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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群众观:维护党的生命线(2)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既是根本政治立场问题,也是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切实做到对党忠心耿耿,对群众全心全意,对事业兢兢业业,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与人民群众保持最紧密的联系,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既要千方百计通过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又要通过多办实事的方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还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提高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要警钟长鸣,保持清正廉洁,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从而在人民群众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

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就要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把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归结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归结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当前,一些同志受“官本位”思想影响,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念淡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有的人在丁作中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创个人的“政绩”,搞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求稳怕乱的“保底工程”,即使为群众办了几件实事,也不忘树立个人的形象。这些现象既是工作作风问题,也是群众观出现偏差造成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就必须强化“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用于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的权力,要自觉地在群众监督下运用权力为群众谋利。既看重上级领导机关的评价,也重视基层群众的“打分”。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追求,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群众是否满意、群众是否受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重要尺度,把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这样,才真正落实了执政为民的要求。

(三)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落实到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上来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纷纷失去执政地位,有的甚至完全瓦解。尽管原因十分复杂,但究其主要原因,无一不是因为它们脱离了群众,失去了民心,背弃了代表群众根本利益的初衷。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长期执政,归根到底,就是我们党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新的任务与新的考验面前,党在获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和资源的同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正确群众观,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凝聚民心,最大限度树立良好形象,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四)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坚定不移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善于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提出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抓好发展工作。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带领群众改革创新,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埋头苦干,在经济发展中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在一切工作中不侵犯、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注意解决好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维护群众利益的问题,凡是群众的意见都真心实意听取,凡涉及的群众利益就坚决维护。要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切实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下功夫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的全局,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

(五)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就是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实现好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那么,领导干部的工作是否为民造了福,则要靠群众说了算。从根本上讲,就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所做的一切工作接受群众的检验,最大限度使群众满意。“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如果领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群众观,就会努力创造“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其创造的政绩也一定能够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坦率地讲,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发生了偏差和扭曲。他们不是把劲使在更多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实利上,而是考虑个人得失,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他们或者醉心于“形象工程”,追求显性政绩;或者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急功近利,追求暂时政绩;或者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高指标,不惜牺牲老百姓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追求畸形政绩;或者不从群众利益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而是信奉“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迎合上级,追求邀功政绩;或者好大喜功,追求虚假政绩。所有这些,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如果领导于部的政绩单纯由上级评价和认定,不考虑或较少考虑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必然导致领导干部将主要精力放在对上级负责上,而不考虑或较少考虑人民群众的所想所需,进而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既劳民伤财,又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就要让群众来评价、认定领导干部的政绩,并将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评价和认定制度化,如建立“民主评议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程序,扩大考核范围,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并以此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树立一种“群众政绩观”。而领导干部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理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把批评和监督当作粮食、空气和水一样的必需品,把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看做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要有意识地通过监督这道警戒线,及时给自己提个醒,使自己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从而牢牢守住思想道德上的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领导干部要有接受群众批评的勇气,能够从善如流。当然,领导干部更应有很强的自律观念,能够严格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规范自己,把自己的行为规范在党的政策和制度范围内,自觉做执行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

四、努力践行宗旨观

马克思主义的宗旨观,其核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问题。树立落实正确的群众观,必须牢记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立足点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而“为公”、“为民”,则是新中国执政者对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