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成当即挽弓搭箭,朗声吼道:“少将军犹如至此,我侯成乃军中宿将,岂能落后?”
太史享笑道:“好,就让我们并肩作战,痛击那些鲜卑人!”
战将如此,士兵更是士气高涨,纷纷挽弓搭箭,朝着鲜卑人便是一阵乱射。连弩手专射近处的敌人,而弓箭手则射远处的敌人,居高临下,又占有地利之势,击退鲜卑人数次。
一个时辰后,鲜卑人连续五次发动的进攻均被华夏军给抵挡了下来,华夏军也损失不小,三千人的队伍死了快一半了,都是被鲜卑人用弓箭射死的。而鲜卑人的伤亡则是华夏军的三倍,山道下面死尸一片,血流成河,还有大批大批的箭矢散落一地,凌乱异常。
比及正午时分,两军都有些疲 惫了,鲜卑人不再进攻了,华夏军也得以喘口气,但是两军都不敢有丝毫的懈担鲜卑人的所有将士都留在第一线原地休息,及时是吃饭,也让后面的军士给送过来,胡乱吃几口,只要填饱肚子,比什么都强。
想比之下,华夏军要显得凄惨一些,他们被困在一座荒山上已经长达两天了,什么野果野菜之类的能吃的都吃了,就连水源也是个缺失,原本只汩汩冒出一点点的泉水眼也不冒出泉水了,华夏军是又饿又渴。
中军大营里,太史慈胳膊上的疼痛还占据着全身的感官,嘴巴已经干裂的要出血了,眼睛里都冒出了烟,看什么都是热气腾腾的。
烈阳高照,虽然才是五月的天气,可是在这戈壁上,气温却很异常,白天经过骄阳的暴晒,地表温度远远地高过常温,况且太史慈所占据的是荒山,平时只有那么一些植被,暴晒在太阳底下,谁也受不了。
太史慈脱去了身上的盔甲,盔甲上晒的能煎荷包蛋,褪去盔甲后,他的衣服早已经是前胸贴后背了,身上的衣服像是被水淋了一样,拧在了他结实的身体上。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眯着眼睛扫视了一圈自己身边以及可以看得到的战士,每个人都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精神,现在显得是那样的萎靡不振。
“主簿何在?”太史慈蠕动了一下嘴唇,问道。
“大将军,下官在,有何吩咐?”行军主簿走到太史慈的身边,问道。
太史慈道:“山上可还有什么吃的喝的吗?”
行军主簿迟疑了一会儿,想了想,最后还是如实回答了出来,说道:“启禀大将军,已经是粮尽水绝了……”
“唉!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我太史慈戎马半生,多杀英雄豪杰我都不曾放在眼里,没想到今日却栽在鲜卑人的手里,耻辱啊耻辱!”太史慈悔恨不已,捶胸顿足地说道。
宋宪在侧,急忙劝慰道:“大将军,胜败乃兵家常事,何况鲜卑人兵力高达三十万,我军才十万,寡不敌众啊,何况我军又是远征,粮草辎重等物资都补给不上,所以……大将军,你想开点,皇上曾经说过,不以成败论英雄……”
太史慈打断了宋宪的话,说道:“行了,你不用再劝慰了,我太史慈确实算不上什么英雄。宋宪,你传令下去,所有的军士原地待命,鲜卑人要抓的人是我,只要我任由他们宰割,他们必然不会为难你们的……”
“大将军!千万不可啊,鲜卑人乃是蛮夷,是不会和我们讲什么道理的,况且鲜卑的大单于为人心狠手辣,一旦大将军束手就擒了,我们这六万多将士也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大将军,你是全军的肱骨,是全军的主帅,只要我们能够冲出重围,就有回到华夏国的希望。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皇上经常这样说,希望大将军三思而行啊!”宋宪不等太史慈说完,便立刻跪在了地上,直接抱住了太史慈的大腿,然后朝周围的将领一个劲的使眼色。
周围的人都不约而同的跪下,然后异口同声地喊道:“末将等请大将军三思而行!”
