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婚前协议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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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新旧婚姻法大比拼,女性如何“新”应对

电视剧《蜗居》里边有这样一句实实在在的话:“什么样的男人决定你有什么样的命运!男人若真爱一个女人,别净玩儿虚的,你爱这个女人,第一个要给的,既不是你的心,也不是你的身体,一是拍上一摞票子,让女人不必担心未来;二是奉上一幢房子,至少在拥有不了男人的时候,心失落了,身体还有着落。”

可如今,蜗居时代木有过去,华丽丽的新婚姻法时代却已然到来。就算是男人给你奉上了一幢大房子,在拥有不了男人的时候你不仅仅心会失落,连身体也会完全没有着落。你说这是为神马呢?想必大家在了解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有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后就会完全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一旦夫妻间感情出现了问题,据新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房产可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男人买的房在夫妻离异后自然也就是男人的个人财产。女人啊,不过是个租客,而租金正是自己的青春年华以及在婚姻生活中的各种付出。

当下,物价与欧洲接轨,房价与月球接轨,工资与非洲接轨。尤其是房价,用《蜗居》中海萍的话来说就是:“现在的房价是没有最高,只有更高,不断的更高,越来越高。”《裸婚时代》里也说:没有面包只有爱情,那只会饿死下一代!是的,哪个女孩不想有个芭比娃娃?哪个姑娘不想拥有一只口红?哪个妇女不想占有一套房子和一个男人?裸婚神马的确实是伤不起。

在这物价房价都高死人的时代,新婚姻法的到来让不少女人寒了心。这不明摆着要让女性们在以后的生活中承受更大的鸭梨嘛?!那么既然有政策,女性朋友们当然也必须得有对策咯。为了能在新婚姻法的巨大鸭梨下保全自己,保障自己的生活品质,女性朋友们就不得不见招拆招,采取一些“新招”来“新”应对。

在说新招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新婚姻法相对于旧的婚姻法来说到底“新”在哪里,到底是它的什么地方带给了女性们致命的伤……新司法解释到底是给个人财产上了道保险,还是为婚姻又出了道测试题?

本次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在2011年8月9日出台,13日开始实施,距离2004年4月开始实施的司法解释二已经七八年之久。新的司法解释对旧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大量的内容,并删除了少部分内容。

下面,关于新婚姻法增加的条款,我们稍加举例。1、第三条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2、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3、第八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4、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5、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6、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8、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还指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等等。

纵然新的司法解释中增加修改了很多条款,但人们最关心的始终是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这一点也是新旧司法解释中变化最大的地方。防不胜防的婚房问题又为通向婚姻之路埋伏了一颗定时炸弹。

之前的法律对于离婚时的房屋产权问题是这么来规定的: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具体改动如下: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诚然,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侧重的是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会再当作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就算是房子未来升了值,这部分同样也与女方无关。有人就表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凭什么房子就没她的份呀?可你还别说,新婚姻法中的规定是还真没有。既然你参与了还贷,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照样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这真的是很雷人,伤不起!

中国社会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导致了在中国男方买房的情况更为普遍,一些女人一直都认为,房子是有力武器,要是老公敢在外面找小三,那么就让他净身出户,可是现在这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只要房子是他买的,离婚了自然房子跟你也毫无关系,你要明白净身出户的是你,而不是他。还有人认为,男人找小三是过错方,理应进行赔偿。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要求你能证明自己毫无过错,诚然,如果你不能证明这一点,那就不支持你的意见。可是,要想证明自己毫无过错又谈何容易呢?

不仅仅如此,新司法解释对于小三的规定更是令人叫绝。如果男人找了个小三,几年后要求分手,这时小三无权要求青春赔偿。另外,如果这男人花了不少钱给小三买房买车,他的正室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小三令其返还。虽说小三的角色是令人反感、不值得同情的,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不得不承认是对男人更大的保护,小三也是女性啊,这样的规定可谓说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唯一确定的就是男人是真正的受益者,尽享渔翁之利。

说了这么多,亲爱的女同胞们,你还认为“有房才能结婚”很有必要么?在有房才结婚的前提下,房子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你的,你只是一个房客,有权居住而已。万一你时运不佳,男方找了小三要求离婚,那房子就和你一点关系都没了;你如果帮忙还了贷,那就把钱退还给你,房子的升值部分依然和你无关。如今,你要想得到房子,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攒钱、机智理财,婚后两人一起交首付,一起交月供。千万别想着找一个有房的男人,一步从无产阶级晋升为有产阶级。现在男人可是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了:让你们女人再喊没房就不结婚!新旧婚姻法前后一对比,对于女人来说,一却都是泡沫,一切都是幻觉!

然而,我们却也不能这样以滥为滥,既然新婚姻法不保护女性,那么我们只有自己保护自己了,还是那句话:上有政策,我有对策,自助者天助!我们就来看一下如何利用新招数应对吧,真的女人,可是敢于直面现实的悲催,敢于正视新婚姻法的挤兑!

