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非常关心西藏的民主改革。1956年陈毅副总理率中央代表团到拉萨庆祝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在自治区筹委会成立大会上,曾做过关于进行民主改革准备工作的决定。西藏平定叛乱之后,原西藏地方政府已经解散。毛泽东在北京接见阿沛·阿旺晋美时指出,西藏民主改革的问题,随着叛乱的迅速平定,现在已经有了条件,要根据西藏的特点逐步改革,在改革中要严格执行政策,要团结各阶层的爱国僧俗人民,要区别对待没参加叛乱的、被裹胁参加叛乱迅速投诚的和坚决参加叛乱的农奴主,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文物古迹。1959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西藏平叛中实现民主改革的若干政策问题的指示(草案)》。
根据党中央、毛泽东的指示,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于1959年7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出了关于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从此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
在平息了3月10日的叛乱后,恰逢西藏地区的春耕播种时期。西藏工委于4月4日报请中央批准,确定了一个“谁种谁收”的政策,加上风调雨顺,当年农牧业都获得了丰收。这样,当年的粮食生产问题解决了,老百姓的生活有了保障,西藏的民主改革就有了更坚实的基础。
在封建农奴制社会,农奴没有自己的土地,没有人身自由,连自己的身体都不属于自己,祖祖辈辈受压迫、受剥削,哪里来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呢?他们基本上还是奴隶!在党的领导下,实行民主改革,农奴成了新社会的主人,成了西藏土地的主人,有了自己的土地,生产热情就高涨了。生产发展了,生活就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
在民主改革过程中,阿沛·阿旺晋美经常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有些地方的土地改革出现操之过急的问题。阿沛认为,过去封建农奴制社会,农民受压迫,受剥削,生活一直很苦,民主改革后,有了自己的土地,又获得丰收,生活有了明显改善,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有些政策的出台不能太快太急。
中央政府高度重视阿沛·阿旺晋美的意见,指出西藏目前应该稳定发展,就是要稳定一个时期发展个体经济,可以先搞互助组形式,短时期内不搞合作社,连试点也不搞。让刚翻了身的农奴休养生息,尝尝自己土地的香味,尝到民主改革带来的好处。事实证明,中央提出稳定发展的方针,不照搬内地省份的做法,短期内不办农业合作社,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西藏实际情况的。
因此,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没有像内地土改那样划分地主和富农阶层。这是因为西藏地区是封建农奴制经济,没有或只有极少数的自耕农,没有自由雇工,所以还没有达到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因此西藏没有富农经济和富农阶级。此外,西藏如果硬要按照内地的做法划出一个富农阶级,不仅不符合实际,还容易混淆敌我界限,扩大打击面,达不到团结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的目的。
阿沛·阿旺晋美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精神,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参与主持制定了西藏民主改革的方法、步骤和许多具体政策,使西藏的平叛和民主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阿沛·阿旺晋美从西藏的实际出发,把坚定的革命原则和灵活的策略相结合,除对叛乱的农奴主实行没收政策以外,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其他上层人士实行赎买政策,这成为在西藏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成功创举。通过民主改革,推翻了罪恶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彻底翻身解放。阿沛·阿旺晋美为西藏民族的发展进步,为西藏人民的自由幸福,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