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别样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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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到远方去

大约每一个乡村少年都曾有过一个朦胧而美丽的梦:离开父母,离开家,到远方去。即便生活在都市中的孩子,也大多有过这类念头。只是他们的本意有些不同,都市中的孩子多半是为了寻求独立,而乡下孩子则纯粹为了改变命运。

这不一样。

乡村贫穷、落后,一辈辈面对黄土背朝天,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每一粒粮食都来得不易。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一种过分简化且诗化的描述,乡村日子所包含的艰辛,不在其中是很难体味到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肯定是懒汉,真正的庄稼人决没有这般悠然。起五更睡半夜倒是常有的事,酷暑烈日、风雪严寒中仍在劳作,多少个世纪都是这样子。年复一年,日子单调、清苦而无奈,于是就有了一种近乎绝望的期盼。孩子从懂事起,父亲就不断告诉儿子:“要争气,要有出息,日后到大地方干事去!”这要求其实很虚幻,甚至连自己都觉得没有指望。庄稼人一辈辈都这么要求孩子,自己也被父亲这么要求过,不是还在土里刨食吗?但作为父亲,一辈辈都会这么说,都必须这么告诉儿子,这是责任。于是儿子就有了最初的梦。只是一夜梦醒,也许就忘了。因为这期盼和要求,毕竟不如去放羊去割草去买盐这样具体,这样明确,这样容易做到。

乡村少年到远方去的梦,从此时断时续。后来随着年龄稍大和上学读书,渐渐体味到乡村日子的艰辛,渐渐知道了外头的世界,才真正开始来自内心的冲动,也从此开始艰难的跋涉。

走出乡村,谈何容易!

那路途委实遥远得很呢。

千百万乡村少年在经历过梦境、跋涉和奋斗之后,终以失败告终。这很残酷。很多人都希望能选择生活,但最终只能被生活所选择。无奈中,你只好说这是命运。于是他们重新回到村子,沿着父辈生活的轨迹,娶妻生子,侍弄土地,终其一生。他们也同样会告诉儿子:“要争气,要有出息,日后到大地方干事去!”

这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循环,一个古老而苍凉的童话。

也有人终于走出去。

今天生活在城市里的大多数人,其祖辈都是来自乡村,有的才两代、三代。他们的父辈、祖辈,当年带着旷野的风,穿着沾满泥巴的草鞋走进城市的时候,都可以写一部跋涉者的传奇了。他们是军人、乞丐、手艺人、流浪汉、学生、佣人、脚力、妓女、革命家……

城市不是天堂,但城市是一种象征。

这些年,每次回到故乡的村子,见到儿时的伙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有的才四十几岁,已经很像个老头老太了。驼腰佝背、头发散乱、眼珠混浊、衣衫破旧。我依然清晰地记得我们当年如何一块上学、一块养狗、一块爬树的情景。他们中有的相当聪明,也非常有抱负,都到底没能走出来。

他们在哪里错过了呢?有的只读完小学,有的读到初中,也有的已经读到高中,仅差一步了。终于还是功亏一篑。儿时的伙伴见到我时,自然会有一番寒暄、亲热,却不再有儿时的自然、灵动和意气风发。岁月已经消磨了几乎所有虚幻的东西,他们变得非常实在和木讷,和我交谈时甚至有点惶然不知所措。

那些曾属于我们共有的大树底下、场院和麦秸垛呢?那些记录着我们淘气和快乐的坑塘、土井和瓜园呢?还有当过小学的祠堂、庙会、说书场……那些哺育过我们身体和灵性的场景,也都随着岁月消失了吗?

我生下来体质就弱,后来又得过几次要命的病,疹子、白喉,几乎要了我的命。出疹子使我昏迷了十八天,长白喉使我一个月不能说话。病了多是吃汤药。满满熬上一大碗,闭上气喝下去。大人舍不得丢掉药渣,放在药锅里再熬半碗,再喝下去,喝得肚子圆滚滚的,一走路直晃荡,喘出的气都有一股药味。母亲说我小时候吃药特别乖,老是病恹恹地靠在墙角晒太阳,旁边放一只药碗,卧一条黑狗,半天不动一动。

童年的生活是破碎的。

我家乡所在的丰县,解放初属于山东,后来才划归江苏。那时鲁西南一带穷得可怕,许多人家吃了上顿没下顿。树皮、草根、棉种、青苗、野菜,都用来填肚子。春夏秋三季还好,有绿色就会有吃的。冬季冰天雪地,万木凋零,麻雀还能找点草籽吃,人都饿得团团转,饿死冻死人的事常有发生。那时父亲正做着发家梦,经常在外做小生意。母亲带着我们姐弟几个在家苦熬,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家里有几亩地,但那时产量极低,十亩地不如现在一亩地打的粮食多。一个人没经历过饥饿和贫穷,永远都不懂得粮食的重要。和那时相比,现在的生活是天堂了。可至今我吃饭仍不舍得丢掉一粒饭,和粮食的感情是在饥饿中建立起来的。我一生中经历过三次饥饿:一是解放初,二是三年困难时期,三是文化大革命中。饿得最惨的是前两次,剥树皮晒干了磨成面蒸窝头吃,把柳树叶用开水烫一烫拌点盐,一次能扒进肚子两碗。但树皮树叶有限,饥饿的人们很快就把它全吃光了,大树小树都被剥得体无完肤。真正救人性命的还是野草野菜。真是奇怪得很,每逢荒年,地里就会疯长野草野菜。老年人说,历史上也是这样,蚂蜂菜、扫帚菜、灰灰菜、乞乞芽、面条棵……长得到处都是,家前院后甚至草屋顶上都会长出来。而平时这些地方是从不长草长菜的,一到荒年都冒了出来,真叫天无绝人之路。人们像蝗虫一样采摘过去,三五天又长出来。大地是一位真正慈爱的母亲!后来的几十年,我见识过形形色色的金银珠宝、富丽堂皇的宫殿楼阁,都没有一样叫我动过感情。可每当我置身野外,沐浴着旷野的风,感受到土地的气息时,就有一种来自内心的亲近和激动。这和城里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不一样。大自然对城里人来说,是一种点缀、调剂和补充,而土地于我却是母腹和生命的源头。我也参加过很多次高级宴席,面对一桌子山珍海味都少有食欲,没有一次吃饱过,每次回家还要再啃一个馒头,肚里才觉踏实。我只有一副平民的肚肠,连吃肉都喜欢吃下水。这很土气,可我不想假冒贵族。我为自己依然喜欢吃五谷杂粮的胃口感到欣慰和骄傲。

