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朱元璋人生布局的九九加一突破
10664500000057

第57章 国子监培养官吏

朱元璋很重视读书,在他看来,吏虽然熟悉各种规章制度,长于办事,但因读书太少,故道德素质低劣,舞奸弄法,既害人,又害己。他曾谕大臣们说:“再驽劣的马匹,加以鞭策也可以到达远方;再朴陋的木材,加以斧削也可以派上用场;再愚钝的人,加以教导也可以成材。现在这些吏胥,就是因为读书过少,所以犯罪的较多。从今以后,各部门的官员,遇有闲暇,就把自己辖下的吏胥们召集起来,或讲解经史,或论说时务,以提高他们的素质。”与吏胥们相反,儒士们大多饱读诗书,但又存在着缺乏实际技能、办事能力不高的缺陷。在朱元璋招揽任用的众多儒士中,就有不少人书本知识丰富,办事能力低下。大名鼎鼎的学者宋濂就是一个例子。在任命宋濂为翰林学士承旨的诰之中,朱元璋直言不讳地说:“你虽然博古通今,可惜遇事却无所作为,总是不能作出决断。如果让你检阅典籍,你的才能绰绰有余,但若让你办理实事,你的能力却甚有不足。”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对儒士们的总体看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朱元璋建立了独特的官员职前培训制度,试图让儒生们在正式作官之前,通过培训增长一些实际知识和技能。由于明初大量官-员是从国子监或通过科举选拔的,所以当时的官员职前培训,也分为两套系统,这就是国子监生历事制度和进士观政制度。

国子监生历事制度的建立,是朱元璋改革教育体制的一大创举。早在洪武初年,朱元璋经常派遣国子监生去办理一些实际事物。如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差派监生和秀才们到北方地区丈量田地。次年,又挑选了一批国子监生,让他们到各地去巡视,凡是称职的,在完成任务复命时,朱元璋就直接擢升其为各行省参政、各道按察使、佥事以及知府等官,不少人由学生骤成大僚。到洪武五年(1372年),选拔了一批年轻举人以及贡生入学读书,朱元璋赐以衣帽,让他们到各部门“先习吏事”,称为“历事监生”,但自明朝有“历事监生”之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监生历事并未形成系统的制度;多属临时差遣性质,对历事的时间、地点以及考核办法等都无明确规定,如洪武五年(1372年),命国子监生之铎试任监察御史;八年(1375年),从国子监选拔三百六十名“年长学优”的学生到北方各地任教,二十年(1387年),派遣国子监生武淳等到各地清查田地;二十四年(1391年)选拔国子监生方文等六百三十九人,临时担任御史职务。到各衙门中查核案牍,二十六年(1393年),选派国子监生到全国各府、州、县,督促当地官吏兴修水利。到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朱元璋下令把年长的监生都分拨到各部门历练政事,非经历事者不授予官职,监生历事由此成为固定制度。监生历事每满三个月,由所在衙门长官和国子监学官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奏报皇上。

凡考核被定为勤谨的,将名单记人吏部的选官簿,仍然留在该衙门历事,遇有缺官,吏部从名单中依次取用;考核被定为平常的,继续历事;考核被定为才力不及的,送回国子监读书;考核被定为奸懒的,则罚充吏胥。虽规定满三个月考核勤谨就获得出仕资格,实际得到官职还要等待很长时间。

监生历事一般都要在一年以上,多至二三年者也很常见。

监生历事制度,具备两方面的效果:一方面,国子监生们从小以读书为务,长期生活在学校中,对世道人情不怎么了解,没有沾染上多少官场风气,办起事来比较公正、认真,敢作敢为,让他们去办理丈量土地、编制黄册鱼鳞册、平理狱讼、清查案牍、清理写籍等长期积留下来的棘手事务,容易使问题获得比较彻底的解决。另一方面,国子监生是明初官员的一个重要来源,可这些人缺乏实践经验,通过历事,可以熟悉各项政务和有关法律规章,增强理政办事的能力,这样一旦主政临民,就可以很快进入角色,不至于举措失当;既可减少不必要失误,又可提高行政效率。

为了保证监生在各衙门中真能学到些东西,不致荒嬉虚度,朱元璋还制定了一些条规。如规定监生到各部门后,各部门官员要教导他们学习政务,不可让他们办理无足轻重的杂事,监生不可无故旷课,旷课三个月者发回国子监肄业,半年以上者罢黜为民,监生白天在各衙门上班,晚上必须回国子监,不外住宿,违者痛加惩责。朱元璋还亲自到监检查历事监生是否都按时回监。

在监生历事制度下,学生们“廪食学校,则俾其习经史,历事各司,则俾其习官政”,不愧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创举,受到明清时期不少学者的赞扬。

进士观政制度是朱元璋完善科举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

朱元璋开设科举之初,期望通过这一途境得到大批德才兼备人才。可是不久,朱元璋就发现,通过科举录取的进士,文章虽然写得很好,但实际能力却比较低下,所以他宣布暂停科举,而且一停就是十年。经过十几年的选才实践,朱元璋彻底明白,无论通过什么途径选拔人才,期望得到的德与才都兼备、文与政都优长,是不现实的,人的办事能力不是天生的,是从实践中锻炼出来的。洪武十七年(1384年),他下令重开科举,同时规定了进士观政制度,试图通过对新科进士们进行职前培训,解决或缓和他们由书生骤然变成官员所必然会产生的能力不足问题。

按照规定,每科新录取的进士,一甲三人直接授予翰林院修撰、编制的官职,二三甲中选出部分人为庶吉土,继续学习深造,其他人则都分派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五军都督府等衙门观政,待熟—悉政务后,再授予官职。观政的内容,一是学习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二是学习各种法律规章。因属于职前培训性质,所以观政进士“政事与正官一体施行”,却不签署文案,即不负具体责任。朱元璋曾解释说:“为什么不让观政进士签押文案?恐怕现任官员不才,连累了进士,所以进士只办事而不画押,倘若事务出了差错,罪责由现任官承当。这是对进士的特别优待。”观政的期限,规定是三个月,其实很多人期满后不能马上得到官职,仍留在观政衙门办事,称为“办事进士”。

观政进士的表现如何,对其日后正式授官有一定影响,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进士秦逵,分到都察院观政,他奉命清理狱囚,宽严适中,受到朱元璋的赞赏,被擢升为工部侍郎,直接进入高级官员的行列。观政进士制度,使书本知识多于实践知识的进士们在正式任职之前,得到一个锻炼的机会,学习和掌握一些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技巧,这对他们是大有益处的。在明初,这一制度的确收到了实际效果,可惜在洪武以后,日益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