现,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利他行为对行为者也有重要影响。受助者往往心存感激,利他者将会得到期望之外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同时也会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许与表扬。另外,作为利他行为的后果,利他者会进行自我奖励,满足自尊心和正义感的需要,使心理上获得安慰和弥补,增强了形象。

但是,由于社会动机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有时利他行为可能带来不利影响。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受助者对利他者缺乏理解,认为利他者动机具有侮辱性、侵犯性;另一方面是行为者不理解受助者的真正需要,结果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二)利他行为的理论解释

1.社会生物学解释

社会生物学家威尔逊(Wilson)在其巨著《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中分析了利他行为的根源。他认为:人类和动物物种之所以延续发展是由于遗传基因内在特性决定的,每一种基因特性之所以留存,必然有其存在价值。正如黑格尔(Hegel)所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利他动机与行为也是人类和动物的一种基因特性,它是某一物种留存的前提。例如在蜜蜂群体中,工蜂蛰了侵略者后自己也死掉,但它却增强了整个群体的生存机会,人类社会也一样,一个家族、民族、国家之所以保存下来是因为有少数勇敢者抛头颅、洒热血,牺牲了自我,保全了整体。持先天论者进一步通过对儿童的观察,发现儿童很小时就会表现出利他行为,如对比自己更小的儿童进行安慰,同情受伤的小动物,以此证明人类利他动机与行为具有遗传机制。但是社会生物学观点片面强调人类利他行为的先天性,把人类行为与动物本能等同,忽视了人类行为的能动性、意识性,忽视了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把社会的发展归结为少数人的牺牲,看不到社会整体的力量。因此这种观点受到了广泛的批评。研究发现儿童的利他行为随年龄而下降,原因在于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活动更加复杂,他们在行为时开始顾虑到更多方面的影响及行为后果。但总的来说,由于随着年龄增长,社会联系日益增多,人际关系日趋复杂,更加懂得帮助他人是合乎社会规范的道理,所以,利他行为与年龄成正比。

2.社会学习论

在理解模仿中我们知道,模仿就是社会学习的过程。以班杜拉为代表的社会学习论者提出利他行为的获得是社会学习的结果,体现在人的一生社会化过程中。利他行为一方面来自个体自觉的模仿,一方面来自社会规范的强化作用。遵守社会规范的行为将会得到社会认可、表扬和奖励;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将会受到惩罚。因此要培养社会利他行为必须加强家庭和学校教育。

(三)影响利他行为的因素

影响利他行为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客观环境、社会情境、助人者与求助者等因素。

1.客观环境因素

研究发现,物理环境状况对人们的利他行为可能产生影响,人们在晴朗的天气和舒服的环境中更容易帮助他人,而在阴冷和闷热的天气及噪声环境中不易发生助人行为,舒适的环境改善了人的好心境,增强了人的积极情绪,在愉快的心情中人们乐意帮助他人。不舒服的环境压抑了人的心境,增强了消极情绪,分散了对事情的注意力,在不愉快的情绪中人们不易出现利他行为。

时间因素也会影响人们的助人行为,如果一个人匆匆忙忙去上班,在路上发现有人摔倒,由于时间紧他可能不会停下来帮助,而是视而不见,因为他考虑帮助会耽搁时间,也可能因此会遇上麻烦,影响自己的出勤;如果一个人是在悠闲走路,没有急迫任务的情况下遇到这类情况,很可能会停下来主动帮助。

2.社会情境因素

19世纪60年代,美国纽约市的一位女青年在回家的路上遭到歹徒抢劫,当时有38位邻居听到了她的呼救声,有很多人还到窗户旁观看,在她与歹徒搏斗的30分钟内,竟然没有一人下楼相救,也没有人去报警,直至女青年被害。这种群体冷漠现象引起了当时政府和社会心理学家的高度关注,群体冷漠见死不救的现象在当今社会中也时有发生。社会心理学家拉塔内(Latane)等人通过大量的实验调查与研究发现,群体冷漠的发生有以下因素:旁观者的数量影响助人行为,在紧急情境中如果旁观者增多,个体出来相救的可能性会降低,人数较多,个体会感到帮助责任被分散到每个在场者身上而责任减小,个体会降低未出现利他行为而产生的自我罪恶感和内疚感。这种解释称为责任扩散。

对具体情境的社会性定义也影响助人行为,如在场者认为求助者只处于一般困境,对求助者不会产生很大损失,在场者会考虑帮或者不帮。如对乞讨者,认为施舍与否均可;如情境紧急,在场者帮与不帮会面临不同性质的社会舆论评价与良心谴责,在场者很可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另外在场者在进行助人行为之前还会顾虑助人的代价,如碰见持刀抢劫,人们可能首先想到设法报警,而不是贸然插手。

