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社会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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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鹰

——[法国]布封

鹰在体质上与精神上和狮子有好几点相似:首先是气力,因此也就是它对别的鸟类所享有的威势,正如狮子对别的兽类所享有的威势一样。其次是度量,它和狮子一样,不屑于和那些小动物计较,不在乎它们的欺侮,除非鸦、鹊之类喧吵得太久,扰得它不耐烦了,它才决意惩罚它们,把它们处死;而且,鹰除了自己征服的东西而外不爱其他的东西,除了自己猎得的食品之外不贪其他的食品。再次是食欲的节制,它差不多经常不把它的猎获品完全吃光,它也和狮子一样,总是丢下一些残余给别的动物吃;它不论是怎样饥饿,也从来不扑向死动物的尸体。

此外,它是孤独的,这又和狮子一样,它住着一片荒漠地区,保卫着入口,不让其他飞禽进去打猎;在山的同一部分发现两对鹰也许比在树林的同一部分发现两窝狮子还要稀罕些:它们彼此离得远远的,以便它们各自分占的空间能够供给它们足够的生活资料;它们只依猎捕的生产量来计算它们王国的价值和面积。鹰有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珠的颜色差不多与狮子的眼珠相同,爪子的形式也是一样的,呼吸也同样地强,叫声也同样地有震慑力量。

既然二者都是天生就为着战斗和猎捕的,它们自然都是同样地凶猛,同样地豪强而不容易制伏,除非在它们很幼小的时候就把它们捉来,否则就不能驯服它们。像这种小鹰,人们必须用很大的耐性、很多的技巧,才能训练它去打猎;就是这样,它一长大了,有了气力,对于主人还是很危险的。我们在许多作家的记载里可以知道,古时,在东方,人们是用鹰在空中打猎的;但是现在,我们的射猎场中不养鹰了:鹰太重,架在臂上不免使人吃力;而且永远不够驯服,不够温和,不够可靠,它一时高兴或者脾气一上来,可能会使主人吃亏的。它的嘴和爪子都和铁钩一般,强劲可怕;它的形象恰与它的天性相符。除掉它的武器——嘴、爪而外,它还有壮健而厚实的身躯,十分强劲的腿和翅膀,结实的骨骼,紧密的肌肉,坚硬的羽毛,它的姿态是轩昂而英挺的,动作是疾骤的,飞行是十分迅速的。在所有的鸟类中,鹰飞得最高;所以古人称鹰为“天禽”,在鸟占术中,他们把鹰当作大神朱彼特的使者。

鹰的视力极佳;但是和秃鹫比起来,嗅觉就不算好:因此它只凭眼力猎捕,当它抓住猎获品的时候,它就往下一落,仿佛是要试一试重量,它把猎获品先放到地上,然后再带走。虽然它的翅膀很强劲,但是,由于腿不够灵活,从地上起飞不免有些困难,特别是载着重的时候:它很轻易地带走鹅、鹤之类;它也劫取野兔,乃至小绵羊、小山羊;当它搏击小鹿、小牛的时候,那是为着当场喝它们的血,吃它们的肉,然后再把零碎的肉块带回它的“平场”;“平场”是鹰窝的特称,它的确是平坦的,不像大多数鸟巢那样凹下去。鹰通常把“平场”建在两岩之间,在干燥而无法攀登的地方。有人肯定地说,鹰做了一个窝就够用一辈子:那确实也是个一劳永逸的大工程,够结实、能耐久。它建得差不多和楼板一样,用一些五、六尺长的小棍子架起来的,小棍子两端着实,中间横插一些柔软的树枝,上面再铺上几层灯心草、石南枝之类。这样的楼板,或者说这样的窝,有好几尺宽广,并且很牢固,不但可以经得住鹰和它的妻儿,还可以载得起大量的生活物资。鹰窝上面没有盖任何东西,只凭伸出的岩顶掩护着。雌鹰下卵都放在这“平场”中央,它只下两三个卵,据说,它每孵一次要三十天的工夫;但是这几个卵里还有不能化雏的,因此人们很少发现一个窝里有三个雏鹰:通常只有一两个。人家甚至于还说,雏鹰稍微长大一点,母亲就把最弱的一个或贪馋的一个杀死。也只有生活艰难才会产生出这种反自然的情感:父母自己都不够吃了,当然要设法减少家庭人口;一到雏鹰长得够强壮、能飞、能自己觅食的时候,父母就把它们赶得远远的,永远不让它们再回来了。

动物生命之所以能够升华是由于它有情感,是情感统治着它的生命,使它的生命活跃起来;是情感指挥着它的官能,使它的肢体积极起来,是情感产生着欲望,并赋予物质以进展运动、以意志、以生气。

——[法国]布封

身材的高大,形状的清秀,躯体的有力,动作的灵活,这一切外在的品质,就一个动物来说,都不能算是它的最高贵的部分;正如我们论人,总是认为精神重于形貌,勇气重于体力,情感重于妍美,同样地,我们也认为内在的品质是兽类的最高尚的部分;就是由于有这些内在的品质它才与傀儡不同,才能超出植物界而接近于人类;动物生命之所以能够升华是由于它有情感,是情感统治着它的生命、使它的生命活跃起来,是情感指挥着它的官能、使它的肢体积极起来,是情感产生着欲望,并赋予物质以进展运动、以意志、以生气。

