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学生间的竞争与成年人竞争的本质区别
1.竞争目标不同。成年人之间互相竞争,常常是为了追逐物质利益、经济效益或政治资本,而且,他们在这方面的形态完全与其生存质量有关。青少年在学业上的竞争则不具有这样明显的利益冲突,完全是为了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育人目标,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举办各种竞争性活动,让每个教育工作者都能得到一定的发展和提高。
2.竞争性质不同。成年人之间的竞争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双方都想尽办法排挤他人好让自己获得最终的利益,有时甚至会采取一些不光彩的手段,好完成自己的心愿。这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真实写照。青少年之间的竞争本质特性则是建设性和发展性,是为了相互提高,共同进步,最终结果是优秀者更优秀,中庸者变优秀,每个人都能通过竞争获得进一步发展。
(二)认识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竞争活动的局限性
1.竞争会给一些心理素质较差的学生带来不安,特别严重的学生会产生强烈自卑心理,比如在高考中选择自杀的行为。由于考试成绩不理想,很多同学感到心理受挫,经常自暴自弃,长此以往对个人的身心发展极为不益。
2.竞争可能会使那些总是取得好成绩的学生产生一定的优越感,就是人们所说的“人格膨胀”。这样的人经常目中无人,唯我独“优”,觉得自己是万能的。少数人会因此过度迷恋自己,变得骄横拔扈。而一旦遭遇失败,他们又很容易走上另一个极端——萎靡不振,情绪一落千丈,也就是常说的“人格萎缩”,情节严重的很可能会伤害自己或他人。
3.竞争容易引发一些学生产生焦虑症,始终担心自己的学习能力,影响其学习潜力的有效发挥。每个参与竞争的学生都会觉得,竞争会对自己的自尊产生一定程度的潜在威胁,由此变得紧张和忧虑。这是因为他们将竞争获胜当作赢得自尊的唯一手段,从而引起一定的焦虑情绪,以至于阻碍自己正常的发挥。
所以,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具体做到:一是根据学生的年龄层次和心理特征做出相应的辅导。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不要过分渲染竞争氛围和强化其竞争意识;对于高年级学生来说,务必给予适当引导,培养其勇于竞争和善于竞争的能力。二是在竞争中加强对其心理素质的培养,充分发挥竞争的正面效应,消解负面效应。
(三)把握指导学生竞争的基本原则
1.良性循环原则
青少年之间进行的竞争应当遵循良性循环的大原则,即促使竞争者互相激励、协调合作、和谐发展。教师和学生应当端正竞争动机,杜绝各种过激行为的产生与发展,努力做到实现实力和效果的对比,实现士气与风格的较量。即使是参加高考,也要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告诉他们贵在参与,一旦竞争失败,也不要想不开。
2.合理、适应性原则
此原则:一是要求竞争形式务必与学生年龄特征相吻合。比如,可以在低年级开展“看谁多拿小红花”等形象性、情感性的竞赛,以此来说明谁的进步大。高年级的学生通常都不看重什么小红花,但在一个刚刚接触教育的幼年儿童眼里,小红花代表着荣誉和夸赞,是一种强烈的竞争成功的情感体验。
二是要求竞争的内容及难度要符合学生的现实条件,就是说学生通过努力就能达成自己定下的学习目标,好让大部分学生通过竞争,充分发掘自身的潜能,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3.相对评价性原则
在学生所进行的竞争活动中,教师通过给予一些中肯的评价和奖励,让参与者获得一定的荣誉感是在学生中开展有效竞争的基础,每个竞争的组织者都应重视这一原则。要看到参与竞争的学生在个体智能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差异,要知道他们的发展程度必然良莠不齐。因此,那种一味追求同一水平的竞争目标势必会导致竞争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部分学生会产生自卑的心理,甚至能够消解他们参与竞争的情绪,因为没有人愿意参加只输不赢的比赛。所以,为增强竞争的高效性,教师必须把评定结果由“绝对成绩”转变为“相对成绩”,即根据谁进步快,转化明显来判断谁能获得奖励。这样就能真正体现竞争的根本目的——“每个儿童都是优胜者,但并非每次都是优胜者”。
4.疏导性原则
学生在面对失败或者胜利时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别于成年人,因此,教师必须做好疏导工作。首先,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比赛中尽量保持“平常心”。既要防止学生出现争强好胜的局面,避免部分学生由于缺乏平常心导致竞争活动中引起“人格膨胀”,即一味地告诉自己只能赢不能输;又要注意部分学生因为平常心过强,没什么求胜心,引起“人格萎缩”,即输赢无所谓。
其次,教师还要教育学生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错误想法。比如,在一场重要的考试中,某些学生会这样想:“我没有复习,这次一定考不好”;“他们都学习好,我成绩不好”;“考试太紧张了,这次答不完题了”;“万一考试成绩不好,我该怎么办”;“不行,这道题要是做错了,别人会看我笑话的”等。面对这样的情况,教师要及时告诉学生:凡事切忌以自我为中心,这样做只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心理负担,最终导致自己竞争失败。做好这种疏导性的工作更加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