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朱元璋人生布局的九九加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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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惩治腐败,严刑峻法

不管在那个时代,那个皇帝在治官吏方面,仅仅用思想教育是永远不够。腐败的现象难以遏制。朱元璋对这一点是比较有正确的认识:他认为,元朝吏治如此腐败,与法律的宽纵松驰是分不开的,为了纠治业已根深蒂固的官吏贪暴之风,必须“刑用重典”,推行严刑峻法。建国前夕,他多次与刘基讨论治道,在赐给刘基的一封手书中,他坚定地指出:“朕收平天下,非猛不可!”即位之初,他又召见群臣,宣布自己要实行“严法禁”的政策:“只要发现贪污纳贿、蠹害百姓的官吏,定严加治罪,绝不宽恕,你们要记住我说的话。如果处身廉洁、奉公守法,就像人走在平坦的大道上,从容自适;如果贪污纳贿,触犯法律,财像走在荆棘丛中,寸步难行,就是勉强走过来,也要体无完肤了!”

尽管朱元璋采取以猛治国的态度,但官场的风气却并不是像他想象那么自然改现。腐败气氛依然存在,只好以法外施刑的办法来治理。

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在一个手诏中指出:“近来习俗没有变化,贪墨官吏如蝼蚁蝇蚋,不知悔改。”他宣布:“自今犯赃罪者,严惩不贷。”后来,他又指出,吏治之弊,莫甚于贪墨,犯了公务性错误,还可以原谅,“若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也”。可惜,言者谆谆,听者藐藐,不断有贪墨官吏被揭露出来,这使朱元璋越来越失去耐心。

他觉得,用正常的法律手段已不能解决问题,于是就开始法外施刑,不断加强惩罚力度。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下令,凡是犯有赃罪的官吏,一律贬到风阳开荒屯田,到第二年,在风阳屯种的官吏就达到近万人。由于被逮治的官员很多,到处出现缺官现象,吏部只好不停地选补。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曾对一批即将赴任的官员说:“近来各处官府奏称缺官,朝廷按时选补,可选补未久,又奏称缺官,为何犯罪罢黜者如此之多?如果收起作奸之心,改而向善,那该多好。国家的俸禄,就像泉水一样,汲取不尽,可惜那些人都不想守法以自保,欺人欺天,追求赃利,就是积钱满屋,一旦事发,都不是自己的了。你们要以那些人为借鉴,努力为善,这样就可以永保禄位了!”

在这样严密的法禁下,竟然还有不少官吏心存侥幸,作奸犯科。说起来,官吏们基本上都是读圣贤书出身。对于志存高远的人来说,读书做官是为了经世致用,施展才学抱负。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读书的目的在于“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们知道,只有读书才能做官,而做官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家致富,吃喝玩乐。既然抱着这样的目的做官,他们岂能甘于清贫,明知法网严密,亦难自我约束,真个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以致朱元璋哀叹说:“朕竭语言,尽心力,终岁不能化矣,呜呼艰哉!”朱元璋性格本就褊急,贪墨之风屡禁不绝,使他心浮气躁,越来越不耐烦,于是法外施刑越来越多,越来越重。据说,他曾下令,所有案犯,不论贪赃数目多少,一律处死。朱元璋还几乎把中国历史上曾经使用过的酷刑都搬用过来,并自创了一些酷刑,用以惩治贪官。有人记载说,朱元璋使用的酷刑,有凌迟,即把人绑在柱子上,千刀万剐;有洗刷,即把人脱光衣服,放到铁床上,用开水浇,有铁刷,即用铁帚扫去人的皮肉;有枭令,即用铁钩钩住人的后背,挂在架子上;有游锡蛇,即把熔化的锡水从人的嘴里灌下去;有称竿,即把人绑在竿稍上;有抽肠,即把人挂在架子上,用铁钩从肛门把肠子钩出来;有剥皮,即把人的皮完整剥下来,填上草,放在官府正堂的公座帝边。这些刑罚,真是骇人听闻。在他亲自编纂的《大诰》中,就有使用族诛、凌迟、挑筋、刖足、剁指、断手、挑膝盖、斩趾、黥刺、阉割、荆、劓等酷刑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