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国一统天下的过程中,李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李斯的为人,却一直为后人所诟病。实际上,李斯的“仓鼠哲学”,实际上是一种务实到极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如果不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件事,就会导致好高骛远、不切实际。一个人不可以不现实,但也不能太现实――不现实,就会枉顾虚名;太现实,就是失去从容进退的心境。
一、仓鼠哲学,小人物有大志向
在吕不韦编撰《吕氏春秋》的过程中,有一个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个人就是李斯。
李斯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西南)人,年轻时家境不怎么好,为了谋生,就在楚国一个郡守府中当了一名掌管文书的小吏。战国时公务员的待遇远不如现在,尤其是底层的小吏,薪水少、福利差,也就勉强混个温饱。楚国是个权贵横行的国家,吏治比较腐败,李斯觉得这样干下去没有出头之日,所以就很郁闷。有一次,李斯看到了这样一幕:
“吏舍厕中鼠食不?,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史记·李斯列传》)
李斯看到官署厕所里的老鼠在吃人的粪便,一看到人和狗过来,就吓得逃跑了。后来,他又来到仓库里,却发现那里的老鼠很惬意的在偷吃粮食,也没有人去管。于是,李斯就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史记·李斯列传》)
这句话简单说就是:一个人地位的高低,名声的好坏,就跟这些老鼠一样,关键在于所处的环境啊!实际上,这当中有一个对比――李斯把自己看成是那只在厕所里吃粪便的老鼠,吃的是别人剩下来的东西,还是时时处处担惊受怕,完全没有地位和尊严可言;而把那些出身比自己好,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看成是那些在仓库里偷吃粮食的老鼠,没有人去管他们,能够尽情享受、为所欲为。
有了这样的对比和切身感受,李斯就有了一个明确的人生目标:要改变现状,要出人头地,不能再当厕所里的老鼠,而要为成为仓库里的老鼠而奋斗!
可见,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是跟他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的。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依次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五个层次由低到高、逐次递进,人们只有在满足较低层次的需求后,才会考虑较高层次的需求。
而李斯所处的环境,基本满足了生理需求,生活水平勉强达到温饱线;但是,他没有安全感,厕鼠的处境给了他极大的震动,更谈不上社会交往、人格尊重和自我实现。而他所向往的仓鼠那样的生活,首先是安全――没人管,能不被打扰,自由自在。
有人对李斯的仓鼠哲学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这是目光短浅和不思进取的表现。但我认为,正是有了底层小吏生活的磨砺,才让李斯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变得非常现实。试问,战国四大公子会悟出仓鼠哲学吗?他们衣食无忧,满足了生理需求;出身世族,护卫仆从众多,满足了安全需求;身份尊贵,结交的都是当时的名人,满足了社交需求……他们追求的,就是用才华和气度赢得别人的尊重,最终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
所以,李斯说得很有道理,一个人的尊卑贵贱,就是跟他所处的环境有关。所谓的“目光短浅”,是因为李斯把实现短期目标摆在了眼高手低之上;所谓的“不思进取”,是因为李斯很清楚,凭他当时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去游说诸侯,一飞冲天。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一毕业,甚至没有毕业就打算去创业。有信心和斗志固然重要,但不切实际的好高骛远,对你的职业生涯并没有太大的好处。我之所以反对过早创业――除非你确实有过硬的才华和强大的领导力,或者你是富二代,有个有钱的老爸,不怕烧钱玩――就是因为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社会的磨练,既包括能力的磨练,也包括为人处事的磨练,不经历过几次摔打,是很难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的。
另外,现在的年轻人,特别是90后,他们智商很高,学东西也很快,但是由于家庭环境和网络的影响,往往心志比较脆弱,一旦遭遇反对便暴走,一旦遭遇挫折便自暴自弃,抑或自我炫耀,目空一切。个性不是坏事,但放纵个性就会得不偿失。
因此,李斯的仓鼠哲学,实际上是一种务实到极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你可以去鄙视他,但是当你拿着笔杆子却发现这个月的工资还没发时,就能领会其中深意了。
二、师从荀子,决定到秦国发展
李斯是读过书的人,他深知,在战国这个竞争异常激烈的社会里,想要改变自己的处境,就必须再去深造。因此,他辞去了小公务员的职务,只身来到齐国的兰陵郡,拜当时著名的学者荀子为师。与他一同求学的,还有韩国的贵族公子韩非。
有人觉得奇怪,荀子明明是儒家的人,怎么会教出李斯和韩非这两个法家学派最成功的实践者和最伟大的理论家呢?实际上,从一开始,荀子就旗帜鲜明的把自己与儒家划清了界线:他首先提出了“性恶说”,与孟子的“性善说”大战一场,一举奠定了法家人性本恶之说的根基――法律立足于“人性恶”而产生,遏制人性的罪恶才是法制得正义所在!
