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开国第一任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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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2)忍辱负重迎挑战

顺利完成“十七条协议”签订后,阿沛·阿旺晋美如释重负,他为能给西藏人民争取和平与安宁而欣慰,然而,更加严峻的挑战还在后头。

西藏代表团把“十七条协议”的内容发到亚东,在亚东立即引起了强烈反响,并为此展开了一场激烈斗争。一小撮分裂分子狂妄叫嚣“签订的协议丧失了西藏所有的权利”,责备谈判代表没有将谈判内容逐条请示而擅自做主“是坏了大事”,恐吓谈判代表“留在北京,不得返回西藏”,并借机策动达赖外逃。

阿沛·阿旺晋美与谈判代表顶着压力,按原定计划分两路离京返藏。凯墨和土丹旦达、桑颇从水路取道香港、加尔各答前往亚东,阿沛·阿旺晋美和土登列门经过昌都回到拉萨,此时十四世达赖喇嘛已经从亚东回到拉萨。达赖喇嘛和噶厦虽原则上承认签订的协议内容,但噶厦对执行“十七条协议”的问题仍然拖延应付,迟迟不表明态度。阿沛·阿旺晋美以首席谈判代表的身份同噶厦交涉,并提出“噶厦对执行协议如有困难,请召开西藏全区大会,我们可以到会作详细说明和解释”。

噶厦在无可推托的情况下,才于1951年10月20日召开了由地方政府全体僧俗官员等在内的300多人大会。会上阿沛·阿旺晋美首先发言,他详细介绍了“十七条协议”的签订经过,然后说:“有人说谈判代表出卖了西藏,中央政府收买了我们,中央政府给了我们什么呢?当时中央给了我一张毛主席像,还有黄缎一匹,红茶一箱,其他代表的比我的还少,这么点东西就能把我们收买了吗?”

阿沛·阿旺晋美还表示:“我们五人愿以身家性命和财产保证,协议对达赖喇嘛的宏业、西藏的政教、全藏黎民的利益都是有好处的。如果大会证明协议对上述种种不利,则请惩办我们不经请示、自作主张之罪。”

听了阿沛·阿旺晋美的解释和说明,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协议很好,表示拥护。于是,大会通过了呈报达赖的如下文稿:“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

达赖喇嘛看了西藏全区大会呈送的报告后,即于1951年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表示拥护“十七条协议”,愿意“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边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后来,这份电报被作为重要文物与历史见证,存放在西藏历史档案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