终有一天人类会觉悟,世上最好的东西不是黄金,而是土地;最好吃的东西不是各种营养液之类的鬼名堂,而是粮食。

我八岁上小学,那是一九五五年。

其时,父亲近乎疯狂的土地梦已经破灭。

父亲和母亲两个家族都曾在当地显赫一时,但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全都轰然倒塌,到他们这一辈已沦为清贫。从富有到清贫,是一个痛苦的毁灭过程,其间经历过无数杀戮和苦难,这些都在上一部小说《碎瓦》里写过。可贵的是,父亲母亲没有沉沦。他们相濡以沫,克勤克俭,从零开始,又奋斗了许多年。土改前后那几年,他们几乎是在拼命,挣点钱不舍得吃穿,就是为了攒钱买地。我仍然记得,小时候家里都是两顿饭,晚上是从不做饭的。天冷时至多烧一点热汤暖暖肚子,汤水可照人影,几颗小米粒粒可数。当地人把吃晚饭叫喝汤,至今沿袭,少说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晚上,小孩子饿了就早早睡觉,母亲和十岁的大姐还要继续纺线。母亲生于富家,曾在县城外祖父的店铺里度过她的整个少女时代,本是一双插花描云的纤纤玉手,这时已磨得两手老茧,拧纺车的右手食指粗糙得像一截树枝。有时夜半醒来撒尿,猛见母亲还在纺线,昏黄的灯影下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影。母亲能苦,父亲更能苦。他的一件黑布袍子有十几块补丁,那件袍子穿了十几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父亲的袍子是最温暖的。他会变戏法似地从袍子里掏出几个热乎乎的烧饼,也会用破袍子把我裹在怀里去屋后的杂货店和人聊天,或者揣着我挤在人群里听夜戏。那是父亲难得闲暇的时候,我几乎寸步不离父亲的身子。父亲每次做生意回来,也总是把我拎来拎去舍不得松手。

父母受过很多苦,但他们活得充实,因为他们有坚定的目标,就是一年年扩大土地。当父亲穿着那件破袍子走州过府,在风雪弥漫的路途上挑着担子,喘息着四处奔走的时候,决不会想到日后有个叫“合作社”的怪物,正等着吞噬他用血汗换来的土地。

父亲入社了。

父亲不能不入社。

对于数亿庄稼人来说,那是个充满亢奋、痛苦和困惑的时代。从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化,人们始终没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土地、村庄、锅灶、牛羊、劳动,什么都合在一起了。除了老婆孩子还是自己的,庄稼人已变得一无所有。聚拢土地再没有指望。

社会的发展迫使父亲从土地上抬起头,看到更远一点的地方。他噙着泪松开攥在手里的那一把黄土,决意要供养孩子上学了。

学校在祠堂里。

赵家祠堂是一片很气派的房子。砖木结构,两进大院。前院是东西厢房,穿过腰房中间的过道门,就进入后院了。后院主殿是一座明代建筑,下头是青砖,上头是彩色琉璃瓦。青砖用砂浆粘合,中间嵌有铜锭,十分稳固。殿顶正中立一宝葫芦,脊檐上雕有龙兽,堂皇而威严。