然后,荀子又抛出《非十二子》篇,骂尽岳不群之类伪善之士,斥责所谓名士的人格分裂。我认为,这一点对当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批判作用――表面行孔孟王道,底下走厚黑潜规则,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是典型的社会人格分裂。
最后,荀子一再重申其政治主张:“法后王,一制度,不二后王!百家之说,不及后王,则不听也!”(效法战国时代的变法潮流)与儒家“法先王”(缅怀先贤、效法古制)有着本质的差别。
所以,荀子的思想绝非儒家,而是适合新兴地主阶级需要,又为君王提供治国参考的新法家,也就是所谓的“帝王之术”。
正因为如此,荀子的“人性恶”及“帝王之术”,在韩非的《韩非子》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而有着公务员经历的李斯,也在实践中证明了荀子理论的可行性。
在师从荀子的日子里,李斯与韩非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几年后,两人双双学成,于是就面临着毕业后择业的问题。韩非的出路很简单,他是韩国王族公子,游历求学也是韩国王室资助的,毕业后自然要回去为祖国效力。李斯就不同了,他是楚国人,但他对楚国的官场已经有了深切的体会,所以必须慎重考虑自己的第二次择业。
有人认为,李斯应该回楚国去发展,因为此时的他已然是荀子门下最杰出的弟子,回到楚国一定会受到重用,不但能混上“仓鼠”,说不定还能当上一只漂亮的“硕鼠”。以他的才干,在楚国当个郡守不成问题,熬个十年二十年,说不定还能位列九卿。
但是,李斯已经不满足于安全感和社会交往这两个层次的需求了,他现在想要的是一展胸中才学,成就一番大业,也就是获得社会的认可和自我实现。因此,他觉得楚国并不适合自己发展,而其它中原国家也在走下坡路。经过一番认真的比较和深思熟虑后,李斯决定到秦国去发展。
临行前,荀子把李斯叫过来,问他为什么要到秦国去。李斯回答说:
“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行者耳。”(《史记·李斯列传》)
意思是说,我听说,机会来到的时间就不能消息放弃。现在正是列国争雄之时,每个国家都是那些游学名士出身的人在执掌朝政。而今秦王想要吞并天下、称帝一统,这正是布衣士子大展宏图、游学名士走向没落的时候啊!一个男人如果出身卑微却不思进取,就跟禽兽一样,要等肉到了嘴边才会去吃,白白长了一张人皮在世间行走。然后,李斯又感慨道:
“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史记·李斯列传》)
人生在世,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卑贱,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穷困。一个人如果总是处在卑贱和穷困中,不追求功名,自诩超然无为,并不是读书人的真实想法,也会被旁人所讥笑,所以才打算要到秦国去一展所长。
李斯的这番话,是对仓鼠哲学的最好注解。但不能否认的是,在李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中,功利主义的色彩过于浓重了,他改变生存状态的最直接目的,不是为了去实现报国理想,而是为了荣华富贵。财富和地位,是李斯最看重的东西,也是最不愿失去的东西。而这,既是李斯得以成功的最大动力,也是导致他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
所以说,一个人不可以不现实,但也不能太现实。不现实,就会枉顾虚名;太现实,就是失去从容进退的心境。
三、择主而事,选择最优秀的领导
李斯来到秦国时,正赶上秦庄襄王去世。李斯见吕不韦在秦国的势力很大,于是就投靠到他门下。吕不韦见李斯聪明干练,就把审定《吕氏春秋》的交给了他。李斯不负众望,很好的完成了任务。吕不韦见他是个难得的人才,就把他提拔为“郎”。官职虽小,却有接触国君的机会。
