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真爱无言
年轻时,他疯狂地喜欢一个叫敏的女孩,但是母亲不同意。
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牺牲了无数的幸福,他一向对母亲孝顺有加。于是经过一番不懈争斗和一段痛苦的挣扎,他选择了放弃,听从母亲的安排与另外一个女孩结婚。
他从小就爱吃洋葱,结婚后,妻变着花样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妻应该知道他的故事,但从来没有过问,只是秩序井然地操持着家务,照顾着他和母亲。
他对妻总是淡淡的,因为他的选择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安静地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淡的日子一页一页翻过,女儿渐渐长大,母亲也安心地走了,他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故事当然没有结束。一年他去北京开会,跟敏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他们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情人。
敏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风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眨眼而过,他回了家,但是敏娇艳如花的笑再一次印在他心里。他记得她玉葱般光滑细嫩的手指,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敏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待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妻发觉。
突然有一天,妻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一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而妻自结婚以后一向是贴耳短发。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敏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相片,妻一直都知道,因为她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做的一切,妻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切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这么多年来,妻就这样忍着辣为他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敏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地明白妻能给予他安宁和幸福。
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感悟瞬间:
我们所拥有的幸福,往往自己体会不到。想一想,爱你的人每天在为你做什么,你又在为你爱的人做着什么?人生是一段旅途,那个陪你走到底的人是谁呢?你是否为了醉人心扉的短暂错觉而让真爱你的人默默流泪?
12.最后一个魔术
在一个酒会上,魔术师肖恩和少女琳达一见钟情。他们爱得热烈、绚烂,都认定了对方是彼此终身的依托。尽管琳达是个对生活一无所知,连路都分不清楚的小女人,可肖恩像女儿一样爱着琳达,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就这样,他们相爱,结婚,十年过去了,他们相继有了儿子和女儿,一家人过得很幸福。
有一天,邻居告诉琳达,看见肖恩和一个女人很亲密的走进了酒吧。琳达不信。但当晚肖恩果然很晚才回家,琳达躲在窗帘后面,看到肖恩坐在一个妙龄女郎的车里,分手时他们还拥抱在一起。琳达怔住了,感觉是像挨了当头一棒,如果失去肖恩,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她黯然神伤地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陷入了沉思。这么多年,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几乎什么都不会做,连饭都煮不好,出门在外还经常迷路,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必须依靠肖恩。天啊,原来肖恩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他一定是觉得累了,所以总是借口加班,只是想从别人那找到慰藉,难怪他最近总说埃拉太太做的饭好吃,说瑞秋小姐变得成熟懂事,原来都是在变相地指责自己啊。最终她什么也没有问肖恩。大哭一场后,琳达开始改变自己,学会生活和关心照顾肖恩,她要把他从另一个女人手里抢回来。
她开始跟着电视或菜谱学做菜,肖恩和孩子都很惊喜。尽管她刚开始做的菜比较难吃,而且笨手笨脚,还经常烫到手。但她对做菜极有天赋,不久就能做出味道很好的饭菜了。她也发现只要用心去观察,记住任何一条路线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她成了一个出色的主妇,不再依赖肖恩。
出人意料的是,此时的肖恩却是越来越依赖她了,甚至连打领带都要她来安排。与此同时,他也越来越喜欢待在家了,晚回家的现象也越来越少了。
有意思的是,琳达的自信心一旦被激发出来,她就不再满足待在家里做家务,她想出去工作,虽然肖恩挣的钱足够养活整个家庭。终于她找到了一份翻译的工作。她变的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魅力了。她不仅深深吸引住了肖恩,甚至连很多别的男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外遇风波就这样销声匿迹,他们依然继续着热恋般美好的生活。
厄运降临得非常突然,半年后,肖恩因为肝癌不幸去世了。琳达在极度的伤心后,按肖恩的遗嘱,打开了保险箱。在一个精美的大信封里,琳达意外的发现了一封肖恩生前写的信:
“亲爱的琳达,当我知道自己得了癌症的第一个反应是你和孩子怎么办,你的生活能力太差了,以前有我的照顾,我们可以生活得很幸福。但没有我之后怎么办?我怎么能放心?