建筑上雕龙,在旧时是极有讲究的。只有出过皇帝的地方,才有这种特权,否则就有觊觎天下之嫌而遭杀头之罪。故乡丰县出过一代开国皇帝刘邦,自然就有了雕龙的特权。赵家祠堂上雕龙,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赵家做过宋天子。我们这个古老的赵姓寨子,一辈辈传下来说是赵宋的后裔。祖谱上的记载都比较含混:“宋亡,携族避乱于直隶之长清县,是为元初。明永乐又南徙,有留山东者,有分往河南江西者,落籍于丰,其一支也。”就是说宋朝灭亡以后的逃亡迁徙路线很清晰,但最初从何处“携族避乱”却语焉不详。我想要么是有意回避,要么是不知从何处来。那时战祸连年,人们逃来逃去,后来人忘了根基的事也是有的。但赵氏一族祖辈相传的说法,使我更相信前者。一支落难的皇族后裔如惊弓之鸟,祖谱上有意回避是合乎情理的。可我宁愿不是。因为宋朝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朝代,每读宋史都有一种屈辱感。宋王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个重文轻武的朝代,积贫积弱,国运多舛。两宋共历十八帝,计三百二十年,除太祖赵匡胤,似乎都缺少政治家的雄才大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其实都不是做帝王的材料。如太宗赵炅,大量增加进士科中试名额。使文臣修编《太平御览》等书。北宋亡国之君徽宗赵佶诗文书画俱佳,颇富才情,他首创的“瘦金体”至今在书界仍有地位,存世画迹有《芙蓉锦鸡》《池塘晚秋》《四禽》《雪江归棹》等。他们也许更宜做文人,而文人和政治家是两码事。由这些文弱少断、多愁善感、声色犬马的公子哥儿治国,岂有国不亡之理!?我们这支赵姓遗民若果是赵宋后裔,真要感激那位当初携族避乱、流落民间的一世祖了。龙子龙孙并不是好当的,人间快活是自由身。不具其能,不在其位,粗茶淡饭也养得数万子孙。后人修谱建祠纪念他,是理所当然的。从明永乐年间二次迁徙定居丰县,已历二十二世,近六百年。六百年间,中国社会不知经历过多少次兵燹离乱,这一支赵姓人都顽强地生存下来了。除老寨赵集村,又分出许多新支,散居在苏鲁豫皖交界的广大区域内。自然。在这六百年间,也有过多次昌隆盛世,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查遍赵氏祖谱,居然没有一个人出去做过官。如果都是些目不识丁的庄稼人倒也罢了,赵家历史上偏又出过许多有学问的人,他们儒雅温和、深藏不露,除了种几亩薄田,就是以读书自娱,或者就在村里谈些天下事,聊累了打个哈欠回家睡觉,决不去外头招惹是非。后来渐渐有些人出外教书,但也仅限于教书,仍是无意官场。解放前后,一个村就出过上百位教书先生,这在周围村庄也是仅见。晚清时更是出过一位奇人,此人除了种田,闲时还做“补书”的行当。所谓“补书”就是修补那些破损断页的书籍,就像修补破盆烂锅一样。任你四书五经、诸子百家、闲杂书籍,哪里缺页断行,尽可拿来修补。不知此公是否可用学富五车来形容,古今能干这行当的大概不多。但他一生都是个农夫。赵姓人厌恶官场,大约也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了。

逢年过节,赵氏祠堂就格外热闹起来。祭祀先祖已成数百年不变的规矩。听老人们说,主殿里原本供奉的是一世祖的雕像,黄杨木的,四十年代时被日本人烧了。解放后反对封建思想,再没有恢复。祠堂也做了小学校。

学校是初小,只有四年级。

前院东厢房是先生的办公室,西厢房是一、二年级合用的教室。后院西厢房为三、四年级合用,东厢房放些杂物。主殿依旧空着,有时村干部开会用用,摆几张桌椅,学生不大敢进去。

全校只有两个老师:一位是教语文的马老师,一位是教算术的刘老师,都是吃公家粮的。这两人都是上头派来的,本村的教书先生都在外地教书,也是怪了。马老师兼任校长,刘老师兼任教务主任。两位老师家在附近村上,有时晚上回家,不回家就住在祠堂腰房里。各人住一间,合用一个锅灶。尿罐则各人是各人的。马老师的尿罐是圆的,灰色,白天放门口晒,老远就闻到臊气。刘老师就讲究得多。他的尿罐是方的、赤红色,好像是紫砂一类的东西,很精致,用完了每天用水冲洗,有时还用一块旧布擦拭,翻来覆去地擦,然后再放在阳光下晒,放下了还要端起来端详一阵。

五十年代初,乡下办学条件很差。一个乡几十个村也不过两三所小学。像我们村有小学而且有祠堂做校舍,已经是好的了。两个年级合用一个教室,教起来有些麻烦,一半坐一年级学生,一半坐二年级学生。老师教一年级时,二年级学生就做作业,反之也一样。这样难免出乱子,不好管理,互相干扰是每堂课都要有的。遇有调皮捣蛋的学生,老师就用小棍子敲脑袋,敲得梆梆响。班里学生年龄也参差不齐,小的七八岁,大的十七八岁,个别的已经娶过媳妇了。下雨天,就有媳妇来送伞,脸红红的。年龄小的学生就齐唱:“下雨天,满地水,媳妇送伞抿着嘴儿,媳妇媳妇你别跑,吃口奶子亲个嘴儿!……”小媳妇跑得头也不回,小丈夫则满脸羞红。那时正上课,老师喝斥不住。一时又有小的憋不住尿湿了裤子,大学生从底下捅了小的一拳头,小的哇哇大哭,教室里老是乱哄哄的。记忆中老师总在发脾气,大踏步在教室里走来走去,一会敲敲这个,一会拎出去那个。拎出去的冬天罚冻,夏天罚晒,院子里总有几个学生站着挨罚,教室里的学生就不断探头探脑往外看。

上学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开心的事。因为从小体质弱,又少言寡语,不大和同龄的孩子奔跑玩耍,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倚墙坐着,或听大人们说闲话。大人们的闲话包罗万象,古今中外、天上人间,但更多的是人间酸辛。在那些过往的故事中,尽是祖辈们的苦难、烧杀、凶险和传奇般的经历。我满脑子装着一些和我这个年龄不相称的大人的故事。大人们说过就算了,我却再也不能忘记,童心如一张白纸,泼上的全是浓墨。就像一大堆沉淀物堆积在心里,排除不了,又消化不动。无数的历史的影像死死缠绕着我,让我兴奋,让我激动,让我烦躁不安。我仿佛早已参与了那些往事,生命也往前延伸了几十年、几百年。大人们说我像个小大人,却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这种无名的烦恼和忧愁铸造了我早年的性情,以至伴随至今,形成化不开的忧郁症。