吕不韦这样做也有他的目的:他想让李斯陪伴在嬴政身边,随时报告嬴政的一举一动,同时用《吕氏春秋》的思想去影响嬴政。可吕不韦再一次失算了。李斯非但没有变成他的棋子,反而借此机会向嬴政进言:
“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史记·李斯列传》)
李斯这番话,主要是阐明形势:秦穆公虽然称霸,但不能一统天下,是因为诸侯数量众多、实力很强,周王室的气数也未尽;商鞅变法以来,周王室衰微,关东只剩下六个大国,秦国也已压制诸侯整整六代,诸侯畏惧秦国就像郡县一样。所以说,现在正是一统天下的大好时机,如果稍有懈怠错过机会,就会给诸侯恢复元气的时间,到时候六国合纵,秦国就很难再吞并它们了。
嬴政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任命李斯为长史。请注意,李斯在秦国的第一个官职,不是虚衔客卿,而是实实在在的长史,直接受秦王领导,而不属于任何机构(包括吕不韦和蔡泽两位丞相在内)。
这说明什么?说明嬴政不但没有让李斯成为吕不韦安插在自己身边的一颗棋子,反而将计就计,利用李斯和吕不韦之间的特殊身份,让他名正言顺的为自己效力。长史这个职务,相当于中央办公厅主任,联络各方、事务庞杂,既是对李斯的考验,也给了他一个施展政治才华的机会。
可见,真正的人才,是任何一个领导都愿意收为己用的。而对人才本身而言,抓住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继而获得领导者的赏识,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李斯为什么没有效忠吕不韦,而是决定投靠嬴政呢?
其一,吕不韦权势再大,也不过是个丞相,而且年纪也大了,早晚有退下来的一天;投靠吕不韦只不过是权宜之计,是为自己踏上仕途寻找一条捷径;
其二,嬴政虽然年轻,但表现出了一位英明君主的巨大潜力;吕不韦是现在,嬴政就是未来――与未来的最高领导并肩作战、开创局面,你的付出才会得到最大的回报。
所以,我们在选择领导的时候,年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切莫为了一时的风光得势而忽视了未来的利益。
此后,李斯又为秦国制定了一系列扩张措施:
“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后。”(《史记·李斯列传》)
李斯的措施,就是胡萝卜加大棒:派使臣拿重金收买六国的大臣和名士,能够收买的,就竭力拉拢;不能收买的,就派刺客威胁。一边离间六国君臣,一边派大将率军配合外交行动,既阴险,又有效,还成功的除掉了秦国最害怕的信陵君魏无忌。
李斯也因为这一系列的谋划而被封为客卿。
四、力谏逐客,一封信改变命运
秦国要一统天下,首当其冲的就是韩国。
韩国怕被秦国灭掉,于是就想出了一条“疲秦之计”:派著名的水利工程师郑国到秦国去,鼓动秦王在关中修建水渠,借此牵制秦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延缓秦国东进的步伐。
当时韩非已经回到韩国,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指出,这个办法看似巧妙,实际上却是在帮助秦国增长国力;即便成功,韩国最终还是会被秦国灭掉。韩国的出路不在转移危机(就像当年把上党献给赵国一样),而是抓紧时间变法图强。
然而,韩国君臣还是把郑国派去了秦国。
郑国来到秦国后,根据关中地区的实际情况,为秦国拟定了一整套兴修水利、灌溉盐碱地的方案。这套方案在秦国朝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反对者认为,这个计划必须以举国之力才能实现,如果实施,秦国就会失去立刻向东方扩张的能力;赞同者认为,这个计划能彻底改变关中地区灌溉不利的局面,虽然耗资巨大,但收益也是巨大的。
这就像是一个正在全力抢夺市场的企业,突然有人建议它把主要精力放到技术改革和新产品研发上来。于是,销售市场部门就和技术研发部门产生了严重的矛盾。
那么,到底是抓紧时间抢占市场呢,还是先静下心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呢?
