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探索改革(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
9659300000033

第33章 大开放(4)

厦门不仅对外开放历史悠久,对外交通便利,而且有众多的归侨和侨眷,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有很多厦门籍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具有先行对外开放的条件,历史上,厦门是福建省华侨的出入境港口。自1847年至1853年3月,由厦门“如募”前往西方殖民地的华工,共达12151人。1904.年前后,厦门移人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劳力”,每年有7.5万人。目前,还有许多祖籍厦门的华侨、华人,主要聚居在“东盟”六国和缅甸、越南、柬埔寨。厦门又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

在社会经济方面,建特区前厦门全市工业总产值9.67亿元,农业总产值14.62亿元。在几个经济特区中,厦门市在建特区前就拥有一批高等院校,这是其他特区所没有的。人口约90万。厦门经济特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最先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土地兴建出口加工区。1981年10月15日,湖里工业区正式动工,揭开了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的帷幕。

中国经济特区建立时继承了特定的历史遗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日后各经济特区的特色。一部分特区的基础较好,有利于日后发展,但同时又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改革开放的难度则更大一些。而另一些特区则原有城市基础很差.这给早期特区的建设带来了艰巨的基本建设的任务,但同时由于一穷二白,没有太沉重的历史包袱,这给特区的改革试验留下了较充分的空间。但毕竟中国经济特区既没被经济基础落后所困死,也没有被历史包袱所困倒,相反,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特区在中国改革开放中率先走出了坚定的一步!

制定经济特区的政策框架和发展蓝图

一、中国经济特区的任务、地位与作用

1.经济特区的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更好地实施改革开放,根据亚洲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决定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划出一定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赋予特区主要的历史使命和特殊任务是,要求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要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联结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枢纽,成为中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试验场和培养人才的学校,成为国家对外制易和出口创汇的基地,成为率先实现中国经济发展第二步、第三步目标的经济高度发达的繁荣的地区,从而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较大的贡献。通过举办经济特区还可体现出中国改革开放的决心,进而增强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对祖国的信心,促使“一国两制”重大决策顺利实施,促进港澳台地区的繁荣与稳定,实现港澳平稳过渡。特别是通过试办经济特区,探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市场经济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使中国在新的形势下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特区的地位与作用

经济特区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高层次,在全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发区等不同层次的对外开放区域中,经济特区开放程度最高,处于对外开放最前沿和超前改革试验的经济区域,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特别重要的作用:(1)在对外开放中的“窗口”作用。邓小平关于“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知识的窗口、管理的窗口、对外政策的窗口”的论断,深刻地揭示了特区的作用,揭示了试办特区的基本目的和重要意义。(2)外向型经济和出口创汇的基地作用。中国经济特区的经济模式是外向型经济。1982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老干问题的纪要》指出:特区是利用外国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一条特殊渠道。特区与内地通过技术、资金、厉材料、产品的流通和交换后进而进入国际市场,从而使特区经济发挥联结世界的桥梁和基地作用。(3)对内地的辐射与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特区对内对外辐射作用,带动内地经济的发展,以促进中国“四化”的发展,这是举办经济特区的重要目的之一。(4)西革试验场的作用。经济特区通过对经济体制和其他管理体制的一系列改革和探索,发挥“试验场”的作用,为全国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可以使中国的西革少走弯路,降低代价。(5)贯彻“一国两制”,团结海内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作用。中国经济特区主要集中在侨乡地区,有众多的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通过建立特区把家乡建设好,可以产生积极影响,为港澳的平稳过渡和台湾的回归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构建经济特区方针政策的基本框架

1.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

创办经济特区,是执行开放政策和吸收外资的一种特殊方式,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不仅有国内外的充分肯定和赞誉,而且还在海内外产生一些疑问:特区会不会变成租界,是不是殖民地?为了进一步研究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设置经济特区的有关问题,1981年5月下旬到6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会前,各有关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会议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主持。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广东、福建两省的主要领导人任仲夷、项南,有中共中央的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及特区的负责干部,还邀请了钱俊瑞、许涤新、薛暮桥、古念良等多位经济学家。这次会议总结了特区初步开展了的工作,参考国外经济性特区的成功经验,从中国实际出发,对举办特区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重要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系统地提出了举办经济特区的方针政策性意见。会后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查,获得批准,并于同年7月19日批转了这个会议纪要。这次会议形成的政策性意见成为中国经济特区方针政策的基本框架。

2.经济特区方针政策的基本内容

这次会议的意见,报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后,成为中国经济特区早期建设的系统性的方针政策,其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四个经济特区内,全面行使主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它的“特”在于实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与帝国主义强加予旧中国的“租界”有本质区别。