“为了锻炼你独立生活的能力,我才出此下策,故意找人来冒充第三者刺激你。而这也验证了你对我的爱。你爱我,所以没有说破,所以愿意去改变。
“我很高兴在短短的时间里,你已经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样我就放心你一个人去面对生活的艰辛了。这是我为你变的最后一个魔术,你从一个懵懂的主妇变成了一个独立自信的人,我为你感到骄傲和自豪。
“别为我哭泣,你能自己好好地生活就是我最大的安慰了,感谢上天把你赐给了我,我将在天堂祝福你。”
刹那间,琳达的泪水夺眶而出。
感悟瞬间:
爱情可以让一个男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想到的只是怎样好好安排妻子以后的生活,甚至不惜遭到她的误解。爱情也可以让一个女人如此痴爱一个男人,不惜将自己改头换面,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只为了重新赢回心爱的男人。这就是爱情。
13.那一声“妈”
丽莎从小就想逃离这个女人。
从记事起,丽莎唯一的想法就是逃开,快逃开。可丽莎逃不开,丽莎太弱小,体质还不好,最重要的是,丽莎没有钱,还要上学,丽莎再不好,也得给丽莎钱上学。
从丽莎出生,丽莎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对丽莎笑过。
印象中,女人是冷酷而自私的,人生得美,尖声地骂着父亲,不做任何家务,只是去打麻将或者串门,很晚才回家。
6岁,父亲死了,车祸,或者是想死,总之,只剩下了丽莎和妈妈。
丽莎不肯叫妈,怀着仇恨的眼神。
而女人下手打丽莎,手很毒,一下就可以打肿丽莎的脸。7岁,丽莎自己做饭吃,洗袜子,甚至,洗妈妈的内裤,丽莎的母亲,是被男人娇宠习惯了的女人,从来不会照顾别人,何况,她还有遗腹子。
再生下来是个男孩儿。母亲明显偏心,说是丽莎克死了父亲,母亲喜欢男孩儿,宝贝、宝贝地叫着,把煮的鸡蛋两个人吃,并且,命令丽莎照顾好弟弟,否则,就要打丽莎。
这世上,没有这样狠心的女人。
丽莎从来不叫妈,背后叫“那个女人”,人前,丽莎叫,哎。
那声妈,丽莎喊不出口。
丽莎怀疑她不是亲妈,可脸是一样的,身材也是一样的,眼睛里的冷亦是一样的。
弟弟是丽莎一手带大,丽莎的母亲,仍然涂了胭脂水粉去打麻将,晚归。和男人睡觉,挣来了钱给丽莎,让丽莎去买菜,丽莎不过十多岁,却懂得和小贩讨价还价,有一次,一个人抢丽莎的钱,三块多钱,丽莎怕丢了挨打,拼了命和人打,被人打落了门牙,哭着回去,以为母亲会心疼,母亲只是说:“真笨,不会跑啊,还和人打。”
门牙是好久以后才镶上的,丽莎自己拾破烂攒的钱。
母亲的衣服永远是最时兴的,丽莎的衣服永远是落伍的。拾母亲的衣服穿,大、宽,上面有油渍,丽莎用力地洗,仿佛永远也洗不完,就像这少年时光,好像再也过不完了。
看到别的同学有母亲在雨天来接,丽莎都会心酸得掉眼泪。丽莎不希望母亲来接,哪怕进门问一声,淋雨了没有?这几个字就足以了,可是,不会有,永远不会有。进了门,母亲永远没有回来,饭是冷的,桌子上有条子,让丽莎炒个菜给弟弟吃,她或者去跳舞或者说去打麻将。
也有人说母亲,怎么这么不疼自己的孩子?