下面我们就分情境来具体探讨一下这些个问题:

一、男人在婚前存款那么婚后就会有利息,他们有付全部的房款不动产并且有租金收入,同时还有自然升值,按照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都应归男人所有,那么你在面对此情况是应该怎么办呢?

在此情境下,你可以采取以下的应对策略:1、充分利用爱情筹码,女性在婚前可以要求做财产约定,反正不做约定都是对方的,做了约定起码还知道哪些是属于自己的,不做白不做,做了是在为自己的以后提前打算;2、在婚姻生活中女性要尽量拿男人婚前财产的孳息或者自然升值部分的财产来消费,因为已日常消费的财产不再属于男人的个人财产。一言以蔽之曰:婚后想法多用男人的钱,少用自己的钱。千万记得:留下自己的钱,起码有一半是自己的。

二、不管是做男人的大奶还是二奶,男人承诺将房子赠与给你,但是并没有实际过户给你,按新婚姻法解释房产赠与可能无效,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显然,该条既没有保护二奶也没有保护大奶,只是切切实实地保护了男人。

这时,面对此种境地,女人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1、尽量要男人的钱。要知道多得不如少得,少得不如现得。这就是赠与的实际意义。赠与可是实践合同,房子也只有过户了才是你的。同样,钱拿到手里了就是你自己的。2、在男人承诺要将房子赠与你时,你可以要求男人做赠与公证,因为只有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才是有效的,否则的话仍然存在风险。因为在过户前,男人可以将房子卖掉或者转移给善意第三人,这样的话女人到时就只有竹篮打水一场空了。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女人不小心成了二奶,赠与合同上千万不要写什么爱情之类的情感纠葛,什么分手补偿等等。可以特别写上男人对女人是出于感恩,所以支付女人劳务上帮助或者心理疏导方面的帮助的报酬,并自愿将房子赠与女人并予以公证。同时双方要约定违约责任。

三、男方父母在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在男人的名下,按照新婚姻法解释三,如此以来女人就是没份儿,那么女人怎么办才好呢?

此时,既然房子不是你的,那么首先你千万不要拿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去装修该房子,因为这么做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女性朋友们可要记住那房子不是你的,是男人个人的,装修的附着物到时也会属于男人。即使有补偿那也是象征意义的,除非你无所谓,早就有心理预期,就当是付房租。这时,你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让男人拿出自己的婚前财产来作为房子的装修费用,而你也只需要大大方方住免租金的房子就好。还有,不排除女人当初是为了男人殷实的家产而结婚的情况,如果真是这样,既然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在投资失败的情况下,女人们就要重新慎重考虑自己的婚姻价值了。

这种情形下还有一些特例,我们一起来看看:特例一:如果婚前是男人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可却登记在女人名下;特例二:如果在婚后,房产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依然登记在女人名下;特列三:如果婚后是男人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共同登记在男人女人名下。在这几种特例下,你千万别以为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或者是夫妻共同名下就没事儿了。这时我建议亲们一定要与男人签个赠与协议或者婚内财产预定协议,且要约定是非附条件赠与。这样才可以避免在离婚时,男人依然可以主张是以结婚为条件或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共同生活的附条件赠与,主张返还该房产情况的发生。要知道,关于这个方面目前各地法院没有统一的判决标准,到时候处理起来会很麻烦,也存在着很大的变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亲们就提早打算,为自己留足后路最好不过了。

想必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锋芝财产争夺战一定会让人们联想到刚刚颁布的新婚姻法。那么我们就以此为例,一起来看看在新婚姻法的类似规定下离婚,张柏芝是如何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的。

据香港《明报周刊》报道,柏芝提出的财产清单里包括完全拥有爱巢以及3间店铺等物业。同时霆锋为两个儿子设立了约3800万港币的基金,这在儿子18岁前也都由她管理。另外,柏芝要求实时出售平分霆锋公司名下物业,就算是他的朝霆制作公司,她也要求平分持股。这样,柏芝的财产清单就几乎分掉了霆锋的一半身家,约3亿元港币。此外,从媒体报道来看,张柏芝曾多次拒签离婚协议,如此看来,这一大笔钱就是霆锋对于离婚完美收尾所付出的代价咯。

说了这么多,总的说来就是女人要懂得独立自强,要懂得好好爱自己,该吃吃,该穿穿,该享受享受,千万别再只会傻呆呆地为了男人和家庭而省吃俭用,不计付出。这么做到头来你可能什么都没有。在新婚姻法的步步紧逼下,亲们为了保护自己做事时千万要多留个心眼,同时经济时代下尤其要懂得理财,多利用理财来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增加更多的安全感。

点石成金:

纵使新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对女人是不合理的,但是我们要相信依靠自己的力量依然能活出精彩的人生。自助者天助,女儿当自强!快使用你的财富魔杖理出自己更多的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