秦国君臣选择了后者,任命郑国全权负责修渠事宜。韩国的目的达到了。
然而,当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秦国发现了郑国修渠的动机。嬴政大怒,就想杀了郑国。
郑国回答得很坦然:
“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史记·河渠书》)
意思是,我确实是韩国派来的,可水渠一旦修成,秦国也能获利巨大。
秦国君臣考虑到项目已经全面铺开,此时杀了郑国,顶多也就是泄个愤;没有郑国,整个工程就会陷入停顿,之前巨额投入也会打水漂,因此决定让郑国戴罪立功,继续主持修渠。
十几年后,郑国渠修成,使得关中平原成为一片沃野,秦人感激郑国的功绩,就把这条水渠起名为郑国渠。
然而,郑国间谍事件却带来了另一个恶劣的影响,就是秦人对东方各国入秦人士的极不信任。不久,秦王嬴政便下了一道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很无辜,也很不平,辛苦争取来的功名和前途,难道就要因为这道《逐客令》而断送?同时,他也意识到,秦王嬴政的这道命令,实际上是针对大肆招揽门客的吕不韦的。《逐客令》真正要驱逐的,是那些趋炎附势的门客,为的是要打击从东方各国传入秦国的“养士之风”。
有过职场经验的人都知道,领导是最会迁怒的一类人。他们经常会忘记你的功劳,却把你曾经犯下的错误牢牢记在心里,一有机会就拿出来发作一通,有时甚至把对别人的愤怒发泄到你头上,简直是不可理喻。这时,你一方面要学会忍耐,另一方面要寻找让领导回心转意的机会,同时领会领导这样做的真正用意――因为一个有斗争经验的领导,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不会像表面上那样简单。
于是,李斯就给秦王嬴政写了一封信,劝秦王不要逐客,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书》。
《谏逐客书》的内容,概括起来说就是:秦国历代君王都是由于重用别国来的人才才能称霸天下,如果没有别国来的人做出的巨大贡献,也就不会有秦国今天的强大。有很多东西秦国都是没有的,秦国喜好六国的财货却驱逐六国的人才,其结果就是削弱秦国、加强各国的力量,不利于秦国的统一大业。
李斯的这封《谏逐客书》,不但言辞恳切,而且一针见血的指出了秦国强大的根源和驱逐人才必然会带来的后果,堪称中国古代公文写作的典范。
秦王嬴政看完《谏逐客书》后,如醍醐灌顶,当时就从震怒中清醒过来,不但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取消了逐客令,还派蒙恬率军前往函谷关堵截,务必不让李斯和其它六国人士离开秦国。
很难想象,假如李斯的《谏逐客书》晚到一天或几天,假如没有有心人(极有可能是蒙恬,只有蒙恬与嬴政才是亦君臣、亦朋友的关系)拿着《谏逐客书》飞奔咸阳;嬴政的这道命令会给秦国带来多大的危害。李斯的《谏逐客书》,不但挽救了自己的仕途,也挽救了秦国的命运。
回到咸阳后,李斯非但没有被论罪,反而被提拔为廷尉,继续受到秦王嬴政的重用;而秦国也延续了招揽、重用外来人才的传统。
在《潜伏》中,余则成是小心翼翼唯唯诺诺的,但是在关键时刻,他从来都不缺少明辨是非的智慧和敢于出手的勇气。鲍鹏山老师在《新说水浒》中就曾提到,一个人要有不但要会生气,还要有胆气和勇气。这个气,就是敢于仗义执言、敢于据理力争,不要因为对方是领导就不敢说话。只有昏庸的领导,才希望手下都是一些只会拍马屁的庸才;而英明的领导,恰恰最希望有一大群有才气、有胆气、有勇气、有骨气的人才围绕在自己身边。
细节决定成败,关键时刻,更要有把握细节的勇气。
五、韩非之死,孤傲也是一种罪
李斯在秦国步步高升的同时,他的同门师弟韩非在韩国的境遇却是大相径庭。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把法家三位代表人物的主要思想――慎到的“势”、商鞅的“法”和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归总出一套完整的法家君主专制理论。
学成归来后,韩非见韩国一步步被周围的国家蚕食,于是就想效仿申不害在韩国进行变法。韩非是口吃,说话不利索,但却写得一手好文章,所以他劝谏韩王安的主要途径,就是上书。然而他的主张都未被韩王安采纳。韩非怒而著书,先后写出《孤愤》、《五蠹(du)》、《说难》等名篇。
后来,秦王嬴政从已经担任秦国大田令的郑国那里得到了一本奏折,奏折中涉及治国安邦策略新颖独特,非常切合秦国实际,很对嬴政的胃口,还发出了:“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感慨。
李斯接过奏折一看,就说写奏折的人正是他的同学韩非。为了得到韩非,秦王嬴政特意派兵攻打韩国,让韩国把韩非送到秦国来。韩王安只好派韩非出使秦国。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秦王嬴政对人才的渴求到了何等地步。也正是这种对人才的渴求,让越来越多的能人聚集到了嬴政身边。然而,秦王嬴政对韩非的“爱”,实际上是害了韩非,还让李斯背上了嫉贤妒能的恶名。
但是,韩非来到秦国后,却犯了两个不该犯的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文章写错了。韩非连续写了两篇文章,第一篇是《初见秦》,主要表现出为秦国一统天下出谋划策的忠诚姿态(当然,这种忠诚是很有水分的);第二篇是《存韩》,则他劝说秦王保留韩国的建议。然而,正是这两篇文章,使得韩非没能像李斯那样马上受到重用:
“秦王悦之,未信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那么,秦王嬴政对他和对李斯的态度为什么会如此之大呢?