我上课很安静,并不调皮捣蛋,却常常走神。在我看来,课文太浅显,太没意思了。我至今仍记得一年级时的许多课文,第一课是《开学了》。第二课是《我们去上学》。第三课是《学校里同学很多》。诸如此类,这和大人们的故事自然无法相比。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不喜欢太闹的气氛。对于同学之间打打闹闹的事,我只是一名茫然的看客。

瘦弱多病,一直伴随我整个少年时代。即便和同伴一起玩耍时,也常要停下来喘息一会儿。病一阵好一阵孬,时好时病。记得那年早已春暖花开,别的同学都换上夹衣裤了。所谓夹衣裤就是把棉袄棉裤里的棉花拿掉;到夏天,再去掉一层里子,又成了单衣。乡下人没什么衣服,一年四季瞎凑和。那时天已很暖,我仍然穿着棉袄棉裤,头上一顶棉帽放下两个耳巴护住耳朵。黄昏时,还没有下课,我大概又走神了。教算术的刘老师喊我“爬黑板”,我三次都没听到。同学们笑起来,刘老师火了,大步走过来,用他手里的教鞭把我头上的帽子挑起,一下甩到窗外去,像甩一泡狗屎。然后大声训斥说:“什么季节啦还戴个破棉帽!”那会儿我使劲憋住泪水,感到极大的羞辱。其实我刚生过一场大病,身体极度虚弱,那种情况下能坚持上学已经不容易了。下课后,同学们围住那顶被甩到窗外的棉帽看,我忽然分开同学,一脚把它踢到院墙外。从那以后近四十年了,我再也没有戴过帽子。开始是赌气,后来就成了习惯。哪怕是哈气成冰的严寒天气,我也不戴帽子。

刘老师是个刻薄的人,喜欢嘲弄学生,或说些侮辱性的话,动不动揭人三代老底,比如谁的爹偷过人家东西,当过几年土匪,谁的娘和谁相好等等,学生都恨他。他的尿盆也就经常丢失,或被大年级的学生钻个洞。他丢一个再买一个,仍然是紫砂的,有时一次买两三个,以备损坏。当然,每少一次尿盆,刘老师都要折腾一次,把受怀疑的学生喊到办公室,盘问训斥打嘴巴。他打学生从来都是打脸,或叫学生互相打嘴巴子。那时他便在一旁笑,笑得阴森森的。然后拿出他新买的尿盆,逐一让受怀疑的学生看:“让你们再偷,偷回家去泡茶喝!”

马老师也打人,威信却很高。平日里,他常笑眯眯的像个大妈,很慈祥的样子,但学生捣蛋时,被他捉住了就揍屁股,而且只揍屁股。先是把头夹在胳肢窝里,从你背后俯下身去,呱叽呱叽一阵大巴掌,或者用教鞭抽,决不留情,抽破了皮就背去看医生。村里人常见高高大大的马老师背个学生出校门找医生,就有人喊:“马校长!又打伤一个?”

“又打伤一个。”

“该揍!”

村里人不怪他。还说他教书认真,心眼好。当初家长送孩子上学时就说过的:不听话只管打!

学问当然是打出来的。

马老师个子很高,稍有些驼背。长脸,大背头。写一手好毛笔字,过年常为村里人家写春联,谁家娶媳嫁女也请他写喜字,娶媳写双喜字,嫁女写单喜字。喝喜酒和长辈一起坐上席。马老师酒量很大,可以喝三壶,脸膛红红的,喝醉了酒低了头不说话,蹒跚着回学校。

刘老师平日不和村里人来往,很清高的样子。但后来因为行为不端,被辞退了。三四年级的女学生,有不少十七八岁,发育得像个大姑娘了。刘老师常以排练文艺节目的名义把女学生留下,他拉二胡,让女学生唱,就在他宿舍里。刘老师二胡拉得极好,一根弦也能拉出悠扬的曲子。宿舍里唱着唱着就没有声音了,先是一阵沉寂,接着传出扭打声,碰得东西乱响,然后女学生头发乱乱地跑出来。女学生开始不敢告诉人,后来几个女学生都遇到这事,悄悄给人说刘老师摸她的乳房。渐渐事发。村里人愤愤然说:这个刘老师早该让他走!看他那个穿戴!

刘老师很阔气,头发梳得光光的,中间分一道线,叫二马分鬃。喜欢在帽沿和裤管上别一圈回形针,一走路闪闪发光的。上衣口袋里一排挂四支钢笔。其实,这是五十年代的一种时尚,就像现在的年轻人穿牛仔服、戴金戒指一样,算不得什么。他的被辞退和回形针没有关系。多年以后,我已参加工作,曾在一个乡间的集镇上看到刘老师卖大蒜,胡子拉碴的,完全一副老农模样,很潦倒的样子,心里竟老大不忍。