“父亲,宋将军言之有理,只要我们能杀出去,就一定能够回到华夏国。到时候再卷土重来,必然要给鲜卑人一个狠狠的下马威。父亲大人,全军皆以父亲大人为主心骨,只要父亲的帅旗不倒,将士们就不会轻易离去,如今父亲不能披挂上马,孩儿愿意代替父亲率领三军负责冲出重围。”太史享和侯成从山下赶来,本来是要报告之前的战况的,但是却听到了宋宪的话,太史享当即便插嘴道。
侯成听后,看了看太史享,虽然年轻,但是身材和容貌和太史慈极为相似,当即灵机一动,便顺着太史享的思路说道:“大将军,少将军言之有理,如果能够让少将军穿上将军的盔甲,拿上将军的武器,必然会以假乱真。众将士看到大将军还能跨马征战,必然会奋力的拼杀,保护大将军离开此地。”
“父亲大人,孩儿甘愿如此。来人啊,快取大将军盔甲和武器与我!”太史享听后,当即先声夺人,站了起来,对太史慈的部下下令道。
太史慈爱子心切,哪里肯让自己的儿子上阵杀敌呢,当即说道:“此种事情,怎么有人代之?我虽然受伤了,但是胆气还在,人固有一死,我也要死的其所。给我披挂……”
太史享不等太史慈说完,当即快步移动到了太史慈的身边,双手向后一伸,便从士兵的手中夺过了太史慈的盔甲,大声叫道:“我来为父亲亲自披甲!”
话音刚落,太史享便转过身子,目露凶光,当即便将太史慈一掌打晕了过去,之后高举着太史慈的盔甲朗声高呼道:“全军听令,集合队伍,准备下山突围!”
宋宪、侯成等人愣了一下神,看到太史享已经开始穿着太史慈的盔甲了,乍看之下,分明就是年轻版的太史慈,那英姿飒爽立刻彰显了出来。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集合队伍准备出击?”太史享大声地喊道。
“是,大将军!”宋宪、侯成齐声说道。
太史享道:“取风火钩天戟来,本府在山下等待你们。”
于是乎,行军主簿带人安置好晕厥过去的太史慈,而太史享则带领宋宪、侯成等将领张罗了一支敢死队,大约有三千人,全部配备最好的武器、弓弩,右太史享一人带领,宋宪、侯成紧随其后。
太史享来到最前线,眺望见鲜卑人正在进食午餐,而一队队巡逻兵也来往的十分密切,不用说,就知道里面是守卫森严了。
“鲜卑人正在进食,外围虽然有守备,但是那些人都是从后军调来担任警界的,战斗力应该非常的一般,我们就趁着他们吃饭的时候给予一次重击,三千敢死队先冲,后面的人则紧随其后,务必一口气冲破此地,杀出重围!”太史享道。
“杀出重围!杀出重围!”将士们群情激昂,都大声地说道。
太史享看到士气都起来了,当即大声喊道:“好,现在跟我走,杀出重围,回到老家吃粽子!”
一声喊毕,太史享便带着三千敢死队员向山下冲去。鲜卑人正在进食,忽然见围困了两天的华夏军冲了下来,鲜卑人虽然显得有些凌乱,但是对外却很一致,随身携带的武器当即出手。
“轰!”
一声巨大的沉闷声,从山上踩着尸体俯冲下来的华夏军直接撞上了鲜卑人的队伍,太史享率领着这三千无畏的敢死队,像是一个切割机一样,活生生的将一个两万人的队伍冲击的不是样子。
太史享手持风火钩天戟,得到父亲真传的他,虽然略有些逊色于父亲太史慈,但也是一员不可多得的猛将,一经进入了鲜卑人的阵营里,就大开杀戒,挡着即死。
站在山上的华夏军见了,都振奋不已,自发的组成了突击队伍,开始形成梯队式的冲锋阵型,和鲜卑人混战在山脚下面。
远在另外一个山丘上的鲜卑大单于见了,嘴角边只冷冷的笑了一下,淡淡地说道:“不自量力。”
声音一落,但见鲜卑大单于将右手向前一挥,鲜卑人的伏兵便出现了,左边一万,右边一万,三万多人一同堵住了华夏军冲锋速造成的缺口,反倒是将华夏军给彻底包围了起来。
太史享身在战局当中,只能顾得上自己身边的战士和敌人,浴血奋战之后,发现身边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了,不禁越杀越勇,鲜卑人无法阻挡,只能任由其离去。
他一边走,一边对宋宪、侯成道:“快撤!”
宋宪、侯成所部损失了不少士兵,见敌人包围的甚厚,也有了退意,当即下令道:“撤退,快撤退!”
一时间,太史享、宋宪、侯成所组织的人都退了回去,回到了山上,第一次冲锋以失败告终。
太史享居高临下,看了一眼后,这才知道,鲜卑人已经将下山的道路围的水泄不通,及时要出行,也要经过那里。
“他奶奶的,白费了那么多心思,没想到鲜卑人还有这手。”太史享转过身子,感叹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