其一,《初见秦》明显带有阿谀的成分,而《存韩》则暴露了韩非的真实想法,让秦王嬴政对韩非产生了两面三刀的印象;
其二,韩非不像李斯那样是主动入秦,而是被迫出使,强烈的报国心和抵触情绪使得秦王嬴政对他是否能全心全意为秦国效力产生了疑虑;
其三,韩非对帝王之术所表现出来的洞若观火,让嬴政这个真正的帝王也感到害怕,试问,又有谁愿意有一个能够看透自己心思的人留在身边呢?
其四,韩非是口吃,虽然文章写得好,但表达能力欠缺,一番交流下来,很可能辞不达意,难以和秦王嬴政深入的进行畅谈,这就让秦王嬴政对他大失所望,很长时间没有起用他;
其五,韩非的才华太过惊觉,让包括李斯在内的很多秦国大臣心生忌惮,因而未能全力举荐他。
一个人的发展,首先取决于智商,单从智商和悟性看,韩非无疑要高于李斯;但一个人的成功,更重要的是看情商――李斯的高明,就在于在恰当的时机写出了恰当的文章;韩非的糊涂,就在于在不恰当的时机写出了不恰当的文章。可见,一篇文章能挽救一个人的仕途,也能断送一个人的仕途。
第二个错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秦王嬴政手下有个能臣,名叫姚贾。韩非却说,这个姚贾出身低贱,不但当过强盗,在赵国做官时还被赶跑了,起用这样的人当上卿是很不应该的。这样一来,不但让秦王嬴政觉得很扫兴,也连带得罪了姚贾。
我们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秦王嬴政是个襟怀坦荡之人,从《逐客令》事件就能看出,只要有人及时提醒,他是能够迅速改正错误的。但韩非偏偏没有看清哪些人是可以得罪的,哪些人是不能得罪的――得罪了领导身边的人,你离倒霉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果然,怀有私心的李斯就以一种为秦国考虑的姿态对秦王嬴政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热爱韩国而不愿为秦国效力那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那就会对秦国不利,不如把他杀掉,以绝后患。
李斯的话,与当年公叔痤劝魏惠王杀掉卫鞅是何其的相似。只不过,糊涂的魏惠王把公叔痤的话当成了耳边风,而秦王嬴政却深以为然,于是下令把韩非抓了起来。
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被关押在狱中的囚犯是无权上书自辩的。在姚贾和李斯的串通下,韩非上诉无门,只好郁闷的喝下了李斯送来的毒药,气绝身亡。
但是我认为,以李斯的聪明,他是不可能看不到韩非的短处的:表达能力差,性格偏激,容易得罪人,傲气十足……这一切,都决定了韩非不可能动摇他在秦国的地位。所以,李斯是想留下韩非的,但前提是,韩非留在自己身边充当智囊。
但是,韩非的秉性才具让秦王嬴政感到了深深的忧虑――既不能放,也不能用,那还不如杀掉干净。可秦王嬴政又不愿背上“杀贤”的恶名,所以现学现用,拿韩非《八经》中的“阴奸”之术去对付他,还让李斯去审理韩非一案,转而嫁祸给李斯。李斯无奈,只得毒死韩非。
在职场中,领导最常用的一招就是挑拨下属内斗。下属斗得越厉害,他的地位就越稳固,就越能以收拾残局的姿态来拉空人心;下属越是团结,他的危险就越大。因此,李斯和韩非,只能留下一个。
最后,秦国宣布韩非为韩国间谍,畏罪自杀,派人把他的尸体送回了韩国。
所以我认为,害死韩非的不是姚贾,不是李斯,而是他超人的才华和孤傲的脾性。想要远离危险,就不要当韩非那样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