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非公企业党建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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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项目工作法”促进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

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编者视点

“项目工作法”就是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具体为一个个项目,通过筛选立项、组织实施、绩效评估、考核奖励等规范程序,创新载体和平台,促进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

党组织如何有效发挥作用,这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需要破解的难题之一。为解决好这一问题,重庆市大渡口区用抓企业经营管理的办法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形成“项目工作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基本思路上强调“三个理念”

“项目工作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建设“责任支部”、倡导“效益党建”的目标要求,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利双赢。

支部管理科学化。改变以前把党组织当成一个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党组织之间只有合作、没有竞争的认识,改变在党组织建设中只重过程、不重结果的管理方式,按照支部管理科学化的理念,将竞争的方法贯穿到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绩效考核,优胜劣汰。绩效考核在目标设计、项目申报、经费补助等方面借鉴企业管理的方式进行,对各个党支部实行给任务与给条件、给指导相结合,让支部有钱办事、党员有阵地活动、职工有积极性参与,让支部真正做到有职有责有压力。

党建工作项目化。摒弃只要过程不管结果、只图形式不问成效的思想倾向,避免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流于“口号党建”、“材料党建”的形式,确立了以“注重成本、引入竞争、强调服务、有序开放”为主要内容的“效益党建”思路,按照党建工作项目化的理念,将项目管理方法引入党建工作,强调党建工作要考虑成本,以支部为单位,以党员为对象,以项目为载体,以党支部和出资人双方满意为标准,兼顾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发展目标同向化。针对党建工作容易与经营管理“两张皮”的问题,强调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必须争取出资人的支持,要求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发展目标同向化的理念,把出资人当伙伴来待,强化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服务;要求企业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上拿出具体行动。把党组织寻求自身职责任务与出资人追求目标的共同点作为突破口,做好“支部和企业”的加法,让出资人充分理解并支持党组织的工作,使出资人真正成为党建工作的合作伙伴。

在方法步骤上紧扣“四个环节”

结合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自身特点,借鉴管理学中项目运作的方法步骤,形成一套以项目选题、论证立项、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环节”为主的工作体系。

项目选题。每年年初,企业党组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党建任务进行选题,并通过自主选题、征求出资人意见、向企业高管和职工征集、发动党员和积极分子报送、向社会公开竞标等渠道,确定具体党建项目。

论证立项。按照“党建为主线、支部为主导、党员为主体”的基本原则,由企业党组织牵头对党建项目的选题开展论证、立项和审批。论证后的选题经与公司出资人、行政管理层沟通认定,交由党支部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出资人签字确认后正式立项,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组织实施。企业党组织成立相应项目组,落实专人、制定方案、牵头实施,并负责对党建项目推进情况全程掌握、实时抽查、校正目标。上级党组织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定期指导、督查纠偏制度,不定期进行督导通报。

评估考核。区委建立党建项目群众满意度、促进经济发展贡献率和党员群众价值认同感指标体系,上级党组织和企业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和党建项目指标考核体系,对党建项目开展考核评定和满意度调查,其结果直接与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评优晋级挂钩。区委组织部、区委两新工委累计评选“星级党建项目”40个、兑现优秀党建项目奖励117万元、评选“党建项目优秀党员”148名、“党建项目优秀职工”106名。

在实践探索中初显“五大成效”

实践证明,“项目工作法”使非公企业党建虚功实做,有效提升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品质,促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了各方参与的责任意识。“项目工作法”将抽象的党建工作转变为具体的项目,将党支部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党员和职工成为项目的实施者,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有指标、有压力,增强了责任意识。通过让党组织不断论证项目、实施项目、收获项目,使一些党支部逐渐由“花瓶支部”向“责任支部”转变。

突出了科学发展的效益理念。“项目工作法”借鉴生产经营管理注重项目效益的特点,围绕自身建设和生产经营开展党建项目,使有限的党建工作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配置和使用,发挥出最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党建项目验收合格后,党组织和党员将得到物质精神的双重奖励。

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同频共振。“项目工作法”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党建项目,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力,把企业的人、财、物、技四大要素紧紧结合在一起,用党的政治优势促进党组织和企业互利双赢,有效破解了“两张皮”现象,实现了发展目标同向。

带动了非公企业党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项目工作法”的实施,让党员和群众成为项目共同体,党员自觉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促使党员队伍既要“红”起来,又要“亮”起来,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做好表率。

提升了党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项目工作法”具体实在,易学易会,党员和职工称赞,出资人普遍支持。从2008年开始,每年平均有30多家省外、市内同行前来交流学习;重庆市委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市推广“项目工作法”;《党建研究》、《半月谈》、人民网等媒体多次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