(2)举办经济特区是为了吸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拓展对外贸易,加速经济发展,同时在实践中观察与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学习与提高参与国际交往的本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试验。

(3)特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工业生产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占比重可以大于内地。特区经济活动在社会主义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4)特区建设要制订全面规划,量力而行,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各特区的经济发展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发展要各有侧重,各具特色。

(5)特区要进行管理机构改革。特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并赋予充分的权力,使之能独立自主地处理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6)加强经济特区法制建设。会后,经国务院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1年11月26日通过决议,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原则,按照本省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订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并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7)对在经济特区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优惠和方便。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收取场地使用费按不同行业和用途给予优惠;对往来特区的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同胞简化出入境手续。

(8)授予特区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属于中央统一管理的外事、边防、公安、海关、金融、外汇等方面的业务,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核准后实施。

(9)国家大力支持特区建设。建设特区所需的资金,由国家给予财政和信贷支持。允许特区银行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作贷款。深圳、珠海两地的财政收入,1985年以前不上缴(期满后又延长五年),厦门、汕头两市上缴的财政收入,由两省人民政府核减。特区的外汇收入单列,超过1978年基数的增收部分五年内不上缴(期满后又延长五年),用于特区建设。特区的对外贸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自主经营,特区可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委托,代理国家外贸主管部门不统一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等等。

(10)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政治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强社会治安,打击走私活动。

这次会议,对举办特区的方针政策的构架做了初步的集成工作,对关系到特区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做了明确规定,这对中国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特区初期发展蓝图

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是超常规的。而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则具有典型的代表性。虽然早在特区草创阶段,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上曾批示:广东应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建设好,一定要做好总体规划,分片建设。但由于特区建设迅猛发展,原来的规划与设想一再被突破。从1980年到1985年,深圳特区发展总体规划做了三个方案,不断进行修改完善,描绘特区发展蓝图,但特区的建设则一日千里,许多重大的目标指数都提前实现,突破了原来的设想。

1980年制定的《深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深圳特区327.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规划城市面积为50平方公里,近期(1990年)人口50万。1982年底,在原《深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修改、增订、形成了比较完整、系统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入深圳市政府把这个“大纲”正式呈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省特区管理委员会,并以这个“大纲”为蓝图,指导深圳的城市建设和各行各业的发展。“大纲”是一份经济发展的报告,它包括各行各业的发展目标、方向和计划。由于特区建设发展很快,80年代初,深圳计划部门制定的规划是到本世纪末全民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但到1997年就已发展到1130亿元,超过原规划目标10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六位。

因此,1982年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发展规划大纲》制定后,深圳市委在实践中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完善。1983年,由市委书记梁湘带队考察了新加坡。这次考察给深圳特区的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新加坡虽然只是一个只有250万人口,600多平方公里的国家,自然资源也不多,但该国政府重视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使新加坡成为一个环境很优美的城市,吸引许多欧美、日本人举家搬迁定居在那里。深圳是一座正在建设中的城市,在园林绿化和环境问题上很值得向新加坡学习。随后,深圳市委下决心扩大深圳绿化带,在深圳所有的干道两侧尚未建筑的房屋,一律从红线退后30米,留出绿化带。从1984年11月开始,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深圳市规划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着手编制《深圳特区总体规划》。这个“规划”以“大纲”为基础,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既积极吸收国内外城市规划的先进经验,又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求适合深圳的特点及今后发展趋势,尽可能做到困地制宜。到1985年底,完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确定:深圳经济特区将是一个以工业为重点的外向型、多功能、产业结构合理、科学技术先进、高度文明的综合性经济特区。200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常住人口80万人,暂住人口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3平方公里。实际上,1999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已超过100万人,暂住人口则超过300万人。

然而,1985年编制的“规划”,为深圳经济特区描绘了更加科学的发展蓝图。深圳特区的总体规划布局,根据特区东西连绵49公里、南北平均宽7公里这种狭长的带状地形的特点,吸收国内外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采用了带状城市型中心组团式结构布局。根据自然地形,以梧桐山、笔架山、大小南山以及福田河、小沙河和大沙河的自然分界,将整个特区规划为6个城市组团。

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特区,就是按照各自不断修改完善的发展规划逐步展开建设的。1984,年7月16日,国务院决定设立特区办公室(前身是国务院办公厅特区工作组),作为主管特区和沿海对外开放的直属机构。随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也相继建立了特区办公室。这样,进一步加强了对特区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对特区建设的指导,增强了特区建设严格按照发展规划实施的力度,使中国经济特区的建设逐步由蓝图变为现实。