又一年的腊月到了。

一场大雪覆盖了整个原野,古寨被雪映耀得灿若银宫。雪一停,全寨人都出来打扫积雪,到处一派喜气洋洋的气氛。腊月庙会就要到了,这是沉寂的古寨最富生气的日子。腊月里有三个庙会:初七、十八、二十五,已有几百年的传统。逢庙会,四省交界几十个县的人都来赶会交易。庙会上牲畜、农副产品、木器、年货,应有尽有,还有大戏、说书场、杂耍、武术、斗羊,丰富多彩。人数可达十几万之众。从寨里每一条大街小巷到寨外的空地,到处都是热闹拥挤的人流。到处都是摆着地摊货物。三个庙会是寨里孩子们最欢乐最富有的日子。几乎每家门口都会有外地人摆摊卖货,孩子们几天前就开始抢占地盘,从家里搬一领箔、一张席、或者抬一个小床放在路边,占上一块地方,庙会那天被人租去,一般可以给两毛钱,占两块地方就能得到四毛钱。四毛钱在那时对一个孩子来说,相当富有了。那时物价很低,一个鸡蛋才卖两分钱。有这四毛钱,能在庙会上吃十个煎包、六碗凉粉、半斤茴香豆、看一场杂耍、买两支铅笔一块橡皮,还能结余两三分钱。占地摊得到的钱全归孩子支配,大人绝对不要的,这也是几百年不变的规矩。一入腊月,孩子们就唱起来:

初七、十八、二十五,

赶会买包子,

还有凉粉和茴香。

凉粉酸,

包子香,

馋得口水半尺长,

拿上两毛钱,

会上吃他娘!……

那时生活水平低,庙会上能吃几个热煎包,喝一碗凉粉,真是莫大的快乐了。

腊月过后就是年关,一寨人照例祭拜祖先。赵家祠堂从四更天就热闹起来,人们三五成群来祠堂给一世祖磕头上香。当年嫁来的媳妇都要穿上绣裙,头戴各种首饰,迈着小步,恭恭敬敬进入祠堂三拜九叩。这种场合,同时也是各家比新娘子的时候,看谁家媳妇长得俊,举手投足是否稳重。祠堂里外都是看热闹的人,尤其女人们叽叽喳喳,指指戳戳,这对新娘子来说,比新嫁落轿时还要紧张,因为那时没人比较。寨子大,大年总要娶来二三十个新娘子,这会齐集祠堂,裙钗窸窣,环佩叮当,一个比着一个鲜亮。这位脸蛋好,那个身材长,这位奶子大,那个腰儿细,让一寨老小评个够。有那长相不好的新媳妇,真恨不能寻个地洞钻进去。

有女子嫁进寨子,也会有寨中女子嫁出去。这一年临近年关时,三五天内就有九个女孩子嫁往外村,其中有六位是我同校同学。最小的十六岁,叫二云。二云细高条、瓜子脸,一根大辫子垂到腿弯,天生一双媚目,显得风情万种,一走路如柳丝袅娜,柔若无骨,在寨子里是一等一的美人。二云虽然长相俊美,学习成绩却不好,只有一副好嗓子。刘老师没被辞退前曾多次帮她练嗓子,鼓励她考剧团。有时星期天刘老师不回家,也让二云去学校练嗓子,刘老师拉二胡伴奏。那时学校空空荡荡,两人一待就是半天。二云很崇拜他,平日上学时看到刘老师并不多说话,却是默默含情的样子。后来刘老师事发,别的女孩子都说出真情,说刘老师老是动手动脚的,但二云什么也没说。村长找她谈话,二云就摆弄辫子抿住嘴,两眼忽闪忽闪的,怎么也不开口。据说刘老师卷起铺盖走时,二云还送他一条手绢。二云出嫁就在那第二年,嫁给了一个复员军人。那人在朝鲜打过仗,一脸伤疤,常揍二云,骂二云是个骚货,早已破了身子。多年后再见到二云时,她已经是五个孩子的母亲。但身段依然苗条,只是脸上的皱纹很多了,眼角还添了一道刀疤。我在寨外的路上碰到,一眼就认出了她。我说:“二云姐,还认识我不?”她端详良久,忽然笑了:“认识。”二云从来不多说话的。年轻时说话用眼睛,现在眼睛没神了,说话更少。想起当年她要考剧团的事,已是那么遥远。如果不是她家庭极力反对,二云也许会成为一个出名的大演员。那个刘老师毁了她,也造就了她一个不安分的灵魂,带给她一份美好的憧憬,她回报给他的是一个纯洁的少女的初恋。可惜一切都成了泡影。

大年初一祭祖拜神,向长辈磕头,要持续几天。因为寨子太大,长辈也多,年轻人这家串那家,膝盖都磕痛了。也有年轻人偷懒,耍个滑头。近门的石头哥每年大年初一,半夜就起床,然后挨家跑。那时长辈已睡觉,尚未起床,石头哥在黑漆漆的院子里大叫一声:“二爷,我给您拜年啦!”老人被惊醒,听出是石头,忙应道:“不磕头了,来了就算。屋里坐。”石头稍一停又叫:“二爷,我磕过头啦,再去别家转转!”他其实没磕头,反正老人也看不见。石头转半个寨子,膝盖上还是干净的。