3.助人者与求助者特点

助人者的特点主要是他的人格特点。个体的价值观、道德观会影响其助人动机,道德感、内疚感、同情感强,热心的人助人动机要强一些。研究发现儿童生活在充满爱心和温情的家庭环境中,加上父母的良好教育,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会发生较多的助人倾向。在具体的情境中,个人当时的心情会影响助人行为,心情好时会增强包容性,更可能出现助人行为;心情不好时,他可能认为自己也是需要帮助的人,而不会去帮助他人。

求助者特点主要是年龄、性别、仪表方面。这就是为什么老弱病残孕容易得到帮助的原因。大家都会有这样的经验,我们经常会去帮助我们所喜欢的人。求助者的外貌和相似性是我们考虑的因素,一个朴实、柔弱的姑娘远比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妖艳的姑娘易获得大家的同情、帮助。在熟悉的情境中,我们愿意帮助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一个人是否会得到帮助,还取决于他是否值得帮助,如果是由于醉酒、不听劝告的原因陷于困境,他人一般不会施以援手。还有研究指出女性比男性易获得他人帮助,但是女性不如男性容易帮助他人。

二、侵 犯 行 为

(一)侵犯行为的界定

侵犯现象在社会现实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如大到国家民族之间的战争,小到家庭邻里之间的纠纷。但是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中,关于侵犯的概念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有的社会心理学家,如巴斯从行为主义出发,认为侵犯行为应强调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后果,只要某种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就可以界定为侵犯行为,如杀人、抢劫等。后来许多社会心理学者对这种观点提出了质疑,即行为主义者片面强调行为后果而忽视了行为动机与行为发生时的社会情境,使人们对不同行为的性质认定失去了标准。例如,医生对病人做手术时对病人的伤害,体育比赛时双方的身体碰撞,父母对子女的打骂,老师对学生的体罚,士兵在战争中的行为等等,这些行为都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但我们却不能随意把这些行为称为侵犯行为。在做出判断时必须考虑行为的意图与动机,如足球比赛中,在游戏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发生的伤害行为是被认可的,但超出规则恶意伤害他人行为则是侵犯行为。因此,我们将侵犯行为界定为在一定意图与动机下伤害他人的行为。我们在考虑侵犯行为内在动机与意图时,还应注意侵犯不仅指身体的伤害还包括心理上的伤害,如辱骂诽谤,毁人声誉等。同时还应注意侵犯发生时的社会情境和因果线索等因素。

为了更全面把握侵犯行为,把侵犯分为三类。把维护社会规范的侵犯称为亲社会侵犯,如警察开枪打伤正在行凶的罪犯;把破坏社会规范的侵犯称为反社会侵犯;把介于二者之间的另外一种侵犯称为认可的侵犯,这类侵犯被社会规范所包容,如父母对子女的管教,受到攻击时的自卫等等。

(二)侵犯行为理论

1.侵犯行为的本能根源

著名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Freud)认为人有两种本能:“生存本能”与“死亡本能”。生存本能代表一种爱和建设的力量;死亡本能代表一种恨与破坏的力量,当死亡本能指向自身时,人们就会自我限制、自我伤害折磨甚至自杀。当死的本能指向外界时,就会引发出破坏、损害、征服的驱动力,造成对他人的侵犯。死亡本能必然导致侵犯的不可避免。洛伦兹(Lorenz)继承并发展了弗洛伊德的观点,他认为侵犯动机有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当侵犯冲动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形成巨大的破坏力量。他认为战争是释放侵犯冲动最有效的途径。同时他建议,应采用体育竞技、探险、挑战极限等其他消耗体力的方式来达到释放侵犯冲动的目的,以减少对社会的破坏性,维持社会稳定。

2.侵犯行为的社会学习

班杜拉的学习理论认为:侵犯行为是个体通过观察模仿或强化习得的。哲学家洛克很早就提出,个体来到这个世界时如同一块“白板”,没有任何内容和色彩,随着社会化过程的展开,个体不断获得知识和能力,形成自己特有的经验,“白板”就成为“彩色板”了。习得的侵犯行为成为个体的一种经验。班杜拉以儿童为被试证明了人类侵犯行为的习得特点。实验中,实验者把儿童分成实验组和控制组,首先,让两组儿童观察大人们玩玩具,不过控制组儿童观察到的是大人们静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而实验组儿童观察到的是大人们大声喊叫着用铁锤敲击身边的玩具假人。十分钟后,两组儿童被带到另外的房间里玩各种自己喜欢的玩具,正玩得高兴的时候,实验者拿走儿童正在玩的玩具,使他们产生挫折感。结果发现,实验组的儿童比控制组的儿童表现出了更多的侵犯行为,像大人们一样拿起铁锤敲击身边的玩具假人。这说明儿童的行为受到了榜样的影响。