所以,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善程度:情感的幅度愈广,这个兽就愈有能力,愈有办法,愈能肯定自己的存在,愈能多与宇宙的其他部分发生关系;如果它的情感再是细致的,锐敏的,如果这情感还能由教育而获得改进,则这种兽就配与人为伍了;它就会协助人完成计划,照顾人的安全,帮助人,保卫人,谄媚人;它会用勤勉的服务,用频繁的亲热表示来笼络主人,媚惑主人,把它的暴君改变为它的保护者。

狗,除了它的形体美以及活泼、多力、轻捷等优点而外,还高度地具有一切内在的品质,足以吸引人对它的注意。在野狗方面,有一种热烈的、善怒的、乃至凶猛的、好流血的天性,使所有的兽类都觉得它可怕;而家狗,这天性就让位于最温和的情感了,它以依恋为乐事,以得人欢心为目的;它匍匐着把它的勇气、精力、才能都呈献于主人的脚前;它等候着他的命令以便使用自己的勇气、精力和才能,它揣度他,询问他,恳求他,使个眼色就够,它懂得主人意志的轻微表示;它不像人那样有思想的光明,但是它有情感的全部热力;它还比人多一个优点,那就是忠诚,就是爱而有恒:它没有任何野心、任何私利、任何寻仇报复的欲望,它什么也不怕,只怕失掉人的欢心;它全身都是热诚,勤奋,柔顺;它敏于感念旧恩,易于忘怀侮辱,它遇到虐待并不气馁,它忍受着虐待,遗忘掉虐待,或者说,想起虐待是为了更依恋主人;它不但不恼怒,不脱逃,准备挨受新的苦痛,它舐着刚打过它的手,舐着使它痛楚过的工具,它的对策只是诉苦,总之,它以忍耐与柔顺逼得这只手不忍再打。

狗比人更驯良,比任何走兽都善于适应环境,不论学什么都很快就会,甚至对于指挥它的人们的举动、态度和一切习惯,都能迁就,都能配合;它住在什么人家里就有了那人家的气派;正如一切的门客仆从一样,它住在阔老家里就傲视一切,住在乡下就有村俗气;它经常忙于奉承主人,只逢迎主人的朋友,对于无所谓的人就毫不在意,而对于那些被社会地位所决定的、生来就只会讨人嫌的人们就是生死冤家;它看见衣服,听见声音,瞟到他们的举动就认得出是那班人,不让他们走近。当人家在夜里嘱咐它看家的时候,它就变得更自豪了,并且有时还变得凶猛;它照顾着,它巡逻着;它远远地就知道有外人来,只要外人稍微停一停,或者想跨越藩篱,它就奔上去,进行抗拒,以频频的鸣吠,极大的努力,恼怒的呼声,发着警报,一面通知着主人,一面战斗着:它对于以劫掠为生的人和对于以劫掠为生的兽一样,它愤激,它扑向他们,咬伤他们,撕裂他们,夺回他们抢去的东西;但是它一胜利就满意了,它伏在夺回的东西上面,就是心里想吃也不去动它,它就是这佯,同时做出了勇敢、克制和忠诚的榜样。

我们只要设想一下,如果世上根本没有这类动物,是一种什么情况,我们就会感觉到它在自然界里是如何地重要了。假使人类从来没有狗帮忙,他当初又怎么能征服、驯伏、奴役其他的兽类呢?就是现在,没有狗,他又怎么能发现、驱逐、消灭那些有害的野兽呢?人为了自己获得安全,为了使自己成为宇宙中有生物类的主宰,就必须先在动物界里造成一些党羽,先把那些显示能够依恋、服从的动物用柔和和亲热的手段拉拢过来,以便利用它们来对付其他动物;因此,人的第一个艺术就是对狗的教育,而这第一个艺术的成果就是征服了、占有了大地。

大部分的动物都比人更敏捷、更有力、甚至于更勇敢些;大自然给它们配备的、给它们武装的,都比人要优越些:它们的感官也都比人的更完善,特别是嗅觉。人拉拢到了像狗这样勇敢而驯良的兽类,就等于获得了新的感官,获得了我们所缺乏的机能。我们为了改善我们的耳目,扩大视听的范围,曾发明许多器械,许多工具,但是器械也好,工具也好,就功效而论,也都远比不上大自然送给我们的这种现成的器械——狗,它补充我们的嗅觉之不足,给我们提供出战胜与统治一切物类的巨大而永恒的力量;忠于人类的狗,将永远对于其他畜类保持着一部分的权威和高一等的身分:它指挥着其他畜类,它亲自率领着牧群,统治着牧群,它使牧群听从它,比听从牧人的话还有效;安全、秩序与纪律都是它戒慎辛勤的成绩;那是归它节制的一群民众,由它领导着,保护着,它对民众永远不使用强力,除非是要在它们中间维护和平……

世间的活动,缺点虽多,但仍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