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九品中正制
唐代的科举考试制度是由汉代的选举制度演变而来的。这之中,横插了一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汉代选举制度的乡举里选之后,其先是对策,对策只是征询意见而已。到东汉晚期,左雄为尚书,才正式有考试。其时考试只为选举制度中之一节目。迨至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汉献帝逃亡,中央地方失却联系,一切制度全归紊乱,乡举里选的制度也无从推行。于是朝廷用人没有了标准,尤其是武人在行伍中滥用人员,不依制度。三国时魏国魏文帝曹丕以陈群为尚书,掌吏部用人事,陈群于公元220年始创设九品中正制。当时在中央任职,德名俱高者,由各州郡分别公推大中正一人。由大中正下再产生小中正。然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此项表格中把人才分成九品,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让各地大小中正,各就所知,把各地流亡在中央的人士分别记入。不论其人已经做官或从未入仕,皆可入登记表。表内详载其年籍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所以主持这项工作的便称九品中正。这些表格,由小中正襄助大中正核定后呈送吏部,吏部根据这种表册之等第和评语来斟酌任用,分别黜陟。这样一来,官吏之任命与升降,比较有一客观标准。而此项标准,依然是依据各地方的群众舆论与公共意见,依然保留有汉代乡举里选之遗意,一从众,一从贤。至少在曹魏初行此制时,总比以前漫无标准各自援用私人好得多。一时制度建立,吏治澄清,曹家得天下,与这制度也有一定的关系。
九品中正制仅为一时的救弊措施的制度。迨及晋代统一天下,以迄于南北朝,对于陈群此制都继续采用,不能加以更新,这样就出毛病了。首先,人人想获大中正品提拔,便纷纷集中到大中正所在地的中央。全国人才集中到中央,这不是件好事。首先是地方无才,不仅地方行政要降低效率,而且地方风俗文化也不易上进。地方垮台了,中央哪能单独存在。所以,中央集权不是好事,中央集才也不是好事。其次,中正评语,连做官人未做官人通体要评,而吏部凭此升黜,如是则官吏升降,其权操之中正,而不操于此本官之上司。这是把考课铨叙与选举混淆了。于是做官的各务奔竞,袭取社会名誉,却不管自己本官职务与实际工作,而其上司也无法奈何他。
九品中正制建立时的社会条件。陈群建立九品中正制时,大中正为什么由中央大官兼职呢?因为当时地方与中央已失去联系,故只就中央官来兼任大中正,由他推选他的本乡人士流亡在中央者供中央之任用。为什么中正薄上一定要连做官人一并登记品评呢?因为这样做,可以把当时已经滥用不称职的一批人澄清除去。这些都是陈群创设此制时的良苦用心。九品中正制就其为一时救弊来看,也不算是坏制度。
九品中正制推行到后来,因施行的时间空间关系都不同了,统治者不知道适时改宜,还是照样沿用,遂出了大毛病。九品中正制在实行过程中,中央官全由士族豪门把持,品评人才多以门第、家世为重,选用者也是士族,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九品中正制成为巩固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工具。
二、唐代之科举
科举制出现于隋代,真正得到发展的是唐代。科举制一经出现,便成为主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各朝一直沿用,直至清末被废除。
唐代取士的科目很多,从种类上讲,主要有常举和制举两种。
常举为经常定期举行的科目考试。由礼部主持具体工作,有进士、五经、秀才、明经、明法、明策等科目,在众多的科目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重视。明经考试的内容有帖经、经义和时务策,以帖经为主;进士考试的内容为帖经、诗赋和时务策,以诗赋为主。中明经易,中进士难。当时明经的录取率为十分之一二,进士的录取率为百分之一二,进士及第虽难,但及第后发展前途更大。及第的人还要参加吏部的选试,所考重于其人之仪表及口试,以及行政公文等,通过选试,才能做官。礼部考的是才学,吏部考的是干练。武则天时又开武举,由兵部主持具体工作。常举是科举考试的主要形式。
制举也名特科,由皇帝临时下诏设定科目,不定期举行,每次录取的人数不过一二人至五六人,在科举中不占重要地位。
唐代应科举考试的人,除触犯刑律者、从事工商业人家的子弟和州县小吏不能参加考试外,其他人不需地方长官察举,经由各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的考试。
科举制的社会作用。首先,科举制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政权、把持官员选拔制度的现象,为社会提供了相对公平的考试机会,为寒素人才进入国家官员队伍提供了可能性,即国家政权对大部分人是开放的;其次,给社会带来了良好的读书风气,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唐诗的繁荣就是得益于科举制的作用;再次,科举制对唐代开放社会的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科举制是为王朝政治服务的,使应考者的思想意识受统治者所宣扬的儒家经典的约束和束缚。
科举制的弊端。唐初,因科举而进入仕途的仅占官员比例的一小部分。至唐中后期,由科举而晋升仕途的人数逐渐增多,位列高官者多是科举出身。科举制成为士人入仕的正途。唐代科举录取虽有名额,但报名投考确无限制。于是因报考人的无限增加,而录取名额,亦不得不逐步放宽。全国知识分子,终于求官者多,得官者少,政府无法安插,只有扩大政府的组织范围。因政权之开放,参加考试者愈来愈多,于是政府中遂设有员外官,有候补官,所谓士十于官,求官者十于士,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民。政府膨胀的结果是政府效率降低。
“唐代考试制度利弊得失分析”
唐代科举考试制度是科举制的早期,是一种相对公正、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在当时具有积极、进步的作用和意义。虽然它也有一些局限性和消极性,但在唐代,科举制度更多地表现为它的先进性、积极性和进步性。
唐代科举考试制度打破了世家大族对政权的垄断,使有才能的寒素人才能够进入国家政权,对唐代的兴盛起了促进作用。
科举考试制度为唐代选拔了不少杰出人才。如名臣房玄龄、姚崇、宋璟、张九龄、裴度等。
唐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内在意义与精神生命是开放政权,并且比汉代察举制度开放政权的范围更广大、更自由。汉代察举制度,是由封建贵族中开放政权。唐代的公开竞选,是由门第特殊阶级中开放政权。可见,唐代的政治比汉代的政治是进步了。唐代的开放政权,政权对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开放(除工商业阶层外),是世界各国中最早的。
唐代科举考试制度已经暴露出科举制的一些弊端。如由统治者划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符合统治集团的利益;用科举考试约束被考者的思想和意识;用考试笼络天下人才;科举制越往后发展,越导致政府行政人员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