母亲冷眼一句,谁疼我了?小孩子家,怎样都长得大!宠爱着没有半点儿好。
丽莎要的不是宠爱,而是一丝丝温暖就可以了。
早餐永远是5毛钱,吃不太饱。可母亲给弟弟的是两块,丽莎抱怨过,一个耳光就上来了,你将来早晚是要嫁出去的,吃了也是给人家吃的。
恨,就那样蔓延着。甚至,丽莎希望过母亲突然死掉,丽莎一定不会哭,也许会庆幸,因为再也不会奢望得到爱,再也不会有骂和挥拳就打的暴力。
母亲是那样脾气大,一次丢了东西,怀疑丽莎偷了卖掉来买一双白球鞋。班里要求穿白球鞋,只有丽莎没有,丽莎哭着哀求母亲,母亲冷着脸说,什么鞋不是鞋?没有。你以为钱这么好来,我要和人家去睡觉的。
说去和人家睡觉,母亲的脸上并无害羞表情,当时有同学在场,丽莎恨不得死掉,或者,根本没有这样的母亲。
母亲越来越粗俗,当街和男人调笑。丽莎躲开人们的眼光,一个人溜着边走,话越来越少,没有白球鞋,去体操比赛时就没有丽莎,所有同学全离开了,只有丽莎一个人留下,太阳明晃晃的,丽莎穿着一双绿色的胶鞋,告诉自己不要哭,不要哭,哭了就全完了。
15岁,丽莎来了例假。
没有别的女孩子那么幸福,没有母亲教如何用卫生棉,丽莎的母亲说,费钱,又要多一项开支了。
这句话,丽莎记了一辈子。
16岁,丽莎考上纽约读书,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没有再要过家里一分钱,什么苦活累活都做过,卖报纸给饭店刷碗,只要能养活自己,多大的苦都可以。
弟弟来信,说上学没钱了,丽莎想都没想,卖血得了500块钱,给弟弟寄去。
出来后,没给家里打过一个电话,从离开家的那天,丽莎就想,这一辈子,再也不回那个家。
从小的记忆是这样的不堪,想起家就不寒而栗,那个是丽莎母亲的女人,未曾给丽莎半丝温暖。
如果有,也只有那一夜吧。
丽莎搂着弟弟早早睡了,母亲又去打牌,回来后,到丽莎的屋子里看一眼,给弟弟掖了掖被子,顺便,也给丽莎掖了掖。
母亲走后,丽莎泪流满面,一点儿也不敢动,生怕母亲掖的被子换了样子。
那个晚上,丽莎睁了一夜的眼。
只不过是一个微小的动作而已。
除此之外,丽莎记忆中只是母亲的骂和粗暴的殴打。
10年,丽莎没有回过家,也不想家。外面的世界多么好,丽莎一个人并不孤单,慢慢找到一份工作,薪水还算不菲,弟弟胆小怕事,学习又不好,到底没考上高中,在家里做了一个小生意。
知道母亲得病的消息丽莎心里只闪了一下,没有多少难过。
弟弟说,妈念叨你好多回了,说让你回家来一趟,妈说,你恨她。
丽莎站在纽约的春雨里,心情萧萧。
母亲是知道丽莎的,不恨她,怎么会10年不回家?丽莎27岁了,有好的工作,有独立的生活能力,换了好多工作,没有觉得多苦,而且觉得比小时候幸福得多了,更何况还有疼爱她的男友。
来纽约10年,丽莎没有哭过,多苦都没有,而是一个人奔波着,反倒有一种放纵的自由与快乐。
弟弟再来电话说母亲想你想得厉害,母亲得了老年痴呆似的,天天拿着你小时候照片看,母亲手里,只有你13岁时的一张照片,学生证上的,你去纽约之后,再也没有寄过照片回来。
弟弟还说,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母亲让摁个免提,说想听听你的声音。
丽莎站在那里,感觉有什么东西爬出来,这迟来的亲情,是不是太晚了?太迟了,丽莎心里对母亲说,我已经爱不起来了。
弟弟结婚,弟媳打电话过来,姐,回来吧,这是你弟弟的生日,弟弟和我都希望你能回家。
丽莎知道,这次回去,完全是冲着弟弟。
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弟弟的西服,弟妹的金戒指金项链,丽莎知道乡下喜欢这个。
到了久别的小城,就看一家人站在桥头,独独没有母亲。
弟妹跑过来叫丽莎:“姐。”
丽莎心头一阵哽咽,弟弟瘦高瘦高的,衬衣有些短,吊着,8年了,他长这么高了?比自己近乎高一个头,傻傻地笑着,完全和照片中不一样,丽莎鼻子一酸,眼泪终于掉下来。
“罗吉!”丽莎叫着。
“姐”,弟说,咱妈瘫了,硬要来,没让她来。
丽莎心头一震,母亲瘫了?