乡村祭神,情况就复杂多了。除了各家都要祭的灶君,堂屋里供奉的神各不一样,有老天爷张玉皇、有观音、有吕洞宾、有关二爷。我家供奉的却是华佗,称华祖。我家供华祖是有缘由的。听奶奶说,我父亲小时候和二爷家的叔父钻进一个红芋窖玩耍,窖顶突然塌落,把两人埋进地窖,而外头却无人知道。过了几个时辰,该吃饭了,家人喊不到他们,到处寻找,后来才发现这座塌落的废地窖。下头没什么动静,只见塌落的鲜土厚厚地覆盖在上头,家里人试着往下扒,一直扒了几尺深,果然扒出一个人来,是叔父,还活着。叔父一脸一头都是土,抹抹脸说:“我哥还在里头。”家人赶忙又往下扒,终于把父亲扒出来,居然毫发无损,只是变成了土人。这真是个奇迹!两人在土里埋了几个时辰,竟然没有闷死。事后两人都说,窖顶一塌,就见一黄衣人跃进来,用双手撑住窖顶,护住他们,才没有压死。大家听了都觉奇怪,这黄衣人是什么人呢?莫不是神仙相救。猛然想到附近有座华祖庙,华祖就是一身黄衣,忙跑去看,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只见华祖塑像上泥土斑斑,汗珠点点,分明就是华祖显灵救了两个孩子。大家赶忙向华祖跪拜,为他拂净泥土和汗水,备了供果,再拜感谢救命之恩。从此,我家就把华祖像请回家中,四时祭拜。我自幼多病,华祖又是因医道高明而被民间奉为神灵的,每到过年祭拜华祖,我都要跟奶奶和母亲一块磕头。奶奶年轻时从高处摔下来成了瘫痪,和爷爷叔叔住在别处。每年大年初一五更天,她都要拄着一条方凳,拖着两条瘫腿,爬行一样来到我家,为华祖上香磕头,为儿子还有孙子祈祷。奶奶没给过我什么东西,但仅凭这一点,我会记住她一辈子。

上小学四年级时,学校搬了一次家,在一家地主的院子里。这时校长老师都已经换了,马老师也已调走。马老师走时,村长和好多学生家长都请他吃饭喝酒的。新来的校长姓韩,是个南方人,好说好笑,从来不打骂学生。但他喜欢学寨子里妇女骂小偷,谁家东西被人偷了,妇女就会骂街,拖长了嗓音像唱歌一样。韩校长听了好玩,就在校园里小声学,让学生听到了,大家都偷偷笑。

韩校长极有事业心,由他一力促成,初小变成完小,并从1959年春天开始筹建新学校。那正是三年困难时期的头一年。那一年,全寨饿死上百口人,新学校却奇迹般地当年建成。校址在寨东南角古寨墙下,就是我们常放风筝的地方。建舍是村里人筹的钱和砖瓦木料,上级也拨了一点钱。学生从五里外的窑场运砖瓦,用肩背或用扁担抬,磨得手膀流血,大家都很卖力。学校既成完小,就增加了五六年级,周围村庄的孩子都来上学,计有三百多学生,规模也大了。

条件依然很艰苦,教室没有门窗,只有几个洞。刮风下雨的天气,满教室呼隆呼隆响。一到四年级的教室都是泥台子,五六年级才有借来的棺材板做课桌,板凳由学生自带。男女厕所是在古寨上挖出的两个洞,旁有十几株古紫藤掩衬,倒也十分幽雅。篮球场只有一个用铁丝拧成的框圈,拴在一棵柳树上。尽管如此,我们毕竟有自己的校舍了。老师已有七八位,学生三四百人,排队上操开步走“一、二、二、四”喊得震天响,引得一村人看热闹。在整个小学期间,我一直担任级长。那时乡村小学一个年级就一个班,所以不叫班长叫级长。到五六年级,又当少先队大队长,集合开会、上操,都在前头喊口令。学习成绩也是尖子,父母都很自豪。五六年级时,正是饥饿的一九五九、一九六〇年,饿死人的事不断发生。活着的人也是摇摇晃晃,要么黑瘦如蚁,要么黄肿虚胖,人饿得全变了形。那时二姐和我都在上学,家里负担很重,父母却硬要我们坚持住,说只要有一点吃的,也要供你们上学。所谓吃的,无非是树叶、草根、树皮、棉种之类,庄稼秸秆都拿来粉碎成面,贴面饼吃,吃得拉不出来。一天夜晚,全家人实在饿极了,几个叔父一块去大田里偷来一捆花生,那真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大队书记是从外村调来的一个志愿军复员军人,年轻气盛,喜欢打人,曾多次把人吊在树上打得皮开肉绽。半夜里,把一家人喊起来,把偷来的花生连秧烧了吃。刚烧好,大队书记突然破门而入,手里提着一根皮带,身后跟着其他大队干部,气氛一时极为紧张。一家人都吓坏了。我偷眼一看,大队书记脸僵得如铁块,其余干部都是本村人,暗暗为我们着急,却又帮不上忙。这时我忽然听到一点异样的动静,忙转头,发现几个叔叔都站了起来,也都脸色铁青,大叔已摸住门后的一把钢叉,二叔摸住一根顶门棍,一声不吭地盯住大队书记,空气像要爆炸,满屋子十几口人,除了呛人的烟雾在缭绕,全都定了格,一点动静也没有。忽然,一位年老的村干部尴尬地笑起来,说:“赶得早不如赶得巧,肚子正饿呢,吃呀!来来来都吃!”说着也不管书记脸色如何,蹲下就吃花生。其他几位本村干部也立即附和着蹲下吃起来。大队书记一愣,忽然宽容地一笑:“吃吧吃吧,我还有别的事。”说罢转身走了。

