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中国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关于强迫症的界定如下。
强迫症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患者感到焦虑和痛苦;患者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患者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一项:
[1]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2]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3]上述的混合形式。
(2)患者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患者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