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精典教育:教育漫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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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德育的具体意见(四)

父母要为孩子做好榜样

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孩子,都爱模仿别人。因此,伴侣的影响不可小觑。父母陪子女的时间最长,想让他们尊重父母和听从父母的命令,父母应该首先尊重他们。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导师,若想让他们做品德高尚的事,那么父母要示范正确的行为;不想让他们做的事,自己也不要去做。一旦做了,孩子就会投机取巧,“榜样”都这样做了,我也能这样做,似乎是为做错事找到了正当的理由。

可如果子女真做了这件错事,父母又去惩罚他们,子女只会认为,父母无理专横,只准自己有自由和快乐,却剥夺别人的快乐。怨恨会蒙蔽孩子的理智,他们不会想你的严厉是为了爱护他们。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成人可以忽视规则,随便行事,这在小孩子看来就是特权。一旦看到大人做,他们就想仿效。

父母要记得,孩子是很喜欢冒充为成人的。

比如,他们爱穿短裤,并不是因为短裤样式好,或穿着舒服,而是认为穿短裤是成人的标志或象征。

以上对父母的提醒,凡是有权管理孩子的人也应该注意。

用奖惩管教孩子

前面已提到,孩子由于年龄原因做出了一些幼稚的不当,但不伤害他人的行为,父母不必责备他们,更不用惩罚他们。同样,在孩子的学习方面,父母也应该尽量少动用棍棒。一味地采用打骂来教育孩子的父母还没有掌握教育的要领。

把东西教给孩子的正确方法是,先让孩子对你要他们去学习的东西产生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兴趣的指引下,孩子自然会用功。

父母学到了正确的方法,能够谨慎地实施奖励与惩罚,但还有几条规则需要遵守。

父母要让孩子觉得应学的事情是一种乐趣,而非一种负担,或者是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否则他们会产生抵触心理,一开始可能仅仅是讨厌,时间长了,就会和父母叫板,跟父母对着干。

比如,你吩咐一个孩子,每天到了一定时候就去抽陀螺,他如果高兴还好,可如果他不喜欢呢,你依旧让他抽陀螺,这不就是强加给孩子一种负担吗?最终,他会讨厌抽陀螺,甚至讨厌一切游戏。

人都是追求自由的,可孩子本来自由的时间却让专制的父母来支配,他们会感到自己的意愿被忽视,自尊受到伤害。父母要记得,无论让孩子做什么,首先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不能无理专横,为孩子安排一切。

即使你已经使子女对某些事情产生了兴趣,也要学会“审时度势”,当他们没心思去做时,不要强迫他们去做。

我们知道有些喜欢读书、写作、玩音乐的人,在某些时候对书、字、音乐也会感到乏味、无聊,假如那时他们强迫自己坚持去做这方面的事情,也只是自寻烦恼吧。这是人正常的情绪变化。

况且,人在兴致好的时候才能够高效做事,勉强去做,费时费力。所以,父母要认真观察孩子的情绪变化,最好能总结出他的变化周期,如果发现孩子经常性地疲于做某件事,那导师需要在培养孩子的心性方面下点儿功夫。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孩子快乐成长,但因为很少有父母会细心地考虑孩子的感受,总认为他还小,不懂什么,大人怎么说怎么是,忽视了客观规律,一旦孩子不愿做这件事就开始惩罚。本来惩罚已让孩子感到厌恶,你还怎么能让他高高兴兴地去学习呢?结果适得其反。

不知道父母有没有想过,孩子这时不想做这一件事,是因为他有其他感兴趣的事要做。只要把几方面的事情合理规划,每个时间段都有孩子想做的事情,那就让他去做,不要剥夺他珍视的自由。

游戏和学习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劳逸结合是经实践检验的真理。所以,孩子该玩的时间,做父母的就不要让他去学习,该学习的时间,也不要放纵他去玩。

这种方法需要父母小心使用,那么,无论你想让他学什么事情,都能设法引起他的学习兴趣。提醒父母一定要管教好家中最大的孩子,虽然比较费力,但这样之后,其余孩子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教导了。

