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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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汉乐府

早在汉朝初期,政府就设置了专门掌管音乐歌舞的机构,称为乐府。汉武帝,任命李延年为协律都尉,负责编制庙堂乐歌,歌词主要由文人写作,这些文人、词臣们创作的作品,大多着意修饰,意在颂圣应制。同时,乐府机关也深入民间,广泛地采集民歌并润色加工,后世就称之为乐府诗。这些乐府诗大部分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民间优秀作品,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当时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兵役的痛苦、官府的掠夺、贫民的亡命生活、妇女的悲惨命运,等等。许多作品故事情节完整,并带有浪漫色彩,感情真挚而深刻,思想性和艺术性都很高,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