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军阀风云(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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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蓝辛-石井协定》

《蓝辛-石进协定》是日本和美国是中国鉴署的《日本和美国关于中国的换文》,其历史背景如何?换文中有哪些内容?美国为何最后又废除了换文?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的对华政策同美国在华利益发生矛盾。1917年9、10月间,日本特使石井菊次郎去美,同美国国务卿蓝辛谈判。石井要求蓝辛承认,日本与中国之间存在一种“特殊关系”,日本应在中国享有“特殊利益”,并对中国内部的发展具有“特殊权利和义务”。11月2日,蓝辛和石井菊次郎就有关中国问题签署了《日本和美国关于中国的换文》,一般称作《蓝辛一石井协定》。在换文中,“美国政府承认日本在中国,特别在中国之与日本属地接壤的部分,有特殊利益”。日本承认美国提出的对华“门户开放”和“在华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蓝辛一石井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是日美在华经过激烈争夺之后暂时妥协的产物,是日美为掠夺和宰割中国所进行的一笔政治交易。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乘机在华扩张殖民特权。它以恪守英日同盟为名,对德宣战,囊括了德国在山东省的全部侵略利益和特权;一年后,日本又向袁世凯北京政府提出“二十一条”侵略要求。由于欧洲列强正忙于战争,无暇东顾,使日本在远东成为实力雄厚的帝国主义国家。只有美国是在远东有力量和日本对抗的大国。1914年至1918年,欧洲列强对华输出普遍下降,日美两国却迅速上升,在中国输入总额中,日本所占比例由20.7%增至38.9%;美国由8.8%增至13%。日美为加强各自在华的垄断地位,排斥和打击对方,矛盾日益尖锐。如1914年,日本对德宣战,美国立即于8月21日照会日本政府:“若在中国内地发生骚乱,为恢复其秩序,日本或其他诸国采取必要的措施时,希望日本政府在考虑此问题时,务必于其决定行动之前,和美国政府协商。”1915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美国于5月13日照会日本政府,声明:“美国对于中日两国政府间已经缔结或行将缔结的任何协定或约定,凡有损美国及其在华公民的条约权利,或中华民国之政治或领土完整,或通称为门户开放政策的国际对华政策,一概不能承认。”这些都说明美国力图阻止或牵制日本在中国取得独占的特权。

袁世凯为筹备帝制和对西南护国军作战,军政费用的开支庞大,使北京政府财政濒于崩溃,急需外国贷款。美国对华借款激增。1916年4月7日,北京政府与美国李希金逊公司签订500万美元借款合同;4、5月间,以整理山东、江苏境内运河为名,与美国广益公司签订600万美元借款合同;5月17日,交通部与美国裕中公司签订1000万美元借款合同;10月16日,北京政府向美国芝加哥大陆商业信托储蓄银行借款500万美元,以中国烟酒公卖为抵押,按合同规定,可再续借2500万美元。日本利用它在华实力地位及与皖系军阀的密切关系,竭力抵制和破坏美国在华的借款活动。如日本对中美签订的600万美元运河借款合同,即以侵犯日本在山东的权益为借口,抗议北京政府,使借款难以兑现。1916年12月,美国提出由日美合作承担这笔借款。经过谈判,日美双方于1917年3月9日,签订合作契约,规定运河借款(包括续借款)由两国分别承担。又如日本为破坏美国芝加哥大陆商业信托储蓄银行对北京政府借款,日本向中国提出:如停止与美国的借款交涉,日本将给予1000万日元借款,结果使美国对中国“续借美金2500万元”的计划成为泡影。1917年上半年日美两国在中国参战问题上发生矛盾,日本勾结段祺瑞,将亲美势力驱逐出北京政府,美国遭到失败。1917年4月,美国宣布对德参战,无暇与日本继续对抗,谋求与日本暂时妥协。因而有了《蓝辛一石井协定》的出笼。

1917年5月12日,蓝辛向日本驻美大使佐藤爱磨表示,希望日本派遣特使来美,就国际形势及远东问题会商。日本为缓和双方的关系,想在中国问题上与美国达成某些谅解。5月22日,日本内阁议决派遣特使赴美谈判。6月13日,派前外务大臣石井菊次郎为特使,随员中有海军中将竹下勇、陆军中将须贺野、外务省秘书水并松三等人。双方就日本人在美国的地位问题和协调日美两国在中国的行动问题进行谈判。

6月15日,日驻美大使要求美国政府就1915年美国国务卿布赖安承认日本对中国有着特殊密切关系的声明,以适当方式重新加以确认,以消除日本人民对美国在华活动所产生的疑虑。日本意在试探美国现政府对布赖安声明的态度。7月6日,蓝辛在复照中指出:布赖安声明虽承认日本在与中国毗连地区有着特殊的密切关系,但绝不意味着美国同意日本对中国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来扩充其在华的政治影响。

8月23日,石井抵达华盛顿,9月6日与蓝辛开始谈判。蓝辛提议日、美就废除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和保全中国领土完整以及机会均等诸问题发表宣言,企图排除日本在中国的独占优势。石井原打算以同意废除势力范围以换取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的特殊地位。日本政府因早已同俄国签订了互相确认两国在中国东三省和内蒙古地区的势力范围的第四次密约,因此不同意石井的方案,并指示石井说:“放弃势力范围,影响甚大,所以不要涉及这个问题,而要只谋求其承认我之特殊地位。”美日双方经过谈判,1917年11月2日完成换文,分别于11月6日、7日在华盛顿、东京公布。日本政界把协定的签署看作是日本外交的一大胜利。美国向中国宣传说:“这不仅对门户开放政策是一个重新的肯定,而且加进了不干涉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原则。”

《蓝辛一石井协定》一经公布,中国舆论哗然,一致遣责日、美帝国主义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略行为。北京政府被迫于11月8日、12日分别照会日、美政府声明:“中国仍保持向来之主义,中国政府不因他国文书互认有所拘束。”但这种做做样子的表态,对日、美帝国主义者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效用。

《蓝辛一石井协定》是美国因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无力在华与日本抗衡情况下的妥协产物。大战结束后,美、日两国便展开更加激烈的争夺。双方在华的矛盾和斗争日益加深。1922年2月,日本修改“帝国国防方针”,把美国列为第一个假想敌国。1923年4月14日,日美换文废除了《蓝辛一石井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