孩子兴致高、有意愿做某件事时,精神亢奋,心思专注,这才是学东西的最佳时机。此外,还得注意。

第一,如果这种时机你不能经常找到,就通过导师的帮助,继续培养孩子的心性,设法改变现状,不能任他们就这样懈怠懒惰下去。

第二,尽早培养起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就是对于某件事情虽然做得正起劲,但经过思考后就能立刻放下,而毫不勉强地、高高兴兴地去做另一件事。这虽不能一劳永逸,但总比每次都要忍受父母的责令好。

为培养这种能力,父母可以特意给子女安排一些练习。你可以挑定他们懒惰不想做事,或是心思正放在另一件事情上的时候,指定一件事,让他们努力去做。时间长了,他们就拥有了自制的意识,到了必要的时候,放下手头的事,去做另一件事,也没有什么抱怨。这种能力会让孩子受益终身。

孩子天生活泼好动,一般情况下,他们只要有事可做,至于做什么,他们是无所谓的。就像跳舞与跳房子,在他们看来是一样的。

那么,为什么有的孩子对于该学习的事情就是不愿意学呢?有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父母以分派任务、下达命令的方式强迫子女去做,甚至有时会斥责他们,羞辱他们,非得把他们搞得战战兢兢。

第二,一些事情孩子本来想做,但因做得时间太久了,以致厌烦疲倦。

毫无疑问,这两点都侵犯了孩子珍视的自由,忽视了他们的需求。相比之下,孩子为什么特别喜欢日常的游戏呢?因为他们可以自由地支配时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孩子做事有两种倾向。一种是仿效他们所尊重的人的行为方式;另一种是看到成年人或地位高的人做的一些被孩子视为特权的事,他们会产生强烈的要和这些人并驾齐驱的愿望,这种愿望会激励他们快乐地努力学习,争取上进。这是发自内心的快乐。

孩子得到了心爱的自由,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不小的鼓励。此外,若能再在名誉方面得到满足,孩子的良好行为不用父母说,更用不到惩罚就能自然形成。

但要达到这个目的,父母需要学会忍耐、温和、小心谨慎和一定的技巧,使孩子远离不良的榜样,包括仆人和管教不良的孩子,还有其他各种坏人。这些人一方面在孩子面前做出失当的行为,另一方面又把邪恶的享乐和赞誉给予孩子,他们不知道这是在害孩子。

父母免不了对孩子斥责,有时甚至是盛怒呵斥,但时间一长,这种方式如同惩罚,会降低父母在子女心中的威信,减少子女对父母的尊敬。

其实,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能辨别理智和愤怒了。他们尊重凭理智做的事情,自然会鄙视愤怒。愤怒可以一时震慑住他们,但这种情绪很快就会消失,孩子的恐惧感也就随之烟消云散。

父母要清楚一点,从教育方面考虑,惩罚是一种管理方式,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只有在孩子犯了本质邪恶的错误时,惩罚才能起到管教的作用。再者说,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时,难免犯点儿小错,父母只需说几句就好。

虽然是说几句,但不能话里只含责备,更重要的是说出孩子错在哪里,要怎样改正。不可以一味地批评,甚至用粗俗的字眼,这样不仅不能使孩子改正当时的错误,还会让他们仿效父母,对人说脏话。孩子没有判断力,他们会想父母都说了,自己有什么不可以说的。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质问,孩子做错了事,父母既不能打又不能骂,那还能拿什么来管教他们?总不能任其发展吧?

其实,只要父母一开始就用正确的方法训练孩子的心理,事情是不会发展到任孩子胡来的地步的。

前面已提到了,如果孩子在挨打之后,只能感受到畏惧和痛苦,那么鞭笞只是父母泄愤的一种方式,并不是管教孩子的手段。因为痛苦会很快消失,孩子对它的记忆也会同时忘却。

当孩子“负隅顽抗”时,父母可以适当地给予鞭笞。但初衷应该是,让孩子感到耻辱和羞愧,而不是痛苦和畏惧,因为自己错误的行为带来的耻辱感才能让孩子刻骨铭心。

我知道有一个上层社会的人,他的孩子最怕被人脱掉鞋子,正如别的孩子畏惧鞭笞一样,我觉得脱掉鞋子这类惩罚比鞭笞好。因为孩子如果害怕羞于犯错和犯错所带来的羞辱,而不是痛苦,则证明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但倔强和顽抗应该用父母的威严、强制力和鞭笞去征服,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无论什么行动,如果你已经吩咐过叫他去做,或者是叫他别去做,你必须让他服从,而且不准告饶,不准反抗。