弟说,一年了,没告诉你,母亲不让说,说了你也不怜悯她,你心里没有她了。
丽莎平静地走向家,家还是那个家,什么都没有改变,花园里的枣树依然,梨花正开着,丽莎进了门,看到母亲在床上坐着。
老了。
真的是老了,牙也掉了好多,满脸的皱纹,手上有老人斑,嘴哆嗦着叫了丽莎。
丽莎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再也不会爱她,可那一个瞬间,丽莎几乎是本能地脱口而出喊道——妈!
扑通一声跪倒,丽莎,一声声喊着“妈”,想把27年来没喊的那个字全喊出来。
而她如年轻时声音尖细地嚷着——丽莎……
这样的结局谁也没有想到。
丽莎最后掏出一个礼物,是一枚金戒指,母亲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后来,让丽莎不小心弄丢了,挨了一顿毒打,那是丽莎一生中最惨痛的打。现在,丽莎掏出那枚戒指给母亲戴上,才发现,戒指大了,手指挂不住了——母亲老了。
她们对着傻哭,母亲说,妈知道错了,其实心不坏,想让你知道你是女孩子,终究要一个人走江湖,妈始终不曾再嫁,是想把你们养大,哪怕是靠别的男人,可我知道,我要把你们养大,就一个想法。
轰轰然,丽莎明白,母亲的所作所为,一个单身女子带两个孩子,不想再嫁,还能如何?而丽莎所受到的孤单,造就了丽莎今天的坚强,虽然有些让丽莎少年太过孤单,可今天丽莎终于明白,母亲的心里,一直有丽莎。
丽莎把母亲接到纽约看病,然后陪着母亲聊天,母亲说,如果你恨我,我能理解。
丽莎倚在母亲胸前,妈,我不恨,亲情,什么时候来都刚刚好。
感悟瞬间:
人的嘴唇所能发出的最甜美的字眼,就是母亲,最美好的呼唤,就是“妈妈”。无论那声“妈妈”出口时是多么的晚,总有一种感动在母亲与儿女的心间涌动。毕竟,有妈妈在的地方,才有孩子们的欢乐。
14.停摆的广场大钟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士兵克鲁特在敌人的俘虏营里待了2年,受尽了折磨。一天,他终于找到机会夺得了一把手枪,击毙看守,逃了出来。克鲁特历尽千辛万苦,越过边境回到祖国。他想,妻子艾玛和儿子一定在翘首盼望自己,离家上前线的时候,儿子托尼还不满3岁呢!
经过一片树林的时候,他从一伙劫匪手中救出母子3人,女人叫维多娜,丈夫已经阵亡了。她想上北方去找点儿活儿干,希望克鲁特能和他们同路。
克鲁特一路保护着维多娜一家,两个孩子把克鲁特当成了自己的父亲。
一个月后,克鲁特回到了家乡。克鲁特把维多娜安顿在镇上的小旅馆,就匆匆忙忙回家了。他推开自家的院门,看见一个男人牵着托尼的手出现在门口。
“克鲁特,上帝,你还活着?”那男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是克鲁特的战友,也是他最好的朋友杰森。两人曾经约定,如果谁不幸先死在战场上,那么另一个人将负责照顾对方的妻儿。杰森显然已鸠占鹊巢!
看着克鲁特眼里升腾起的怒火,杰森连连解释:“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我负伤回家后,发现我的家已毁了,于是,我就来照顾艾玛和托尼。我们没想到你还活着。”
克鲁特握住了手枪。艾玛冲出来:“克鲁特,如果没有杰森的照顾,我和托尼早就活不下去了!”
克鲁特说:“现在就让艾玛来选择,我和杰森,你选哪一个?”
艾玛捂着脸哭了起来。克鲁特把手伸向托尼:“来,儿子,跟爸爸走!”托尼却躲在杰森的身后,小声说:“我爸爸在这儿,你不是我爸爸!”
克鲁特伤心地说:“那我们用男人的方式来决定吧!明天12时,在咖啡馆外的广场上决斗!”