3.挫折与侵犯行为

所谓挫折是指个体在为达到目的进行努力时遭到阻碍和破坏,致使需要得不到满足时的一种情绪状态。早期社会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提出人的侵犯行为是由于个体遭受挫折引起的,二者互为因果,侵犯以挫折为先决条件,挫折的后果必然表现为侵犯行为。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发现侵犯与挫折并不必然存在因果关系,有些遭受挫折的个体也没有出现侵犯行为。社会心理学家贝克威兹(Berkwitz)对多拉德的挫折?侵犯理论进行了修正。他认为个体在遭遇挫折后仅引起一种情绪状态,表现为侵犯行为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环境线索或刺激因素等。如个体遭遇到挫折后,认识到障碍是有人恶意施加的,个体就会感到受到了侮辱,作出侵犯举动,如发现挫折原因只是一种无意识引起的,他很可能不会表现出侵犯举动。

研究发现,暴力影视对侵犯行为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儿童极易受暴力情绪感染,较易学习侵犯行为及态度。暴力影视影响侵犯行为主要有以下原因:暴力影视中侵犯行为的释放降低了个体自身侵犯倾向的抑制。由于暴力影响的虚构,使人觉察不到被害者的真实痛苦和社会可能给予的惩罚。个体也希望通过宣泄达到心理平衡。观看暴力影视,个体学习到了榜样的行为模式,这种模式已内在于个体的认识意识之中,当面临同样的情境时他就会以同样的方式表达出来。

(三)侵犯行为的减少与控制

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侵犯行为尤其是犯罪行为不但没有减少,而且有加剧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变迁导致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的重组,如社会的流动、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规范的弱化、社会价值的紊乱、多元思想和文化的冲击等。这些社会现实助长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如何有效地减少和控制侵犯行为就成为了社会心理学家的重要课题。

1.合理宣泄

依照弗洛伊德、洛伦兹等人的观点,人类侵犯倾向是本能决定的,侵犯行为不可避免地要宣泄出来,完全消除侵犯行为的希望是悲观的。因此,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让侵犯动机以社会许可的低伤害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足球运动、拳击、冲浪、登山等体育活动以及开展辩论等,以降低行为侵犯性。

挫折?侵犯理论发现挫折与侵犯是密切联系的,遭遇挫折引起的愤怒情绪大大促进了侵犯动机和行为。因此,在具体情况中,我们要善于引导自己的愤怒情绪,如采用置换或替代性攻击等方式来转移愤怒。日本的很多公司、企业采用一种置换的方法发泄员工的愤怒情绪,让员工对所讨厌的公司董事长、部门经理的胶制复制品进行任意的辱骂和拳打脚踢以发泄愤怒情绪,这种彻底的发泄方式往往会使受挫者感到宣泄后的轻松。

2.习得性抑制

习得性抑制包括自我抑制和社会控制两个方面,自我抑制是指个体加强道德修养,学习社会规范,学会控制自己的愤怒,不断地超越自我,用良心内省的方式限制侵犯行为。从认知心理学看,侵犯行为的发生有特定的情境与线索,个体应弄清造成挫折的情境与线索,避免由于认知失调导致伤害他人。行为学习论提出行为是学习的结果,作为社会控制,应采用社会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办法,表扬和奖励亲社会行为,批评和惩罚侵犯行为,树立亲社会榜样。同时,加强社会规范的控制力度,限制大众传播媒介对侵犯形象如暴力的宣扬,加强对人们尤其是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作用。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相符行为?试论述个体屈从他人、团体的原因。

2.他人在场对个体活动有何影响?如何分析这种影响?

3.什么是利他行为?影响利他行为的主客观因素有哪些?

4.您对社会中见死不救的冷漠现象是怎样理解的?

5.谈谈您对侵犯行为的理解。联系社会现实,您认为如何才能有效地削减社会侵犯行为?

社会实践指导

结合实际生活中的一个具体事例,说明如何有效地消除侵犯行为。

具体记录:对个体侵犯行为的预测,侵犯行为的原因分析,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和消除的方法、效果。

自我管理是自我意识的组成部分,自我意识在第四章中已有所涉及。这里从社会工作者自我管理的角度进行探讨,这不仅是做好工作的需要,也是自我发展的需要。因为掌握了自我意识及其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不但可以对自己以前的状态进行认识与判断,还能够对未来的发展进行有效的设计,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