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清朝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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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陈鹏年

接驾

陈鹏年两次抗拒顶头上司,两次都险些丢掉性命。

康熙四十四年,皇帝南巡,当时的两江总督是阿山,陈鹏年为江宁知府。接待皇帝的南巡,在当时为头等大事,接待得好,必有好处;接待不好,肯定获罪。同时,以准备迎接皇帝为名,花费多一些不受太大约束。总督阿山召集众官员开会,提出了提高百姓田亩人丁的交费标准的办法。陈鹏年坚决不从,以为这样一来,不仅老百姓肯定受到损失,也属于擅自改变国家规定的赋税标准,是违法行为。

总督阿山的意见竟然被下属否定,很是恼火。于是降低皇帝南巡的接待标准,唆使皇帝的近侍们在皇帝面前说陈鹏年的不好。

皇帝看到接待的规格比较低,果然不快。幸亏有人为陈鹏年说好话,这才免于追究。

但是阿山后来弹劾陈鹏年的内容,却是非常严重:说他收受贿赂、侵吞公款;还将妓楼改为讲堂,在那里宣讲圣谕。

陈鹏年被关进监狱,不多久以“大不敬”罪,判处死刑。

哭狱陈鹏年被关进监狱后,在当地引起轰动。百姓们狂奔大叫,都要去监狱见陈鹏年,一时间满街巷都是人。八县的学生罢课,大喊着读书考试有什么用?有人砸塌墙壁闯入,争着拜见陈鹏年。甚至驻防当地的旗兵也拥入,拿着酒肉来献给陈鹏年。陈鹏年就问,你们不是老百姓,我对你们有什么恩德珐琅彩松竹梅纹橄榄瓶清雍正呢?士兵们就回答,谁能阻止我们看看包龙图呢?

还有人绘制了陈鹏年的像,到处流传,见着的人往往失声痛哭。押送陈鹏年去受审的夜里,百姓人人手持一火把,夹道左右给陈鹏年照亮,然后不走等着他回来,火光照得黑夜如白昼。后陈鹏年被押到别处受审,各县的人都来了跟着去,甚至很远地方的人也都来了,山阳县为了阻止百姓前往特意设置了栏杆,结果仍是无法阻挡。

后来皇帝赦免了陈鹏年的罪,命他去京城修书。百姓们舍不得他走,竟然关闭了江宁的十二个城门,把陈鹏年滞留了九天。

治河

康熙六十年,陈鹏年开始从事治理运河、黄河的工作。在河工上尽心竭力,积劳成疾,最后死在岗位上。雍正皇帝极为痛惜。

资料来源:《清史稿》、《碑传集》陈鹏年(1663-1723),字北溟,湖南湘潭人。历任地方官,为官清廉,被民众称为陈青天。清康熙三十年(1691)进士。三十五年,任西安(今衢县)知县。时三藩乱后,户口流亡,豪族相率占田扩产,民户虚粮赔累。鹏年按原田亩图册逐一查实田亩所属,据田计粮,尽去弊端;使数千农户安于生产,豁除绝户。1705年被两江总督阿山弹劾,但由于南京市民的抗议和商店罢市而平安无事。1721年任河道总督,1722年兼任漕运总督。雍正元年(1723),病逝于河防工地。死后,家有八旬老母,室如悬罄。雍正帝称其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臣,赏赐甚厚。谥恪勤。著有《道荣堂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