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朱元璋人生布局的九九加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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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百姓从业,依法办事

中国古代政府一向重视控制民众,朱元璋对此尤为关切。他曾宣布说:“朕治理天下,务必要使农民尽心尽力地耕田种地,士人真诚地修习仁义道德,商人努力从事商业贸易,工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之所以如此,是想让他们都能各安其生。”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里组织,在控制国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崛起于下层社会的朱元璋,对此有着具体而深刻的认识。所以他在登上皇位后,即着手对乡里有组织地进行恢复和改造。

明朝建立之初,社会残破,户籍散乱,此时朱元璋工作的重点是使流移各地的大量百姓安顿下来,重新纳入政府户籍,所以他在大力鼓励垦荒的同时,也花了很大力气进行户口统计,编制了相应的册籍,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社会经济稳定下来了,政府在清理户籍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大量数据,所以到洪武十四年,在建立黄册制度的同时,朱元璋还把原来在江南部分地区实行的里甲制度推行到全国,用以规范各地的乡里组织,加强对民众的管理和控制。按照规定,所有的人户都要编人里甲体系之中,每一百一十户编成一里,从中推举田产最多的十户担任里长,轮年充任,余下的一百户编为十甲,每甲十户,立一人为甲首。

在城镇里,则推行坊厢制,城中叫坊,近城地方叫厢,每个坊、厢也是由一百一十户组成,设坊长、厢长管理。里长的职责十分广泛,他们要应付官府的各种征求,追征各户应缴的钱粮,也要解决纠纷,督促生产,维护治安。如朱元璋规定,民间纠纷必须先经里长处断,如果“顽民不服,辗转告官、捏词诬陷者,正身处以极刑”。里甲已登记人册的田地,绝不许荒芜,若有无故荒芜,或应种桑麻之类的经济作物而未种植者,里长要受到笞杖之刑。后来朱元璋又设立老人,负责裁断本里诉讼,劝民为善。凡属于打架斗殴一类的纠纷,都要先经老人处理,如果直接诉于官府,即被视为“越诉”,要受到责罚。朱元璋令每个村庄都要设置一面鼓,农忙时节,老人五更擂鼓,村民听到鼓声都要赶紧下田,老人还要清点人数,有懒惰不到的,即予以责罚,而老人如果失于督饬,则要受到官府的追究和处罚。

朱元璋很希望农民们能相互扶助,使乡里社会成为一个个自立自足的封闭体系。他曾发布过一份《教民榜文》,里面说:乡里百姓,祖祖辈辈居处相近,田地相邻,相互之间不是亲戚,也是熟人。年老的或与自己的父祖同辈,或与伯叔同辈,或与兄长同辈,虽不是亲属,也是同乡,朝夕相见,就如同亲属一样。幼年子弟对长辈尊敬谦恭,敢有轻薄不遵教诲的,里甲、老人可以予以责罚。如果年长者不以礼引导后生,只是倚仗上了点年纪,胡乱生事,也要治罪。务必要做到乡里和睦,长幼相爱,这样时间久了,自然不会发生争讼一类的事情,大家都可以安享太平。他还教导说,乡里的人民,贫富不均,婚姻、死伤一类的事情,谁都可能遇上,不论是谁家有事,其他人家都应出些钱物相助。如果每户出钞一贯,每里每户,便是百贯,如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这样什么事情都能办妥了。此举不仅可以解决遇事人家的经济困难,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乡里社会的友爱团结。由此可见,朱元璋是想通过强化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

或许由于朱元璋本人就是从游民阶层脱颖而出的缘故,他对社会上那些不务正业的游手好闲之徒特别厌恶。他曾让户部榜谕天下:“士、农、工、商,都必须各守本业,医生和占卜者也要在本地定居,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乡邻必须相互知晓。如果有不理生产、游荡懒惰的人,以及容留别处游民的人,一律迁移到边远地方。”

他推行连保连坐制度,规定百姓邻里之间要“互知丁业”,严厉稽查拿办游民,如果本里中有不事生产的“逸夫”,而里甲、邻居、亲戚等却放任不管,不肯扭送到官府治罪,一旦此人在别处犯事被提送到官,除本人处死外,里甲四邻都要迁徙到边境荒凉地区。本里中若有强盗、窃贼、逃军、逃犯以及惹事生非的恶人,“一人不敢缉捕,里甲、老人必须会集里人擒拿赴官,违者以罪罚之。”

朱元璋还建立了路引制度,以约束人民的行动。路引也叫丁引,是一种通行证,上面记有持证人的身份和出行目的。朱元璋规定,不管是军人还是百姓,只要出外超过百里,即需要向所在地方的官府申请路引,市村人民在留人住宿时,必须严格检查路引,无路引者不许容留。对于持有路引者,也要细心核查,看看他从事的职业、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引上记载相符,以防有人打着做某事的幌子去做别的事。如果没有路引,只要出行百里之外,是军人则以“逃军”论,是百姓则以“私渡关津”论,都要给予很重的处罚。

朱元璋不仅憎恶不务正业的游民,而对于投附官府的游民,更是痛恨入骨,采用严刑酷法加以打击惩治。明朝建立后,朱元璋曾对各级官府可以设立的吏胥种类及数量作出明确规定,但一是因为地方事务繁杂,人手少了不够用,二是因为市井无赖、地方豪强极力钻营投靠,谋取私利,所以不少官府在正式编制的吏胥之外,都有或多或少的投充者,其中有的被官府正式收编为额外吏胥,有的则依附于正役吏胥以讨生活。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在江南地区,寄生于官府中的投附者数量很多。这些人本以谋私为目的,又多是无赖之徒,所以奸诈百出,祸害百姓。据朱元璋在《大诰续编·罪除滥设第七十四》中说,当时在苏州坊厢中清理出不务牛理、交结官府之徒一千五百二十一名,在松江坊厢中则清理出一千三百五十名,可见数量之多。朱元璋申斥说,这些人“不问农民急务之时,生事下乡,搅扰农业”,“日生奸诈,岂止一端”,“害民之心,那有厌足”。

建国之后,朱元璋一直对这类人进行打击,但屡禁不绝,于是在洪武中期发动了大规模的绑缚民害赴京运动,将这类人列为重点绑缚对象。因不务正业、投靠官府而被绑缚赴京的人,害民情节严重的处死,其他大部分则被发配到边境地区充军。

元末农民起义是利用白莲教发动起来的,对于这类民间宗教的厉害,朱元璋深有感触,他在《大诰三编·造言好乱第十二》中,曾追述说:“元朝政治昏乱,上天将要改朝换代,于是喜欢作乱的愚民,乘机兴起。开始时只有几个人,其他愚民闻风响应,共谋倡乱。这种情景,是我亲眼见过的。”

即位之后,朱元璋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政策,试图把民间宗教彻底禁绝?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宣布:“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还规定:

“凡造谶纬、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若私有妖书,隐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就是逢年过节百姓们常常举行的迎神赛会,朱元璋也不允许再举行,违者重处。

通过建立严密的社会管理体系,朱元璋把民众牢牢地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