如果你命令,他反抗,这就变成了一种你们相互斗手腕、争胜负的局面,这时你必须得赢。并且如果使眼色或交谈之后还没有效力,那你就使用鞭笞,否则会纵容孩子公然和你叫板,挑战你的威严,从而变得越来越不服从你的命令。

有一个细心、和蔼的母亲,为了让女儿做一件容易的无关紧要的事情,一连打了她8次,才算压住了她的倔强的气焰。

假如这位母亲只打了7次,这种不彻底的打法反而会助长女儿的嚣张气焰,使得日后更难矫正过来,这样下去对女儿一生都是有害的。

但这位明智的母亲坚持了下去,直到女儿心服口服。从此,她在女儿的心目中也彻底地树立了威信,女儿也没有什么不服从了。这是母亲鞭笞女儿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所以,为树立父母的威严,驯服子女的脾气,如果父母真的下手鞭笞了,那就不要因为心疼子女的疼痛而停止,不仅不要停,力度还应逐渐加重,直至达到目的。这样之后,再对待孩子的错误,父母就可以用严肃但又饱含关爱或很和蔼的办法。

不能一刀切,把鞭笞当作万金油,家常便饭式地使用。鞭笞如果不能产生良好的结果,那它自然会产生很大的害处。比如,当使用失当时,鞭笞不会触动孩子的内心,使他顺从,反而使犯事的孩子愈加顽固。

因为过多的惩罚会激起孩子一种斗志,他会用固执的脾气挑战父母的耐性,他知道这样无外乎遭受一顿打,他不怕了,反而很享受这个过程,就像是对父母的一种报复。

其实,正是孩子的过失中掺杂着他们倔强的个性,或者故意的成分,才导致父母和蔼的或严肃的劝诫失效,只能使用严酷的鞭笞来纠正孩子的过失。

如果孩子采取一种有意的、有决心的反抗,那么惩罚的分量不能根据他们犯错误的大小,而应看他们对于父母的命令不敬重、不服从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总之,实施鞭笞的主要目的就是触动孩子的心理,直至激发出他们的忏悔之心、羞耻之心和服从的意愿。

父母对子女能够实施适当的鞭笞的前提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仔细观察了子女的性情,了解了子女的思想动态。一次行之有效的鞭笞不比直接拿着教鞭管束孩子好吗?不比时时使用,却白费力气好吗?孩子每次犯事,父母都胡乱打一通,一旦这个方法失效,还有别的方法可用吗?

比如,一个性情温顺、勤奋用功的孩子查错了《圣经》的索引,或是写诗时错了一两个字,父母就用温和的态度帮他改正错误就好,大可不必施加严酷的鞭笞。

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孩子犯的错误或同一孩子犯的不同错误,需要区别对待。父母的管教才能在孩子的心理上形成积极的影响,使他走上正轨。

如果孩子犯了无须改正的错误,或孩子这样做本意善良,并无恶意,也没有反抗父母或导师的管束与威信,那么鞭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只需父母温和的劝告、指导和训诫就够了。

一旦发现孩子反复故意地忽视,证明问题出在心理上,是脾气倔强的缘故,父母应对孩子的顽固心理加以控制,但得使其清楚地确认这是顽固,不是其他错误。

孩子如果有畏惧心理,一般父母给点儿眼色,子女就会停止不好的行为。况且年纪小的孩子肯定不会像年龄大的孩子已具备了优雅的举止和勤奋的品质。

我说过,凡是适于孩子年龄的幼稚举动都应该被许可,父母对此不必加以理会。孩子的本性就是做事鲁莽和追求快乐,不应该因此受到鞭笞,父母不能把孩子因年龄和气性流露出的品质错当作顽固和有意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