第二天,克鲁特早早就来到了咖啡馆外的广场。那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镇上的神父也来了。
10时到了,杰森没有出现,11时的钟声敲响了,杰森仍然没有出现,人群开始窃窃私语。
当教堂钟楼上的大钟指针指向11时55分的时候,杰森出现了。他拄着一根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到克鲁特面前。
“我以为你不敢来了呢!”克鲁特讽刺道,“你的腿怎么了,你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
“对不起,艾玛把我的假腿藏起来了,我找了一上午也没找到。”杰森指着自己左腿空荡荡的裤管说。
克鲁特心里不禁升起一丝怜悯。但是,得知艾玛藏起假腿不让他来决斗,这又让克鲁特嫉妒得发狂!
“杰森,亮出你的枪吧!”克鲁特冷冷地说。
杰森恳切地说:“老朋友,我们就不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吗?”
克鲁特拔出手枪:“杰森,拿出你在战场上的样子来,我不想和一个孬种决斗!要不然,你就躲到女人的裙子下面去吧!”
杰森的脸“腾”地红了:“既然你一定要这样解决,我奉陪!”
杰森拔出手枪。二人各退后10步,只等教堂的时针指向12时。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广场上的人全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钟声和枪声响起。
“10、9、8……”克鲁特在心中倒计时,手指准备扣动扳机,可是钟声没有响!
“大钟停走了!”人群里有人喊道。大家纷纷抬头去看钟楼。
克鲁特和杰森都瞟了一眼大钟,果然,指针停在了离12时只差那么一点点的地方。
“杰森,别放下枪,那也许只是一点儿小故障,它马上会走到12时的!”克鲁特冷冷地提醒杰森。
于是,两人继续举枪对峙。
不知过了多久,神父走到两人中间。他说:“你们都是最出色的男子汉,敢于用生命维护自己的荣誉。可是大钟真的停了,这是自本教堂建立以来从未有过的事,这是上帝的旨意啊!如果你们还是上帝的子民的话,就请服从上帝的旨意,放下枪吧!”
“放下枪吧!请遵从上帝的旨意!”所有的人都高喊起来。
杰森首先放下了枪,紧接着,克鲁特也放下了枪,人群欢呼起来。
人们散去以后,克鲁特向钟楼走去。走到钟楼下的时候,他发现大钟的指针在微微抖动着,但始终不能前进。他突然明白了什么,沿着楼梯冲上了钟楼。
钟楼内,大钟的齿轮发出令人心惊胆战的“咯咯”声,巨大的齿轮挡住了克鲁特的视线,克鲁特听到一个孩子带着哭腔的声音:“妈妈,我就要撑不住了!”一个女人说:“孩子,要坚持住,不能让时针到达12时。”是托尼和艾玛!克鲁特的心里升起了怒火!
克鲁特拔出了手枪。就在这时,又传来了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孩子们,坚持住,否则你们就看不见爸爸了!”竟然是维多娜的声音!
转过一个巨大的齿轮,克鲁特被跟前的一幕惊呆了:一根粗大的绳索套在一个巨大的齿轮上,艾玛、维多娜和3个孩子正拼命拽着绳子,阻止齿轮转动!地板上有一滴滴殷红的鲜血。
克鲁特的手枪掉到了地上。维多娜的两个孩子最先看见了克鲁特。“爸爸!”他们放下绳子,扑到了他的怀里。克鲁特张开双臂揽住他们。这是他第一次听到两个孩子这样叫他,心里不由升起了一股暖意。
“你们,怎么会都在这儿呢?”克鲁特问。
“你昨天睡着后,我去拜访了杰森和艾玛,”维多娜答道,“去了以后,我才发现,杰森其实就是我那个已经‘阵亡’的丈夫。他曾经寻找过我们,可是没有找到。艾玛藏起了杰森的假腿,可是我们都知道这不管用。后来还是孩子想到了这个办法。托尼不想失去杰森,我的两个孩子也不想失去你。现在,一切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我们不想失去更多……”
克鲁特把维多娜和两个孩子都揽到怀里,对艾玛和托尼说:“回家吧,杰森在等你们。”
就在这时,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
感悟瞬间:
爱情总在惊愕的瞬间才让人恍然大悟,幸福才是衡量爱情伪善的尺度,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内心满足,而不加思索地去亵渎其他人的幸福。当我们退离那片不再属于自己的爱情海时,转身看看,也许你真正的幸福就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