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人体健康预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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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身体运行失衡——疾病

(一)疾病的本质

什么是疾病?疾病是机体在一定病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功能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的生命活动过程。

在生命的连续过程中,疾病是处于完全健康和绝对死亡之间的一种生命状态。人体内部系统的平衡是动态的,在完全失去平衡之前,有一个不断的调整过程。此时,人处于健康无病状态,但存在失去平衡的危险,只是危险程度高低不一而已。

完全健康→健康→亚临床→疾病和损伤→濒死→绝对死亡

(低危或高危状态)(早期病理改变)

在身体系统出现部分失衡时,局部可以发生早期病理改变,如宫颈癌的癌前病变。这时,身体组织的形态结构已出现异常,但失衡与平衡的调节还在进行中,因此可以没有疾病表现。若恢复平衡,则早期病理改变可以消除;若失衡状态无法调整,系统的部分失衡就扩展到全身系统失衡,这时疾病就发生了。

(二)疾病的基本特征

1.疾病是有原因的。

疾病的原因简称病因,包括致病因子和条件。疾病的发生必须有一定的原因,但往往不单纯是致病因子直接作用的结果,也与机体的反应特征和诱发疾病的条件密切相关。因此研究疾病的发生,应从致病因子、条件、机体反应三个方面来考虑。

2.疾病是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

在疾病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变化,这些变化之间往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掌握了疾病发展变化的规律,不仅可以了解当时所发生的变化,而且可以预计它可能的发展和转归。

3.疾病导致人体内一系列的功能、代谢、形态结构的变化,并产生各种症状和体征。

疾病导致人体内的一系列变化往往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但就其性质来说,可分为两类:一类变化是疾病过程中造成的损伤性变化;另一类变化是机体对损害而产生的防御代偿适应性变化。

症状是指病人主观上的异常感觉,如头痛等。体征是疾病的客观表现,能用临床检查方法查出,如肝肿大。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疾病早期,可以没有症状与体征,如果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或特殊检查,可能发现异常,有助于疾病的早期诊断。

4.疾病是完整机体的反应,但不同的疾病又在一定的部位(器官或系统)有其特殊的变化。

一定部位的特殊变化又称“局部变化”。局部变化往往受到神经和体液因素的调节影响,同时又通过神经和体液因素而影响到全身,引起全身功能和代谢的变化。所以认识疾病,应该从整体观念出发,辩证地处理好疾病过程中局部和全身的相互关系。

5.疾病使人体内平衡以及人体与外界的平衡受到破坏。

疾病使人体内各器官系统之间的平衡关系和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受到破坏,最终导致人体对环境适应能力降低,劳动力减弱或丧失。

(三)疾病的转归

1.完全恢复健康。

即痊愈,指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完全消退,各系统器官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完全恢复正常,机体的自稳调节以及环境的适应能力、工作劳动能力也完全恢复正常。

2.不完全恢复健康。

指患者的主要症状已经消失,但机体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变化并未完全恢复正常,而是通过代偿反应来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可遗留下某些病理状态或后遗症。如心肌梗死后所形成疤痕。

3.死亡。

指机体生命活动的终止。死亡可分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生理性死亡指机体各器官自然老化所致,又称老死或自然死亡。病理性死亡是由于各种严重疾病或损伤所造成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