大家面面相觑,仍是心惊肉跳。几个本村干部只是象征性地剥了几颗花生,说了些今后要小心之类的话,便也匆匆告辞了。父亲母亲的脸上全是冷汗。几个叔叔松开手头的家伙,也都虚脱一样靠住墙喘气。我相信,那个年长的村干部不仅救了我们全家,也救了大队书记。人被逼上绝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多年以后,我以作家的身份在家乡的县里挂职县长助理体验生活时,那位大队书记也已成为县局的一位局长。有一次我请他到家里吃饭,又谈起当年那件往事,我说你当时怎么没把我们抓起来?他摇摇头苦笑了,说都是因为你。我吃一惊!怎么会因为我呢?那时我还是个孩子,算不得一个人物呀。他说你那会儿光着屁股,裹一条烂被单,瑟缩在火堆旁,两手从灰火里抓花生抓得灰黑,看到我们进来,像惊鹿一样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小手里抓着的一颗花生掉落地上,我的心一下子软了。我说你看到我大叔手里那把钢叉吗?他说看到了。我当过兵,怎么会看不到呢。我在朝鲜打仗拼过刺刀,身上有几处伤。我不怕钢叉,怕一个小孩子的眼睛。我想他说的是实话,一双饥饿而惊恐的孩子的眼睛,哪怕是魔鬼,也能唤起他的良知。何况他不是魔鬼,他只是一个真诚的军营共产主义者。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他每天提着皮带像驱赶羊群一样,驱赶着群众移民并村,把周围小村上的人都赶到寨子里住。上操跑步、深翻土地、吃大食堂,样样都按军队的办法管理。他亲手培育的大豆高产田创下亩产八百斤的记录,并因此去北京出席群英会,抱回一个国务院的奖状。大豆亩产八百斤,在那个虚夸得没有边际的年代。还是比较接近真实的。那时,他只是虔诚而狂热地干着他认为应当干的一切事。

大姐没能坚持上学,父母后悔了一生。大姐是我们姐弟四个中最聪明的,刚解放上了两年学。上到四年级。她是上一级跳一级的。后来因为父母醉心于发家致富,让她退学在家照顾弟妹。我是在大姐的背上长大的。父亲在外做生意,母亲下地侍弄庄稼,大姐就在家照料家务。那时她也不过十岁。大姐背我在门前路口转来转去,累了就回家纺线,让我坐她怀里,一边纺线,一边唱些戏文。村里常有夜戏,几辆太平车拼成戏台,两边挂两盏汽灯,台下万头攒动,台上咿咿呀呀。大姐和父亲一样爱听戏,听一遍就能记住词,第二天她能完整地唱一遍。唱着唱着我倒在她怀里睡着了。大姐把我抱起,吃力地放床上睡好,又去做其他家务。其实大姐的心很野,外头有点动静就跑出去看热闹。大跃进时的铁姑娘队、夜校、养蚕。大姐都是积极分子,干什么都希望人家说个好。

大姐是一九六〇年出嫁的,嫁给一个地主家庭。那时姐夫一家人都在徐州,姐姐希望有一天也能从乡村走进城市。可是老实的姐夫见姐姐一人生活在乡下,高中毕业没考大学就回乡下老家来了,说要和姐姐共患难。姐姐气得半死,骂他没出息,从此只好在乡下过日月。

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姐姐的公公以地主兼历史反革命的罪名被遣返回乡,一家人受尽欺凌。姐姐每回娘家,总是泪水洗面。终于在一天凌晨。她喂饱才七个月的最小的女儿,一根绳上吊自杀了。那年她才三十四岁。几年后,她的公公平反后返回徐州,可姐姐再也不能复活。大姐是那种心性极高、天资超群的女孩子,但却应了一个算命瞎子的话:“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大姐的死,在我一生中留下的阴影将永远不能抹去,甚至比若干年后父亲的去世对我打击还大。因为在那之前。虽然也常见到死人的事,可一直以为那是别人家的事,对于自己的亲人也会死亡,这最简单的道理都从来没有想到过。

大姐过于刚烈,又是乡村女子中罕见的理想主义者。她的死固然是个悲剧,但也许是最好的选择。终于没有走出乡村。没有自由的生活,却有一个自由的灵魂。

一九六〇年,我升入六年级。

那年学校实行正规化教育,裁减了一批学生,主要是年龄太大的学生。同级同学中,好多已近二十岁。有本寨子的,也有外村的。他们很想继续学习,但也知道太晚,没什么前途了。其中一位姓朱的女同学已经怀孕,家在邻村。她和同村一位男同学上学放学同路走,时间久了就有了感情,有时就拐到路旁的庄稼地里愉情。终于,一次野合时被人发现,结果被学校开除。另有十几位大龄同学被学校劝退。他们离校时都哭了。

邻村杨楼有七八位大龄同学离校后不甘心土里刨食,就自己组织了一支迎亲队,专为人迎娶新娘。他们置办了花轿、三眼枪、彩旗、唢呐等器物,到处为人迎亲。迎亲只为生活不那么枯燥。再有,就是能吃几顿饱饭。那时当地风俗,为人迎亲、干木匠活、做瓦工,都是不收钱的,主家只给饭吃就行了。直到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夕,家乡娶亲还用轿子,新娘穿戴和舞台上一样,一律古典装束。迎娶新娘时,花轿不能空着,要有新郎本族的一个童男坐在里头一路跟去迎亲,叫压轿。回程时,新娘坐花轿,童男另坐太平车。我小时曾为迎亲坐过三次花轿,都是本家叔叔结婚。第三次坐花轿时,已在县城上初中三年级。小叔结婚,家里捎信来要我回去压轿,没想到迎亲队伍竟是六年级时的几个老同学。大家见了面,嘻嘻哈哈说笑一阵,吃过饭就上路了。

