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给创业者的12个财务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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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企业以合同、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等直接投入资金,形成企业自有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它不以有价证券为中介,是以协议、合约形式存在的。投资者对企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吸收直接投资是非股份制企业吸收自有资金的主要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按投资主体不同,形成资本金不同)有:国家资本金(吸收国家投资)、法人资本金(吸收法人投资)、个人资本金(吸收个人投资)、外商资本金(吸收外商投资)。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1.吸收现金投资:是指吸收投资者用货币资金对企业的投资,是直接投资中最主要的形式。

2.吸收非现金投资:主要包括吸收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

(1)实物资产投资:指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作价出资。企业吸收实物资产时,必须在企业的合同、协议、章程中注明实物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以及未达到投资标准的经济责任。同时投资者以实物投资还必须出具拥有资产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投资者不得以租赁的资产或已作为抵押的资产投资。

(2)无形资产投资:指以专利权、商标权、商誉、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企业吸收的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以外一般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如有特殊情况,含有高新技术等,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也可以超过20%,但最高不得超过30%。

(二)吸收直接投资管理

1.吸收直接投资的要求:

(1)非股份制企业才可采用这种方式;

(2)吸收来的资产必须符合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的需要,且无形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吸收来的非现金资产必须进行合理公正的估价。

2.吸收直接投资的一般程序:

(1)确定筹资数量;

(2)寻找投资单位;

(3)选择吸收投资的形式;

(4)协商投资事项;

(5)签署投资协议;

(6)取得资金来源。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

1.筹集的资本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

2.不仅可以取得现金资产,还可以直接获得企业所需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3.吸收直接投资的筹集的资本不需要还本付息,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

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

1.吸收直接投资与借入资本相比,资本成本较高;

2.有时需要引进外部投资者,容易分散企业控制权;

3.吸收直接投资筹集的资金由于没有证券作为中介,不利于产权的交易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