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在以往重要思想的基础上作了周严的总结归纳,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衡量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能否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关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政治制度的模式。”这清楚地表明我们党关于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标准问题日臻成熟和完善。
这一标准的提出,为正确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先进性、优越性提供了科学的判断依据,对于澄清人们在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上的模糊认识,消除疑惑,明辨是非,自觉抵制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今天我们面临的任务是,我们如何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和完善好,如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共中央最近多次明确指出:“为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反映了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新认识和高度自觉性,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课题,这就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而且这个制度自身也要求其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具有现代性的政党制度,有着开放的胸襟和广阔的视野,它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中一切有益的成果,不排斥任何先进的东西。因此,它的发展和完善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要进一步提高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自觉性
我们党要继续毫不动摇地在中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个坚持不是盲目的而是清醒的,它是建立在对这个制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其所具有的科学性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其中有两点必须牢牢把握:第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第二,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现代史上,各种政党政治都试验过,但是,都失败了。民国初年的多党政治在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就被北洋军阀扼杀掉了。以后,国民党实行的一党独裁制,由于它的倒行逆施,结果被中国人民抛弃了。是中国的历史和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在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创造。
(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多党合作的支柱。但是,我们需要正视的问题是,这一“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虽然是由历史决定的,而且是现实的需要和人民的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领导地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和一劳永逸地存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国外若干社会主义政党先后丧失政权的教训深刻表明,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架构内能否坚持和不断完善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不仅关系到党所创立的政党制度,而且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它们中有的甚至已经不复存在,原有的政党制度随之崩溃,原本看似牢固的制度大厦轰然倒塌。尽管其中原因很多,各个政党的情况也很不相同,政党制度也有很大差异,但有一个问题是共同的,即这些政党逐步丧失了领导地位,没有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失去了应对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最终失去了民心和其他党派的支持,并因此丧失了对原有政党制度的领导权和控制权。
因此,我们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和改善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的原则,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要依靠中国共产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民主党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在重大是非、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同时,努力改善党的领导也十分重要。要善于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的处理内部事务,维护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照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党的各级负责人要同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交知心朋友。
(三)要进一步把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推向新高度
要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领导,关键是中国共产党要加强自身建设。执政党的自身建设搞好了,多党合作就有了基础和条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了中国共产党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加强自身的全面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履行执政使命。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自身状况如何关系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前途和命运。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也要加强自身建设,这是因为在多党合作制度中,虽然共产党是执政党并居于领导者的地位,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并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但是,这两者是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两者缺一不可。和谐的政党关系要求有充满活力的政党结构,应该能为各党派的发展提供动力,它不仅要求执政党不断发展,而且也要求参政党不断发展。只有执政党的发展,而无参政党的发展不是和谐的政党关系,也不符合多党合作制度的根本性质。因此,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以参政党的健康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加强参政党的建设也就是十分重要的。要把执政党的建设与参政党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共产党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各民主党派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好、发展好。
(四)要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对于多党合作制度来说,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意义的建设,也是构建和巩固和谐的政党关系的重要保证。毫无疑问,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我们已经形成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制度框架,在制度建设方面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对于一种成熟的政党制度来说,仅有基本框架还是不够的,它还要有一系列与基本制度框架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它从建立到稳定和完善是有一个时间和实践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其客观规律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现在,我们特别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具体制度,以确保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特点及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使已有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规范和程序进一步稳定和成型、进一步系统和全面,使已有的基本制度框架丰满起来。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新机制新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
(五)要努力创造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2000年3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统战部的一份报告上批示,在多党合作中要保持宽松稳定的政治环境。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指出:“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我们在多党合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对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半个世纪团结合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搞好多党合作的重要依据。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多党合作的历史看,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既有经验,也有教训。1957年“反右”斗争中,我们把民主党派中存在的问题估计得过于严重,把民主党派作为资产阶级政党,出现了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导致了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不敢发表意见,不愿讲真话和实话;在“八九”风波之前,我们又对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的错误认识疏于教育引导。90年代以来,我们注意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既没有因为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就改变、怀疑甚至放弃对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方针,也没有因为这些错误认识属于个别现象而任其发展蔓延,而是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及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多党合作既保持了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又保持了振奋活跃的民主气氛。实践证明,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民主党派建言献策;有利于我们党接受来自党外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形成亲密团结、共同奋斗的政治局面。
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多党合作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他们与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差别和不同的价值观念,一些成员还存在一些不同于我们党的思想认识甚至错误的思想政治观点。对此,必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一般性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不正确或不恰当的思想观点,要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引导;对那些事关政治方向、根本原则的错误观点,必须进行批评纠正,有针对性地进行政治引导,以更好地团结广大民主党派成员与我们党一道前进。
(六)要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
在多党合作制度中,和谐的政党关系并不是没有原则的一团和气。这一和谐的政党关系是建立在相互监督基础上的,是通过相互监督来实现的。这种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因此,这种监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二而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三是各民主党派之间的监督。三个方面中最主要的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民主党派对共产党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各级党委依法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实际生活中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还比较薄弱,民主监督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今后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批评意见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执政党的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
以上所述,清楚地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也将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必须更好地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执笔人:李燕奇,博士,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新视野》编辑部主编,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