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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哈佛耶鲁及MBA 哈佛政变记 (1)

这次倒萨成功,说明了美国一流大学的几大特点。第一,虽然理论上是董事会决定谁当校长,但是离开教授的支持,校长还是玩不转。教授治校,可谓名不虚传。第二,文理学院目前还是大学的核心。萨默斯在教授中并非没有支持者。他背后的力量,都集中在经济学家、科学家和哈佛的各个职业学院(如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教授之中。这次他辞职后,法学院的著名教授、当年辛普森案的律师艾伦·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愤怒地指责校董事会屈服文理学院教授们的压力,称这是一次一小撮文理学院教授组织的“学术政变”。可惜,他忽视了一个基本现实:哈佛之所以是哈佛,在于其文理学院,哈佛精英主要是那里培养出来的。各种职业学院只是旁支而已。

2001年,当萨默斯离开华盛顿就任哈佛大学的第二十七任校长时,他自以为他是从一个你死我活的权力角逐场到了一个友善的世外桃源。但很快他就承认自己错了。2006年2月21日,他正式宣布在学年结束时(6月30日)辞职,成为哈佛最近144年历史中任期最短的校长,前一位短任者是在1860—1862年期间任校长并死在任上的科尼利厄斯·康韦·费尔顿(Cornelius Conway Felton)。同时,他也是哈佛现代史上唯一一位被迫辞职的校长。在哈佛366年的历史上,只有5位校长被迫辞职,但前4位全是哈佛早期的校长。那时哈佛远非世界水平的大学。自1820年约翰·桑顿·柯克兰(John Thornton Kirkland)辞职后,萨默斯是第一个辞职的校长。

更为戏剧性的是,当年萨默斯上任时,人们期待他成为战后最有作为的校长、第二个艾略特。要知道,查尔斯·威廉·艾略特是哈佛历史上任期最长的校长,从1869年到1909年在任40年。在这40年中,美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向来被人看不起的美国大学,适应时代之巨变,在德国研究性大学的刺激下,迅速转化为现代化的大学。艾略特也正是这一过程中的领袖,是美国现代大学的教祖。萨默斯则同样是生逢其时: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被看成是一个衰落的帝国。用《大国的兴衰》的作者肯尼迪的话来说,问题不是美国会不会衰落,而是能否像大英帝国一样体面地衰落。

然而,20世纪90年代美国在冷战结束后一跃成为世界帝国。哈佛作为这一帝国的教育王牌,必须肩负起培养世界领袖的重任。而萨默斯28岁就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终身教授,在40多岁时成为克林顿政府财政部的副部长、代理部长、部长,对20世纪90年代的高速经济发展贡献卓著,为打足这个世界帝国的财政底气起了关键性作用。他就任哈佛校长时,也不过47岁上下,英气逼人。当时哈佛作为世界高等教育的老大,养尊处优过久,已经有过于自足自满、不思进取、暮气沉沉之势。这是哈佛领导集团看中萨默斯的原因:他们希望他成为一个明星校长,大刀阔斧推动改革,在大时代完成大转型。

萨默斯的教育理想,确实正是哈佛需要的。第一,他强调本科生教育的核心地位,试图扭转研究性大学重研究轻教学的倾向。具体而言,他要推行“核心课程”的改革,侧重教给学生实实在在的知识,提高学生的量化分析水平;而不是一天到晚追学术新潮,折腾什么方法论,“解构”、“后解构”地没完没了。同时,他尖锐指出现在的学生对全球化准备不足,要求加强外语训练,鼓励学生在学期间到海外进修,培养世界领袖的基本能力。第二,强调科学的训练。他曾直言不讳地说:“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很少有人承认(至少是很少有人会骄傲地承认)自己没有读过莎士比亚或不知道康德所谓的‘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但是,人们对不知道染色体基因或不懂得指数增长却异常宽容。”所以,他加大对科学的投资,推动校园越过查尔斯河,到对岸相对破落的奥尔斯顿(Allston)区建立科技区。第三,他大力为弱势阶层的子弟创造接受哈佛教育的机会,并落实了给贫困生全免学费的政策。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哈佛目前过于自满,缺乏危机意识和改革的动力,需要动大手术。他的强悍作风,直言不讳的脾气,也正是治理哈佛病的一剂猛药。

应该说,萨默斯的业绩、学术、远见,为他成为一个艾略特式的伟大校长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但是,他来哈佛前,显然在华盛顿混了太久,对如何驾驭世界顶尖的学术精英全无认识。最终因为小事坏了大事,被灰溜溜地赶下了台。

萨默斯在华盛顿混久了,自以为会玩政治。在权力中心都玩得转,哈佛还在话下?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在美国玩政治,主要都和选举有关。萨默斯是被政治家任命的官员,是技术官僚,不是民选的政治家。在华盛顿的官僚机器中,等级森严,上下有别。他当财长,就是对克林顿负责,对底下的人,只要提要求、下命令即可。想办什么事情,可以大刀阔斧,其能力体现在怎么叫部下不扯皮、兜圈子,把该办的事情办好上。但是,这种官僚的行政效率,在哈佛就行不通。哈佛是由世界顶尖学者组成的学术共同体。校长虽然有相当大的权力,但本质上还是教授中的一个学术领袖,和教授们平起平坐,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能强迫命令,当然更不可能解雇任何人,因为所有正教授全是终身的。比如萨默斯的前任尼尔·鲁登斯坦(Neil Rudenstine),就特别顺从教授们的意志,干什么事情都要先寻求共识,结果各系常常各自为政,互不配合。萨默斯则要矫枉过正,以铁腕扭转这种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的死气沉沉的局面。

不错,哈佛需要这样的铁腕。但是,一个智慧的铁腕和一个莽撞的铁腕绝对无法相提并论。所谓智慧的铁腕,知道自己大刀阔斧的改革会得罪许多人,触犯许多既得利益,所以不轻易树敌,在小事上糊涂,大事上坚持。这样才能收缩战线,避免在不必要的冲突中“伤亡”,集中力量解决大问题。莽撞的铁腕正好相反,对什么事情都心明眼亮,万事不让。结果,在没干大事情前,在小事情上到处和人家打架。等到该办大事情时,早已经遍体鳞伤、精疲力竭,成了强弩之末。

萨默斯正是这么一个浑身是胆的莽撞铁腕。他刚刚上任,就拿著名的黑人教授科尔内尔·韦斯特(Cornel West)开刀。韦斯特不仅是哈佛最顶尖级别的十几位校级教授之一,而且是位社会明星,既著书立说,又投身政治,甚至灌制hip-hop光盘。由于忙得不可开交,有时不得不缺课,自己没有上足课,给学生打分自然手头较松。在萨默斯看来,这样的教授,是哈佛病症的根源:名校雇用名教授,教授名气越大,越顾不上教学,年薪比谁都高,上课比谁都少,学术上也盛期已过,没有新一代的创造力,整天飞来飞去,为自己的名利奔忙。年轻人本来就爱追星,这种教授打分一松,教室更是爆满。所以,萨默斯新官上任想抓个典型,把韦斯特叫来谈话,让他在社会上收收心,专心学术研究,认真教书,打分严格些。哪里知道,韦斯特不等他说完,就扬长而去,并声称萨默斯的话是对自己的污辱,哈佛不要待了,要另谋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