迎亲队出村,先放三声炮,轰天巨响,能传出四五里远。一路逢村就放三声炮,回来时也是一样,这样能及早告知迎娶双方花轿已到哪里,好早作准备。也有沿途招摇的意思,让人知道某村某家娶媳嫁女。我坐在轿里悠悠然倒也快活。几个同学抬着,不急不忙往前赶。但离村不久,他们就捣起蛋来,一时拼命颠轿,一时抬轿飞跑,一时落轿不走,说要折腾折腾我,一样的同学干吗要我们抬着你,嚷嚷着让我下轿步行。当然是闹着玩。我说不抬就不抬,反正我不下轿,接不来新娘可不关我的事。大家闹一阵继续上路。天下雪了,先是碎雪点点,不久就飘起鹅毛大雪,掀开轿帘,旷野里白茫茫一片。遥见荒村寥落,路断人稀,这一行迎亲队伍不声不响地往前赶路。抬轿的几位同学腰扎草绳,踏雪前行,脚下踩得“咯吱咯吱”响,渐渐有些吃力了,分明听到他们沉重的喘息。若不是风俗规定压轿处子不能下轿,我真想下来和他们同行。忽然,前头一位同学吹起唢呐,忽而激越,忽而欢快,忽而凄婉,风雪旷野愈见迷茫了。

这几位同学组成的迎亲队伍,在当地活跃了几年,直到文化大革命才解散。后来听说他们中有两位已经早逝,一个死于病魔,一个出去做小生意爬火车被轧死。

相比之下,我是幸运的。

一九六一年,我以优异成绩考入省重点中学丰县一中,从此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少年时代和我相伴的伙伴们,渐渐从身旁消失了。事实上,在人生的每一阶段,都会有新的伙伴、朋友、同事渐渐从视野里消失。他们消失在茫茫人海,消失在人生的旅途上。愈往前走,愈是孤单,没有谁能和你相伴终生。人生聚散无常,就像天上的星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运行轨迹,迎面走来,又各奔东西。

在以后的很多年,直到工作以后,我经历过许多磨难、挣扎和奋斗,有欢乐也有屈辱,有失败也有成功,终于成为一个作家。我已经走得很远、很累。到底离开故乡,携妻带小定居在千里之外的古城金陵。按说,少年时的梦想已成现实,当可满足了。可每每夜半醒来,常有不知身在何方的怅惘。居所就在紫金山下,居民楼一幢连着一幢,下楼来全是些陌生的面孔,山下的农贸市场尽是操南方口音的生意人,我骤然感到那么孤独和无依无靠。

这里就是我从小寻找的那个地方吗?

夜半临窗而立,对面黑黝黝的山顶悬一星灯火,我知道那是紫金山天文台。据说,从那里可以窥见宇宙的奥秘,可我总持怀疑态度。因为世间很多事都是无解的。

搬家时,我带妻小去老家的寨子向母亲告别。父亲已在几年前去世,如今静静地躺在寨子前面的那片土岗上。古寨墙早已无存,站在家门口就能望得见父亲的坟茔。按照家乡规矩,临行前应当为他老人家烧化些纸钱,向他辞行的。可我伫立良久,终于没去。在我整个成长过程中,父亲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和爱心。在他的土地梦破灭之后,我是他苦心经营的第二个工程,我不忍和他告别。如果父亲地下有知,他会永远和我同在。

临离开寨子时,母亲哭了。我说在南京安好家就来接你。可母亲说不,我要和你们一道去。她知道儿子已经不完全属于她,儿子孙子要到很远的地方去生活了,但那是个什么地方呢?南京对她来说没有任何具体的概念,她必须去看看。看看我们生活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儿,住在几层楼上,儿子下班后坐哪里喝茶写书,看看孙子上学的路上有几个叉路口,走路是不是安全。

我懂得老人的心,她要的是这些具体的东西。搬家时母亲一块来了。七十五岁的人了,在汽车里颠簸一千多里。居然连个盹都没打。一路抓住扶手,大睁眼望住路途和两旁的景物,硬是坚持了十几个小时。

在南京一个多月,我带她去看了中山陵。母亲年轻时就知道孙逸仙的名字,还是听早年参加革命的大舅说过的,知道那是个了不起的人。母亲爬上几百个台阶,站在中山陵顶峰往远处看,说这里风水不错,孙先生选了个好地方。带她去夫子庙看夜市,到处灯火辉煌。母亲说这里好看是好看,就是太费电了。

后来,母亲由弟弟接回去了。临走时,母亲叹一口气,说没想到咱老赵家会有一支人落在这里,这地方不错,我放心了。往后再想你们,一闭眼就到了南京,知道你们坐哪里吃饭,坐哪里看书。母亲终于回故乡那个数百年的古寨去了,她不能离开那片黄土地。

母亲离开南京登上火车时,没有哭。我眼里却蓄满了泪水。我真想说:“娘!我想跟你一道回去。”因为那一瞬间,我骤然感到有一根丝线把我的心勒得生疼。在妻子和孩子们的眼里,我已是一棵遮风避雨的大树,但在母亲那里,我其实只是一只放飞的风筝。到远方去,到远方去。你可以走遍千山万水,甚至异国他乡,故乡和母亲永远是梦中的绿洲。大女儿今年大学毕业。她兴致勃勃地说,不久的将来也要离开你们,到外头去闯世界。妻子听了黯然无语。我说,去吧。我只能这么说。这是一个轮回。

§§第二章 寻找与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